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 10 章

她利落的扒下晕倒的人衣服换上,手持匕首,一前一后随那人进了城东一处宅院。

林云娇一脚踹开门,只见里头黑压压的站了两批死侍,高堂之上,一个人持剑而坐,额前两溜头发散在眉间,眼如丹凤,目射寒光,不怒而威。

那人见林云娇走进来也同样站起身来,林云娇眸中有几分畏惧,那人坐时浑如虎像,行时又若狼形。

林云娇推了一把,将人给他送了回去。

“别来无恙。”林云娇扫视一周,“我本意可不是找你麻烦,我也没想到那女人气性那么大,进了大牢,让你损兵折将的。”

两年前的粉面公子哥真是瘦了不少,林云娇险些没认出。

男人默言引得林云娇一阵尴尬,干脆自顾自说,“此事古难全,你虽折损——东瀛第一剑客,但我武功在她之上,我可是带了十足的诚意——”她手持一份文书,“刑部侍郎不知受何人意,暗下录了我的口供,我若有意与公子为敌,大可让他们查查那日公子出城所为何事?”

“我已脱去官身,沦为草民,来这金陵,只求荣华富贵。”

男子听着她的言语,捻动手持,“尹琪,拿来看看。”

侍从从林云娇手中接过,呈到谢宿面前,“确实为刑部的贡纸。”

他看了半晌未言,天都快亮了,林云娇额头流下大片冷汗,要是这人欲除她而后快,面前人数众多,她只怕凶多吉少。

“公子,木已成舟,你怕是只能接受我。”

“慎言。”男人对上林云娇急切的眼神,“姑娘越发急于投诚,越让人怀疑姑娘的用心。”

“不如,替本官办件事,以验姑娘诚意。”

为期五日,林云娇已经摇身一变,穿上男子服饰,头发挽起,从未这行走江湖的侠士。

登上这金陵最大的销金窟,成为一个婢子。

拂云楼

女子美足从青纱中探出,使一绺阳光射入,

“柏合,今天天气真好,你陪我去做身衣裳。”

赵疑云是这拂云楼最善舞的女子,更是为妙音娘子,出入达官贵族府邸,每日的缠头钱就够平日里的商贩一年收入,之所以,活的倒是轻松,平日里没有应召,便在拂云楼跳跳舞,在集市转悠。

柏合青栗色的纱裙因为分心有些被水盆浸湿,“你今日不是要去谢王殿下府上吗?”

“不去,一想到那群肥猪——”她惺忪双眼闪过厌恶,看向林云娇背影又平和几分,“你我二人同为女子,为何面对歹人却只有你能独当一面?”

林云娇无奈,自从上次她故意将赵疑云引出去,按照那个人的命令,设计了一出英雄救美之后,这女子总是问她这些,每次还都用一种近乎勾引的眼神,弄得她都觉得自己不解风情,应该从了她。

“那你把我当男子看待吧。”

赵疑云从床上跳起来,光着脚跑到林云娇身后,环住她的腰肢,“我们去踏青吧。”

“好好。”她别扭的答应。

二人出行有专备的马车,一路上,赵疑云说着也要给她做几身衣裳,林云娇不禁感慨,她和小妹过年之时,小妹总是领着她要去做衣裳,现在眼前早已是物是人非。

“你这身栗色衣裳实在是太老气,你这里头的瓤是冰清玉洁,穿白衣,绿衣最合适。”赵疑云人心直口快,“今日踏青,便选件绿衣。”

“还忘问你,你老家哪里的?”

“汝南。”

“烟雨之城,听说那山水相称,那些爱云卷云舒的文人都爱去那赋诗。”

“我从小在村子里长大,饭都吃不上,顾不上哪美。”林云娇低垂眼帘,“文人赋诗,大多都是无痛呻吟。”

赵疑云眉头一皱,她能看出林云娇定是出身不凡,应是个喜欢才情的,她特地同意了王家在城外摆的流觞曲水宴。

这下可好,林云娇反倒不喜欢这些文人墨客,甚至有些讨厌。

“你脸色怎么不太好。”

“没有,没有。”赵疑云尴尬扯出笑容,美眸对上林云娇的询问有一瞬间呆滞,她的眉眼绝对是她这些年见过最英气的女子,还有她那一身武功,就要胜过金陵许多花花公子。

二人一下马车,衣坊铺的老板立刻从屋里迎了出来,“掌柜的,我前些日子定的衣裳呢?”

“赵娘子定的衣裳,我早早就给您备好了,随我来。”他引进二位,瞧了一眼林云娇身形,不由分说笑了笑,“姑娘面如白玉,与那水青色衣裳定是绝配。”

赵疑云往日都是去另一家衣坊,并早就说过,不喜欢这家衣服,这家衣服颜色太淡,衬得她面黄肌瘦。“你皮肤白,穿他家草木染的料子是最好。”

“对,赵娘子说的不假。”

林云娇见到衣料,也是一惊,衣服做工精细,料子也是今年最火的蚕衣,寸布寸金,在赵疑云催促下,“这蚕衣轻柔灵动,舞起剑来,飘逸随风,最适合你不过。”

“柏合姑娘有赵娘子疼爱,实在荣幸。”老板在一旁附和,“赵娘子一舞倾城,听闻姑娘舞剑也是一绝,真是绝配。”

赵疑云站着林云娇身侧,二人同看镜中女子,林云娇推脱到,“柏合实在是受之有愧。”

她轻声附在林云娇耳边,软腻声音,“你只需穿此衣时,只给我一人舞剑。”

林云娇下意识闪躲,刚才掌柜说的话,简直觉得有违人伦。 “我们去踏青吧。”

赵疑云不强求,嫣然红唇一展,“城外有一桥,傍晚日落之时,你便在桥上给我一人舞剑。”

林云娇算是体会到什么叫做,有苦说不出,敷衍笑到,“我只给你一个人跳。”

老板听闻,并未惊讶,赵疑云换侍女的速度,不亚于她换衣服的速度。

二人在赵疑云拉扯之中,别扭的走出店,城外一片翠绿,正是竹子攀生的时节,风一吹过,叶如雨下。

远处,人影绰绰,男子骑着高头大马,一表人才,是金陵才干,女子多为像赵疑云这样乐府女子,官家小姐竟然出奇的多。

按理,官家,最在意就是门楣,这种形形色色的人的聚会,若非皇家召开,大多都是不会放任小姐出入。

林云娇却在这样一群人中,发现了一个人,张绪,张居正。

在她来金陵路途之中,张绪年经二十,是南召第二位未经弱冠便中状元的大才子,皇帝更是亲自为他行冠礼,赐字:居正。

意欲,张绪为官,正直刚毅,不偏不倚。

赵疑云顺着林云娇目光望去,眸光微暗,“想不到张翰林也来了,早知道他来了,咱们就不来了,他是金陵新贵,他到哪,这金陵贵女就追到哪,叽叽喳喳的。”

“门楣再高,骨子里也藏不住的贱。”

林云娇淡然一笑,“攀附权贵,本就是人本性,能除本性,克己复礼,方为君子。”

“柏合,你这意思,我在你心里是君子?”

“我可以蒙面吗,我有些怯场。”

二人一前一后走入,王家公子随着一众女峨簇拥走到赵疑云身边,他似是饮酒许多,“姗姗来迟啊,我的赵娘子。”

“王学士,您今日这设宴,马车一桩桩的从城里往外来,城中堵了大半,疑云便是骑上那千里马,也赶不过来啊。”赵疑云常年混迹于风月,对林云娇似有收敛,但面对这些达官贵人,手中绣帕在王学士身上拍了拍有在他脸上转了一圈,一双美眸,暗送秋波。

“无妨无妨,赵娘子肯来,就是给足我王某面子。”他顺势拉住她的手,将她带入会场,这临时搭建的曲流周围落座无数,这水中似掺了早春的海棠,一靠近,一股幽香。

周围是竹林,是不是,几片竹叶落入水中,绿肥红瘦,一番诗情画意。

林云娇站着竹林一侧,光论身形,林云娇要是比赵疑云更瘦削一点,不过身上有股疏离,那股淡淡的厌恶他们这种沉溺官场之人还是能捕捉到的,所以很少有男子搭讪林云娇,这场上美女如云,何必寻一个闷子自讨没趣。

反观赵疑云,被一众人簇拥着,饮了一盏一盏桃花酿,脸上开起朵朵桃花,衬得这场上所有娘子黯然失色。

男子手持酒盏,围在赵疑云外圈,迟迟递不到酒给赵疑云,也觉得没趣,无意间,便看见置身事外的林云娇,倒是来了兴致。

“娘子好,小生薛绍,敢问娘子名讳?”林云娇身边并未有随从,定不是官家小姐,看来是乐府女子,他晃着酒盏,眼睛放肆的在她身上游走。

“柏合。”见男子上前一步,林云娇忙后退,“公子,柏合脸上起了疹子,会传染,公子还是不要上前。”

“啊?疹子?”他重重甩袖袍,一股脂粉气差点没给林云娇迷晕,“晦气,你有恶疾还来宴会作甚?”

林云娇无奈,搭讪是他,说她晦气也是他,可想而知,乐府女子,能做到赵疑云这样受人追捧有多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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