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这个男孩子的时候,他正被人按在地上打,腿脚相加之间,隐约可以看到他瘦削小巧的下巴,还有紧紧咬着的褪去了血色的唇。其实从没管过这种事,母亲不让我跟下面圈层的人交往,不过,我撸了撸袖子,这话我一向是当放屁的。
他叫秦雨,不过我喜欢叫他秦小雨,每次他气愤地跟我争论的时候,那神情是平时没有的生动,看着特别有趣,也特别可爱。我突然可以理解为什么他这么招人欺负了,因为他实在看着……太好欺负了。
豆芽一样瘦弱的身体,眉眼即便生气起来也是那么柔和而毫不锋利,每天都像个草食动物一样活着,我只好把我的饭盒贡献出来,虽然到了下午会很饿,但看到他边吃边一脸觉得很亏欠我的样子就觉得很值。
没想到我会弹吉他这件事在他看来这么新奇。尤其对我的指甲油。我觉得有趣,每次弹给他听的时候,他都会特别享受,细长的眼睛眯起来,像一只安静的小猫,还会随着节奏轻轻地动一动,柔软的不可思议。
和他的头发一样,让我有种忍不住触碰的冲动。于是我更大胆一点,搂他的脖子,再把他圈进怀里,温热的身躯让我有瞬间的悸动。
发现自己喜欢上这个男生并没有使我太过恐慌。虽然这个世界对同性恋并不包容,但我却不以为然,只要两情相悦,谁能管我们在不在一起?
我担心的只是这只小猫的态度,如果他不能接受,我就不能做什么,甚至,不能让他发现我的感情。
所以我决定慢慢对他好,好一点,更好一点。舔舐他心里的伤口,融化他看着总是冷漠的表情。
他住的地方简直不是人能待的,我第一次知道他竟困难到这个地步,可是直接相助肯定会让他觉得丢了自尊。我想了又想,脑子里突然出现他做的香喷喷的蛋炒饭。
真是绝妙的主意。
那只小傻猫居然真的对房租毫不怀疑,我不禁怀疑我是不是天生演技精湛?不过也好,原本的目的就是让他毫无负担地留在我身边。
可是我很快发现似乎并非如此。他最近似乎总是在刻意避开我的触碰,已经很久没答应我给他洗头了,自从上次母亲突然造访,他对我保持距离的举动就愈发明显了。
我觉得不安,他是在担心母亲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吗?母亲确实是个古板的人,但是只要他不愿意,我就不会把这件事捅到任何人眼前,就算让我做一个地下情人我也是愿意的,即便他现在还不能接受我也没有关系,我可以一直对他好,这是我自愿的事情,他想要朋友还是情人,我都给得起。
我从来都没有享受过什么自由,连弹吉他,最初也是被母亲逼着学的,我一贯很讨厌那把带给我满手茧和痛苦回忆的东西,直到被他用那双明亮到不可思议的眼睛看着,美好的唇角向上翘着,说他很爱听。
我以为我可以一直这样和他在一起,哪怕毕业了,我也可以和他考同一个大学,如果母亲要让我出国,我就故意考不出什么雅思托福,让她砸钱也不抵用。
可就在那一天他说他厌恶同性恋。是厌恶,不是觉得奇怪什么的,而是不可饶恕的厌恶。
后来那七年里我再没见过他。就好像缘分就是这样的东西,要散的时候总有办法散的干干净净。
再次见到,他的爸爸生了重病。我知道我不该以这种方式趁虚而入。但是我实在压抑不了,那种可耻的可恶的侥幸心理,即便得不到,把他绑在身边,也能算作拥有。
可良心又狠狠鞭挞着我,警告我不该碰他,这个可笑的协议简直是不可理喻。
但让我更觉得不可理喻的却是他顺从的反应,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不应该这么轻易地答应这种毫无尊严的协议。可他答应了,还顺从地给我送饭送菜,完美地充当着一个被包养的情人。我突然觉得很愤怒,我一次次地提出无理的要求,只是希望他可以反抗,而不是在这样的服从中,提示着我他只把我们的协议当作一种金钱交易,不带任何私人的感情。
我自嘲地发现从前的我还可以给他带来快乐,现在的我却既不能带给他快乐,也不能带给他痛苦,他根本一点都不在意我做什么,想什么。
我入了魔一般寻求出路,我想到或许可以欲擒故纵,于是我约他吃饭,陪他散步,然后求他第二天给自己送饭过来,再叫上那个王总的宝贝女儿,做一点暧昧的事情好让她死心塌地地做我的生意说客,顺便不小心让他看到。我自虐般迫切地想知道他的反应,即便这么做让我自己都痛恨我自己。
然而他还是面无表情。
我自导自演着,像一个可悲的笑话。
那天他带来的饭菜其实一看就很用心,连小番茄都细心地摆出了花朵的形状,很可爱,最后却原封不动地进了垃圾桶。
我一点都不想要他的讨好,我只想要他的真心。
暴虐在心中滋长,我忍不住地想让他痛,既然这么无知无觉,不知道流了血会不会让他感受到一点我的存在,在他的身心里能否留下一点印记,即便是痛苦的印记。我苦笑,没错,我真是个变态。
他不是厌恶同性恋么?现在却在我的床上跟我□□,他难道真是这样冷漠的人?对自己对别人都这样无情么?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难道说不同的圈层就这么不一样,生活竟可以将他打磨的面目全非吗?
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触不可及的感觉。触到了,却永远不可及。
我愤恨着,不甘着,却还是对发烧的他狠不下心。把他伤成这样,我自己都厌恶我自己。我承认我心软了,我不想伤害他,比起看着他躺在雪白的病床上烧的奄奄一息,还不如像从前那样偷偷等待他的回应。即便这次,我已经知道没什么可能性。
那天我在他脸上看到了久违的温柔的神情,让我以为上天降下了神迹。心跳很快地,我没忍住凑过去吻了他,他没反抗,却在接吻的过程中,一点点褪去了温柔的神情,恢复了一贯执行任务般的漠然,甚至还多了一些不耐。仿佛被一盆兜头而下的冰水浇透,我简直咬牙切齿,“我在这里你还要想别人吗?”他沉默了,无疑将刀子深深捅进了我刚刚才涌起希望的心。
原来如此。
我居然从没想过,真是傻的要命。
已经七年过去,我凭什么认为他会和我一样没有对其他人动过心?原来什么隐忍和等待都是无谓的笑话,只能感动我自己。是我硬生生把他绑在我身边,让他不得不背叛自己的心,他一定很恨我吧。
一个变态同性恋,一个高高在上的“先生”,凭借他的金钱和权力,蛮不讲理地控制他的身体。而酒醉之后脸上多出来的巴掌印更加证实了这一切。我远远地逃开了,似乎这样就可以不去面对他,面对他迫切的想要摆脱我的事实。
后来,我收到了那一笔对他来说数目不小的转账。打给他的时候我的不安升到了顶峰,听他那样轻飘飘地说着他爸去世的消息更让我无措。我居然不知道……我怎么可以不知道……
我想说对不起,我想让他回来,我不想就这样结束。
“对不起,刘希良,别问为什么。”
他是真的很了解我,知道什么会让我斩断和他的关系。我也以为我可以,可在回到那个空荡荡的,连一点点他的影子都看不见的房子里,窒息的感觉侵蚀着我的理智,嫉妒叫嚣着要抓到他问个清楚,到底有没有这么一个人让他魂牵梦萦,还是说这一切根本就是拿来骗我的把戏?!
必须承认,把他抵在办公室门上的时候,我的内心真的在渴望着后一个答案。
“男的。”
多么讥诮的真相。没错,大概真的只是厌恶我而已。我的脑子里转过了无数疯狂而邪恶的念头,但都在他流泪的瞬间灰飞烟灭。第一反应骗不了人,我想拂去他眼尾的湿润,仅此而已。
或许,我是应该放手,放开他,给他尊严和自由。
强求任何东西都不是好事,就像大衣口袋里藏了很久的那枚戒指一样,我可以圈住我自己,却不可以圈住秦雨。希望的太多,就什么也得不到,从来都是这样。
留下他,是因为我爱他,放了他,还是因为我爱他。
父亲的身体在折腾了这么久之后,终于挺不住了。公司的重担彻底落到了我头上,我没日没夜地忙着,只有自己知道是为了忘却什么,刻意不去想着什么。最后还是替我查过秦雨的秘书告诉了我他的遭遇。
他失业了。直觉告诉我,这一次,他不会留下了。
我以为自己可以淡然地画上句号,结果却收到了一束还带着水色的芬芳扑鼻的丁香花。
我想问上天,既然我已经迟钝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不能让我再迟钝一回?
这么深这么错乱的纠葛,明明怎么讲都已经讲不清,一束淡淡的丁香却让一切都了然了。
时间仿佛回到了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傍晚,火红的夕阳映在他有些怔然的脸上,望向我的目光原来这么显而易见,我却始终没有读懂。
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满是尘土地落在我的掌心,被牢牢牵住的瞬间,颤动的眼睫之下,是一双破出了一点璀璨光华的瞳孔。
比我见过的所有夕阳都更美丽。
但一切都结束了。
如果太阳在我的世界落下,我只希望可以在他的世界升起。
其实刘希良就是错得离谱,他不是一个好的人设,但却大概更接近于薄情的现实。这是我想写的,但我不会为他辩驳。
如果我们隔着一百步,你可不可以相信我会向你走出九十九步,直到在你面前,等待那最后一步,只要你愿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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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番外篇-刘希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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