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人需排除体内污垢,还需要学书颂词,对于仙法的修行更是一刻不敢歇,因而大多俊美非凡,更不用说其中的佼佼者了。云岑算是其一,这些普通的百姓没见过富商豪爵和百年世家,因而也分不出仙人和凡人。但微生琛是知道的,这人生的剑眉星目、眸光疏朗,一袭白衣胜雪,玉冠束发,两侧垂下淡绿色冠带,腰带环佩,叮当作响,煞是好听。
只是这人盯着他作甚,他们没见过,甚至这位仙人可能还是刚来了。微生琛不想节外生枝,就没再看他,拿了自己的馄饨找个空位坐下。
云逍看着那人,修仙之人眼神很好,那人有一双桃花眼,嘴唇也很薄,但经常笑着,连眼中都带着笑意。如果说一个人可以名字重复的话,可以说是凑巧,但要是连长相都一样,那巧合就是有点多了。
“小伙子你眼神还怪好的哩,离这老远都看得清啊,”刘大娘惊叹,随后又寒暄了几句,终于放云逍离开了。
云逍直奔那人而去,他总是感觉如果不能抓在手里他就会消失,再次消失又该到哪去找呢?
三百年前他们说微生琛死了,但他的魂灯一直是亮着的,虽然微弱但没有消失。他今天见到了,所以云逍的速度很快,他身高腿长,灵敏迅捷,很快就到了,看似很远的距离,不过是几步路罢了,看着人近在眼前,云逍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仿佛嗓子被灌了哑药,只是站在桌子旁静静的看着,
微生琛着实装不下去了:“仙君找我可是有什么事情吗?”离得远了还能自我安慰说是看的别人,都这么近还盯着他,这就装不下去了。微生琛一头雾水,但这位仙君不说话,还是只能他先来开口。
云逍反应过头来,问:“你不记得了?”
“仙君认得我?”微生琛很是疑惑,他感觉他们是认识的,甚至是熟悉,但他不希望挑破。他其实知道自己丢失了记忆,这对于他来说很容易就会发现,他手上身上有各种刀剑的伤痕,他其实很不会做饭,但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武器,他几乎确信自己的身手其实不差。对于桃源村的人,他全都知道,但有些认不出来了。如果是好好活着的故人,还是不必了,他要终结这里。若是还能大难不死,相认也是挺好的,所以现在对于一个似乎是故人的人来说,拒绝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可以不清不楚的维持着现状。也不必思考着如何找回记忆,因为很快,一切就会结束了。
现在挑破则是一种极其不理智的做法,只会给人留下不必要的感情,所以他只是装作不知情,疑惑道:“仙君是不是认错人了?”毕竟他真的不记得,不是吗?
云逍似乎没想到他不记得了,但他们的身形容貌着实是一般无二,世上不该有这么多的巧合。既然他忘记了,那重新认识便是了。
“云逍,”微生琛以为听错了,眉头微蹙,云逍只好有重复了一遍,“云逍。”
微生琛这次听明白了,这位仙君名为云逍,也只好放下了筷子起身行礼,恭恭敬敬地说:“云逍仙君。”
而云逍仙君直接将他扶了起来,微生琛这会清楚了,他们确实很熟悉,这种感觉是没有过的,但他还是顺着他的手起身,又说:“仙君用过早膳了吗,要吃点东西吗?”说完了才想起来仙人是辟谷的,顿时觉得不妥,刚打算找补几句,就听到那冷清清的声音说:“还没有,好。”
微生琛有些惊讶了,但随即反应过来问道:“仙君要吃点什么吗?”
“馄饨。”桌子上只摆着一碗馄饨,和一个小咸菜。微生琛只好先让云逍仙君坐下,自己再去端了一碗。
云逍仙君何许人物,现在坐在馄饨摊前慢条斯理地吃馄饨。
他还是来时的那身装扮,一看就让人退避三舍。但实则不然,馄饨摊前还是生意兴隆。
“仙君,馄饨怎么样?”微生琛坐在对面,看着在吃第三碗的云逍仙君,虽然他不是在担心自己的荷包,只是担心仙君会不会撑着,虽然这家馄饨手艺不错,但这么吃下去谁能保证不会出问题,他绝对不是在担心自己的荷包。
“仙君吃好,我再去拿点小菜。”微生琛只好起身又去隔壁摊子买了碟酥饼,还有俩包子包子,毕竟照仙君这个吃法,老木匠只能等着花什么时候谢了。虽说不记得了,但请人吃碗馄饨也是应该的,但请吃三碗就不太好了,。
“琛哥,那是谁啊,这么能吃?”包子摊是个年纪小的在看着,叫田小罗。
“那可是位仙君,你少打听。”微生琛把钱放下就拿着包子离开了。这位田小罗可真是个碎嘴子,甚至能和村里的大妈五五开,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不能和他多说话。
卖油饼的摊子是个姑娘,那姑娘长得秀气,人也勤快。正是女大当嫁的年纪,看到微生琛小脸便微微泛红,如今也小脸微微泛红的打听那个仙君,这个也不能多讲话。
馄饨摊是一对老夫妇带着儿子儿媳,四口人和和气气,将馄饨摊子做的极好。
“小琛啊,那位仙君......”
“马叔,打住。”微生琛不用他继续说就知道什么意思,人咋就这么喜欢八卦呢,长舌妇估计也是造的谣,管他男女老幼的,都一样。“仙人和我们不一样,别拿咱们那一套啊。再来碗馄饨。”这位马叔也就讪讪地笑了笑,下馄饨去了,但那双眼是不是瞟一眼,又回头和马婆子说几句,又瞟了回来,显然马叔还没放弃。
好吧,这个也不能多说话。
微生琛转了一圈,还是这位仙君养眼,长得好看话还少,要是自己付饭钱就更好了。
虽说是这么想的,但还是付了钱,又拿用布包了一堆东西,足足有五六人的饭。
云逍看的惊奇,不懂为啥买这么多。转念一想兴许是储着呢,就像他大弟子,十指不沾阳春水,做个饭都能把厨房炸干净了,但就喜欢屯着东西,就算是不吃都要屯着,也不知道什么毛病。虽说是这个事儿,但他还是接过了拿着,果然挺有分量的。
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常,百姓又开始赶赴新的一天。村民早早的起来,各自忙碌,几位老伯凑在一起,吹的牛儿力大无穷,猪儿膘肥体壮,简直下一秒就要飞天遁地,无所不能,只是可惜了他们还在地上;勤快的婶子大娘,早早的收拾好了一家人,也去赶赴闺友们的亲密,张家短里加长,谁家小伙能干,谁家姑娘好看,早早的在心里配好了对。
刘大娘来给浣衣妇送饭的时候,看到屋里横七竖八歪着躺着的,吓得差点没把碗摔了。日上三竿了,几个大小伙子大姑娘的,也不嫌害臊,也不分屋也不起的。
鹤隐是第一个被刘大娘吵醒的,勉强把眼眯开了条缝,起身拍了拍衣裳,整理了一下就行礼。刘大娘一转身彻底吓到了,手里端着的碗“啪嚓”一下就碎了八瓣,稀粥撒了满地。鹤隐倏地清醒了,剩下的几人也都醒了,几人看着鹤隐,也都有模有样地学了起来,刘大娘万分惊恐,不敢多待,原本只有一个疯子,现在又来了这些,她家着实是供不起。连碎了八瓣的碗都不再管了,打算直接走,却没想为首的那个新疯子拦了下来。刘大娘吓了一大跳,哆哆嗦嗦的抬头,又摆出了外强中干的气势,颤着声音说:“你打算干什么?”
鹤隐神情古怪的看着刘大娘,着实忘不了昨天晚上她胸口贯穿着一道箭,怀里还抱着个血淋淋的脑袋,浑身上下没块好肉的样儿,这会看到一个正常的大活人,感觉那是相当的奇妙。
对于昨天晚上的事情来说,不正常的是这里的所有人,但他们今天突然就突然正常了,似乎不正常的除了......
“刘大娘,您真的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吗?”
鹤隐震惊无比,他即惊讶于昨晚发生过的一切,又对于今天的一切感觉及其的不现实。
“昨天还能发生什么,大晚上的不睡觉,咋的,当鬼去啊!”哎吆刘大娘您还真的谁对了,简直比鬼还吓人。鹤隐感觉就昨天那场面,没疯了都算是毅力好,那妇人昨天也没死,保不准就是吓疯了。
刘大娘终于还是心软了,露出了点同情的意味,这孩子年纪轻轻,长得也算是周正,怎么就得了癔症呢,问了她好几遍昨天晚上的事情,都说了睡觉还问,总不能真去当鬼吧。
刘大娘用她那同情的眼神注视着几人,一步三回头的走的犹豫又干脆。
“师兄,我现在看到他们就想起昨天晚上。”
云岑年纪小,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说实话他们也没见过,出任务时难免见到各种场面,比这令人胆寒的不是没见过,但没有昨晚的震撼与作呕。
浣衣妇昨天晚上躺在地上缩着一点也不敢睁眼,这会儿倒是精神好,拿着晾衣绳上的衣服就要带出门,众人看着,那妇人还是来到了那条小河,嘴里哼着歌:“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
微兰顿了顿,说:“师兄,我师尊应该是来了,昨天晚上不是幻觉。”
众人面向她,一脸震惊懊悔,似乎终于想起来了云逍仙君,顿时关于这里的猜想都做了废,扔到了犄角旮旯,鹤隐干巴巴的问道:“那你知道云逍仙君现在在哪吗?”
“阳鱼和阴鱼之间有联系,还是跟着阴鱼走吧”
昨天晚上咋就睡着了呢,还是都睡着了,连云逍仙君什么时候走了都不知道,莫不是被施了术法,这真的就怪罪不到他们头上了吧。但,那要是不是术法......
天呐,这会被罚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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