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以女王之名,护女子立身

我合上门,走回塔楼的书房。

桌上摊着一份新的法令草案。标题是《关于废除施瓦本境内一切基于性别的限制性条款的法令》。

我拿起笔。

窗外的风很大,吹得桌上的纸张哗哗作响,我伸手按住纸角,手指压在那只鹰的徽记上。那只鹰眼睛是睁着的,锐利的,看着前方。

我把笔蘸满了墨。

我有时会想起格蕾塔。

她现在的活儿是帮我管理王城的市场——不是“管”,是“理顺”。她知道每一个摊主的名字、孩子的名字、甚至他们的鸡的名字。她知道谁家的鸡蛋是新鲜的,谁家的奶酪是掺了面粉的。

她知道哪个卖鱼的女人每天晚上回家还要挨丈夫的打,她找了两个人,去跟那个丈夫“聊了聊”。

从那以后,那个卖鱼的女人每天早上来摆摊的时候,嘴角不再有淤青了。

我有时会想起厨娘。

她现在不切洋葱了。她现在是施瓦本女子学校的第一任校长。学校里招了三百多个女孩,年龄从六岁到六十岁都有。最小的学识字,最大的学法律。

六十岁的那位老太太,之前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她说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在丈夫的死亡证明上签字。

不是因为她想签,是因为那份死亡证明需要死者家属的亲笔签名,而她不识字,只能按手印。

她按手印的时候,办事员看了她一眼,把那张纸折了折,说:“手印不行,会有人冒充。叫你儿子来。”

她没有儿子。

她有三个女儿。办事员说,女儿签字不算。

现在女人签字终于有效了,她还是学了三个月,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很慢,一笔一划的,像小孩子的字迹。但她写得很认真,每一笔都用力到纸背凸起。

她报名了下一学期的课程——她要为自己及女儿学写“遗产分配”四个字。

我有时会想起玛莎。

她还是想要回那块地。不是因为她非种不可。施瓦本城堡给了她一份稳定的工作,她在档案室帮我整理文件,收入足够养活四个孩子还有富余。但她就是想要。

“那块地是我和我丈夫一起开垦的,”她说,“他挖沟渠的时候我在后面埋种子。他砌围墙的时候我在和泥。那块地不是他的,是我们的。”

所以我把那块地还给她了。

不是“赏赐”,不是“恩典”。是还。

新法律的第一条生效的那一天,我签署了一份文件,把那块地的地契重新登记在她的名下。

地契上写的不是“玛莎,某某人之遗孀”,不是“玛莎,某某人之母”。

是“玛莎,施瓦本自由民”。

她捧着那张地契哭了很久。不是默默流泪的那种哭,是号啕大哭,哭得像个孩子。她的四个孩子围在她身边,大的拉着她的衣角,小的被她抱在怀里,都不明白妈妈为什么哭。

我明白。

她哭不是因为高兴。是因为那块地本来就应该在她手里。她只是在为那些本应属于她、却被人夺走了的东西而哭。为她本应拥有的、作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附属品的一生而哭。

为未来女儿们有立足之地,不必流离失所而哭。

那是我见过的最公平的事情。

有一天,一个年迈的女仆在走廊里拦住了我。

她老了,头发全白了,背驼得厉害,走路的时候拄着一根磨得发亮的拐杖。她是宫里最老的女仆,在我祖母那一辈就在了。

没有人记得她的名字,所有人都叫她“老奶奶”。

她拉住我的手。

她的手很轻,骨节粗大,皮肤薄得像纸,青色的血管在皮下蜿蜒。她拉住我的手,没有跪下,没有低头,只是站着,平视着我。

“你母亲,”她说,“如果能看到你,她会很高兴。”

她的眼睛浑浊了,白内障让她的瞳孔蒙上了一层灰白色的翳,但她的目光穿过那层翳,稳稳地落在我脸上。

“她以前总说,”老奶奶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说一个藏了很久的秘密,“‘我的女儿不会像我一样’。我跟她说,别这么说,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摇头,说,‘我走不动了,但她可以。’”

老奶奶的手颤了一下。

“她走的时候,我在她床边。她已经说不出话了,但她拉着我的手,在我的手心里画了一只鹰。就这样,一笔一划的。”

老奶奶在我的手心里比划着。一笔,一划,一笔,一划。

那是林国徽记的轮廓。展翅的鹰。

“她说不出话,”老奶奶说,“但她画得很清楚。每一个笔画都很清楚。”

我站在走廊里,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我的手上,落在老奶奶的手上。

那只鹰不是先画在我的手心里的。

是先从我的手心里飞起来的。

我有时会想,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站起来,没有赤脚走到他身边,没有把那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我会怎样?

我会成为他的王后。我会穿上那条深蓝色的、镶着珍珠的裙子,戴上那顶红宝石小王冠,坐在他身边,对他微笑,陪他出席每一个宴会,在他的朝臣面前做一个温顺的、得体的、没有人会嘲笑的王后。

我会在每一个深夜里,躺在他的身边,看着天花板,想起那个住在森林尽头的编筐匠,想起那双合脚的靴子,想起那个用体温捂着、走了很远的路、只为了让它到我手里的时候还是热的面包。

然后我会问自己:我是被爱了吗?还是被驯了?

我想这个问题本身就是答案。

如果你需要问“我是被爱了还是被驯了”,那你就是被驯了。因为爱不需要你问。爱不会让你在深夜里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反复翻来覆去地想——他到底是真的对我好,还是在演戏?

真的东西,不需要你猜。

假的再真,也是假的。

我是艾琳。

林国的女王。施瓦本的保护者。二十七条新法律的签署人。

以及——

“那个杀了画眉嘴国王的女人?”

不。

我从来没有杀他。

他活得好好的。每天下午还能从那扇装了铁栅的小窗户里,看一会儿夕阳。

只是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注意到——那扇窗户的铁栅之间,总停着一只鸟。

不是鸽子。不是麻雀。

是鹰。

约阿希姆·施瓦本·格律克斯曾经试图驯服我。

他用了羞辱,贫困,孤独,欺骗,和一种让我至今想起仍然胸口发疼的、近乎真实的温柔。

他差点成功了。

但他犯了一个错误。

他以为驯服了一只鹰。

他不知道的是,鹰从来不属于任何人。

它只是有时候,愿意停在你的手臂上。

风来了,它就走了。

而我——我走了很远很远。远到再也不会迷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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