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青菜肉丝面

到了林少宇赴任的日子,黄大娘将手中早已收拾好的包袱给林少宇,拉着他千叮咛万嘱咐。林云秀在旁边听着那些昨夜就已说过的话,心中仍是有些触动。

“干娘,少宇是做五休一,再过上三个月,他就可以像阿刚哥一样做三休一,”林云秀笑道,“你这样,好像他要去几年似的。”

“阿秀说得对,”黄大娘道,“只是想到少宇第一次离开我身边,我还是忍不住想多说点。”

林少宇有意冲淡离别愁绪,道:“娘,云秀姐还有句没说呢,我干满三年,我就能每天回家了,到时我们应该早已住在城里,不用来回浪费时间了。”他笑着对林云秀道,“云秀姐,你说是不?”

“那是。”林云秀知道林少宇在说什么,他们二人早已问询过牙行,离县衙稍近的小宅子基本都要一百贯钱,如果不求近,远些的也要五六十贯。

他们想过,只要县衙附近的宅子没有涨价,三年的时间,他们一定能存够买下并绰绰有余。

杨乔没来前,在全家努力下已经存了二十五贯钱,自杨乔来了后,这几日似乎招来财神一样,呼啦啦一下子涨至三十贯。虽然林云秀想钱越多越好,但来钱太快太容易,她还是会有所心慌的,便拒绝那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单子。

黄大娘轻拍了一下林少宇脑袋,薄斥道:“你云秀姐辛苦赚来的钱,你怎么好意思让她存来给我们买宅子住?”说完,转头对林云秀笑道,“阿秀,你该花的就要花,不要省吃俭用存着用在我们身上。”

林云秀明白黄大娘的心思,顺了她的心思长长地说了一声“噢”。

杨乔拍了拍林少宇肩膀,“刚好这三个月我在,我会帮你照顾好你娘的。你放心。”

林少宇笑道:“杨大哥,还有一个人,你还没答应我呢?不求照顾,就管饭就行。”

杨乔没有回答,只是把头扭向一边。

饶是这句话没头没尾,林云秀也听出了林少宇的用意,“你少自作主张,我就算不会做饭,难道我不会去村里小饭馆吃吗?钱有的是。”说完,还朝黄大娘笑了一下。

黄大娘顿时领悟,林云话最后一句话是说给她听的,为的正是自己刚才说的“该花的就要花”。她笑了笑,正要说什么,远远地看到徐华刚骑着马朝这边奔来。

不一会儿,徐华刚就到了门口,黄大娘抬头笑道:“刚子,就拜托你帮忙照顾这孩子了。”

徐华刚下马朝黄大娘行礼道:“大娘放心。”说着,又朝杨乔和林云秀打了招呼。

他拍了拍马背,询问林少宇:“那,少宇,现在和我一起走吧?”

林少宇点了点头,背起包袱,翻身上驴,朝众人挥手作别。

黄大娘见二人一驴一马消失在尽头,这才转身,缓了稍许,对林云秀说道:“我看呀,你根本不会去小饭馆的,而且阿乔还在家做客呢,刚才我想了一下,要不我向村长告几天的假,反正学堂还有老郑在——”

林云秀没等她说完,挽住黄大娘的手臂摇,“如果别人知道你告假是为了照顾我,会怎么看我呢?好像我就是一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废物似的。”

黄大娘笑出了声,知道她在夸张,“谁会这么看你呀?”

林云秀摆摆手,故作语重心长地说道:“那就别告假,告假是要扣钱的。而且,这工作多好,很多人也想做呢。干娘,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我不会亏待自己的。”

黄大娘无奈摇头,也没有推就,看向站林云秀后一丈远的杨乔,朝他使了个眼色,示意请他帮个忙。杨乔以微微点头作为回应。

杨乔向来重诺,黄大娘放心了许多,便说道:“那我走了。”

黄大娘离开后,林云秀想了想自己令黄大娘担心的事,无非就是裹腹饱餐一顿的问题。这问题要解决也简单,就是下厨。可她不爱下厨,就像一些人不喜刺绣、缝衣裳一样。

她也有勉强尝试做饭菜,且不说过程中鸡飞狗跳的,做出来的饭菜更是连小孩儿也不如,米饭不是焦了就是生硬,菜如最简单的炒青菜,林云秀就是有那个本事把菜给炒到黄叶无法下咽。如此尝试几回合,林云秀对自己已经不再抱有幻想,自己下厨简直就是浪费粮食浪费金钱。

有时候,她忍不住想,可能是老天给了她特别的寻物能力,也就没有给她像样的厨艺。

黄大娘说的一句话也没错,去小饭馆吃饭确实只是嘴上说说的而已,小饭馆的饭菜比自家做的要贵了些,不利于存钱。

吃什么呢?林云秀早有决定,小饭馆除了家常菜,还有馒头可以买。

离午时尚早,屋内只剩林云秀和杨乔两个人。林云秀把杨乔当成透明人,去院子一角菜地浇水。

杨乔进了屋后没多久,又出来,一面往外走,一面朝林云秀丢了句“出门走一圈”。

浇着水的林云秀想说“关我什么事”,脱口而出的却是“好”。她愣了下,想起要说一些呛人的话时,他已离了好远,顿时索然无味。

邻近中午,坐在小铺中的林云秀望着外面无云泛蓝的天空,肚中有些饿。那位说了出门走一圈的人到现在也没有回来的迹象,估计午餐一事他自有他的想法。

林云秀取了斗笠关门挂锁,去小饭馆买了几个馒头,她没有囤多些馒头的想法,因为时值盛夏,天气炎热,吃食极易腐烂发臭,是以林少宇和黄大娘做饭菜时都不会多做导致浪费,不然她也可以就着剩饭剩菜凑合着吃了。

林云秀带着馒头也没有马上回家,而是来到了林家附近路边的一棵大榕树下。

大榕树也不知道在这里生根多久了,有人问村中最长寿的老人,老人都说来村里的祖宗在此生根时,大榕树就已经存在了。

大榕树生机勃勃,树冠极广,林云秀曾沿着树冠边缘走,也走了七八十步。若在树旁看,只能看到满满的树叶,看不到树冠里有什么,可在树下往上仔细瞧一瞧,就会在极高处看到一些极大的鸟窝。林云秀曾爬上树躺一会儿,也远远瞧了一眼窝里有什么鸟儿,为此还被大鸟当侵犯者攻击过。

有独木成林之称的榕树有无数条垂落入土的支柱根,有一根长势十分奇怪,本该直直垂下来的,但中途好似被人用力打歪了一般,与别的直立支柱根显得那么与众不同。很多路过的人或附近种田的农夫累了,都会将这条歪支柱根当天然坐椅坐坐休息。

林云秀有时候经常会来这里坐一坐,遥望面前大片大片的绿油油稻田,天空有三三两两白色大鸟飞过,一面发呆,又一面思考自己的人生。

此时,她没有思考人生,只是啃着几乎没什么味道的馒头,看稻田里在烈日下弯腰除杂草的农夫。这一片稻田的农夫她基本已认识,但其中有一个女孩,见过好些次了,但从未打过招呼,只知道这个女孩是住在徐华刚家的隔壁。

馒头吃完了,口有些发干,林云秀拍了拍自己的衣服,转身往林家走去。不过十丈远,林云秀很快就到了家门口。

她见门上的锁没有开,仍是她离去的样子,便知杨乔没有回来过。说不想他到底干什么去了是假的,林云秀猜他一定是去做他要做的事,那一定是杨乔至今都没有说的他来的目的。

林云秀刚给自己灌了三杯凉茶,摸了摸有点鼓鼓的肚皮,打了一个饱嗝,杨乔就回来了。他没给她一个眼神,只是进了厨房。

林云秀有些摸不着头脑,直到她听见哔哔剥剥声,才知道他是在烧柴,应是在煮东西。

她很想过去瞧一瞧的,但怕被他觉得自己对他有兴趣,于是压住心中的好奇不动。

没多久,厨房传来一阵菜香,林云秀闻了闻,只觉得很熟悉。正当她愣愣地想着这香味时,杨乔已拿着一双筷子捧着碗从厨房走了出来,坐在内堂吃。

林云秀不由自主地走出小铺探头看,他手中筷子正夹起几根面条和一片青菜叶。

果然是青菜肉丝面。

在面馆初见时,他也是点了青菜肉丝面,看来他是喜欢吃这道面。林云秀有些失神,自失忆以来,虽然她对吃的百无禁忌,能吃的她都会吃,可唯独有这样青菜肉丝面,她却有些执着。

林云秀对这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执着,也是有些难以理解。因为一样的菜一样的食材,不同的人来煮,味道也会有千差万别,可是她对这道面食就是情有独钟。后来她琢磨出来了一些原因,那应该是她失忆前最钟爱的吃食。即便失去记忆了,但有些东西伴随着五感已经刻进了骨子里,经不得一点刺激。

“没有多的,别流口水了。”

是杨乔漫不经心的声音。

林云秀回过神来,心头无名火呼啦啦生起,“哪有流口水?说得好像我很惦记你的面似的。”

“哦……”杨乔一边将缠在筷子上的面条在面汤里滚了一圈,一边问道,“吃过了?”

“吃过了!我吃了油爆虾、清蒸鱼、鸡汤!丰盛得很呢!”林云秀几乎是磨着牙将一个菜名一个菜名地念出来。

杨乔头也没抬,在那慢悠悠地吃着面条,随口说道:“是挺丰盛的。”

夸虽这么夸,林云秀却没觉得这能让她有什么成就感。相反,杨乔那面上浮着翠绿青菜,还有炒得微微焦黄的肉丝,再加上闻着就很香的面汤,和她肚子里那干瘪的馒头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再看下去,林云秀相信自己真的要流口水了。她挪开眼,一个转身坐回书桌前,拿起蒲扇用力地给自己扇风,可心中的火如同灶膛里的柴火,越扇越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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