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做古代的马车真的折磨人,当归真的是活活被折磨成一副怨天怨地的地瓜样,边走边吐,一路上不是昏睡就是在吐的路上,胃里的酸水都要被她吐光了。
奚邕见她如此,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种苦的发涩药草,对晕车的效果那可是显而易见的好。
奚邕一路上对她照顾有加,多少和她说了奚氏的事。
当归的那位替换“阿姊”比她出生早半个月,奚氏大大方方的承认当年抱错了孩子,然后将这位阿姊认作养女。
那位阿姊字在水,小名淼淼,这本来是当归的名字,但这名被人家用了这么多年,自然不可能再给当归用了。
于是奚母凌氏亲自修书一封,托当今最有才华修养的夫子山青先生为这位即将认亲的女儿取字入名。
高山流水,煮茶对饮之际,书童将这封信呈上。
山青先生带着歉意朝友人一笑,然后解开书信一阅,皱眉。
友人端着茶杯的手顿住,问“何事还能困住山青兄?可否与我这个小辈说来听听。”
山青先生长叹,端着茶喝也不是,摇摇头”“鸡栖凤凰食,可叹可叹呐。”
对面坐着的青年了然,左右见山青先生一番苦恼的模样,瞧见信上的内容,也是放下茶杯。
青年沉思一番,“我看眠觉这字就不错,先生觉得如何。”
先生听完,然后细细度量一番,然后一拍手,练道:“好,好!”
“春风漫,桃花渡,好!好!来来来,我这就修书一封。”
青年见先生豁然而去的模样,颇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其书童疑惑:“为何奚氏要特地麻烦这一趟,既然是自己的孩子,难道不应该由家中长辈赐名吗?
青年轻笑,语气却不甚认同,只慢悠悠道——
“既有春华,又何复寒木。”
这些事本人自然是不知道的,只是当归知道,自己以后不叫当归了。
奚眠觉,这仿佛就是对她身份的一种认可,也是一种象征,若是当时她没有选择奚氏,那她的名字应当会以“当归”这个名字入族谱,这又是另一种说法罢了。
为什么她荀氏要特地请一个先生给她取名呢,自然是为了昭告天下,看起来给足这位即将回来的真千金排面,也是赢了一份她们奚氏一族一个高风亮节名声。
这算盘打得可是噼里啪啦的响,也叫人挑不出什么毛病。
她叫奚眠觉,小字昭,约莫以后都是这个名字了,这个名入了奚氏的族谱,也算半只脚踏入了这个世界。
她对新名字没有想法,无论哪一种都是一样都是她,只是换了一个叫法。
奚眠觉服了两天草药后,终于有一点精神了,她趁一行人修整的过程中溜下马车,好奇地东望望西打量。
这可是她第一次出远门,难免心生好奇。
同行的少年门生聚在一堆,身后背着剑,偶尔谈笑风生,她也不羡慕。只是她现在对奚氏了解甚少,俗话说得好上战场之前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敌人是什么样的,将军不打没有准备的仗,从奚邕那里了解的实在是少并且无聊,无非就是家中几口人,年岁几何,性情秉性他是一点也不提的。
只轻飘飘悠悠然一句,“你以后接触多了就知道了。”然后长叹一口气。
她倒是看出来了,这位叔父就是个中间人,性子温吞,才能也不出众,一遇事也不急,不争不抢,遇上烂摊子就自己认下,就好比这次认亲,还有无论问他什么,都是“好好好”,耳根子又软诸如此类。
这叔父怕是一个不能来事的,这可如何是好,奚眠觉托腮心想,若是她摊上一个偏心的阿母或者来个缺心眼的炮灰,她如何在这个家立足脚跟。
她倒也不是想和别人争抢什么,她最起码得到一个公平待遇罢了,然后好好学东西,若是遭了别人欺负,无一人帮她那岂不就是陷入孤立无援的地步了?人总是要为自己多寻一条出路的。
也许是思绪拉远了,她竟就这么立在原地许久,一旁几个少年推推搡搡,嘴里说着“你去”“算了还是你提醒……”诸如此类的话。
有一个年纪尚小少年就这么被推了出来,他在推搡之间发冠有一些凌乱,脸涨得通红。
“这……这……这位小……女公子你……你已经坐在这……这许久了。”少年结结巴巴的说。
奚眠觉时才反应过来,她站在原地已十分久了,腿都有些麻,人家这是好心提醒她,她道:“啊?啊,谢谢这位……”不知是叫兄台还是小兄弟,仙师?年纪太小了不不不……
“女公子不必客气,”少年吐出一口气,“我姓温,单名一个旭,字宁安,你叫我温旭就行。”
“嗯嗯,我叫奚眠觉,他们……嗯……也就是家中长辈取的名。”
“女公子……为什么……为什么不回马车上歇息?”
奚眠觉瞧见他通红的脸,答到:“车上有些过于烦闷了。”
她又反问,“我们还有多少日的脚程才能到金陵?”金陵是奚氏一族所在之地。
“约莫还有七日罢。”少年想了想,答。
一来一回,两人便也就相熟起来,渐渐的,这群少年也主动过来搭话,这群少年年纪尚小,一开始与女子说话时还有些腼腆得可爱,可是熟了,也就没有那么拘束了。
奚眠觉是个喜欢问喜欢听的性子,有时提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比如某某家中人口几何,家中姊妹几岁,修行几年,有时又提起家中内况,力求一个刨根问底。
“你祖上奚氏嫡传就剩下你这一脉还有你叔父这一脉,据我所知,令尊仙逝已有六年已久,而当今是令尊夫人掌事,你叔父膝下仅仅有一女,而你有一位刚兄长,一位阿姊,还有一个同岁胞弟,你们一胎出生,长得那可是不一样。”
“不能说不一样,依我看,女公子就是随母,那可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谁人见了都觉得这是一对亲母女。”
“真的有这么神奇吗?”奚眠觉好奇地问。
众人点头,“令尊夫人精明能干,胆识过人,连令母也心生敬仰,不过……”那少年抓抓头。
不过什么?
“不过夫人确实是有些严厉了些。”少年的语气弱了下去,看起来倒真的有几分那回事,“但!但夫人很公正仁慈的,女公子不必担心!”
“对对对!”一群人附和。
奚眠觉问,“那我那位兄长,阿姊,还有胞弟,他们呢?”奚眠觉身体往前挪了挪,“他们秉性如何?”
一群少年又叽叽喳喳说起来,从他们口中可以了解到,她的这位兄长,出了名谦和恭顺明事理,天赋高,能文能武,翩翩君子。
那位“阿姊”,据说秉性善良,是出了名的小菩萨,却天生体弱,常年卧于病榻,资质极差。那不就是一个“奚黛玉”吗?奚眠觉心想。
说到她的胞弟和表妹,那可就是能用劣迹斑斑来形容也不过分了,一个嚣张自视甚高,一个骄矜自满,两人脾气差的名声那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例如那位胞弟拿了什么头筹就用鼻孔看对手,或者就是那位表妹当街叉腰教训登徒子。
把奚氏的“她”还有她的兄长衬出那是一个清水芙蓉出淤泥而不染。
“其实在水娘子挺好的,说话也温温柔柔细声细语的,我看你俩定不会吵起架来。”温旭红着脸说。
奚眠觉:……?
你怕不是暗恋人家?奚眠觉小小脑大大不解。
说得久了,奚邕唤他们过去那些吃食,吃完后,奚眠觉又爬回马车上。等再下来时,一群少年没有踪影,余留一个温旭守着她。
“叔父他们呢?”奚眠觉问。
温旭抱着剑:“他们去杀走尸了,附近有走尸作乱,走尸出来会影响到过路的人。”
“走尸?”奚眠觉疑惑。
“噢噢,”温旭转头看她,“走尸就是人死后怨气不散,加上阴气入体,然后产生尸变,尸变之后就会像行尸走肉一般,没有意识到处游荡,遇到活人气息时就会攻击人。”
“走尸行动十分缓慢,攻击力也一般吧。”
或许她那次上山遇到的东西就是走尸也不一定。
“你是不是饿了,我去给你找点东西吃。”
奚眠觉竟一时无言。
等到一行人回来之时已是傍晚,剑上带血,衣襟也有脏污。
奚眠觉悠悠叹气,要是她也是能“修仙”就好了,万一她是什么绝世奇才呢。
她幽怨地想,但也是想想。
有些怀念手机了,在那个信息化发达的时代,一只手机就可以走遍天下,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
时间过得很慢很慢,令人无聊地发指。
就这么一路,也就到了。
金陵街道宽阔,两旁店肆林立,红砖绿瓦或者楼阁飞檐,泱泱行人来来往往车水马龙,一城繁华,春雨打湿芭蕉,车来车往,当真是別番景象。
行至一处开阔地境,入眼帘是一对大的离谱的门,刷满红色铜漆,门前两个石狮子坐镇,瞧着就气派。
“女公子,下车了。”有人道。
与想象中的不同,不是什么深宅大院,而是如寻常街道,房屋整齐,挂着白云纹样的旗帜,多是一些修仙子弟的装扮,然后走了好一会儿,途径校场,才是一座宅子,正门的匾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她不认识地字,有人在门前清扫。
温旭一行人朝奚眠觉告别而去,奚邕带着她进门,从右边的游廊过去,途中一一介绍正厅书房后院还有藏书阁,一遍又一遍打破来自乡下的“土包子”认知。
奚邕带她行至一处院子,嘱咐了仆役几句,便借口离去了。
院中打理得整洁干净,看过去居然有些从书中走出来的闺阁一般,外面草草木木败落,里面却应有尽有。
好歹是有一个像样的窝了,奚眠觉开心地想。
“女公子好。”突如其来地女声把她吓一跳,寻着声音往过去——青衫罗衣,素钗平和,年纪稍稍比她大个七八岁左右。
奚眠觉转头与她对视那一刻,绕是对方也露出了讶然的神色。
“怎么了?”她好奇问。
对方笑笑,“我瞧女公子当真是像夫人呢,对了,我是枳。”
人人都说她长得十分像那位夫人,这倒是让她十分好奇,究竟像到哪种地步,才会让别人看到她的一瞬间就与那位夫人联想在一起。
枳说是带来了裁缝,为她量一量身量,裁几件衣服,然后又置办一些女子用的东西。
“小女公子看看,若是还有缺的便告诉我。”
奚眠觉自是十分感激,接着又听她道。
“女公子以后不必拘束,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夫人特地安排我来照顾女公子,你且休息几天,夫人去了沂宴还未回来,女公子怕是还要等到几日。”
等她沐浴过后,枳就让她坐在镜前为她擦干头发。
奚眠觉看着镜中的模样,底子很好的一张脸,但就是晒得有些黑,皮肤也有些粗糙。
不算是什么绝世美人,但捯饬捯饬还能过得去,她这么想。
她干枯分叉的头发在枳的手里,枳不止一次叹气道:“女公子受苦了。”然后耐心地为她抹上头油,香香的,很好闻,奚眠觉很喜欢。
她低垂着眼,看起来乖巧又懂事,枳看她这么懂事,不禁内心又多了几分愧疚。
枳以前也是因为战争和家人流离失所分别数载,懂得一个人在外面孤苦漂泊流浪的滋味,她也是十分心疼小女公子。
夫人或许会爱这个女儿,但是几十年的陪伴不是说舍弃就能舍弃的,她知道夫人公正严明,一碗水尽力端平,可是……
枳深深叹了口气,一只手却拉了拉她。
“枳姐姐你身上好香啊。”女孩真诚地望着她,眼里亮晶晶闪烁着光。
枳一愣,问:“香吗?”
“嗯嗯。”奚眠觉点头。
枳摸摸她的头,然后轻声说了句什么,奚眠觉没有听见,疑惑地“嗯”了一声。
“没有。”枳笑笑,然后拿起梳子,为她细细地梳头。
奚眠觉看着自己的脸,皮肤粗糙,眉目没有多加修缮显得有些粗犷,凹下去的两颊,本来底子很好的一张脸……
枳给她的脸抹上清凉的膏体,据说这是有养护皮肤之效,有些像现代的护肤霜,只不过有一股大自然的草木清香味。
夜晚,奚眠觉睡着柔软得几乎让她失眠的大床上,盖着据说富贵人家标配的金丝绒被,枕着舒舒服服地枕头,然后翻来覆去一番,知道深夜。
夜里淅淅沥沥下起了雨,打落叶子化为泥土的肥料。
次日早,来了一个婢子说是大女公子有请她去一趟,枳把她从床上拉下来,然后洗漱梳妆一番。
奚眠觉揉揉惺忪的眼,面上恹恹打不起一点精神,心里想的确是——真假千金的第一次接面就要来了。
她心里还纳闷,这姑娘当真是心急,这才第二日就来请她。
她和枳随着人去,弯弯绕绕地走,这院子有些偏僻,后来才从枳口里听说,这是为了女公子养病特地挑了一个安静地。
院外杏花初绽,开得那是一个粉嫩娇羞,垂落的芭蕉叶低下纤细的茎滑落水珠,而穿过去,便是一阵女子轻咳声,庭中似有似无的药味掩盖了花香。
一进门,便有些令奚眠觉震惊,屋内熏着香混杂着药味,金丝楠木桌椅,漆木上雕的都是花样,青纱帐帘,还有几株杏花插在瓷白玉瓶中,可见这闺阁主人的意趣品味。
可是见到那人时,奚眠觉却是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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