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双冠在手

三天后,我回到了林国皇都。

父王坐在他的书房里,面前摊着一份我已经拟好的传位诏书。毛笔搁在砚台旁边,墨迹还未全干。他在等我签上名字。

不,不是“签上名字”,是把最后一个字写完。

他已经签好了自己的名字,剩下的那一行,写的是“女王 艾琳·林·贝尔纳特即位,自即日起生效”。

他老了。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认真地、仔细地、不带任何预设地看他。

头发全白了,不是灰白,是雪白。眼角的皱纹像老树的年轮,一圈一圈的,每一圈都是一个我没能参与的故事。手背上布满了褐色的老年斑,指甲上有竖纹,食指的关节微微变形——那是常年握笔握出来的。

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家常长袍,不是朝服,没有戴王冠。

窗外的光落在他身上,把他照得像一幅褪色的旧画。画里的人曾经很鲜亮,曾经很有力量,曾经一只手就可以决定千万人的命运。

但现在,他只是一个老人,坐在一把椅子上,等着他的女儿回来。

“你做到了。”他说。语气不是夸奖,不是怨恨,不是欣慰,也不是遗憾。是一种疲惫到极点的、近乎麻木的陈述。

“是的。”我说。

“你比你母亲……”他顿了顿,“你不像她。”

我没有接话。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

我的母亲,林国的前任王后。

在我四岁那年死了。不是病死,不是意外。是死于一种慢性的、没有人能检视出来的、每天都在发作的疾病。

那种病的名字,叫“认命”。

她是被驯服的。

是被我父王,用同样的方法。

先捧上天,再摔下地,再一点一点的拯救,让她觉得活着就是恩赐,让她觉得呼吸都是在索取。

她嫁给我父王的时候十六岁。她死的时候二十八岁。

十二年。十二年里,她生了三个孩子,活了两个。

我是活下来的那一个。

我的哥哥,在她死前一年夭折了,高烧不退,三天就没了。

她死的那天晚上,我四岁,不太记事。

但我记得的一件事是:她的枕头是湿的。

不是因为哭,她的眼睛是干的。

枕头湿是因为她出了一夜的汗,她的身体在拼命地、徒劳地、不要命地挣扎,而她的灵魂早就已经不在了。

父王那张永远工整的、永远滴水不漏的脸上,终于出现了第一个裂痕。

不是愧疚。我真的不确定他认识愧疚这个词。

是怀念?

还是……他终于明白了什么?

“母亲不是驯不服,”我说,声音很轻,“是你把她驯得太服了。服到她忘了自己还有翅膀。”

父王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他的手放在桌面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退位诏书的边缘。那张纸的右下角,有他签名时留下的一小块墨渍,还没干透,被他蹭花了一小块。

“你还有别的要跟我说吗?”我问。

他沉默了很久。

“没有了。”他说。

我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诏书上。

艾琳·林·贝尔纳特。

每一笔都写得端端正正,像是用尺子量过的。我的字迹和他的一模一样——工整、克制、滴水不漏。

他花了十八年教我写字,教我怎么签名才能让人看不出情绪,教我怎么把一横一竖都写得像法律条文一样不容置疑。

他教会了我一切。除了认命。

“谢谢。”我说。

他抬起头,有些困惑地看着我。

“谢谢你教会我写字,”我说,“谢谢你教会我读法律条文。谢谢你最后用一场所谓的试炼把我培养成你最合格的继承人。”

“你只是从来没有想过,”我把笔放回砚台旁边,笔尖浸在墨里,墨汁沿着笔杆慢慢往上爬,“你的继承人,是一个无需联姻女人。”

三个月后。

我站在施瓦本王宫最高的塔楼上。

这里曾经是约阿希姆的书房,现在是我的档案室。所有的密令、密信、法律文件,都整整齐齐地码在铁皮柜子里,分门别类,按时间排序。每一个柜子上都贴着一张标签,写着日期范围和文件类型,标签是用小羊皮纸写的,字迹工整,一丝不苟。

我的强迫症,遗传自我父王。

约阿希姆住在地牢最深处的一间囚室里。

那间囚室是我亲自选的,不是最阴暗潮湿的那间——那间在下水道旁边,墙根长蘑菇,空气里弥漫着硫磺味。不是最狭窄逼仄的那间——那间以前关来自明朝,疯了的女巫。

我选的那间,有窗户。

很小的窗户,装了铁栅。铁栅是新的,是我让人装的,每一根都有拇指粗,间距不到一掌宽。但窗户朝南,每天下午,阳光会从那扇窗户透进来,刚好照到墙角那张简陋的行军床上。

我把他的床铺收拾得很整洁。干净的亚麻床单,一个柔软的鹅绒枕头,桌上放着一盏油灯和几本书。

书是我挑的,不是什么**,不是什么政治理论,就是小说。冒险故事,爱情小说,还有一本《如何种植玫瑰》。

他甚至有一个银酒杯。

就是当初他在破茅屋里用的那个,磨得发亮的,在烛光中闪闪发光的。我特意让人找出来了,就放在他的床头,每天下午的阳光照在那上面,折射出一道小小的彩虹,投射在对面的石墙上。

那扇装了铁栅的窗户开得很高。

他踮起脚尖也够不到。但如果他站在床铺上——或者把桌子推过来——凑近了看,能从铁栅的间隙里,望见远处城堡塔楼的尖顶。

塔楼最高处的那扇窗后,是我的书房。

每天黄昏,我都会在那里站一会儿,眺望着属于我的两顶王冠。

一顶来自父王的赐予——林国。

一顶来自敌人的战利品——施瓦本。

两顶都不是别人递给我的。

是我自己拿过来的。

几个月过去了。

我让人给约阿希姆送了一面镜子。不是普通的镜子,是那种打磨得很光滑的铜镜,能照出人的脸,但边缘有一圈模糊,像是隔着一层薄雾。

我不知道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会想什么。

他下巴的线条还在,但不再那么锋利了。少了王冠,少了锦衣,少了那些围着他转的朝臣和仆从,他的脸看起来……普通。像一张褪了色的旧画像,你记得画里的人曾经很有意义,但你想不起来为什么有意义。

他每天都看书。那本《如何种植玫瑰》,他已经翻了不下一百遍,书页都被翻软了,边角卷了起来。我注意到他翻到某一页的时候总是停顿得久一些——那一页讲的是“如何拯救一株濒死的玫瑰”。

修剪枯枝。换土。适量浇水。不要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也不要放在完全阴暗的角落。要有耐心。有些玫瑰要两三年才能缓过来。

有些玫瑰,缓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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