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元贞抬手唤我过去,我坐在他身旁,发愣地瞄着他背后衣衫光洁无尘。
“可是吓到了?”他声音放得轻,如同勾丝般将我思绪拨回。
我摇摇头,“只是不习惯。”
我们无言并坐了约莫半刻,闻有鸟啼,风唳,树摇。
未散的血腥味如亡魂般漂浮。
周围间或有目光探来,小心翼翼却又难抑好奇,我看向司元贞:他面对着我,俯首轻笑。没有赶退的意思。我冷着脸不耐地四下扫视,众人方转了脖子各自交谈。
“殿下,怎么不见商山?”
商山这人生得高大白净,在一众黑衣、黢黑皮肤的守卫中应很好找见。我扫了几圈,只扫见个略白净些的驱车小哥。
“我五日前派他去南溪山守着,现今还在那处。”
一只手覆上我垂散在肩侧的发丝,司元贞的指尖在其上来回划移。断续丝缕的痒感从肩处传来,我不适地扭了扭,他放下手,“你寻他有事?”
女儿家的情思不该叫外人知晓,我若随便说了——夏碧就是性子再软和,怕是也会与我闹得脸红。
思量再三,我含糊道:“受人之托。”
司元贞没再追问,换了问题:“你发髻怎散成这副模样?”
那个宽袍少年懒洋洋的声音似被风吹来。抵押?金钗落地不看一眼,拿一根布带。
“沛沛?”
司元贞拍了拍我衣袖,我回过神,小道士要的抵押物实在怪异,为了避免司元贞追问,我撒了个无关紧要的小谎:“方才逃命跑得急,被树杈子勾住头发,没理开就接着跑了。”他没言语,仿佛方才只是随口问起,勾起我的一缕头发缠旋在手,不多时又放下。
司元贞今日着实怪异,以往他绝没有这般拉扯不清的暧昧情状。
他凑近,与我目目相对不过一寸距离,他灼灼双目里映出披头散发、形容狼狈的我。
“我们即刻启程去南溪山,那处的桃花天下独一。”
正经说起来,四月末的桃花也算是不合时宜,强花所难。我别过头躲开灼灼目光,想要出口的话被扼在喉中。
南溪山下,黄杨树旁,一身着黑衣的白面男子持刀直立。他快步行到司元贞身前,“殿下安,商山与众守卫在此巡查多日,未有发现不妥。”
司元贞在车下朝我递手,我没理会,扑登跳下马车。他目光落在空悬的手上,商山慌慌地背过脑袋。那只骨节玉致的手仍定在半空——
我心中有气,人在屋檐下,心中气不存过两息。我覆上他的手,“殿下,可否允我与商山单独说两句话?”
商山转过头,面露惊茫,复又几分自辩无辜的神色朝着司元贞。
司元贞放下手,朝右扬了扬袖。我扇着手示意商山,一道朝右边黄杨树下边去。黄杨树长得甚是粗大,需得几人合抱方堪堪围住树干。若再过个几百年,这树或可生出灵智,长成个少见的树妖。
我从袖袋中拿出荷包递给商山,厌屋及乌,我存心想吓他一吓。
他接过,待见到其上两只如生如动的戏水鸳鸯时,立马又望向司元贞,见到司元贞正半垂着眼瞥在荷包上,又扭头看我,我只温情地笑看他,没作解释。他顿时脸色煞白,两手轻颤。
胆子这么小?
尚未派上用场的暧昧含糊话语,堵在咽喉。我本想轻轻唬他一番,不料没把握好力度,好戏未开场,就将好好一个白面郎君吓成这副模样。
“咳,夏碧,你还记得罢?”
商山似是明白过来,扯袖拭了鼻尖汗珠,“可是与您同住一院的夏碧姑娘?”
他声音有几分惊魂初定的微扬,彻亮而缓慢,却没有半分的欢喜意。我心中生出惋惜,又思及方才对商山的捉弄,一时不确定他是否亦厌屋及乌了。
我斟酌话语,真心想促成少女情思,“夏荷是个极好的姑娘,泡茶水平一流,心思也细致良善……嗯,绣花针下的功夫也极好。”
他将荷包递还给我,“商山是个粗人,不值得夏碧姑娘花心思。”
我颇为不解。就这几月形成的人类审美观而言,夏碧是个标致的美人,府中时有小厮守卫朝她端茶送果子的献殷勤。怎地到商山这里就行不通了?
我嘴比脑袋快地发问:“你不愿意夏碧,可是因为我?”
他瞪大眼睛看我,“姑娘,姑娘您貌比天仙,合该与殿下相配。”
夸我作甚?我一时没懂他意思,见到他脸色愈加为难,困惑处忽地被打通,只得尴尬地点点鼻头,尽力解释:“呃,我方才,就让你收到惊吓,你可是因我之过,对夏碧迁怒?”
他顿时失笑,摇了摇头。
我将荷包收回。
今日过分精彩,素清截杀,刺客来堵,还要被赶着一路奔波到南溪爬山。
司元贞说:“脚力方显诚心,五分的桃花颜色到眼中也有了七分。”
我不解,不回话,闷头爬山。
行至半山,找了处半老凉亭歇脚。我用帕子拭额上的汗,到底没忍住,“殿下,你既喜欢我,那为何方才我朝商山递荷包时不见你动作?”令我气都没出痛快。
鹦鹉妖说:君子之爱,不过是爱而不得时候清高的标榜。凡人之爱,是占有,是禁锢,是对觊觎者的驱逐。
“商山不敢。”
他十分的肯定。不过确有道理,商山胆小,捉弄起来让我很没成就感,反而添了几分愧疚。
我凝眼看他无波的面色,语带挑衅:“若是我单相思,对商山有意呢?”
“你更不会。”
他亦是十分的肯定,声音却隐有零落之感。我一时怀疑自己耳朵,又见他面色无异,双眸清亮,果真是听岔了。
我一路无言行至山顶,漫山夭夭,数千桃树成野,粉瓣纷飞,翠鸟低行,白鹭高飞衔花来。南溪山果真是个好地方,枉我活了一千八百载,年年错过这等好颜色。
司元贞那张木头脸此时也讨喜了不少。
我与他并行在桃林下。
待此世了结,或可在这桃林里搭个木屋,续我修行。毕竟是化作人身、历过劫难的白鹤大妖了,仍在那漏雨的黑黢黢石洞里修炼,多少有损我形象。
一阵风刮过,拂了我满身桃花瓣。
我甩袖去掉大半,肩上还留有数片。司元贞伸手,一片一片地往下拨,慢悠悠地,终于把肩上花瓣拨尽。他右手往我散发伸来,我侧身偏头欲躲,他温声解释:“发上还有。”
我独来独往惯了,这厮却喜欢对我动手动脚,我不喜他的触碰。我想,即便他是个普通人,没有因果牵绊,也不要考虑他了。
我移步避开他的手,想了许久,终于软下声音:“沛沛钝于情爱,殿下的心意,该留给有心之人。”
若司元贞是贩夫走卒之流,我定狠狠打下他的手,再狠狠嘲讽他痴心妄想,最后头也不回地走开。总之,我不喜他靠近我,不喜他直盯盯的目光,不喜他送的画,即便他洁净整齐,我也愈发不喜他这个人。只可惜鸟在他门下,不得不低头。
“沛沛,”他的声音自头顶似叹息一般地传来——
“我不怕你无心。”
抬头,见到他也正看我,一时无言。直至有一阵风刮过,漫天桃花瓣里他的眸子不曾偏移半分。
若真正的沛沛在此,她该会被打动吧。只可惜在司元贞爱上的躯体里,装着只不喜他的白鹤精。何况一千八百载岁月的磋磨修行,要何弃何,喜甚厌甚,我向来明晰。司元贞,这个寿数短暂人类的情意,于我没甚用处,徒增因果。我声音平淡,回他:“可我不会喜欢你。”
他只陪着我走,没追问没气愤,平静得就好似,他早已认为我的不喜是事实。我记得司元贞不是这样的,亲信如昌河,在他身旁侍候也是极尽恭敬的,生怕冒犯。这样的司元贞让我心累。
两人漫无目的闲逛许久。
山风识得桃花面,漫与红夭迎客来。昔年我见一人类小童吃糖吃得甚欢,便用块儿拇指大的银子与他换了整包饴糖。难吃不说,还黏住我一嘴尖利的好喙,被隔壁豹子精瞥到当时狼狈情状嘲笑了三百年。此后我深感人类与别族喜好不通,但眼前纷飞荼蘼的美景倒能人鹤同喜。
我有些可惜:“这桃花开得盛,飞着也好看,还能结出桃子来,却缺了香味。”冬天的梅,夏天的芙蓉,闻了让鹤心旷神怡,再飞个六百里。
“桃花可酿酒,待几月后酒成,我送你一坛,或可闻出桃花味。”语罢,司元贞当真选了几支折在臂中。
我瞥着枝上的花骨朵,“殿下好兴致。”
任他如何酿,桃花本就无味。
行过半个时辰,依坡而下几步,满地桃红处,一座四方小院挺立,褐木院门半开,出来个十几岁的圆脸姑娘,半跳着挥手,高喊:“公子,你来啦!”
这姑娘有几分面熟。
我仍未想起何时何地见过她,便被司元贞拉着手朝院门走去。我大力挣了下,他握得紧,没挣动。拉扯之际,圆脸姑娘眼睛弯弯,笑问:“公子两次买的桃花,便是送与这位漂亮姐姐的吧?”
哦,她是那日街上唱歌卖花儿的小姑娘。
司元贞颔首,问她:“冒昧叨扰,请问慈姑,元公何在?”
“五日前接到公子来信,祖父在正屋等着公子呢。”慈姑声音清澈,笑眼透亮。
原来司元贞并非专程看花,更为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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