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第一章】

夜晚满月升起,银白月光浇在青砖绿瓦之上,街道灯海辉煌人潮涌动,漫天星河下飘着许多橙黄孔明灯。

彩灯光华四溢,众多琳琅满目的小摊看的人眼花缭乱,小贩吆喝声高昂洪亮,来往行人兴致浓郁欢声笑语。

这片热闹中一间茶馆二楼却黑沉死寂,借着彩灯余光勉强看清栏杆边坐着一女子,半张脸隐匿在黑暗中,另半张脸撒着淡金色光彩,眉宇间肆意嚣张,一双美眸勾魂夺魄,却藏着些许不易察觉的烦郁。

“小姐,我们该回去了,不然大夫人又要出来寻你了。”吴妈上前低声说道。

陆灵低嗯一声收敛心神,茶馆瞬间亮起烛火,她顺势张开手臂坐直。

吴妈小心翼翼的蹲下,待那白皙娇嫩的腕子搭在她肩膀上,稍微一用力就将人背了起来,火红裙摆悄无声息摆滑过木质轮椅,两人朝楼下走去。

旁边等着的两个侍卫推着轮椅紧跟其后,四人不急不慢的出了茶馆,陆灵慵懒的坐在轮椅上等马车过来。

“哇!”

不远处人群爆发阵阵喝彩鼓掌声,陆灵下意识往那儿看了一眼,人群包围着的高台上一个壮汉在表演吐火龙,旁边放着一个半人多高用黑布遮盖的大箱子。

这把戏自己见多了,刚准备抽回目光,那黑布被人一把扯下,人群又开始大声喧哗。

陆灵撑着脑袋继续看,红彤彤的蔻丹映的她皮肤更加白皙。

那根本不是什么大箱子,而是一个大铁笼,里面蹲着一个衣衫褴褛头发脏乱的人,手腕锁着铁铐,鼻梁往下被玄铁面具锢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血红眼眸。

那壮汉敲了两下铜锣以示安静:

“他从小和狼群长大与野兽一般无二,接下来将表演一个野人钻火圈,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壮汉把笼门打开,笼子里的人蹲在最里面不愿出去,他当下就急了。

“再不出来老子拿鞭子抽你了!”

旁边打下手的递过鞭子,壮汉“啪”的狠抽地面,笼中人身子瑟缩的更厉害,迫于淫-威还是跪着爬出来了,脚腕上粗重的铁链发出沉闷响声。

火圈早已准备好,烈焰呼呼作响,滚烫又炽热,他蹲在地上望着那火光焦躁不安,眼底浮上几分惧意,嘴里无意识发出低吼声。

“吼!”

“到底钻不钻?别浪费我们时间!”底下有观众按捺不住催促道。

壮汉陪笑着点头哈腰:“马上钻马上钻,各位爷别急哈!”

说完反手扬起鞭子,狠狠抽在他背上。

“畜生快钻!!”

陆灵放在膝盖上的手动了动,美眸微闪,脑海回响起几道恶狠狠的声音。

“把这小畜生双腿废了!不听话就拿鞭子抽!”

“没要到钱还想吃饭?!打!!”

“吴妈,过去把那人买下来,不论价钱。”她一眨不眨的盯着那边说道。

陆灵瞳孔清晰映照两团火苗,看着侍卫过去跟台子边打下手的人商量。

台上壮汉本来火冒三丈鞭子飞舞抽打,听到同伴耳语后立马扬起谄笑,把那人重新赶回笼子里,随后跳下台子跟着侍卫往这边走。

“多谢小姐垂怜,那畜生就五百两银子卖给你了!”

吴妈眉头一皱,五百两都够买几百个仆从了,这人明显狮子大开口。

“好,成交。”

陆灵坐在轮椅上言笑晏晏,干脆利落的应了。

壮汉脸上笑的满是褶子:“小人这就去把笼车推过来帮小姐送回府。”

看他跟侍卫走远了吴妈才开口。

“小姐,大夫人那边……”

她抚着腕间的镯子娇笑一声,不甚在意:

“不用管她,推我过去,这么多人看着呢记得待会儿多给那人一张银票。”

“是。”

等铁笼搬下台,陆灵已经停在人群后面等着了。

壮汉姿态谄媚的穿过人群上前:

“这张是他的卖身契,这就能送回小姐府上了。”

吴妈接过卖身契拿出银票递给他:“一共六百两,多出那一百两是我家小姐赏你的。”

人群瞬间炸锅般沸腾。

“这陆小姐花六百两买一个野人畜生?!!”

“你不废话,人家现在是陆家家主,家里又是卖米皇商,出手阔绰不是很正常。”

“无情无心也是真的,她父亲才去世不到一年,就穿金戴银的打扮,我要是她父亲,非得气的从棺材板儿里跳出来不可。”

……

陆灵仿若没听到他们言语一般,撑住下巴盯着笼子里的那人。

目光凶若猛兽,身材削瘦浑身警惕,确实蛮像野人的,与她对上视线时不由自主往前爬了一小步。

壮汉开心的接过银票塞进衣服。

“多谢小姐赏赐!只是有一件事小姐得注意一下,那畜生的面具除了吃饭外千万不能摘掉,还有铁链也不能摘,他野性难驯爱咬人。”

她随意的嗯了一声,柔柔的打个哈欠,眼眸带水。

“吴妈我乏了,回府吧。”

坐上马车后陆灵闭目养神,柔柔说道:“愣着作甚,还不快跟踪把钱拿回来,顺带报官查清背后团伙。”

“是。”

马车堪堪停在陆府门前,府上灯笼照亮门前一方,吴妈背她刚下马车坐好轮椅,她的侍卫就跑过来了。

“小姐,大夫人不让我们进府。”

她拂弄衣服的动作停了下来,抬头望了一眼石狮旁边的铁笼,让吴妈推着轮椅绕过马车站在台阶下不远处。

宅子大门前站着一个中气十足的中年贵妇,一旁还跟着几个守卫。

“场面这般宏伟,这是发生了何事?”陆灵云淡风轻的垂眸欣赏着自己的精美蔻丹,丝毫不着急。

大夫人笑的一脸和善,居高临下的说道:

“听说灵儿花了六百两买了个奴隶回来,伯母想亲自确认一下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可你这侍卫拦着我不准我看啊。”

她无所谓的招招手:

“这有何难,推过来让伯母上眼。”

两个侍卫推上前,“唰”的一下抽掉黑布,笼子立马暴露在烛光之下。

笼中人靠在铁网边眼露寒星,神情戒备的环顾四周,最后对着台阶上的人凶狠咆哮。

“吼!”

大夫人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陆灵见状轻笑两声,靠在椅背上神情慵懒。

“伯母小心点腰,可千万别闪了。”

大夫人稳了稳心神,觉得笼子里的人有些眼熟,虽然只露出半张脸,但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灵儿若是想要奴隶伯母明日择几十人送你院中,你慢慢挑便是,此人过于危险恐生变故,快到你和世清的定亲之日了陆府不能收留他。”

陆灵指甲暗自掐进掌心,还是不愿放过她。

“阿爹去世之前立下遗嘱说过只招赘婿,他可是想清楚了?”

“世清喜欢你喜欢得紧,自然不在意世俗唾骂。”

陆灵压下眼中嘲讽,喜欢她?喜欢的怕是阿爹留下来的米铺和滔天家产,这张世清是大伯母的侄子,他们几人揣的什么心思她是看的清楚明白。

“可阿爹也说过必须是我喜欢的人……”

话还未说完就被大夫人打断了:“你年纪小不懂事,弟妹生你时就去了,成婚这么大的事还是伯母看人准,世清是个很不错的人……”

她再说些什么陆灵已经不想听了,阿爹一手创办了陆家米行一步步做到皇商,好心好意的接伯父伯母一家人来陆府,结果换来的是什么?

四岁的时候伯母带着她去逛街,“不小心”把自己带丢了被人贩子拐跑,阿爹找了她整整十年才寻回,那十年她怎么过得没人知道。

被人活生生打断双腿赶出去上街乞讨,要不到钱就没饭吃,虽然那饭也只是一个馊掉的馒头。

好不容易回来了,可父女团聚的好日子没过几年阿爹便因思劳过疾去世了,人还没下葬尸骨未寒,伯父就抢先掌管了米行大权,若不是阿爹提前做了准备立下遗嘱并且公布于世,就凭她势单力孤,陆家现在连她的立足之地都没有。

这半年来自己一直被逼婚,她死咬牙不松口,今日过于烦闷才决定出去转转。

指甲深深陷进掌心,陆灵看了一眼笼中人,随后语气平静的说道:“伯母都是为我好我懂的,灵儿都听伯母的,不过这个奴隶我想带回去。”

大夫人有些惊诧,陆灵之前死活不愿意跟世清定亲,怎么突然变卦了?

“灵儿说的话可当真?”

陆灵自然的点点头:“当真,我都听伯母的,只是这个奴隶我很喜欢,伯母可否答应我这一次小任性呢?”

说着还调皮的眨了眨眼。

只要陆灵松口,大夫人才不管什么奴隶不奴隶的,当下立马同意,喜滋滋的示意身后那群守卫让开。

“好没问题,伯母这就回去告诉你伯父去,得广发喜帖才是。”

陆灵笑着看她进了府,态度颇好的吩咐侍卫把铁笼拉进去。

“找几个人帮他沐浴收拾一番再送到我院儿里。”

“是。”

吴妈推动轮椅上了斜坡,两人谈笑风生往后院儿走去,沿路笑声不断。

一直进了自个儿闺房陆灵才收起笑脸,坐在梳妆台前拿帕子默默擦着掌心血迹,双眸燃着惊人星火。

她一定要把陆家拿回来。

“小姐真的要跟那张世清成亲吗?听说他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吴妈欲言又止的看着她。

她神色冷漠的扔掉帕子:

“谁说我要跟他成亲了,我刚答应了定亲,可没说是跟谁定。”

随后伸出纤纤玉手:“那人的卖身契给我。”

吴妈恭敬的递上,陆灵垂眸看了几眼,搭上蜡烛烧了,付之一笑。

“今晚我亲自写请帖,研墨。”

等下人们将那野人收拾好送过来,陆灵已经沐浴完着手准备写了。

她望着蹲在桌边的人笑了笑,刚才脏兮兮看不清面貌,现如今才看清,长得还挺好看。

眉如墨画鼻梁高耸,微垂的眼睫下有淡淡黑影,喉结锋利,就是身材削瘦的吓人。

吴妈递上刚才丫鬟给她的东西:“小姐,这是那人身上的物件儿。”

陆灵拿在手上细细观看,是一个小小的长命锁,上面依稀刻着一个鹤字,红绳磨损有些严重。

“鹤?是你的名字吗?”卖身契上没有名字,只有代号畜生。

他没有回答,寒眸盯着陆灵,双手不自觉的剐蹭着地毯。

“那以后叫你阿鹤吧,请帖上也这般写,等明日请帖发放出去你就是陆府的女婿了。”

说完提笔就开始写,阿鹤见她不理自己,目光偷偷瞥向大敞的门,蹲在地上一步步往后退。

终于挪到门口,他猛地转过身跳出门槛,却被两把泛着冷光的利剑逼退。

“吼!”鼻间发出威胁的低吼,跳进屋子连连后退。

陆灵余光看了他一眼,唇角勾起继续写。

不一会儿丫鬟送来夜宵,吴妈走到门口欲接过,阿鹤条件反射的蹿到屋子最角落,躲在书架旁边虎视眈眈。

陆灵放下笔活动手腕脖颈,吴妈端着银耳粥放在桌上。

“小姐今儿什么都没吃,好歹吃两口。”

她轻嗯一声,端起碗勺就要进食,只见一道黑影猛地扑上,利爪狠厉伸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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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王沈煜颜如宋玉,拥有天人之姿,性格却少言寡语清心寡欲,是城中闺阁女子倾慕不得的天山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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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见过狼女,再后来察觉仇家寻来,他撑着重伤逃跑,回到王府养伤时第一件事便是让人去找那狼女,可寻了好久都没找到。

直到有一日他在万花楼看到熟悉的眼睛,捏碎了手里的扳指。

沈锦一开始是无名无姓的,是沈煜给她起了名——阿锦。

断文识字后她偷偷查了典籍。

“别来锦字终难偶。”

原来锦是犹锦书、情书的意思。

(诗句源自于宋代柳永,《曲玉管·陇首云飞》)

于是便跑去跟沈煜说自己要和他一个姓。

沈煜,沈锦。

在她心里,世上没有比这两个名字更甜的情书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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