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事隔经年

不是因为他不好我不喜欢他,也不是因为我不好他不喜欢我,我们有过数不清的机会选择喜欢彼此,但他有意时我无意,我有情时他无情,只落得个花光时间、永生错过的结局。

不是所有的感情,都经得起任性挥霍、一再推后。同是独立的人,可以放下身架一再讨好的时间不以区别累计,同样着实短暂。但怀念,也许会因这短暂更久远。

——《幸会》第一卷寄语

继跨文化交际学停上两周后的周六上午,收到通知四节连上。我蹦蹦哒哒跑去逸夫楼,一进教室,哇,从第一排到倒数第二排坐得满满当当,是—— “有很久没期待过两个班一起上课了。”习惯性自言自语、自我感叹,我找个靠前的空位置放好书包便冲去卫生间。

回来才,忽然发现,第六排即我身后一排,一个穿白色体恤衫的男生,坐得笔直,正低着头聚精会神地看书。他的头发乱蓬蓬,但细柔乌亮,我们以前见过吗?怎么感觉好像不怎么认识呢?对于第一次见面就会心动的男生,无论再见多少次都依然会怦然心动。时间过去太久了我已经记不清他的样子了,就算在座的不是他或者就算我认错了人,但是心会砰砰跳的感觉,是绝对真实的。我决定待会儿下课就拎着书包过去若无其事地坐在第六排。

但是,课间我回过头时候看到——一个着装前卫、披肩短发的女生走过来坐在了他旁边位置。我转过身来盯着书本上的笔记纳闷儿,“认识?”隐约中听到她小声说,“下节课我就提前走了。”并不是对他。果然,在Daisy滔滔不绝开讲之后,他依旧一个人坐在空间很足的位置上,没办法啊,在外国语的课堂上,男生就是拥有如此的待遇。

“还有机会换座位的,不着急。”如此甚好,我抬头望向幻灯片上排版规整的文字,摘抄下来,气定神闲。

“叮玲玲……”什么?这么快?不敢坐在他旁边,我要先吃桃子压压惊!桃子脆脆甜甜,味道沁人心脾,边吃边补一下笔记,吃完感觉只有,神清气爽——啊,真好。但是,我正在收拾桃核,就又听到“叮玲玲……”,忽然有那么一秒钟的迟钝,我愣在原地,心想,“他待会儿第三节课不会逃课走了吧?那我也拦不了啊,也太可惜了吧……真的心慌慌……”

课有点儿无聊,跨文化交际课堂,Daisy竟然开启用汉语讲宗教模式,听来别扭,已经听过外国文学史的我开始拿另一位讲师和她做起对比了,自然热情澎湃的一位更甚一筹。于是我觉得百无聊赖,莫名其妙就开始走神,“我待会儿要过去吗?不想去了……坐这个位置坐久了有感情了。”越想这件事就越心神不定,坐也坐不安听也听不进。“可他来上课了,他会一直来上课吗?这……完全不可能啊。先要个联系方式吧,不然空动心一场连个认识的机会都没了,我还年轻我不能输。但是我应该怎么说呢?你好,请……填个表?填……”等待越久我心越慌,我的字典里可没有“不敢”二字,退缩这种情绪拜托请远离我的私人空间。

“请同学们课间签到。”课代表的声音打破了我的想象。我立马站起来,赶紧冲过去签到,一定要为自己争取足够的可以犹豫的时间。对,主动和男生对话需要短暂的合理犹豫。莫名……又想去卫生间……

这次短暂的合理犹豫,有点儿失控。

今天下午的第四节课即最后一节,似乎过去很久了,老师说了句,“同学们,我们再讲十分钟,大家要坚持集中注意力哦。”啊?还有十分钟,快点!怎么办……要还是不要?这是一个问题。不说话不行动总归是比较容易的,不能够啊!……于是利索的,我翻开自己正在记着听课笔记的本子的最后一页,用英语胡乱写了几句话以表明来意,然后头也不回扔给他。

那几句话总的总体意思是,“May I have your WeChat?”

等待结果的几十秒似乎格外漫长,我快紧张到晕过去了,心里有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他会不会给我联系方式啊他认不认识我啊他会不会发现了我的小心思啊他有没有女朋友啊……

等待结果的几十秒似乎也格外短暂,因为我还没担心完就有人轻轻拍了下我后背。

我转过头发现,这位男同学正朝我这边看着,神情疑惑。而后他很有礼貌地把本子递回给我。我接过本子瞧了一眼,孔晴晴,这明显是个女生的名字啊……我连忙转过身问了句,“真的假的?”他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回答,“真的,”停顿了一小下,继而补充道,“如果你不相信,在辅修班级群里对着我留下的名字找就是了,可以找到,我有备注。”这怎么跟汇报工作似的,如此一本正经?但是,我听着可放心了。移回目光的时候,我看到本子上不仅有一串数字符号,还有一句,“Seriously?”怎么会有这种令人心花怒放的回复啊,“当然认真!”我背过身捂着嘴笑,但这绝不能被他发现的。

我加了他,不说话,其实我还没想好,还不想这么快就有所表露。

我常常站在图书馆五楼的阳台上,抬头看天空,看宽广的二田近处的山丘,郁郁葱葱的树丛,一直到天际线,消匿在一道隐约的蓝里。这令我想起自己某个坐在图书馆角落的下午,睁开眼,迷迷糊糊看到些亮光,是雨过天晴,窗外飘着几许刚刚被洗过的云彩。再看一眼手里抱着的书——《大学英语》,才恍然,刚刚我是看着书睡过去了。有时候睡着的时候,我分不清晰自己身在何处,我总是觉得,我身处家乡的某棵熟悉的大树下。

这样平静安详的日子也不算得坏,比起洪水比起变故,在一个可以收留我的居所安安全全地生活真的很好了。我可以读我喜欢的书,听我喜欢的课,写我喜欢的文,见我喜欢的人。校园还是三年前的校园,可在我眼里她更是可爱了,经历过生死离别,仿佛心灵也跌落进深渊,我想我对过去是逃避的。该如何体面地为殉难者默哀——为那些相处了十来年的乡亲们啊。他们的和我的生活,昨天还交织在一幅平凡的画卷中,连梦里,都是在欢声笑语的童年。远处飘来悠扬的合唱声,我是珍惜和衷爱这难得的平静感的,我是珍惜和衷爱这清晰的归属感的。庇护我多年的地方啊,我唯一需要的,仅仅是一种庇护。

后来,杨梅去实习了,课堂上没有杨梅,一个人上辅修真没劲。走在路上,风里都是孤独。尽管湘潭,风很少,那么,空气里都是孤独。

于是我,我想到孔晴晴。

“女孩的恋爱观有时候特别符合楞次定律。

恋爱的女孩符合楞次定律,感性;

恋爱的男孩总是慢着半拍,容性。

容性男孩牵起感性女孩的手,很好,他们产生了振荡。所以随着时间流逝,感性回路变成了低频通路高频断路,容性回路变成了高频通路低频断路,感性女孩一直超前于容性男孩一百八十度,无法同频的原因?”然而,我看了半天也没能透彻理解他动态中的这些话。

接着往下看,发现了一年前他穿过的那件深色球服的照片,配文:“终于收到了有巴西足球运动员、前巴西国家队的核心人物卡卡签名的球服啊。”而卡卡的全名——里卡多·伊泽克森·多斯·桑托斯·雷特。看起来是件有点来头的还蛮珍贵的衣服。

为什么临近期末考试我不需要多花点时间学习而是坐在这儿看动态、写文章呢?这是一个问题,选择性的问题。

后来,回顾以往,我打算向他坦白一些什么。

第一次见孔晴晴,在逸夫楼教室。下课后不久,一个穿白色体恤衫、灰色长裤,目测身高八尺的男生,惶惶然走进来坐在了教室最右边第一排。那时候日光正盛,白色给人的感觉就是——一尘不染的干干净净、神清气爽的眼前一亮。

一身墨绿格子连衣裙,梳着低马尾带着淡妆的我,坐在教室中间第三排最右边漫不经心翻动书页的手突然停住,由于眼前的这一幕我莫名心生紧张。而这一页书,毫不知情地轻轻落下,我竟一时忘了要翻到哪一页。

就不自觉地抬头一直看着那人,他拿出书本,低头一直看着书。他神情专注,专注到我似乎可以透过他的侧脸看到书里的内容。他蓬松的头发乌黑反光,就……很特别很阳光。而我在想:他或许觉得书真好看,我只觉得蓬松着头发的他真好看。

我并没有直接冲过去要联系方式,这般好看的男孩子,我们学校也很常见到。令我动心的可能性远比后来我们有故事的可能性多得多,其实,我不太知道怎么跟男生相处,似乎平静些对我来说更好。

第二次见孔晴晴,在逸夫楼教室门口。下课铃打响不久,收拾好书本的我抱着一把伞,挽着杨梅胳膊不慌不忙地往外走。我们打后门出去,正下台阶的时候,迎面站着一个一身红黑条纹深色球服的男生。他给我腾出来一些位置来,额前的碎发微微有些凌乱,周身透着阳光的爽利气息。像是,晒足了日光的向日葵,朝气蓬勃被带点呆萌的懒洋洋给中和,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杨梅,我看到他了,该是是刚刚打篮球回来。”

“谁啊?”

“刚刚站在门口那个男生,是不是有点儿帅气?”

“嗯,我也看到了。专等你的?”

“这……可以这么理解也。”

“话说,你还真好意思。”

“那又怎么了嘛,直觉。”

“感觉挺不错,阳光运动型。”

“阳光运动型?这个形容词用得,我表示非常满意。上一次我见过他,我记得他。不知他是哪个班的,也不知他注意没注意到我,更没曾想还能再见。”

“现在知道了,一班的。再见的机会那可不一大把?”

“只可惜下周末才能再见喽。”

第三次见孔晴晴,在逸夫楼第二、三层楼的楼梯口转角处。人多、匆忙,似乎不记得他穿什么颜色衣服了。我只记得有个人在楼梯口停留了一会儿,迎面递过来的目光里带着温顺而柔和的神色,很少有人这么看我。

杨梅还在继续我们的日常聊天,“今天回去还要复习概率论……”

“好好复习呢,而我呢,每学期都负责听你为概率论而苦恼的长篇大论。”

“长吗?”

“不长吧……短篇。”

“杨梅,我刚刚好像看到他了。”

“一班的?”

“嗯,他今天也提早到课了。”

“你的反射弧也真能绕地球两圈了。要回去再看看吗?”我们停在了原地,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一楼大厅里的白色柱子、玻璃窗以及大门都开始变得不清晰,“他早也上楼去了。但是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认得我……”

“要不要姐妹帮你拿下他?”

“走,说走就走。”

“不不不,我怂了,我自己都没追过谁呢。待会儿准备去干嘛?”

“图书馆。”

“我也赶着时间回宿舍,顺路。”

再后来,没算哪次了。只记是一次合班上课的课后,大晴天。我和杨梅打算从泽园北边的马路去乐园餐厅吃午饭,天气热得紧,阳光透过香樟树照向大地,投下一片片斑斓的树影。我俩儿手挽手,踩着树影吵吵闹闹。

“方靖宇是不是很帅?”我沉迷于自己的小说人物构思,滔滔不绝。

“挺帅的,你觉得帅就好。你们最近又有新剧情吗?”

“他啊,为了保护大乔自我牺牲后又莫名埋怨大乔临阵脱逃,跟小孩儿似的。我解释说我是为了把站队损失降低到最小。尽管极力为自己解释,可心里还是觉着有稍微一点点的愧疚。他一个次次超神当时还满血的人,就那么十分不光荣地挂掉了。我真的不擅长走前锋,会胆小会害怕会躲藏会逃跑会只顾着自己而忽略队友,这一次真的是严重削弱了他对我的信任感。不逃了,陪他一起送给敌方给人家增加经济好了,没有办法跟他讲得起道理了。”

谈话内容是关于方靖宇,玩游戏认识的一个男生即我当时短篇玄幻小说的男主。就是正兴致勃勃讲完之后,我冷静下来方才注意到一个穿酒红色体恤衫黑色工装五分裤的男同学,走在我们旁边。很明显地感觉到了他当时的紧张和小心翼翼,余光瞥过去,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走起路来也都专心致志。他走得慢,似乎有什么话想和我说。

我开始担心,我该和近旁走的那个人搭话吗?不不不我紧张,我还是和杨梅谈一点我最近最上心也最熟悉的话题吧。有时候让生活做出一点小改变往往是主动往前迈出一小步就好了,他就在我身边,只要主动打声招呼,我的小圈子里也许就多出一个可以随时联系、可以有话就谈的人了。但是,这对我来说太难了。我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会太专心,比如对短篇小说中的男主太专心,只要坚持自己现在最想坚持的事情就足够了。于是,我选择了保持沉默,因为保持沉默,是最容易做到的事情了。

而他,走了这一路,终于在拐角处,独自走远了。

“杨梅,他什么时候走在我们旁边的?”

“在你讲你小说情节之前。”我感觉,他受到了委屈。

再后来,我也偶尔时间调不开的时候,特意去一班听英美文化概论,但总都没有见到他。

“我好像再没见过他。一班有挺多几个男生的,有时候我认不出是哪一个,总盯着别人看也不好。”

“你才知道啊。”

“重点……!”重点根本不是“总盯着别人看”好不好……

“他一定是没来,他来了你就认出了。”

“有道理。”

一整个学期过去了,我们毫无交集、相安无事。于是后来,一节又一节英美文化概论课程之后,直至这门课程考试之后,我都快要忘记了,我曾经关注过一班的一个男生。

辅修第二年的上学期。课程设置得比以往都少,有时候调课两个班一起听,我也只顾着听课。偶尔会想起来,就趁着英语中级听力课间休息的空当,跑去王思思老师课堂看几眼。

“别看了,快走吧,待会儿打铃了。”杨梅从洗手间回来,笑着撩我一脸水。

“等等我,马上就来。” 我小心翼翼地多看了一秒钟,似乎这一秒时间已足够蕴含久远的希望了。

“他退辅修了吧。”

“哦……真的?”我从来没想过他退辅修。

“你不是,这么长时间都没见了啊。”

“上学期后期开始,就很少能见到了。退辅修?或许吧。”确是该换另一种方式思考问题了,读第二学位的第二年开始,就已经有很多同学在班群里打探退辅修的注意事项了,明显一开学班里人数少了一些。

还是一样的课后,我在等他出现在我面前。但他该是不会来了,我从没告诉过他要他来。我只是心里,想要他来。

Diana

当他看到“Diana”这个名字的时候,定是分外惊讶了。我当然没有想要取一个雷人的外语名字的意思,只能说鄙人才疏学浅,偶尔发现Diana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女作家的时候,便以此名勉励自己了。

结果他看了之后说,“我没有退辅修。”

“嗯。”这我已经发现了。

我从来没想过这件事,今天我上课的时候,想到他就在我隔壁班,我只要出了这扇门再跨进另一扇门,就可以看到他。如此想来我便心生欢喜,人欢喜的时候做什么都特有精气神儿。

后来的日子里,每想到我可以有一个喜欢的人在距我方圆百里以内,便格外欢喜。是这样吧,很简单,令我开心的事儿很简单,却也不简单,太过挑剔以至于一切都在一点点持续变难。

我不敢确定,是否要去喜欢一个人。太过在乎,紧随而来的便是大的失落。虽然我偏喜爱那短暂的欢乐,有时候也想平淡一点、恬静一点、稳定一点。物质的运行总是相对平衡的,甜度需要慢慢增加,有时也可稍微减少,爱的天平平衡时,才是最心安时。心安才是现阶段的我一直找寻的东西吧。很久以前,收不到男朋友的消息只一会儿我便焦虑,吵架了会烦恼,时间久了,饱受自己附加给的精神摧残,才终于得出了在一份感情里我需要的是一个可控的平衡点的结论。

孔晴晴没有想过主动联系我吗?一句话也没说,没有关注我也没有任何好奇,忽然觉得他很认真和我说的那句话,其实并非我所理解的——对我分外熟悉。我心里忽而有点儿失落。

有时候觉得自己太任性,所以很多人只是借过,都怪我。

有时候觉得自己太懦弱,话到嘴边却不敢说,不说哪儿有人知道我想些什么。

有时候觉得自己太矫情,爱到七分八分就足够,却偏偏要满了十分再溢出,无处安放才能恍然清醒。

有时候觉得自己太高傲,喜欢我的人我不喜欢,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一个人晾着就好。

可这一次我想说,有时候只是有时候。现在日日有了期盼偶尔有了分外欢喜的感觉,真好。我还是我,日夜读书,孤身一人;他还是他,帅气逼人,这帅气和先前想比不是分毫不差而是有增无减。

后来,九月了。从我第一次见他至今,一年半的时间已然悄无声息地流走了。那些曾经不确定的喜欢,在这一场洪水之后的时日里,变成了,一次又一次的确定。我知道我不能在犹豫再三里等着自己做决定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对还可以再见还可以珍惜的人,是应该要坦诚相待啊。

那天,我在逸夫楼,一个人在空教室里坐着。一个人也好,很多个人也好,于我来说,除却嘈杂点儿安静点儿没什么分别,都是一样的焦愁忧虑。那一场灾难给心灵的重创,让我我总是会在夜里做恶梦,哭着醒来或者,在白天的某一时刻忽然开始焦虑。稍微一点点情绪上的风吹草动,都会在我这里无限扩大,就好像,一截枯木在狂风里断了,而后掉落进深渊,周身皆是暗影。

暂时,我找不到一件可以完全投入的事情也不允许自己对别人有稍微一丁点儿的心理依赖,从暑假回来后我就变得如此了。就独自坐着,孤独地坐着,烦躁不安地坐着,抱着书也无所事事地坐着,人啊,活着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天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终于是走出了空荡荡的阶梯教室,我孤魂野鬼似的在校园里游荡。直到停留在二田围栏边,平视着阶梯上种满的绿草,听着这暗夜里凉风“呼呼”的声音,树叶 “沙沙”的声音,旗杆被钢丝敲打“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有身后行人聊天的声音,紧接着是树叶“哗哗”的声音。我站着,吹着这凉风,在这一隅我忽然寻到了心灵的平静。我唯爱这暗的夜,听着树叶“哗哗”“沙沙”的声音。

直至听累了,坐下来,关上手机又打开,我打开手机又关上,再点开和他的聊天页面,“你猜我现在在哪儿?”再三犹豫之后我还是发了消息出去,尽管犹豫不是因为动心而是因为我自己。我暂时允许自己找别人说句话了,这感觉还不错。

那边很快回复了,“东京。”噗……

“为什么?我更喜欢康桥。”

“我这信口胡说的,”这位同学,什么时候和谁学的啊这是?“康桥很好,有感觉。”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的感觉,是悄悄的沉默。

“你再猜一个靠谱的。”夜色正浓,晚风轻畅,我开始觉到兴致盎然。

他顿了一会儿才回复,“男厕所。”噗……这令人大惊失色的答案……不过,可以有。我如果等在男厕所等孔同学猜对了这个问题,那怕是时间太久了被别人看到了影响不太好。

“很正常的一个问题,可以让你回答得这么七拐八弯,换个严肃的思路试试?”

“在你妈妈心里。”这让我如何是好?

“没有,是你在你妈妈心里,我妈可没那么过度关注我,从不。”最初问起你猜我在哪儿,想得到一个标准回答的意愿已经在我脑海里淡去了,不过这些个答案也都还不错。

“我之前在逸夫楼。”

“嗯。”

“就嗯?”

“那么嘞?”

“这就是你多年来,那个,嗯,(单身)的原因了。”

“噢哈,对啊。这么晚了还没回去啊?”总算说了句正经话。

“怎么好意思啊你。”

“我刚做完题,躺在床上,想睡睡不着。”

我看着身边的小野花也吹着秋的凉风,灵机一动,对转移话题十分积极的孔同学说了句:“出来看路灯。”为这灵巧的夜色我拍了一张照片发过去,这样也就多个人欣赏了。

“我在听歌。”他给我分享了一首歌。我点开来,法语歌曲,节奏轻快。没想到平常看他带点儿傻气,只对一些数学建模、化学工艺的研究上心,实际上却也是这样一个有情调的人。

“法语歌听起来都有香水味儿。”我感觉一下,这一句“香水味儿”我就乐呵了好一阵儿。

“有糖果味。”忽然感觉心里,怎么有一点儿甜。

十一点的秋夜是安静的,人们似乎都已经入睡了,校园里也很少看到忙碌的或者清闲的人影。我独自坐在图书馆前坪的花圃旁石椅上,吹着秋风听蝉鸣。秋日的蝉鸣不聒噪,倒是灵巧清亮得很。紫色的小碎花已经长出了花圃,蔓延到地上,一团团一簇簇,和去年今时并无不同,年年依旧啊。不知我何时也开始喜欢这种平淡的生活了,只安心地在秋夜里坐着。这是我现阶段,最可以被定义为舒畅的时光了。

正值校庆时段,北京路的路边上,每隔三五步就见一花坛,金灿灿的菊花,凑近了很好闻,每次俯下身都会让我想起儿时秋收时节在葵花田里的味道,葵花成熟时的味道,天然纯粹的味道。那时候好一个开心和爽朗,坐在一大车收好的葵花头上,心里可是美滋滋,高呼着——“回家去喽!”

只是想孔晴晴关心一下我,没想到他这清奇的脑回路完全把人给逗笑了。现阶段还能逗我笑的人,只有他了吧。2018.09.16

上一次是北京师范大学王向远教授的讲座,他全程没用PPT,没用讲义,就很自然地很有逻辑地像聊家常似的讲完了日本美学,真叫人在不敢相信的同时又回味无穷。

而这次是一场还在图书馆报告厅门外,就看到摆了满地蘑菇伞的,有现场古筝配乐的,我再次坐在台阶上听完全程的,准确来说是坐在大理石窗台上听完全程的,很大气的讲座。

宋德发教授的开场白:我算是一个职业的读书人,这辈子读了很多不喜欢的书,也读了很多喜欢的书。不光读书,还听讲书。今天我们请到的千里迢迢赶来为我们讲书的潘知常先生——外貌美、思想美、语言美,是真正意义上的正宗的美学家。

潘知常教授:能够在一个飘雨的夜晚与你们聊《红楼梦》,首先感谢曹雪芹先生,其次感谢湘大的贾宝玉——宋德发先生。

红楼梦怎么出来的?作家曹雪芹写出来的。不对,中国历史的顿挫孕育了这本书。有一个人很重要,就是曹雪芹的亲祖奶奶。清朝的大帝,康熙,六十六年年皇帝,他重点保护的是汉族家庭,首屈一指的曹雪芹家。曹雪芹的曾祖奶奶,南京江宁苏家边人,是康熙的奶妈。

康熙六下江南,带上省长看奶妈,但只有两次是公费,其他四次,都是曹家有借无还的,就和后来曹家衰败的原因扯上关系了。曹雪芹爷爷公元1658年生,比康熙小四岁,从小和康熙一起长大,是康熙的带刀侍卫,还有一个带刀侍卫,“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作者纳兰性德。

史湘云,简断爽利,阳光少女,也能恋爱也能结婚。

林黛玉,不爱世人之所爱,爱世人之所不爱,赢了爱情,输了婚姻。林黛玉是不会结婚的,她就是谈恋爱。

薛宝钗不谈恋爱只结婚。结婚——某女子头一昏。

观音在远远的山上,罂粟在罂粟的田里。

秦可卿,我那要强的心。

在中国,好男人有点乖,在西方,好男人有点坏。

美女与野兽,狐狸精与才子。在西方,男人要会追,在中国,女人要会追。

薛蟠,贪婪、蛮横、无知,我是流氓我怕谁。

宝玉的三次表白:

“我为了我的心。”为了你的心和我谈什么恋爱啊,不可以。

“你死了我去当和尚。”这句话你和很多人说过了,这叫爱情吗?

宝玉和黛玉说我还和你发一次誓,三个字,“你放心。” 可以了,以后银行卡是你的。

贾母的老公相当于今天全国政协的副主席了。大家都不敢惹贾母,老干部家属。

贾赦,南京地区司令。

王家官最大。王子腾,书打开的时候,北京军区司令,书合上的时候,边防区总司令□□副总理。

1763年,雍正用六年的时间把曹家从地球上抹掉,因为曹家是其父亲的老臣。

没落贵族,用一生的时间做了一件事——回忆过去。中国当时被抄家的很多大家庭,只有曹家留下了作品。《红楼梦》是我们生活当中的组成部分,是由一个大家族的生活组成的,是一个大家族用几百年的跌宕经历创造的,跌明白了,就跌成了可以写进文学史的作家。像张爱玲,从九天之上到九天之下的痛,也只有当事人最明白了。

《红楼梦》中没有谁是坏人,我们要成为别人爱也爱别人的人。

宋德发教授结语:我们没有在人生中最美丽的时候遇到潘知常教授,但我们遇到潘知常教授的时候是人生中最美丽的时候。

——关于南京大学潘知常教授《中的青春故事》讲义整合

窗外还在飘雨,临近晚上十点,愉快的两个半小时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这时候是要感慨相聚的时光总是短暂。

而其间内容会片段化的原因,在于中途我走神了,因为我忽然觉得,我怎么可以这么好看啊。在美的环境里就很容易想到美的人事物。其实是——红楼人物众多,讲义涉及广泛,提前没有做足够功课的我听起来还是有云里雾里。很钦佩两位教授,幽默风趣、认真、热情。并且,凡是宋德发主持的讲座我都会屁颠屁颠跑去呀,一学期只一次,我还是十分珍视的。

这段时间,我总想起第一次见到孔晴晴的场景,那一瞬就像青春电影画面,阳光明媚里的白衣少年,那一瞬总出现在我脑海里,分外清晰。这三年来学文学,好像一直就活在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作家笔下的梦里,倒是也还蛮开心。

我其实一点也不了解他,可我觉得不了解也挺好。

我初中同桌说我找不到男朋友,当时还诧异,之后回想来,他说得也有一定道理毕竟当年的初中同桌还是了解我的,尽管我的性格已经有所转变了。

我现在并不多把话说明白,只怕没合了对方的心意,真是的,不了解其实一点儿也不好。

我仅仅是想有人陪在身边而已,就这么简单。

所以,就算后来有遇到喜欢的人的话,我也觉得都没有他合适。

的确,在校庆晚会上遇到喜欢的人,然后我静悄悄的选择错过。

终于,英国文学史课堂上,去给他送新书的我大着胆坐在了孔同学旁边。

辅修书目,是我主动要求帮他买的,因为前一周他几乎没去上课。

他穿黑色体恤衫黑色五分裤,黑色里有稍许的水晶蓝点缀,看起来多了几分神秘气息,倒是让我觉得陌生了不少。不知道课前他用了多少香水,整节课浓郁的香味缭绕里我有些头晕,晕晕乎乎参杂着他的紧张不安。我始终劝自己保持微笑,我想要的不过一点点安定又温馨的感觉,像惶惶不安像忧心焦虑这样的情绪,无论是自愿的还是附加的,是自身的还是他人的,我再也不想有半分靠近了。因为,我也很紧张。

下课时他轻轻说,“以后可以自己坐吗?”我很平静回答,“好。”

而后,挨到课程结束,我独自出了逸夫楼。在三田的跑道上迎着傍晚的凉风,我忽然就哭了,泪水止不住地夺眶而出,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试图从别人身上得到温暖,有时候就是那么一件不现实的事儿。他是个没经历过爱情的男生,我的心思他无法察觉,可我已经再没有一点儿力气教他从头做起了。我思考了这么久的事情,在终于下定决心之后,等到和他一起上的这节课。我终于等到了,等到了这个令人噤若寒蝉的结果。

不会有下一次了,我会坚定地选择继续一个人,早来晚往。

我不那么想拥有爱情了——那些被动的、主动的、互动的爱情。总会不经意太过于在乎对方的一言一行,有了期望就会有失望。

我又梦到家乡了,金灿灿的麦田一公顷又一顷,我像往常一样跟着姥姥走着,走过一块田地又一块田地。可一转身,九月中旬的世界,这里仿佛已到晚秋,一块快田地都已翻犁过,整齐划一,连麦茬儿也没有了。我心中困惑,转眼到了家里,家里?曾经十一假期,家里还在收玉米来着,如今宛如已沽过冬水,接近凛冬了。好冷,忽的一下,我醒了。

故事里的人物场景以及对话,第一次在我脑海中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在文本中作为喜剧出现,其间有一个长长的想明白的过程。

小时候,学《翻过那座山》的时候,觉着,只要一直往前走到天的尽头就是海了,那层层叠叠的淡蓝氤氲的水汽就是海了。可走了多年,才明白,那原来只是文学中的一种象征手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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