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68章 The Pale Horse

橙黄的马灯刺破浓雾,凝成一个逐渐放大的光点,墙上一高一矮的两个影子快速收缩,它们变浓变厚,眨眼间缩为尖耳朵的灰老鼠大小钻入残破的墙角。

呼噜噜——

闷雷一般的声音在震颤,这是明显只有兽类才能发出的嘶吼声。

一个巨大的黑影如道闪电般蹿了出来,跃到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它的前蹄搭在陆羽肩膀上,将她扑倒在地。滴滴答答,腥臭的口水随着它头部的晃动溅到陆羽脸上。

“啊——”陆羽着实吓了一跳,惨叫一声。

这一声叫就像是火星迸到爆竹上,一时间,犬吠、女人的尖叫、男人的呵斥点燃整条幽深的暗巷。隐形耳麦收音效果绝佳,陆羽听到自己的声音像是弹珠一样在音轨里弹来弹去,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欣赏自己的惨叫声。

“陆羽!”小谢的声音从耳机那头传来,听起来要疯了。

陆羽感觉自己肩膀向下凹陷处被两只蹄子沉沉压着,潮湿冰冷的狗类鼻子凑上来,在她鼻翼、脸颊、脖子游走。陆羽用手掌把狭长的狗嘴掰开。它又挣脱,潮热的气息从狗嘴里喷出来,滚烫带刺的舌头直接舔了上来。

“陆羽——”小谢又叫了一声。

陆羽喘息着说:“没事,一只对东方来客过分热情的英格兰籍金毛犬。”

哈赤哈赤——

金毛犬兴奋地喘息着,一次又一次舔舐陆羽的脸和脖子,口水还在不停往下淌,把陆羽的蕾丝边衬衣都打湿了。金毛犬的脖子上束着一条黑色项圈,项圈后的牵绳被人适时地往后一抽,将整条大狗提拎起来,拉到一边。

金毛犬“汪汪汪”叫个不停。

“Bask!如果你想被做成狗标本,就扯开嗓子叫个够!”一个中气十足的男中音响起,“Xiu——Xiu——”,一个个简洁有力的气泡音响起,像是人用嘴模仿空气弹发射的声音,显然是狗主人驯狗时的命令词。

金毛“咯吱吱”发出几声撒娇的呜咽,灵巧地反身,一屁股坐在后腿上,前蹄端端正正支在胸前,瞪大水汪汪纯真的大眼睛,粉舌头一伸一缩,裂开脸颊朝那团白雾“微笑”。

浓雾中,一道提马灯的人影跨出来,迅速勾勒出一个颀长的男人轮廓。那人头上戴着顶猎鹿帽,披着灰色毛毡披风,左手牵着狗绳子,右手拿着一根银手杖。他不断叫着“Bask”,显然是那条活泼友善的金毛犬的名字。

Bask——

这条狗叫二进制幅度控件?

陆羽挥一挥手,赶紧驱散体内的码农之魂。

这个时代根本没人知道什么是二机制!

头戴猎鹿帽的绅士用手掌拍了拍墙壁,想以此引起陆羽的注意,他用手杖轻轻点一下猎鹿帽的帽檐,朝陆羽点了点头,以展示自己最大限度的礼貌,“女士,凌晨两点以后独自在白教堂地区行走是很不明智的选择。”

“赫尔摩斯,这个时候你应该先把人扶起来,然后,询问女士有没有因为Bask而受伤。”

头戴猎鹿帽的绅士后面又出现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绅士,他在陆羽身前站定,弯腰,试图抬起左臂让陆羽把手搭在上边,但他弯曲手臂的动作颇为僵硬缓慢,显然左臂受过严重的旧伤。

赫尔摩斯语气冰冷地说:“医生,我都忘了你是一个多么富有同情心的人,尤其对年轻漂亮的小姐,你总是特别贴心周到。那么就由你检查一下这位小姐是否受伤。虽然,我很确定Bask并没有咬到她。她尖叫仅仅源于她女性的敏感神经,把Bask想象成了来自地狱的幽灵犬。”

“赫尔摩斯,很难想象你有一个比你年轻很多的妹妹。你完全不知道如何在一位女士面前保持绅士该有的礼貌。”那个留着络腮胡的医生保持着横臂的动作,“女士,很抱歉,如果你愿意,请扶着我的手臂站起来。”

陆羽本来想自己爬起来,但一想到这个时代的女性还是习惯于依附男性,凡事由他人帮忙不会被视为无能,反而是一种社交礼仪,她应该表现出符合当前人设的柔弱和礼貌。陆羽把手搭在医生手臂上,任由医生扶她起来。

络腮胡的医生说:“女士,我是个医生,请让我为您提供一次简单的检查。”

“我很好!”陆羽把手压在小腹上,故意做出警觉和厌恶的样子,往后退了两步,“请您不要靠近我。这里最近出了个专割女人脖子的疯子。或许不是一个疯子,而是两个疯子牵着一只叫Bask的狗——谁知道呐。警察到现在都没有查出来是谁干的。”

戴猎鹿帽牵狗的绅士又用手杖点了点帽边,算是维持体面的最大让步和无声道别。他牵着那只叫Bask的金毛犬迅速从陆羽身边挤过,钻入浓雾,消失在了小巷尽头。

络腮胡的医生有些尴尬地说:“女士,请原谅一名陷入信任危机的咨询侦探的无礼吧。因为Bask不喜欢伦敦的空气,我们在沼泽庄园与世隔绝地待了足足两个月,因此错过了可能是本世纪最可恶的连环杀手,赫尔摩斯接受了雷斯垂德探长的委托,正为恢复白教堂地区的安稳平静而奔波。”

络腮胡的医生微微一笑,“如果您有任何需要,请到贝克街221A找安德森太太。我和赫尔摩斯午饭后至晚饭前都有空闲。晚安,尊贵的小姐。”大胡子医生脸上挂着笑,从陆羽身边擦身而过,同样消失在伦敦的浓雾里。

陆羽身处的这条小巷昏暗不堪,前后方传来喝得烂醉如泥的男男女女的笑声。她突然有种刚才发生的一切是如此不真实,仿佛两人一狗从未出现过,一切只是她自我想象的感觉。

心跳屏上突然跳出一个高亮的选项——

叶奈法·查普曼,接下来你要前往哪里?(注意!这是一个影响深远的选项,请谨慎选择!)

1.前往位于多塞街弥勒巷的白马酒店。(开启女术士线)

2.找一家旅店睡上一晚,于午饭后拜访贝克街221A的咨询大侦探。(开启大侦探线)

这是要她选择?

不同的选择?不同的剧情走向?获得不同的线索和帮助?

这还真是个关于魔法和侦探的角色扮演游戏啊!

显而易见,贝克街221A代表日不落帝国最有名的那位大侦探,如果能获得那位大侦探的帮助,想要找到开膛手贾克应该会变得十分容易。

这是——

游戏难度选择下的easy(简单)模式?

那么另一个应该是Hard(困难)模式?

陆羽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吊起来。陆羽从小就是个游戏迷,玩过的游戏不计其数,经她手的游戏没有一个是不被秃噜皮的。跑地图、卡Bug、出攻略,怎么刁钻怎么玩。

Hard模式意味着更高的游戏参与度和剧情掌控权。如果选择贝克街221A,大概率会沦为那名大侦探的第二副手——另一种意义上的华生医生。换句话说,她没办法主导对开膛手贾克的狩猎。而这场游戏并不是为了寻求刺激和愉悦,失去主动性意味着受制于极星。这是陆羽不想看到的。

陆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选项一。

白马酒店的女巫!

等待选项框消失的间隙,“白马酒店”这个名字在陆羽的心泉里咕嘟嘟冒泡儿。她总觉得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尝试回忆了一下,却没能想起来。这是因为陆羽从小对侦探小说不感冒,在这种游戏环境下,只能猜出“白马酒店”肯定出自某部有名的侦探小说,但对于它的时代背景和故事走向完全不了解,更不可能猜到接下来会遇上哪些人,遭遇哪些事。

真正意义上的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几秒后,选项界面如烟般散开,没入浓厚的白雾之中,与四周真实的环境融为一体。

哒哒哒——

小巷的尽头——也就是陆羽的背后突然传来硬皮鞋叩击路面的清脆声音。脚步很急促,很混乱,听起来不是一个人能发出来的。

陆羽预判到有人迅速接近她背后,她想要转身看清来人,随着她转身,繁复的黑白裙摆旋转着蓬起来,勾到了凹凸不平的墙面上一个尖锐的角,她身体滞了一下,就耽搁了那么几秒钟,两个人用手肘压住她的肩膀,将她撞到硌人的墙上。

今晚,这是她第二次被人攻击了!

哦,第一次是只金毛犬。

有什么光滑冰凉的东西随着身体的撞动弹到了陆羽脸上。陆羽目光微微一垂,看到了贴在锁骨上的略有破损的木质十字架。那十字架通体乌黑,被系在浅黑的小颗木珠连成的链子上,表面油光水滑,显然持有人时常用手指摩挲。把陆羽压在墙上的是两个全身上下被黑裙包裹、领口明显高于这个时代女性正常穿衣风格的中年女人。

保守虔诚的清教徒还搞抢劫这一套?

圣经被用来垫桌脚了吧?

这就是选择白马酒店的后续发展?

不愧是hard模式啊!

陆羽尝试挣脱两个身强体壮的女人的控制,脑袋才一动,就收到了对方的警告:“老实点,女巫。把裙子脱下来。快!”其中一个女人把一片砸碎了的酒瓶子玻璃抵在陆羽的喉咙上。

裙子?

陆羽愣了一下,立刻反应了过来,在这个时代的二手店,这条裙子大概能卖出两磅的价钱。两英镑——大概抵得上普通工薪阶级五口之家两个月的伙食费。

陆羽心想,反正还能用系统再变出来一条裙子,也就没做什么抵抗。陆羽吸取了这次被抢劫的教训,准备待会儿变一套低调点的裙子,绝不能再增加自己的游戏难度了。

陆羽将黑白相间、重工蕾丝花边、刺绣宁芙屈膝而坐抚摸小鹿花纹的宫廷长裙脱了下来,交给了拿玻璃的那个女人。

在昏暗幽静的小巷,在不时有冷风吹散白雾的伦敦白教堂地区,陆羽双手搭着肩膀,只穿了一件透肉的白衬裙站在路边。

陆羽的手下意识地拨弄脖子上的黑丝绒缎带,那上面系着点缀碎钻的黑曜石五角星珠宝,她用手指压着锐利坚硬的宝石,有点心虚。

这是通过系统变化过外形的戒指。老实说,陆羽后悔把戒指带进游戏。在进入游戏前,她低估了这个时期的混乱程度,身在法治社会、长在红旗下的小朋友从来没想过自己还有被抢劫的一天!

拿玻璃碴的女人冷冷“哼”了一声,似乎一下子戳破了陆羽的小心思,“五芒星代表撒旦,我们才不要。主说,我们都有权柄从撒旦手中夺回被祂偷去的东西。你也可以把裙子夺回来,方法就是主动向我主祷告。”

这病得不轻啊!

你都抢劫了,还说是主授意的?

然后,两个女人把穿衬裙的陆羽丢在小巷里。

陆羽抱着肩膀,准备走到更为幽深的小巷,到时候再让系统小爱变出一条裙子来。这个时代背景下,一个只穿了薄薄衬裙的女人独自走在大街上,即使她的职业是一名站街女,也绝对属于要被警察驱赶甚至投入监狱的精神病患者。

陆羽在让系统小爱变裙子的间隙,轻轻叹了一口气,“小谢,不用担心我,去做你该做的事。我们说好的,你去说服Lunar。别找任何理由,只需要告诉她真相。她有权知道真相。如果说服不了,我们再想办法架空她的操作权。”

小谢犹豫了半分钟,说:“陆羽,小心。”

陈弦打字:我看着她呐。

半个小时后,陆羽来到白马酒店,酒店招牌是个高举盾牌和长剑的骷髅骑士骑着一匹黑马,算得上十分诡异。

陆羽走进白马酒店,前台招待不算热情地问:“小姐,有什么需要?”

陆羽回答:“我打算在这里住上几晚。”陆羽在接待本上写下叶·查普曼的名字和入住日期——9/25.1888。

前台招待问:“没有行李吗?”

陆羽回答:“没有。”

前台招待喊了一声:“Sara,带小姐去小雏菊房间。”

一个高大的女人走过来,陆羽和女人同时抬眸。两个人同时一愣。

是那个抢劫了陆羽衣裙的女人!

Sara的表情明显一凝,嘴唇抽动了几下,仿佛想要缓解尴尬,她目光躲闪地垂下,转身,嗓子嘶哑地道:“小姐,这边请。”

陆羽跟着Sara走上木台阶。

陆羽装作不经意地问:“这个地方为什么叫白马酒店?”

这个时候,陆羽刚巧跨完最后一级台阶,她的高跟鞋刚落地,一团灰毛线就滚到她脚边。一个原本没有被看到的老太太从高背椅子上站起来,追着毛线球笨拙地小跑而来。陆羽弯腰、捡起毛线球,将毛线球递给戴无边软帽、头发灰白、鼻梁上架着花镜、精神矍铄的老太太手里。

老太太笑道:“谢谢你,亲爱的。我的风湿病越来越严重了,关节都硬得走不动路了。我侄子埃德蒙建议我去法国南部的圣特罗佩度假,可我偏偏来了这里——白马酒店!我恰巧听到你刚才的话。”

老太太璀璨如宝石的绿眼睛闪闪发光,“我想这个名字取自《圣经·启示录》第六十章第八节。”

“——我看到一匹白马。骑着它的正是死亡。后面还跟着地狱。”

我六点刚下飞机,十一点写完了!我——胡汉三回来了!

有谁知道老太太是谁吗?

啊哈哈哈,我心目中no1的大侦探!

我非常喜欢写作话,可是因为一般没啥人看,我会很克制,忍着别写别写!因为会觉得自问自答。后面几章都很难写。因为要收尾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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