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二五章 偏将鱼目比珠玉

【万历四十七年夏·河塘边】

魏子然一行人离去后,春水又进了宋妈妈屋里,一双眼凉飕飕地盯着床上的老妇人,压着嗓子问道:“那小子是谁家的?”

宋妈妈闭了眼,恹恹地说:“不过是从前受了我几滴奶水的孩子。我倒没想到这孩子这样重情,过去许多年了,我早离开了他家,他竟还记得我这个老妈妈……”

春水不欲听她在这儿感慨往事,又追问道:“他真的只是来看你,不是为其他?”

宋妈妈恼了,忍着病痛说:“你自己干了缺德事,心怀鬼胎,整日里疑神疑鬼的,毁了我那天仙似的姐儿不说,也害得我女儿神经兮兮的——你想拿我这病婆子的命牵制被你送进郎家的天仙姐儿,我告诉你,你休想得逞!”

春水见她动了怒,反倒咧嘴笑了:“您对那天仙姐儿比对您这女儿还要好,那小丫头该不会是您跟某户人家里的老爷生的野种吧?您和这小野种是被那家里的主母赶出来的,是不是?所以,您才将她护得严严实实的,连身份姓名也不肯透露出去。告诉我,她是您跟哪家老爷生的小野种?我好领着她去认亲。”

听他一口一个“小野种”,宋妈妈已是气得口不能言,睁着一双昏昏泪眼盯着他,竟是一口气没缓过来,双眼一翻晕了过去。

她气昏晕厥已是家常便饭,春水并不着急慌乱。

他摸了摸宋妈妈的心口,那里仍在跳动,便松了一口气。

毕竟,她还有些用处,不能真就这样去了。

魏子然一行人回到庄子时,已是繁星满天的夜深时分,早已过了晚饭时辰。然,厨房的厨子仍旧不辞辛劳地为几人重做了晚饭。魏子然因心事重重,心情低落,借口累了,只在屋后的河水里泡了泡身子,便回屋躺着了。

魏显昭觉出不对劲,逮着罗衡与魏子熙盘问:“你们今日真去了茶园?”

罗衡正点了一下头;魏子熙却道:“不止去了茶园,大哥哥还去看了他东坑村的……不对,是徐村,但如今投靠在东坑村她女婿家里的乳母。”

“他几时有个乳母?他是吃他娘的奶水长大的!”魏显昭顿时变了脸色,冷声道,“你们究竟去了哪里?”

魏子熙哭丧着脸,一脸无辜地说:“我们就是去的东坑村!大哥哥说是他乳母,我又不知道他吃谁的奶水长大的!”

魏显昭知晓从他这儿问不出所以然,便转向罗衡:“此行,他的目的不在功课文章,而是其他,是不是?他去东坑见的那人究竟是谁?”

罗衡心知遮掩不过,只好坦白:“那人是昔日南家屏姐儿的乳母。”

只需这一句话,罗衡便相信,这位魏家当家人会想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而魏显昭得了这一句话,神色平静了许多,低低问了一句:“他是去见南屏了?”

罗衡道:“我们并未见到这位姐儿。至于那宋妈妈,我们也没见着,见到这妈妈的人只有您家的这位然哥儿。两人说了些什么,是否见到了那姐儿,我们一概不知。”

魏显昭显然不信,不死心地追问:“你与他亲密无间,他什么也没与你说?”

罗衡笑道:“这一路上,人多嘴杂,他即便想同我说,也得找个没人的时候啊。”

魏显昭多多少少知晓魏子然的性情,知晓罗衡并未刻意隐瞒什么,便不再揪着人问个不停,而是转去了魏子然所住的客房。

目送走了魏显昭,罗衡又被魏子熙盯上。这瘦小的小哥儿恁是扯着他问东问西,一会儿问南屏是谁,一会儿又问魏子然与那宋妈妈究竟是何关系,竟劳动他这大哥哥跋山涉水去探视问候?

罗衡被他缠得脱不了身,只得随意敷衍道:“我只是他来此的一个陪侍,哪里知道你大哥哥的心思?你们是亲亲兄弟,你若是想关心他,便自个儿去问他。我一个外人,不好多嘴多舌的。”

魏子熙见他为人这般不痛快,也没有兴致再纠缠下去,瘪瘪嘴道:“他是家里众星捧月的金宝贝,我是烂泥坑里人人嫌恶的臭狗屎,用得着我关心么?”

罗衡道:“我看不见得。你这‘臭狗屎’可比他这块‘金宝贝’活得自在许多。我一直有个疑问——你家里虽将你寄养在乡下,在银钱衣物上该是没亏待你,你怎么穿得这样寒酸,还总是在你大哥哥面前哭穷呢?”

魏子熙脸色微变,又佯装无事一般,说:“有没有亏待,不是你一个外人能评判的。你单看我这副寒酸样,便知我的日子不好过——算了,不同你多费唇舌了,反正像你这样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公子少爷是不会懂的。”

罗衡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身影,嘴角微弯,若有所思地笑了。

他知晓魏显昭现今在客房内,也不便在那对父子叙话的时候横插一脚。

因暑气太盛,多走几步便热汗淋漓,他也只在庄子附近四处转动,见到在客房外间守夜的两个小丫头在河边树荫下乘凉闲话,便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他与这两个丫头挤在同一片树影下,随意说两个笑话,便逗得两人开怀大笑,丝毫不在意女子的矜持之相。

看着她们,罗衡不由想起了魏书婷。她与这两个丫头年纪一般大,却将那属于少女的娇憨天真锁在了深闺里。

他似乎从不曾见她这般开怀大笑过。也许,他曾见过一次。

是去岁重阳醉酒,清秋暖室里,他于醺醺半醉中,瞥见她欢喜雀跃的身影如乳燕投林一般闯进室内,冲着他唤“大哥哥”。

他想,她该无拘无束地长在这乡野间,管什么男女之别、身份门户,只管同他在这夏日浓荫、河边月影下肆意谈笑。

守夜的婆子找来时,嘟嘟哝哝地指责这两个丫头到处乱跑,又说:“大老爷发话了,让你们赶紧去厨房寻些吃的给哥儿送去房里!”

两个丫头见这婆子动了怒,也不敢耽误,起身飞快地跑去了厨房。

而后,那婆子又对罗衡说:“老爷让您进屋陪陪哥儿。”

罗衡贪恋这河边月下的清净凉爽,便对这婆子说:“天这样热,让他别闷在屋里,到这儿来透透气、吹吹风。”

那婆子犹豫了一会儿,便去了。

魏子然来时,一身质地轻盈柔软的白色薄汗衫,连鞋也没穿,坐在罗衡身边时,那衣衫上熏的清凉透骨的薄荷香味,闻之令人心神顿爽。

魏子然是简单吃了几口饭过来的,来时,厨房又为两人送来了两碗红豆冰元子消暑解乏。

罗衡见魏子然只是用白瓷调羹胡乱捞着那碗里的元子,并不送进嘴里,便道:“你不吃给我吃,成么?捞来捞去的,汁儿都洒出来了!”

魏子然笑着放下了调羹:“你若吃得下,便都吃了吧。”

罗衡也不客气,囫囵几下将这碗甜得发腻的元子悉数吞下,便道:“吃饱了!你可以说说你的心事了!”

魏子然却沉默着,只是呆呆怔怔地看着平静无波的河面,眸中深邃无光。

见他如此,罗衡也不催促,只是随意地往河心投着石子。

良久,魏子然才在一阵忽然而至的夜风里说了一句:“她在郎家。”

石子落水,惊动了浮出水面的一对虫合-虫莫,呱呱叫了两声,便跳上河岸蹿进了夜色深处的草丛里。

罗衡借着庄内灯火,看清了魏子然目光深处的惆怅隐恨。

他隐约猜到了什么,再次往河中投了一颗石子,问了一句:“那家人对她做了什么?”

魏子然沉默了许久,方才将见到宋妈妈后得知的那些事道了出来。

若非宋妈妈相告,他不会知道,她这些年究竟是如何过来的?

净慈寺的驱邪赶鬼,桃花巷的放火烧鬼,小阁楼的烙铁烙心……她所遭遇的这些虐待毒打,他明明近在咫尺,却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了解救她的时机,埋怨她的冷淡、不通情理;甚至在她逃出之后,任她流浪漂泊,使她再次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罗衡自在叔父身边受教后,过的便是潇洒自在、随意无拘的生涯,虽说时常会受到叔父的鞭打教训,可这些鞭打教训背后是长辈的一番拳拳关爱之心,他并不怨恨,更不觉得痛苦。

这些年,他以为自己算是见识过了人心的丑陋虚伪,如今听了那位南家姐儿所遭遇的一切,他恍然发觉,自己的见识何其短浅!

他即使从未见过魏子然念念不忘的那位姐儿,但又不得不佩服她的心性。

在魏子然口中,他所知道的南屏是温柔善良的。而在经历了诸多苦难后,若她依旧温柔善良,那她该不是凡间女子,而是九天之上的神女天仙。

他再看身侧的人,虽泪水盈盈,脸上却并不慌乱狼狈,只是悲伤惆怅。

罗衡心胸郁结,问道:“这些事,可曾对你父亲说过?”

魏子然抬头深吸一口气,平缓了心绪,方道:“没全说——世人对女子太苛刻,用‘贞操’将她们捆绑,若是女子婚前失贞、婚后与人通奸,皆是不可饶恕的罪孽。父亲终究是男子,若是知晓她已是个‘失贞女子’,即使同情她的遭遇,心底里必定会从此低看了她。但我需要父亲帮我将她从郎家救出来,便只说了她在南家的遭遇。”

罗衡惊讶于他年纪轻轻的这般心智城府,只觉太过成熟深沉,令人心里发毛发慌。

“魏子然,”他静静凝视着他年轻稚嫩却波澜不惊的面庞,沉声道,“你可知慧极则早夭,情深多不寿?你如此早慧多情,终究不是好事。”

魏子然难得听他如此郑重其事的话语,心口微暖,便缓缓笑道:“你说得没错。似我这般大小的孩子,哪个像我这样身陷孽海情天里无法自拔?我应该再无知无愁一些,将南屏抛到一边,不去管她,更不去爱她。”

罗衡从他这小小少年口中听到“爱”之一字,不由笑了:“在我看来,你所谓的‘爱’算不上男女之爱,不过是少年人的执着与霸道。就好比你面前这碗红豆元子——”

他执着那调羹轻轻叩着瓷碗边缘,笑着说:“若这元子的味道是你喜欢的,你决不肯这样大方地让给我。在书院时,你娘为你做的点心,你从不肯多给我一块,你记得么?”

魏子然哭笑不得,佯怒道:“分明是你不知足,连我的那份也要抢过去吃!”

罗衡道:“我不过是随口一提,瞧把你急的!我又没说你不‘爱’南屏,只是,你这‘爱’有些少年气,偏执霸道。”

魏子然不想同他胡搅蛮缠,郑重道:“南屏之事,请你守口如瓶!但也请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罗衡知晓此事不容玩笑,正了神色。

魏子然向四周看了看,方才压低声音道:“宋妈妈的那个女婿,依照我朝律法,强-奸①幼女,当如何处置?”

罗衡一时猜不准他的意图,缓缓道:“依照我《大明律》,强-奸者,一律判处绞刑。”

他拧眉沉思了一会儿,又道:“你若要将这事状告官府衙门,总须她本人亲自出面才行。但这事一旦闹了出去,她的名声势必受损……你打算怎么做?”

魏子然冷笑道:“名声值几个钱?我只要公道!只要父亲能尽全力将她从郎家救出来,她也愿意为自己讨回这份公道,任凭世人如何看她,我都不会再弄丢了她!”

注释①:从目前已知的法典来看,“强-奸”一词最早见《唐律疏议·名例》(卷一)上“内乱”条下:“若被强-奸,后遂和可者,亦是。”,指的便是这种性犯罪。

宋朝对“强-奸罪”的惩处条例,附于《宋刑统·杂律》(卷二十六)“诸色犯奸”门下:“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

南宋又添加了“强-奸-幼女罪”,列于《庆元条法事类·杂门》(卷八十)“诸色犯奸”条下:“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先强后和,男从强法,妇女减和一等。既因盗而强-奸者,绞。会恩既未成,配千里。”

元朝将“幼女”年龄标准上限,定在10岁以下,明清两代对此作了修正,将受害女童的年龄上限提高到12岁以下,如果强-奸10岁以下女童,罪行更重。

明朝对强-奸罪的惩处条例就比较简洁了,《大明律》中规定:“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七,流三千里。”,即强-奸罪一律判处绞刑。

清朝与明朝基本一致,在乾隆以后,条例不断进行修改、完善,惩处力度也大于明代,出现了“流放四千里”的规定。

文中关于这件事会多着笔墨,希望现世对受害者再多友好宽容一些,不要让“受害者有罪”论甚嚣尘上,女孩要更爱自己,更勇敢一些,么么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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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二章 试问清名值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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