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鞋子

上了车,余烟内心有些忐忑,故意不去看他,沈长遇让她系安全带,她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安全带在哪里。

忽然,他动了,整个人将她笼罩在他的身下,微凉的西装面料擦过她的唇,那种冰冰凉清凉的感觉就像是夏天热极了闻清凉膏的味道,直冲天灵盖,与清凉膏不同的是,这种味道是淡淡的雪松味儿,一点儿也不刺激,很好闻。

他动作干脆利落,就在余烟僵着身子不知所措的时候,安全带已经系好了。

车子启动,很显然他要送自己回家,她尴尬地摸了摸头发笑了笑:“谢谢大哥。”

“工作得怎么样。”

“挺好的,大家都很好,这里的工资没想到这么高。”

“那就好。”

简单的几句话,车子里就变得寂静,彼此的呼吸在空气中格外明显,她的视线落在方向盘上那只宽大的手,五指修长,指甲修剪整齐,手背上布落着清晰分明的青筋,顺着青筋延伸到他的手腕儿,黑色的器械手表泛着寒光,给人一种压迫性的侵略感。

余烟不知为何脸颊有些烫,头往窗外撇去。

进了漫院儿,车子在院外的花坛处停下。她疑惑地看向他:“大哥,你不上去吗?”

“不了,你回去早早休息。”说完,他下了车从后座拿了一个手提袋。

“这个拿回去。”

“这是什么?”余烟看着黑色的手提袋儿,中间写着几个白色的英文字母,疑惑地接过。

“明天穿它会舒服一些,还有,我会让人接送你去工作。”

天色有些昏暗,沈长遇比她高出一头半还多,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看着她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她抬起头,将袋子匆忙地递回去:

“大哥,不用的,这双鞋很舒服,而且有公交啊,我又不是什么明星老板,接送什么的太浪费了。”

鞋子以后用工资可以买,雇车什么的简直就是浪费钱,走两步就到了。

“是吗?”沈长遇轻笑。

“二十分钟的路程,就算你觉得没什么,但万一有个意外,长吉谁来管?”

他猛然单膝跪地,一只大手抓住她的脚往上抬了抬,毫不留情地将那只劣质的鞋子丢掉,拇指按压着被磨出血的脚踝:“见血了,这就叫舒服?”

“大哥!”余烟慌忙不知所措,她想要将脚从他手中抽出,可是沈长遇抓得紧紧的,不给她任何逃离的机会,糙热的温度从她的脚心一点一点向心口流去。

“你不需要我能理解,但是我不想让九泉之下的长恒,觉得我在虐待他的妻子。”

“妻子”这两个字讲的似有些咬牙切齿。

“大哥……”余烟不挣扎了,她鼻子有些酸,看着他浓密的发顶,落了一滴泪:“对不起。”

对不起,让他担心了,对不起,又给他添麻烦了。

她对他感激,愧疚,他都知道,沈长遇摩挲着她脚踝的那道红痕,渗着血丝,在苍白的肌骨上略显诡异,令人捉摸不透的眸色隐匿在阴影之中,从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他笑了。

可是,只有这两种情感积压得越来越多,越发的膨胀,日后她才不会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他不会害她,只是想对她好,让她忘掉七年的痛苦,用财富,挥霍,纸醉金迷来填满她这七年。

第二天在余烟的坚持下,司机只把她送到了公交站,然后她像往常一样坐着公交到达店里,看似和平常没什么样,但是李娜眼尖,一眼就看出她脚上的那双鞋和平时不一样。

何止不一样,可以说是那双名牌儿鞋顶自己大半年的工资。但是,如果是假货,那就另当别论了。

“余烟,你的新鞋很漂亮啊。”她这一嗓子,柴宝珠,徐洁都不约而同地看向她的脚。

大家在奢侈品牌店工作的久了,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自然而然知道这双鞋价格不菲。徐洁扶了扶眼镜儿,没看错的话应该是夏季最新款。

鞋是好看,但是不应该在她的脚上。

农村寡妇,来城里投奔亲戚,做着导购的工作,工作一年不吃不喝估计才堪堪买得起这双鞋。

“是嘛。”余烟脸颊浮现出一抹红云,不知为何,脑袋里忽然闪过那双修长宽大的手将自己的脚裹住的样子,这个想法过于冒昧,她急忙回过神,解释道:“我的一个亲戚送的。”

徐洁瞄了一眼余烟微红的脸,那双秋水剪眸里流露出羞涩和忐忑,模样水灵惹人怜爱,当初为什么破规矩招她进来?不就是因为她漂亮希望她能够多吸引顾客?她一个女的都觉得漂亮,更何况男人呢?

徐洁笑笑,没说话。

“你亲戚送你手机又送你鞋?”李娜开始审视她了,什么亲戚呀,送名牌手机送奢侈品的,她穷成这样,怎么会有那么有钱的亲戚?心里有种莫名的情绪,倒不是嫉妒,就是有点儿不自在。

余烟想说是她丈夫的大哥,话到嘴边儿忽然咽了下去,看着脚上的那双纯黑的植绒鞋面,上面点缀着几颗“宝石”的鞋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这双鞋很贵吗?”

“这个品牌就没有便宜的吧。”柴宝珠没把话说得那么明白,只是丢给她这句话就各干各的了。

余烟不懂品牌,她只觉得这双鞋比之前那双舒服。但是听她们这么说,心里多少有些不自在,那双鞋子在她脚上越看越不得劲,到后来不忙的时候,她就坐在凳子上,用力地将双脚往凳子下藏。

她只知道沈长遇变有钱了,至于有多少,并不清楚,但是同事和一些顾客时不时地瞥向她的脚,她就知道,这双鞋和她不配。

店长刚接电话说有事出去一趟,李娜刚好上厕所,店里只剩下了她和柴宝珠,平时柴宝珠也挺照顾她的,余烟鼓起勇气倒了一杯热水递给她:宝珠姐。”

除了工作,余烟鲜少主动和她们讲话,柴宝珠有些意外,接过水杯问她怎么了。

“宝珠姐,这双鞋是不是很贵呀,大概多少钱呢?我不懂这些,以为只是普通的鞋。”

“我还以为你怎么了呢,就这点儿小事儿啊。”她说今天余烟怎么有些闷闷不乐,原来是为早上大家说的话多虑呢。

“宝珠姐,我已经给他添很多麻烦了,如果知道这双鞋这么贵,我是万万不能要的,您就告诉我它大概的价格,起码让我心里有个底。”寄人篱下的日子很难过,即使对方不说,但是说话做事都有顾虑,要三思后行,生怕做了惹他不高兴的事儿。

柴宝珠看人很准,看她那焦急迫切的样子,犹豫了一会儿说出了一个数,余烟立刻就愣住了。紧接着,脸上就露出了迷茫的神情,柴宝珠被她魂不守舍的模样有些吓到,拍了拍她的手安慰道:“别把姐的话放在心上,有钱的亲戚帮你是好事儿啊,要是我也有这么个亲戚,更何况也不能确定是吧,这个牌子总是被抄袭,说不定是假货呢。”

余烟虽然一直看不懂沈长遇,但是她相信沈长遇不会买假货,他不是虚荣的人。

看着脚上的那双鞋,她承认她很喜欢,很漂亮,穿着也非常的舒服,可是就这么一双鞋,抵她大半年的工资,也让专属于余烟的世界受到了猛烈的冲击。

她不安,配不上,也还不起。

“余烟?”柴宝珠叫了她两声,她这才回过神冲她笑,恰逢客人进来,她像逃一样地离开,不愿再面对她。

他讨厌自己,在小的时候,他就很讨厌自己。那时候她太自恋,太蠢,钝感力又强,对方冲自己笑,随便的关心问候,就误以为他和自己一样,喜欢着彼此,可到头来,自己的喜欢不仅给他造成困扰,还让自己付出了代价。

她现在得到的帮助都是沾了沈长恒的光,像那时候一样。

往前推个十几年,余烟还是个正值花样年华的青春少女,她虽然是捡的,无父无母,但是黑婆子把她养得很好,出落得十分漂亮。且不说盛家村,就算是镇上,县里,怕是没有比余烟漂亮的女娃。

可是再漂亮的女娃,在十几年前,也不值钱,唯一的用途怕不是嫁人的时候能够多要点儿彩礼,补贴家里,为哥哥,弟弟娶媳妇做出点儿贡献,村子里不少人还打趣要让余烟给自己孩子做媳妇。

幸运的是余烟没哥哥弟弟,黑婆子也比村子里的人有文化,主动送余烟去上学念书,在落后的小村庄,余烟是第一个读书的女娃。

不幸的是,在落后的小山村,余烟是第一个读书的女娃。

读书认字的都是男孩儿,她免不了遭受异样的眼光,不公平的待遇。

一个破落的房子容纳了快二十几个人,一年级,二年级,甚至五六年级都混在一起,老师也是男的,语文,算数也都是他教,那时候的余烟就像供人观赏的猴,被一群年纪不同的男孩儿包围。

她看不明白的他们的目光,也听不懂他们的段子,甚至让人难堪奇怪的动作,都让她感到不舒服,最让她难过的是,总有男生揪她辫子,踹她本来就不平衡的凳子,出了丑,还招来别人的嘲笑。

她爱读书,想像奶奶给她讲的那样考上大学,用知识来改变命运,只不过读书的这个过程有些难,有点儿让她想哭。

也是在这种环境下,沈长遇的帮助让余烟不自觉地给他蒙了一层无比明亮伟大的光环,他的好也在她的眼里无限放大,更在即将迈入青春期的余烟心里种上了一颗暗恋的种子。

只不过那时候余烟时常在想,沈长遇不是沈长恒的大哥就好了,找沈长遇的时候就不用再看到他了,毕竟欺负自己最凶的,就是沈长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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