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履行闹钟职责的,不是闹钟,也不是洒落一室的那一缕金阳,而是饥肠辘辘的肚子,所发出的敲鼓声。
迟然捶着因宿醉而头疼欲裂的脑袋,穷尽海马体,也没能记得起昨晚是怎么滚回程家的。很久以前听昨天的新娘子说,她迟然的酒品有待考究,比如说有一回喝醉后,大半夜冲上大学宿舍的天台载歌载舞,吓得宿管阿姨差点报警。想到这,迟然赶紧查看手机,确认没有钟艺思的微信简讯和未接来电,据此推断昨儿应该没把姐们的婚礼给搞砸了,这才长吁了一口气,放心地下楼去厨房找吃的。
“舍得起床了?”饭厅里飘出声线极冷的男声,“时间掐得不错,刚好吃午饭。”
“……”
迟然困窘地想路过饭厅躲进厨房里,但眼珠不小心瞟了瞟,发现程煜坐着的饭桌前,摆了好几个卖相甚是不错的菜。她咽了咽口水,忍不住又多看了几眼,顺带问道,“你知道昨晚是谁送我回来的吗?”
程煜放下筷子,看着迟然一脸小心翼翼地缩在饭厅入口,微微眯眼,“你不记得了?”
“嗯,好像是不太记得了。”记得我还会问你吗?我又不是来找聊的,只是路过来找吃的。迟然默默地在心里补充着,不忘用还神经痛着的头再认真地回忆了一下,可惜记忆依旧是断片在为新人挡酒的画面处。
程煜点点头,示意迟然过来,“坐下,边吃边说吧。”
迟然立即奔过去坐在一副空碗筷前,边盛汤边说,“谢谢,我不客气了。”她夹了一筷子鱼香茄子塞进嘴里,觉得今天郑姨做的菜,比平常的味道淡了些,但更好吃了,“郑姨的厨艺越来越好了。”
程煜似笑非笑地轻勾唇角,半晌才道,“昨晚,是我去接你回来的。”
啪。
一块运送到嘴边的红烧肉,摔进了白米饭的怀抱里。
抓紧差点也被地心引力吸走的筷子,迟然吓得久久合不上嘴,语不成句:“你你,你,我,回来?”
这反应,很迟然,一点形象包袱都没有。
程煜慢条斯理地去吧台倒了一杯红酒,在迟然求知若渴的眼神发问下,再点了点头。
这一点头,把迟然吓得直接从椅子上摔了下去。她灰头灰脸地重新坐上桌,瞬间失去了对美食的食欲,搓着手指,忐忑地问道:“我应该醉得睡着了,什么都没说,也什么没做吧?”据热心市民钟同学爆料,某次她迟然喝大了,一个电话打给了现在同坐一桌的这个男人,足足痛骂了人家大半个小时后才发现,通话根本没有接通。
程煜挑挑眉,“应该不是你说的那样。”他拿起筷子,好心地给迟然夹多一块红烧肉,“你说了一些,类似很崇拜我的话。”
“……”
迟然再摔下桌再爬起来,绝望地问道:“我有对你做什么吗?”
程煜端出一副仔细回想的表情,考虑了一番,决定发发善心,让这被酒精折磨了一宿胃的小女子,好好吃完这顿饭,便含糊道,“记不太清了。吃饭吧。”
迟然听完更绝望了。没脸再往下问,她寻思着这时候是不是该安静走开,寻个凉快地儿去面壁思过,但一摸肚子还饿着,还是吃完再滚吧。反正程煜说记不太清了,她也记不太清,那就应该是没什么大事发生的。如此甚好。迟然边自我安慰边抚慰肚子,觉得今天这桌菜,郑姨绝对是超水平发挥,害得她一不小心就光盘了,忘了给程煜再留点。
见迟然吃得差不多了,程煜瞟了一眼冰箱的方向:“里面有一份红豆沙芋圆。”
迟然心想,悲伤是要用食物来消灭的,便按照提示把甜品取了出来,下口前礼貌地问道:“你要来一碗吗?”
“不用。”程煜欣赏着迟然这副还未能从醉酒失忆的打击中恢复过来的挫败样,心情极好地喝完了一杯红酒。这个小表情极为丰富的迟然,有点意思,让程煜有点怀疑,昨晚见到的那个哭得不安又脆弱的迟然,不是同一人。他再倒了一杯酒,浅酌几口,不动声色地问道,“你家人,都不在光州吗?”
家人。
迟然手一抖,整勺刚舀起来的芋圆滑回碗里,溅湿了手背。
程煜微怔,递上纸巾:“擦一擦。”
“谢谢。”迟然接过纸巾胡乱地擦拭手背,把起了波动的情绪迅速压制下去,命令自己要用云淡风轻的语调答话,“他们都不在了。”
程煜没有接话,只是目光幽沉地看着迟然,心室感到些许压抑之气。
迟然想了想,脸色煞白:“我昨晚说了什么吗?”
“没有。”这种惊慌害怕的神色,看得程煜剑眉深拧。他不想追问,更不想看到这样的迟然。于是他起身离开饭厅,“正好周末,去讲故事吧。”
迟然愣了愣,低头把红豆沙芋圆吃完,利用去暗房取电脑这约莫三两分钟的路程,把冒出感伤苗头的思绪清理干净,然后到卧室露台面对程煜时,成功换上了满面的轻松自然。再一看,桌子这侧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香滑拿铁,迟然顿觉心情指数直线飙升,“谢谢。”还能蹙眉关心道,“酒喝多了,很伤胃的。”
程煜幽幽地扫了迟然和咖啡各一眼,回击道:“咖啡喝多了,也很伤胃。”
“……”迟然无话可回,明智地进入正题,“请说出你的故事。”
“你想听什么?”
迟然一脸莫名其妙地反问:“不是你讲什么,我听什么吗?”这应该不是采访片场吧?
程煜锁眉想了想,回答得理所当然,“我不会讲故事。”
“……”
这世界上有程煜不会的事吗?当然有。迟然一点都不怀疑这话的真实性。证据一是程飞灵曾控诉过,她有一个从来不给她讲睡前故事的爸爸,证据二是半个月前,那几句堪比打报告的故事。
看来只能切换到问答式的采访片场了。
迟然端正坐姿,喝一口拿铁润润喉,“说说你和她是怎么相识相恋的。比如是谁追的谁,两个人是如何确定关系的。”一想好像漏了点什么前情提要,又摆摆手道,“还是先从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生说起吧。”作为大学那会儿的头号情敌,迟然没少研究易伊菲,那确实是一名漂亮、时尚、性感还自带孤冷气质的女神级人物。毕竟身为像程煜这种高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看上的女生在外形上,怎么着也得势均力敌。
“蕙质兰心,聪颖独立。”这是当年初见时,程煜对易伊菲的第一印象。初见尚未动心,只是对易伊菲清丽温柔的一颦一笑稍稍上了心,“还有,漂亮。”
“是特别漂亮。”迟然点头补充道。这男人不愧是外貌协会骨灰级会员的天秤座,妥妥的颜控,“接下来请回答我前面提出的问题。”
程煜一脸莫名其妙,“谁追谁?我们没有谁追谁,两个人互相吸引,自然就在一起了。”
迟然听着挺有道理,就是干瘪了些,“逻辑满分。如果能增添一些故事情节,那就更好了。”
“……”
程煜觉得,这大概是他生平第一次受到女人带质疑性质的鼓励,感觉倒还不算太坏。他平心静气地回忆和易伊菲的往事,有些躲不开的记忆,越想忘越伤,不如逼自己一把,在每个午夜梦回时拎出来,不断重复翻阅,把每一个动作和细节烂熟于心,直到有一天麻木了,也就过去了,“她成绩很好,但数学是弱科,班主任安排我们同桌,叫我给她补习。高一下学期的期中考试,她数学考得很好,提出请我吃饭当感谢。我们放学后一起去吃饭,送她回家的路上,她被一只野猫吓到,我牵了她的手。”
“然后,你们就确定了关系,在一起了。”迟然把结果补上。
“嗯。”
迟然觉得,这真是一个平庸到小说都不屑于这么写的校园爱情故事。如此平平淡淡的开始,听起来却一点不失温馨美好。纯纯的校园恋情,又是初恋,是生命中第一个用心去爱的人,所以才会那么刻骨铭心,不得忘,不得放吧。
不得忘,不得放,最是自伤。
拉回思绪,迟然继续提问,“后来呢?”她一抬眸,见程煜似陷入了沉思之中,微微紧绷的神色,看着好像有些伤神。她略一思索,合上电脑,道,“后来留着下次讲吧,今天就到这里。”
程煜眸色清浅地看着迟然,没有出声。
迟然作出正当解释:“我脑容量有限,需要先整理整理今天的素材,才能接收新信息。”
程煜揉了揉眉心,“既然这样,我要午睡了。”他回到卧室,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跟进来的迟然,声调稍稍压低,“昨晚为了照顾喝醉的人,没怎么睡。”
迟然立即烧红了脸,“我不打扰你午睡了。”说完旋风似的逃出了卧室,双腿虚软地靠在走廊的墙壁上定神。可无论再怎么费劲脑力,迟然拼死也想不起前一晚到底说了和干了些什么。
酒精太可怕了,居然可以夺去发酒疯时,那些极可能是最直接反映内心真实世界的记忆。噩梦笼罩的那段黑暗日子,之所以选了酒精作陪,不就是为了能忘了点什么吗。
只不过,醒来才觉悟,世界还是醉酒前的世界,它可以亘古不变,人,却不可一直不清醒。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