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把她的眼泪吹歪了,一道泪痕弯弯曲曲地挂在脸上。信必楚伸出手,用拇指擦掉了那道泪痕。他的手指停在她脸颊上,指腹能感觉到她皮肤的温度,凉凉的,滑滑的。
“会再见的。”他说。
“你怎么知道?”
“因为平行线,总会相交的。”
狸喻哭着笑了:“你数学比我好,你应该知道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
“那就不当平行线了。”信必楚把手收回来,“当别的。”
“当什么?”
“当两条路。路会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就是交叉的吗?”
狸喻看着他,眼泪还在流,但她在笑。
“信必楚,你这个人真的很别扭。连说一句‘我们会再见’都这么拐弯抹角的。”
“那你听懂了就行。”
“我听懂了。”
两个人站在小区门口,风吹过来,带着雨后泥土的腥味和一点点初夏的暖意。太阳快落山了,天边的云被染成了橘红色,一层一层的,像翻开的书页。
“我该走了。”狸喻说。
“嗯。”
“后天我不送你了。”
“好。”
“你到了上海,给我发个消息。”
“好。”
狸喻转身,走了两步,又回头。
“信必楚,你那本日记本,我从第一天开始写的。第一天,就是你把它给我的那天。”
信必楚没有说话。
“那天的日期,我写的是你给我的日期。但其实,我想写的不是那天。”
“你想写哪天?”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那天。”
信必楚的胸口忽然很疼,不是那种剧烈的疼,是那种闷闷的、慢慢扩散的疼,像一滴墨水滴进水里,一点一点晕开。
“那是哪天?”他问。
狸喻笑了一下,那个笑容里有很多东西,有三年,有日记,有没说过的话,有没问过的问题。
“不告诉你。”她说。
然后她转过身,跑走了。
这一次,她没有回头。
信必楚站在小区门口,看着她的马尾辫在橘红色的夕阳里一晃一晃的,书包上的小玩偶跟着一颠一颠的,帆布鞋踩在湿漉漉的地面上,发出轻轻的声响。
她跑过那条街,跑过那棵梧桐树,跑过那个十字路口,跑进了光里。
然后消失了。
信必楚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直到路灯亮起来,直到天完全黑下来,直到他妈的电话打过来问他在哪。
“在家门口。”他说。
他挂了电话,最后看了一眼狸喻消失的方向。那个方向什么都没有,只有路灯和树影,和一地被风吹乱的梧桐叶。
他转身,走进了小区。
后天,他去了上海。
那年夏天,毕业照洗出来了。
全班四十多个人,整整齐齐地站成三排,有人笑,有人板着脸,有人比剪刀手,有人歪着头。阳光很烈,所有人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照片里没有信必楚。那天他去上海了。
照片里也没有狸喻。那天她没来。
后来有人把那届的毕业照发在了班级群里,大家纷纷认领自己的位置——第三排左起第四个,第二排右起第二个。有人胖了,有人瘦了,有人变了发型,有人认不出来了。
没有人问信必楚在哪。没有人问狸喻在哪。
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但那本淡蓝色的日记本,一直在一个抽屉里锁着。
扉页上写着一行字,是狸喻的笔迹,小小的,工工整整的:
“时间是一条平行线,我们都在上面走。走快一点,走慢一点,都不会相遇。只有停下来的时候,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一直在彼此旁边。”
后面还有一行,是后来加上去的,墨水的颜色不一样:
“信必楚,我等你来拿。”
那本日记本一直在等。
但信必楚一直没有来。
三年后,那本日记本还在抽屉里。
五年后,还在。
十年后,也许还在。
又或许,在某一天,它被人从抽屉里拿出来,翻开,一页一页地读,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发现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那句话只有五个字。
没有署名,没有日期,就五个字。
“我也喜欢你。”
时间的平行线,他们曾经并肩走了三年。
然后,一个往左,一个往右,走了不同的路。
但路是会交叉的。
也许在某一个十字路口,在某一个梧桐叶落的秋天,在某一个雨后的黄昏,他们会再见面。
那时候,他会拿到那本日记本。
他会翻开它,从第一页读起,读到最后一页。
读到那五个字。
然后他会说——
“我知道。”
他早就知道了。
从那个红红的耳朵尖开始,就知道了。
(第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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