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约阿希姆露出真面目的那一天。
他穿上了王袍。不是一步一步的、慢慢恢复身份的那种,而是一瞬间的、戏剧性的、完全反转的那种。
前一秒他还是穿着十七个补丁的编筐匠,下一秒,十二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从林间小道上涌出来,在他的身后一字排开,铠甲锃亮,马蹄声整齐得像擂鼓。
他洗了澡,梳了头,刮了胡子,换了衣服。
那颗“缺失”的牙齿,原来是贴上去的黑色颜料。真正的牙齿整整齐齐地排在那里,白得像月光。那十七个补丁的长袍被丢在地上,被马蹄踩进了泥里。
他站在阳光下,站在王袍和骑士中间,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伸向我,姿态优雅得像一幅画。
“跟我回家吧,我的王后。”他说。
他的声音变了。不再是那个粗声粗气的、带着乡下口音的编筐匠的声音,而是圆润的、低沉的、每一个音节都经过训练的、属于国王的声音。
他甚至单膝跪下了。王袍的下摆铺在泥地上,沾上了泥水,他没有在意。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东西。
不是胜利者的得意,不是驯兽师的残忍。
是期待。
他真的在期待我感动。
他真的以为,经历了这一切之后,我会哭着扑进他的怀里,说“谢谢你让我学会了谦卑”。
我见过这种眼神。
在那些把鹰熬了七天七夜、不让它睡觉、不给它吃东西、直到它的眼神从锐利变成涣散、从涣散变成依赖。
然后伸出手,它就会自己跳到手臂上来的驯鹰人的眼睛里。
他们管这个叫“熬鹰”。
他们不觉得这是残忍。他们觉得这是爱。你要让鹰知道,只有跟着你,才有吃的,才有睡的,才能活下去。等它知道了,它就离不开你了。
然后你就可以带着它去打猎,它在天上飞,但它永远会回来,因为它知道——没有你,它活不了。
约阿希姆觉得他熬成了。
泪水涌上了我的眼眶。
他看见了。
他以为他看见了胜利。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保持着那个优雅的、得体的、志在必得的微笑。
他看见的,确实是一个哭泣的、软弱的、终于被驯服的女人。
他不知道,那些泪水不是为他流的。
是为我自己流的。
为那个站在这里、没有转身逃跑、没有跪下来、没有认命的自己。为那个从第一天起就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却依然在每一个深夜里反复问自己“万一他是真的呢”的自己。为那个差一点就信了、差一点就认了、差一点就把那个热面包和那双合脚的靴子当成爱情来感恩的自己。
为那个差一点就死在笼子里的鹰。
“约阿希姆”我轻声说,把双手交到他的掌心里。
他的手指收紧了。掌心温热而干燥,带着一种掌控的、胜利的、志在必得的力度。他的手指缠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扣紧,像是在完成最后一个仪式。
我愿意。
我抬起头,越过他的肩膀,看了一眼他身后那群骑士。
他们的铠甲真漂亮。金红相间,打磨得锃亮,胸甲上刻着施瓦本的雄狮。
雄狮。
林国的徽记,是鹰。
加冕典礼定在七天之后。
这七天里发生的事情,我会永远记得。
我要求约阿希姆带我去参观施瓦本的王宫。
“我想看看我未来的家”
我挽着他的手臂,笑得很甜“你不是说过嘛,那里的一切都会是我的。”
他当然答应了,他现在恨不得把我宠上天。
施瓦本的王宫比林国的大一倍,但格局很相似。主殿、议事厅、宴会厅、寝殿,一层一层往里延伸,越往里越私密,越往里越黑暗。
我们在宴会厅里站了一会儿。他指着那张铺着白色桌布的长餐桌。
“我们以后的国宴就在这里办。”
他指着墙上的壁毯“这是法兰德斯工匠的作品,用了五年时间织成的。”
他指着穹顶的水晶吊灯“这里面有三百六十颗水晶,每一颗都是手工切割的。”
他的语气里有一种天真的骄傲,像一个孩子向客人展示自己的玩具。
我微笑着点头。
我看的不是水晶吊灯。我看的是壁毯下面的阴影里,那些垂手站立的女侍。
她们穿着统一的浅色长裙,一律低着头,一律抿着嘴,一律不发出声音。
她们的脖子上,系着同款的珍珠项链。不,不是珍珠。是假的。白色的玻璃珠子,涂了一层贝母粉。每一个女侍都有,银色的链条,在烛光下微微发亮。
精致的项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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