第2章 历史啊,真是讽刺

天阴沉得像块脏兮兮的裹尸布,压得人喘不过气。

叱吕部的族人们纷纷走出毡房,神情复杂,带着难以言喻的悲愤与震惊,沉默地聚集在道路两旁。

所有人的目光都死死盯着那一辆由玄臻士兵押送的、缓缓驶过草场的囚车。

车上坐着一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少年。

并没有想象中被吓破胆的痛哭流涕,那个瘦小的身影只是蜷缩在角落里,双手抱膝,露出一双布满血丝却异常执拗的眼睛。

男人们死死盯着囚车,把牙咬得嘎吱嘎吱响,眼中喷射出仇恨的火焰,狠狠瞪着那个他们或许只见过几面的小特勤。

绝大部分族人并不清楚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既没兴趣、也没能力搞清背后所谓的真相。

只知道一夜之间,曾经雄踞一方的叱吕代国,沦落为玄臻王朝的农奴。

老王自尽了,小特勤被人像畜生一样拉去长安问罪,在族人背叛部落之前,小王早已把灵魂卖给了敌人?耻辱啊、太耻辱了!

玄臻的军官骑在马上,一边宣扬着他们

玄臻的军官骑着高头大马,一边驱赶着围拢过来的鲜卑人,一边得意洋洋地宣读着皇帝的赏罚分明和仁德教化。

“叱吕部特勤叱吕鸣羽,深明大义,阵前倒戈,迷晕其祖叱吕南星,献俘乞降!此乃顺天应人之举,特免叱吕部全族死罪,许其就地归顺!”

“喂不熟的狼崽子!叛徒!”

不知谁喊了一声,伴随着一团黑乎乎的土块,精准地命中囚车中少年的额头,留下一个污浊的印记。

有人带头后,更多被煽动起来的愤怒的族人抡起胳膊,各种污秽的东西雨点般朝着少年身上砸去。

玄臻军官嫌恶地赶快捂着鼻子远远躲开。

蔬菜、鸡蛋、干粮,对于草原人来说都是极其珍贵的食物,怎么可能轻易浪费?

此刻泄恨最趁手的,是随处可见的、混着马粪、牛粪、羊粪和干草的土嘎达。

没什么杀伤力,只是侮辱性极强。

族人们一想到那位敬爱的老族长,就是被这个昔日被捧在手心里、骄纵任性的小羊羔子害死,就愈发怒火中烧。

仿佛多伤害他一分,老族长在天的灵魂就能多得到一分安息。

自从和大臻开战以来,叱吕南星的五六七八个儿孙都相继死于乱军之中,族人们也记不清还剩下哪几个。

叱吕鸣羽这个名字不陌生,无疑是叱吕南星很喜欢的一个孩子。

然而,此刻他们悲伤得知,叱吕南星这一脉的男丁几乎都死绝了,不由得埋怨长生天无眼,怎么偏偏活下了这么个贪生怕死的孬种?!

“滚出草原!”

“你不配姓叱吕!”

“长生天会惩罚你的!”

被亲切的鲜卑话夹杂着最难听的词汇痛骂着,叱吕鸣羽就像木头人一样,任由污物沾身,面无表情地蜷缩着。

穿过一道道仇恨的目光,接受一切来自族人的全部的诅咒与唾弃。

本以为这趟离去,留给故乡的只会是一张麻木苍白空洞、毫无生气的死人脸。

直到几个躲在人群后方的女人,悄悄把用干净布包着还冒热气的烤饼和风干羊肉,飞快地扔进囚车,砸到她脚边。

叱吕鸣羽那残破不堪的魂魄才从九天之外,重新回到这具僵硬冰冷的身体中。

“小特勤,谢谢您。”其中一个女人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因为您,我的丈夫、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和肚子里的这个孩子都能活下来了……为了我们,您牺牲了自家的荣耀,您很伟大……”

鸣羽的眼眶红了。

这微弱的声音,虽然迅速淹没在群情激愤的声浪中,却像一根救命稻草。

她不敢奢望什么,只祈求在族人的心中,或多或少、哪怕只有一丝这种想法,也好。

至少不要让她被部族、被故国毫无保留地、彻彻底底地抛弃……

尽管,对于外面发生的一切,她知道得比在场所有人都要晚。

当贺兰部的士兵用粗麻绳反剪她的双手,像拖死狗一样把她拖出帐篷;当她看到阿翁的大帐空空如也,和营地里杂款的马车辙印时,她终于明白那个军汉的话是什么意思。

“总得有人留下来,把这场戏演完。”

原来,她就是那场戏的落幕。

那一刻,长生天似乎在她耳边发出一声悲悯的叹息。

她的灵魂飞走了,只留下一具空壳,任由绝望从心脏蔓延至四肢百骸。

鸣羽的脑子很好用,于是,世界的坍塌仅在一瞬。

甚至不用多余问为什么。

她明白,自己被牺牲了。

阿娘不仅带走了阿翁和鸣歌,还带走了所有的生机。留给她的,是千斤之重的罪名——私通敌国、绑架首领、献部投降。

被反战的叱吕部军官,被野心勃勃的贺兰部,被那个她最信任的人、自己的亲生母亲,当成了最合适的替罪羊和投名状。

是啊,为了部族的延续,为了更多人的存活,她区区一个女孩子,有什么不能舍弃的呢?

作为牧云嘉华,连一丝犹豫都不该有。更何况,她还有鸣歌。贺兰鸣歌。

鸣羽忽然明白,难怪阿翁从不抱鸣歌;难怪阿翁常指着阿耶的牌位骂他是个只会播种的窝囊废,连自己的地都被别的马给踏了……

哼哼,现在想来,阿翁啊,真是个不能再慈祥的、有些犯傻的老头!

所以,才会最终落了个这样的结局。

在这片弱肉强食的草原上,他犯了一种名为善良的罪。

就像阿翁说的,女孩早晚要嫁人,可以尽情享受叱吕部的荣耀,却不必承担延续这个姓氏的责任。

或许,她可以和剩下的表姐妹们呆在一起。

长大后,像草原上大多数女子那样,找一个骁勇善良的男人嫁了,生儿育女,至少能过上安稳日子。

至少不用像现在,担负叛徒的罪名,独自走向那吉凶未卜、九死一生的未来。

阿翁讲过不少历史,她知道,玄臻的皇帝是不可能允许一个战败国、古老家族的继承人,轻易回到故土的。

血脉本身就是一面旗帜,哪怕这人比刚出生的羊羔还弱小,也象征着希望、独立、尊严和抗争。

如果她不去,那就只有鸣歌了,尽管他只有四岁。

想到这里,一股混杂着剧痛的、扭曲的快意如野火般燎原而起,烧干了她眼眶里最后一滴泪。

她突然想笑,疯狂地大笑。

凭什么让那个流着贺兰血的野种去长安?

凭什么让他用那张只会哭啼的脸,顶着“叱吕”这一荣耀的姓氏去受审?

又凭什么作为叱吕南星的孙子去死?!

他不配。

这一刻,鸣羽忽然觉得,以叱吕氏继承人的身份死去,让内心那份与生俱来的骄傲随之而去,似乎也不错。

或许,自己的名字还能在史书上留下一笔。

后人们会笑着评说:“瞧,那个叫鸣羽的叱吕鲜卑,空有翱翔九天的雄鹰一般的名字,却做了摇尾乞怜的野狗一样的事迹。

啧啧,历史啊,真是讽刺。”

“骂吧,砸吧。如果我的污名能让你们觉得自己还是高贵的叱吕部族人,能让你们在被奴役的日子里还有个发泄的出口,那就砸吧。

这是我作为特勤,最后能为你们做的——成为你们仇恨的靶子,让你们别忘了仇恨!”

囚车吱呀吱呀地远去,只留下草原上一道深深的车辙,很快就被风沙掩埋。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长安城,却是另一番热闹景象。

狄人政权终结诸胡大混战、一统北方,定都长安,建立大臻,已历一百二十余年了。

蒲氏皇族源于狄人,却一直有意推行汉化,学习中原典章制度,尤其是当今英主蒲简,对汉学、儒家可谓情有独钟,励志使大臻成为一个文化大融合的帝国。

蒲氏对草原各胡人部族算不上苛待,依然保留部落建制,允许封王,准许在原先的草场上放牧,只不过年年上贡牛羊,岁岁献出精壮男丁充军。

平时若是水草丰美、牛羊膘肥也就罢了,草原人尚能忍受。

可一旦受了大灾,贡赋依旧,没吃没喝,这些部族注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开启南下抢劫的谋生之路。

这次,席卷北境的叛乱,就是在连续几个暖冬和随之而来的大旱灾后爆发的。

然而,因利益和灾祸临时的联盟,必将轻易地崩塌。

几天后,一个前线传来的大新闻,成了长安朝野上下、大街小巷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

历时四年,由原代北国王族叱吕鲜卑领头,裹挟了茹茹人、高辕人、阔勒人等数个部族,轰轰烈烈的北境叛乱——

自叱吕部而起、又因其覆灭而彻底宣布失败。

这个曾世代为大臻镇守北境的小小代北国,大逆不道、率众谋反,负隅顽抗、不自量力。

最终,在皇帝陛下英明神武的指挥下,叱吕部族长一败涂地,被多部联军联合绞杀。

而最有意思的是,代北王叱吕南星唯一继承人叱吕鸣羽,竟是个天大软骨头,直接被战场吓破了胆,居然联合贺兰部,暗中抓了自己的阿翁,强行装入囚木笼,献与王师请降!

那叱吕南星虽不识时务,但也算英雄一世,岂能受此奇耻大辱?悲愤交加之下,竟在被押解长安的路上拔剑自刎、不屈而死。

“啧啧,没想到叱吕氏,也曾出过数位雄主,历经起起落落百年,竟然落得这么个荒唐的结局。真是,子孙不肖啊,连个善终都捞不着。”

“这就是命啊!同是鲜卑大部,看看人家牧云部早早归降了。如今陛下海纳百川,一点不曾亏待,那牧云天垂都当上京兆尹了,牧云家的孩子个个恩宠有加!”

“嘿,说起来,那牧云冲刚入宫时也十二三吧,生得那叫一个神仙玉骨。若是这叱吕小子也有那般姿色,保不齐陛下也能‘既往不咎’,收入帷帐之中呢,哈哈哈哈!”

“当年要不是国师坚决劝阻,陛下好龙阳这口估计早发扬光大了。哼,到底是胡人,再学咱汉人的东西,也是改不了蛮夷的底子!”

“嘘!小点儿声。我看,咱那南朝廷也没啥指望了,压根不可能打过来!这北玄臻还不错,管他皇帝老子是胡是汉,能吃饱肚子比啥都强!”

“就是,那帮胡子打群仗、就算人脑袋干出狗脑袋来,关咱小老百姓球事?”

……

皇帝的恩准投降的旨意很快到了前线,随之而来的是一辆特制的囚车。

蒲简陛下从小受过儒家汉文化的专业熏陶,尤其以信奉“圣朝当以孝治天下”。

因此,虽然表彰了叱吕部及时归顺、平息战火的明智选择,却对小特勤叱吕鸣羽这种卖祖求荣的举动表示深恶痛绝!

整个迷途知返的叱吕部、附属贺兰部,都是忠实可爱的大臻子民,一概过往不究。

只有参与抓叱吕南星的亲信,以及主谋叱吕鸣羽,罪不容赦!

蒲简特别批示,将这头贪生怕死的小白眼狼塞进木笼子里,每天只给一个饼子一碗清水、一路日晒雨淋押回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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