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今天要去桃叶镇上卖掉这些毛皮,会晚些回来。”
“嗯,”她面前瘦弱的男子点了点头,“我还是在村口等你回来。”
两人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妻子是村中猎户的女儿,名唤阿云。
而丈夫陆明则是一位文弱书生。他相貌清秀,有几分才华。
朝纲崩坏后,纵使科举取士的制度没有被废止,但每年录用的读书人越来越少。
像陆明这样贫寒的读书人,科场败北后,因手无缚鸡之力,往往难以谋生。
他无法在城镇中立足,只好流浪在各个村镇之间,教幼童读书识字来勉强糊口。除了供给粗陋的一日三餐和住所外,并无其它报酬。
商洛村中的夫子也是这样的情况。
可像这样能供得起先生的村子,已然是少数。更多村人自己都挣扎在饥寒交迫中,哪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给村中孩童启蒙。
除少部分地区外,天灾**更是数不胜数。
一场山洪或蝗灾,就可以让一个村落彻底衰败,更遑论暗处还有虎视眈眈的盗匪。
短短数年,陆明就待过好几个地方。
走投无路下,他远远地望见山林中散落的屋舍,抱着碰运气的心态,决定前来一试。
山脚下有一只模样怪异的石兽,兽眼中有两个红点,让它多了几分说不出的惊悚。
他看着那石兽半晌,不知是不是错觉,那东西似乎也抬起了头看他。
这感觉太过诡异,陆明收回视线,步入了幽密的暗林中。
入山没多久,他就碰到了一只瘦骨嶙峋的野狼。
那狼口落涎水,用一双绿色的眼睛幽幽地盯着他。
打量眼前的人类片刻,确定对方于它而言构不成威胁,它迅猛地扑了过来,将陆明扑倒在地。
狼嘴中的腥臭传了过来,熏得人头疼,陆明看了看自己瘦弱的身板,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嗖”的一声,野狼哀嚎一声,再无动静。
他睁开眼睛,发现一支长长的箭贯穿了它的脑袋。
抬头,一位手持长弓的女子从树后跨步而来,姿态豪迈利落。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他斟酌着用词,思考自己到底有什么作用,思考半晌无果,只好套用一句老套的台词,“若姑娘不嫌弃,在下愿当牛做马……”
他一口标准的大魏官话,配上那张说得上是俊秀的脸,可谓文质彬彬。
猎人阿云的脸红了,她打断他的话,直接开口:“我不要你当你做马,我缺一个夫君,你以身相许吧!”
陆明沉默片刻,就在阿云以为对方不会同意时,他点了点头,“好。”
于是猎户之女阿云,就这样有了一位读书人夫君。
所有人都对陆明嫌弃不已,放在太平世道还好说,这年头这种废物有什么用?
一张脸虽然漂亮,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还要女人去养家,十足的窝囊废!
阿云却很开心,在她心里陆云是不一样的。
他不像周围那些男人五大三粗的,动不动就对女人大声嚷嚷整日使唤。阿云外出打猎时,他会将家中收拾好,还会做饭洗衣,是个非常好多人。
他读书读得非常好,空闲的时候,还会教阿云认字。
他用树枝在泥地上一笔一划地写着,目不识丁的阿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也能以这种神圣的形式出现。
她不顾流言纷扰,一心一意地和陆明过着自己的日子。
后来他们有了一对活泼可爱的儿女,日子更加美满。
儿子大宝的性子随了他爹,平时文文静静的,也不爱多说话。
女儿二宝聪慧伶俐,是个俊秀的小姑娘,看着乖巧可爱,内里却和她小时候一样,有几分调皮霸道,却并不惹人讨厌。
有时候,她会带两个孩子进山,教他们猎户的本领,空闲之余也会让孩子们在安全的地方玩耍一番。
等积累的皮毛够多,阿云会带一个孩子出山,去一个名叫桃叶镇的地方换取钱财。
和附近的小镇不同,那镇子规模大了很多,也只有在那里,会有商人收购猎物的皮毛。
而不管阿云是外出打猎还是售卖兽皮,陆明都会在桥头等她。
隔着很远的地方,阿云就能看到他瘦弱却挺拔的身姿。她欢快地朝他挥手,这时候,陆明脸上会露出浅浅的笑意,也会象征性地挥挥手,回应妻子。
成婚数年,见到他的每一刻都是说不出的开心。
阿云往往未出门,便已想着归家。
这一次也一样。
“阿娘,”二宝拉住母亲的手,一个劲地摇晃,“带我去好不好?就带我去嘛!”
阿云笑了笑,“上次就是带你去的,这次该轮到哥哥了!乖,下次再带你!”
二宝摇晃地越发用力了,“不嘛不嘛!娘一定要带我去,上次我和小若约好,要尽快找他一起玩……”
小若是她在镇上认识的男孩子,长得十分白皙可爱。
为了达成目的,二宝耍起了无奈。
大宝露出犹豫的神色,好久才去一次桃叶镇,这一次他盼了好久才盼到。
镇上那么大,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东西,虽然他们买不起,看着过过眼瘾也是很好的。
可是妹妹和朋友约好了……
他正要将机会谦让给妹妹,谁知母亲先一步开口了。
她带着商量的语气说道:“大宝,你做哥哥的,就让妹妹一次吧!下次娘带你去,给你买个小糖人好不好?”
大宝心中失望,却仍乖巧地点了点头。
陆明看出儿子的情绪,摸了摸他的脑袋,“大宝想不想听爹爹讲故事?”
大宝双眼一亮,很快又开心起来。他点了点头。
爹爹见识过外面的世界,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事,他很喜欢听那些。
阿云带着女儿走过桥,来到村口。
那里停着一辆牛车,车上的人并不多。阿云和驾车的老头打了声招呼,付完车钱后,将兽皮小心翼翼地安置好,随后将女儿抱上了车。
回头看了一眼,陆明正带着大宝目送她们。
阿云心中升起一股暖意。
这股暖意充斥于心,经久不散,直到回村之时。
夕阳将天边烧得通红,像是要把天地间的一切都烧化了,整个村子一片血光。
如死般的寂静中,陆明站在对岸桥头,轻轻地对她招了一下手。
他的脸上如往常那般挂着浅浅的笑意,只是这一次,阿云才像是看清,他的笑意从未到达眼底。
很多年后,哪怕脑子一片模糊,阿云仍能记得那个人招手的动作。
牛车上的人都露出惊恐的表情,在浓郁的血腥味中,她不顾众人阻拦,发了疯一样地冲进了村子。
大宝!大宝!大宝!大宝在哪里?
因为恐惧和忧心,身体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变得绵软无力,心底却有一股火在燃烧,让她如病了的疯牛一样往前冲去。
她冲到丈夫身边,一双手朝他抓去,却穿透了他的衣裳,他的身躯。
随后他的身影消失不见。
阿云这才发现,原来眼前之人,只是一层浅浅的幻影。
她脑子一片空白。
对了,大宝!大宝还没找到!阿云强迫自己回神。
眼前的村子那么熟悉,却又那么陌生。
到处弥漫着血腥味和焦味,它们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股说不出的味道。
屋檐下悬挂着一具具开膛破肚的尸体,地上散落着不少血腥污秽之物。
陈旧泛黄的记忆弥漫了一层层血色,阮清宁看着那个女人强忍惊惧,焦急地往前走去。
回家,回家,快回家!大宝一定还在家里!
阿云泪流满面,自欺欺人地想。
家中一片狼藉,并未寻见小儿的身影。
她又冲出家门,强忍着恐惧与恶心,在破碎的尸堆里翻找着。
没有,没有,都没有……
看着她濒临崩溃的脸,阮清宁也感受到了同样强烈的情绪。
阿云仍不死心,她身形不稳,数次摔倒在地,又挣扎着爬起。
她推开一扇扇虚掩的门,在一户户人家穿梭,那些可怖的场景似乎被自动过滤了一样,她眼中再见不到除大宝以外的一切。
那个孩子开心或难过的样子,一一在眼前浮现。
女儿惹她生气时,他会用小小的手抱住她的腿,软乎乎地撒娇,“娘亲不要生气~”
阿云泪流满面。
一道长长的血痕出现在她的视线中,顺着这个可怕的痕迹,她扶着周围的土墙或树木,艰难地来到村中的神祠前。
她低低地喘着气,迈入了神祠中。
后来,她看到了一个小小的血色手印。
难以描述那一刻的心情,阮清宁看着这个女人,她脸上的神情从恐惧、悲伤、绝望,到此刻趋近于麻木。
她像个木偶似的走动着。
她停在了一个水缸前。
也许是心中早有预感,她打开了缸上的木盖。
半晌后,她像个没事人一般,又将盖子盖了回去,平静地走回到了自己家里。
天色并未变黑,好像从入村的那一刻,时光就永远停留在了夕阳时分。
夕阳下的村子一片死寂,死寂中陡然传来一阵女人撕心裂肺的惨叫。
哭着哭着,阿云一下子僵住了。
她想到女儿被她遗忘在村口。
她打了个冷噤,行尸走肉般走到了桥头。
那是陆明平时等她回家的地方。
阿云看到对岸牛车上的其他人消失不见,而她的女儿正面无表情地坐在车中。
一双苍白瘦弱的手伸了过去,二宝呆呆地张开双臂,那人将她轻轻地抱在了怀中。
陆明抱着孩子,隔着一条被血水染红的河,还有一座朱红色的桥,静静地看着自己的妻子。
阮清宁的目光穿越虚空,透过阿云的眼睛,与他遥遥对视。
忽然,陆明嘴角一弯,眼神阴沉地笑了。
“检测到宿主触发关键剧情,解锁任务场景地桃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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