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 6 章

宋氏也不由得感慨,筝姐儿的手艺极好,宋凛和顾盛差不多高,只不过顾盛常年练习拳脚,比宋凛肩部宽上几分。

可眼下是冬季,续上厚厚的棉花,那点儿宽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甚至,顾筝能察觉到,和一旁穿的如狗熊一般的哥哥和李明阳相比,宋凛这样的,肯定更符合大堂姐的审美。

只不过,顾之沅心高气傲,说不定从没有正眼看过宋凛,她的未婚夫婿。

“妹妹,你,你是不是给宋兄专门做的衣裳?”

顾盛也认识到了二人之间的差距,明明是给自己做的衣裳,怎么宋凛穿起来,更像是他的呢?

“咳咳!胡说什么鬼话!”

不等顾筝开口,宋氏咳嗽两声,制止顾盛的胡言乱语。蠢儿子说的什么鬼话,未出阁的大家闺秀给男人做衣裳,她筝姐儿的名声还要不要?!

看向宋凛,笑容慈爱,“来来来,今日没外人,我们一家子不拘束那些礼节,坐下只管吃。

我听盛哥儿说,你们明日还要考试,吃完趁着雪不大,得早些回去才行。”

说着,先让如意盛了羊肉汤放在宋凛面前,“好孩子,你快尝尝这个。冬日里天寒,拿药材和羊骨头熬的,最是暖身子。”

又是熟悉的当归黄芪香,宋凛谢过宋氏,不动声色瞥了一眼顾筝,只一眼,他便看出来了。这是顾筝的手笔,她往日最爱喝这些汤汤水水,连带自己也跟着喝了不少。

宋凛不喜欢这当归黄芪的药材味道,可见宋氏殷切目光,仰脖喝的干干净净,宋氏越发满意,对比一旁挑剔的顾盛,朝宋凛笑的更加慈爱起来。

若这是自家的女婿该多好!

学业好又是个知道感恩的,去窑子那种地方都能控制住回来,想必也是对妻子好的。

好在,她的理智尚存,知道这宋凛是长房看中的女婿,只能遗憾的邀请他常来,并表明自己和顾筝会住到年前。

见到宋凛眼中的亮光之后,宋氏终究是没忍住,提了个小要求,“听闻你功课最好,只我家这个孽障是我的心头大患,四书五经从来学不进去半点儿,不知让我费了多少心力。

若是你闲着无事,不如也顺道教导他?”

顾盛一听,顿觉不妙,求助的目光落在妹子顾筝身上。

顾筝置之不理,哥哥的性子有人刹刹车是好事。

顾盛见外援无望,目光落下了宋凛身上。

呜呜呜~同窗太受娘亲喜欢也不好,这才见了两次面,就要把儿子卖给对方。

“宋伯母,顾兄基础扎实,平日里爱玩不是大事,只要能考前针对性练习,便不会落到后面。”

宋凛接收到顾盛的求救信号,主动开口委婉拒绝。

更何况这是事实,前世顾盛虽也不爱学习,可也知道自己肩负八房振兴的重担,再有,他岳父顾德也是个严苛的。

记忆中,考了乙等回去,便要吃一顿竹板夹肉,所以顾盛最后也中了进士,可见他并不需要自己的帮助。

只可惜,这话宋氏不信,只以为宋凛不乐意教导。

微叹口气,便准备歇下这心思,“也是不该麻烦你,你也不容易。”

家贫读书本就是几极为艰难的事情,哪里能抽出空来再去辅导别人。

尤其是,看着宋凛眉眼深邃,但哪怕身穿锦袍,也比顾盛和李明阳两个瘦上不少。

宋氏脑补了一出宋凛的艰难处境,不仅不怪他,反而夹些葱爆羊肉给他,心疼道,“我和筝姐儿要在这里住许久,你若是闲着便往这里来吃饭,衣服换洗只管拿来,这么冷的天儿,可千万别自己动手冻坏了。”

这才十月底就大雪纷飞,只怕到了年根底下更冷。

学院放假自然没有人打理食宿,那婆子也做不出什么好菜,不如来这里给补补。至于洗衣服,那更不碍事,她们来了后每日都要浣洗,灶房烧着热水,洗完后熏干也不费功夫。

可若是他们自己张罗,手冻伤写不了字,那就可就是大事。

宋凛心口一暖,应下教化顾盛的重担。

或许是碗里的羊汤太好喝,又或许是宋氏眼中的疼爱太明显,惹得李明阳多次嫉妒目光看自己,为何宋凛有羊肉自己没有。

更或许…是顾筝低垂眉眼,细嚼慢咽,长睫在眼下晕出阴影,遮住清水眸子。

粉绸袄裙勾勒曲线,熟悉淡香阵阵袭来,让他不由红了眼眶。

忍不住,看了再看。

顾筝被人直视打量,眼中闪过一抹恼怒。

这人,实在是不守规矩。

明明和大堂姐订了婚,见自己颜色好又来盯着瞧。

再联想昨日这人和哥哥一起逛窑子,哪怕明知另外有缘由,顾筝连顾盛都迁怒上,只觉得哥哥不靠谱,交的朋友,也都是狐朋狗友。

顾盛见宋凛拒绝后,便放心低头大啖羊肉,他虽然有钱可不是爱张罗的。十日里九日不在家,荒废了柳嫂子的厨艺。

妹子是个会吃爱做的,这羊肉汤如奶色般莹白,葱爆羊肉微辣,夹进一旁外酥里嫩的饼子里,李明阳已经吃了两个!

别以为他没瞧见!

见妹子恼恨目光瞪过来,顾盛一口饼夹肉还未下咽,饼皮酥脆中和了羊肉的辛辣,让他忍不住多嚼几下,还记得问妹子,

“怎么了?”

顾盛一脸疑惑,他,他没有惹是生非啊,怎么妹妹这样瞧着自己。

顾筝冷冷一笑,她就不该指望这个蠢哥哥。

宋氏见他吃的宛如松鼠一般,鼓起两个腮帮子,再看宋凛,一对比越发觉得儿子不能直视,道,

“我这侄子同意教授你学业。”

不是,娘亲啊,你哪里来的侄子!

顾盛险些跳起来,不是很开心,尤其是见宋凛眼底闪过一抹笑意,他就更不开心了。

然而,无论他怎么抗议,他已经多了一位小老师。

昔日最看不上的同窗,宋凛。

顾盛皱眉,若是顾之鸣得知他求教于宋凛,怕是要被笑死。

不行,关乎男人的尊严,必须拒绝。

试探着再次开口,“那个,宋兄啊,你我同窗,我拜你为师,是不是…”

不大妥当…四个字还没出口,宋凛从袖口抽出一张满是字迹的纸,原本拒绝的话立即转了个弯。

“可真是太好了!!”

顾盛朝宋氏笑的牙不见眼,“娘,你放心,我肯定会好好和宋兄学习,绝不让您老人家失望!”

顾筝好奇抬头,哥哥,这么就放弃抵抗了?

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顾筝疑惑的在宋凛和顾盛身上来回打转,见看不出什么端倪,才收回目光,为宋氏舀了一碗羊肉汤,“娘你尝尝这个,好消化。”

宋氏欣慰拿调羹吃了两汤匙,便推说咽不下去,不肯再吃。

宋凛把袖口的卷子收好,深藏功与名。

听闻顾筝劝她吃饭,他倒是知道自己这丈母娘是什么毛病,每到冬季便病病歪歪的,顾筝前世忧心一辈子也没有治好。

后来,还是一个和尚开了个海上方儿,说什么多食猪血,荤腥,小心静养才好。

只可惜,那时顾家风雨飘摇,没等用多少,宋氏便撒手西去。

有心劝她几句,可碍于自己身份,不敢多说,只笑道,“白马城中有一特色小吃,是拿猪血熬煮过,沾上花生粉和白糖,虽是市井小吃,可外面也见不到。”

“宋伯母和妹妹身份贵重,想必没有尝过。不如明日考试结束,我和宋兄出去逛逛,带些回来。”

猪以猪血价格最贱,比下水还便宜。寻常人家,只有买不起肉的,才会买猪血来吃。

宋氏下意识的想拒绝,但,这是人家的一番心意,笑道,“我们女眷出门少,外面有什么新奇玩意不知道,就先谢过你。”

顾筝垂眼,猪血,难不成,吃猪血对娘亲有好处??

不然,他怎么无故提起这个。

宋凛不知顾筝这些小心思,笑着拿出竹根笔筒道,“我听顾兄说,筝姐儿也爱读些诗书,头一次上门没带什么东西,只有这笔筒是竹子雕的不值什么钱,拿着玩就是。”

宋氏忙去瞧,果然是个手掌大小的笔筒,镂空雕刻着福字纹,虽雕工中规中矩,可一看这竹色,便知是上好楠木,忙拒绝道,“哪里用的到这么贵重的,凛哥儿听话,拿回去你自己用。”

宋凛摇头不肯,道,“就当是谢过今日款待。”

他倒是想送别的,只自己囊中羞涩,浑身上下总共不到二两银子。

嗯…,还买不起顾筝头上带的一朵珠花。

得想个法子挣钱才是。

宋氏推拒再三,见宋凛真心实意只能收下,对比一旁空手来的李明阳,更是喜欢他几分。

饭毕,宋凛和李明阳一起去了顾盛书房,为二人进行考前突击补习。

宋氏担忧几人会饿着,特意让顾筝去休息,自己带着几碟糕点给三人。

见外面雪花越下越大,宋氏索性留二人住下,明日一起再去考试。

第二日一早,天色不亮,厨房里便开始忙活起来。

家里多了两个正值壮年的男人,加上宋氏顾筝,总共五口人的饭菜不是小数目。

更何况还有伺候的仆妇小厮,算起来也有十多口,昨日买的那点儿绿叶菜,哪里够。

所以,管着厨房的柳嫂子一早上便发愁,回禀给顾筝,

“这么些人,除了前几日的豆腐,便就是姑娘昨日买来的白菜,可我们做奴才的吃白菜豆腐说的过去,连累您和太太还有大爷们也跟着吃,实在是罪过。”

mua~稍微修改了一下,不影响前后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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