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艾琳·林·贝尔纳特。
在我十八岁生日的那个夜晚,父王在宴席上宣布了我的婚约。
他要我嫁给约阿希姆·施瓦本·格律克斯。
那个被我吐槽的画眉嘴国王。
他坐在长桌的另一头,隔着烛光,烤乳猪,对我微微一笑。
我端起酒杯。
“那位下巴上长着鸟喙的先生,”我侧头对身边的侍女说,声音不大不小,“是他吗?”
宴席安静了一瞬。
约阿希姆的表情没有变。他只是放下餐叉,用餐巾擦了擦嘴角,动作优雅得像是根本没有听见。但我看见他的指节泛白。
“你在跟谁说话呢,艾琳?”父王的声音从主座上传来,带着那种故作宽容的责备。
我笑着喝干了杯中的酒,“自言自语也不行吗,父王?”
父王没有接话。他只是看了约阿希姆一眼,那一眼里有歉疚,安抚,还有一种让我脊背发凉的默契,那是一种两个猎人对视时才会有的眼神。
我们不是在商议婚约,我忽然意识到。
他们是在交接猎物,不是国与国的交恰,是男人之间的心照不宣。
那一天,我有所预感,但并不知道这个笑容会让我付出什么代价。
直到三天后,我躺在一张散发着霉味的草垫上醒来。
头顶是熏黑的房梁,空气里弥漫着陈年油脂和鸡粪混合的味道。一只母鸡大摇大摆地从我脚边走过,在门槛上留下了一坨温热的粪便。
我坐起身,身上的天鹅绒睡裙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件粗麻布裙子。那布料粗糙得像砂纸,贴着皮肤的每一寸都在抗议。
从脖颈到脚踝,无数根细小的针刺进我的皮肤里,不疼,但痒。一种让人想把自己整张皮都扒下来的痒。
“醒了?”
那个声音从屋外传来。
我转头,看见一个男人倚在门框上。
他穿着一件打了许多补丁的长袍。
后来他特意数给我看过,十七个,每一个的位置和形状都不一样。
他的下巴上长满了胡茬,灰扑扑的,像是很久没有收拾过。指甲缝里嵌着黑泥,那种黑不是脏东西的黑,是渗进皮肤纹理里的、洗不掉的、属于体力劳动者的黑。
他笑起来缺了一颗牙。左边,虎牙的位置,留下一个黑洞。
整个人看起来就像路边破屋子里的穷光蛋。
但有什么东西不对劲。
一个编筐匠,不该那样站着。
他的脊背太直了,肩膀太舒展了,重心落在两脚之间,不偏不倚。
那是从小接受仪态训练的人才会有的站姿。
我曾经跟父王抱怨过礼仪课“除了折磨人没有任何用处”。
我的礼仪教师告诉我:一个人的站姿,暴露了他从哪里来。
这个编筐匠,从哪里来,都不该从编筐的工坊里来。
“你是谁?”我问。
“你的丈夫。”他眯起眼睛,目光像一条湿滑的蛇,从我脸上慢慢滑到脖颈,再滑到锁骨。
那种目光太熟练了。
不是乡下男人第一次见到漂亮女人时的贪婪,而是一个见惯了美色的男人,故意把自己包装成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演技不错,但过犹不及。
“你父王把你许配给我了。”他说,“一个编筐匠,一个住在森林尽头的穷光蛋乞丐。”
“不可能。”
“可能?不可能?”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羊皮纸,展开在我面前,“你自己看。”
那是父王的亲笔信。我认得他的字迹,每一笔都工整,像用尺子量过的。
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
羊皮纸的右下角,有一小块颜色略深的痕迹。不是墨渍,是水渍。父王的书房里从来不会有水。
除非那封信,是他在浴池里泡着的时候签的。
一个国王在泡澡的时候签署的婚约,把亲生女儿嫁给一个编筐匠。
要么他疯了,要么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知道。
“小女。”我盯着信上“兹将小女艾琳·贝尔纳特,许配与自由民汉斯·制筐人”这行字,忽然觉得有些想笑。
他从不叫我艾琳。在家里,他叫我“姑娘”或者“你”。在朝臣面前,他叫我“公主殿下”。在他写给别国的婚约信函上,他叫我“林国的艾琳”。
只有在这张羊皮纸上,他叫我“小女”。
意思是可以随意处置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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