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此人的脾气呢,以冷为主。
对于病患,从来是一副“爱来不来”的样子——反正他是大国手,自来都是旁人求他的,他才没必要和颜悦色呢!
对于属下,冷中又有亲近。冷,是因为身居上位;亲近,是因为相依为命。单看小陈哥,被他惯得轻狂,可在其公子爷面前,却毕恭毕敬,大气儿都得缓着出。
对于朋友——呃,这个人,似乎是没有朋友的。他的师父、同门,都算不得朋友。师父知道他的身世,同门往来甚少,故此,敬而远之。
若说有那么一丢丢不一样,便是对廿三。似乎,他对着廿三时,总有些失态。譬如,会因着一点儿小事发脾气。又譬如,被廿三偶尔怼两句,居然也就那么受了。还有,他还会对廿三心软。
沈越不是没意识到这一点,只是,他将这失态归结为“怜悯”——廿三这孩子太可怜了,小小年岁失了记忆,找不到爹妈,寻不见过往,生得又黑又瘦。。。。。。。总之,他将所有对廿三的异样态度,皆归结于“我瞅着这孩子可怜,才对他好几分”。
旁人信不信,没人晓得。反正,他自个儿信了。
因着这冷冰冰的性情,沈越几乎没有人缘。
就如此刻,硬邦邦的几句话呛得夜兄的面皮都在抽抽,就连廿三也为他捏把汗——万一这位“夜兄”要翻脸,他们三人还不一定能从“鬼市”里逃得出去呢!
好在,夜兄只是脸色变了变,并未翻脸。
他尴尬地嘿嘿一笑,道:“沈兄的气性可真大!真不愧是杏林大国手!沈兄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确不该在沈兄面前作假。。。。。。”
“我不是你的救命恩人,”沈越截断他的话,“手脚拗断并不会送命,只是瘫了而已。我只救了你半条命,你不用将另外半条命的恩情拱手相让。”
听听这话,撅得夜兄都不晓得该如何往下说了!
哎呦喂!还能不能好好地说会儿子话啦?!
一时间,堂上不闻片语,冷场了。
忽然,一声轻咳自帷帐后传来。
众人齐齐扭头,便见走出一位老者。
花白头发以羽冠束起,浓眉鹰目,唇边双纹既深且长,显得气度格外威严。他着一袭锦服,手中握着一方玉把件,脚下踩着白底黑缎面的高底鞋,一副富家翁的打扮。
这位,可不是寻常富家翁——夜兄见他显身,赶紧恭恭敬敬地躬身行礼,“见过大老爷!”
沈越心头随即一凛:夜兄是鬼市中人,且于其中有一定地位。而这位大老爷,看来身份远在夜兄之上。
沈越对着那老者行了个叉手礼,口称:“见过老人家!”意为,我这礼是为着“尊老”而行的。
“沈公子客气了。”老者并不托大,亦回礼。然后,他冲着夜兄隔空虚虚一点,貌似责备道:“休要把你做生意的那套使出来!沈公子是大人物,你诚意不够,便是你的错。”
话中似有所指。
沈越只做不觉状,任由老者教训晚辈。
夜兄低垂着头,珠光下,额头上渗出的滴滴汗珠清晰可见。虽看不见脸,但想必也是诚惶诚恐的。
沈越更加疑惑了——瞧着夜兄这紧张的样子,只怕老者的身份比他先前猜想的更高。
老者又装模作样地教训了几句,斜睨一眼沈越,见他面不改色,心中暗自点头,便对他说:“这几年,老夫疏于管理楼中事物,这些晚辈的规矩松懈不少,倒叫沈公子见笑了。”
一位花白老者,如此客气地说话,沈越若再端着,便是无礼了。
沈越拱手道:“老先生何出此言!在下与夜兄也只是玩笑而已,当不得真。”
“那就好!那就好!你们年岁相当,阖该如兄弟般亲近,开开玩笑,算得了什么?!”老者真是个狐狸精,一句话便又拉又打,将方才那一幕轻描淡写地化解了。
沈越微微一笑,直起身来。唯有身后的小陈哥低着头不为觉察地偷偷撇嘴——我家公子爷身份贵重,你是什么东西,也敢肖像与我家公子爷扯什么“阖该如兄弟般亲近”?呸!
老者合掌拍了一下,便见几位妙龄佳人自帷幕后应声而出。不过眨巴眼儿的功夫,厅中便设置了两张新案,茶水果品,一一摆上。茶香扑鼻,果色莹润,器皿精致,无一不是上品。
然后,领头的女子冲着那老者深深一礼,便带着诸女复又消失在帷幕后。
主人相邀,客随主便。只是这一回,主人换做了那老者,夜兄变成了老者身后的侍从,揣手端立于其身后。
站在沈越身后的小陈哥冲着廿三偷偷一挤眼,眼神中满是得意。廿三看懂了他的意思——咱们有两人,对面只有一人,所以,还是公子爷的气势足!
若非此刻场合不对,廿三保准儿要笑出声来。
茶过一巡。
老者放下手中茶盅,缓声开口:“想必沈公子好奇老夫的身份罢?不瞒沈公子,老夫姓魏,排行为一。”
沈越心念转得飞快,当即面色便是一动。而同时,仿佛心有灵犀般的,廿三心头亦有所动。
“那么,这魏一楼。。。。。。”沈越试探道。
“哈哈!沈公子果然才思敏捷!不过,这魏一楼,便是老夫的楼。”老者哈哈一笑,“沈公子,何妨在猜上一猜,老夫又是何人?”
“‘魏’从鬼,‘一’为首——”沈越心中猛一惊,面上却不兴于色,“在下猜着,老先生当是鬼市第一人?”
沈越语气平平,却仿佛在廿三耳中炸了个大雷。他手腕向内微微转了个角度,在宽大袖口的遮掩下,已经握住了一柄利器。
“到底是沈公子,胸襟气度不同常人!”老者赞道。他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若换做寻常人,面对鬼市第一人,还不得勃然变色,如坐针毡?当然,寻常人也不可能坐在这里。
“老先生过誉了。”沈越总觉得,此人话里有话,并不当是只一昧地夸赞。
“沈公子既已猜到,那老夫也就开门见山了。”魏老先生面色一正,肃声道,“昨夜,南市发生火灾。沈公子可知,这被烧的人家是谁?”
沈越摇摇头,装作不晓。
“唉,说来惭愧——”魏老先生长长一叹,面露不安,“虽说‘家丑不可外扬’,不过,对着沈公子,老夫也就不隐瞒了。那被烧的,正是鬼市的一个买家。”
“他将将于三日前购买了一尊千年阴沉木雕的罗汉像,高二尺七寸,重二百七十斤,黑衣黄肉,挺拔刚峻,有千年峥嵘之意。”
“此宝价值连城,无论是材料,还是雕工,皆为世所罕见。便是老夫这双见惯了宝物的眼睛,也是稀罕得紧。”
“买家重金购得此宝,可惜却没那福分。还不出三日,便被贼人摸上门去,放火盗宝。”
“沈公子是个明眼人,想必已然猜出,这贼人一击即中,只怕其中鬼市免不了嫌疑。”
“不错,泄露买家秘密的,正是我鬼市中人!”
魏老先生“啪”地一拍案几,垒作宝塔状的鲜果便应声倒塌,咕噜噜滚落在长毛地毯上。他眼中怒色勃发,大声道:“夜叉,你倒说说看——你这个执事,是做什么吃的?!”
便见一直端立在他身后的“夜兄”——其人虽唤夜叉,想必并非爹妈起的真名,不然,这心眼儿得多缺啊——小陈哥如是以为——战战兢兢地走到他面前,“扑通”跪下,深深伏地,颤声道:“大老爷,饶命!是小人的错!小人驭下不严,伤了鬼市的名声,丢了鬼市脸。求大老爷饶命啊!”说着,连连磕头,生生在绵软的地毯上嗑出了“嘣嘣”声。
魏老先生并不理睬,只管撇过头去,任由他一昧磕头。直至好一阵后,他方望向沈越,低声道:“沈公子,你以为如何?”
沈越被这一问,问得莫名其妙,“在下并非鬼市中人,如何能置喙呢?”
——你自家的门风不谨,惹出的糟心事,问我这个门外人做甚?难不成,想让我帮你理家务?抱歉,在下可没那心思。
“沈公子,说句僭越的话——若是沈公子是鬼市中人,当如何处理此事?”对于沈越的拒绝,魏老先生反而追问起来。
“圣人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恕在下不便开口。”沈越纹丝不动。
“难道沈公子就不对鬼市感兴趣么?须知,鬼市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势力触及四面八方,上至王公贵族,下至游贩小民,就没有鬼市达不到的地方。若得鬼市助力,什么大事不可为呢?”
“沈公子,您——真的不动心么?”一字一顿,就仿佛这厅堂里璀璨夺目的宝珠,充满着深深的诱惑,竭力想要打动沈越。
如果说,先前沈越还只是心存好奇,此刻,他便已猜出几分,眼前这位鬼市第一人,如此反复试探,所图为何了。
他唇角一勾,淡淡轻纹一闪即消,“老先生,您说说看,我为什么要动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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