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忆初识

檀娘是个泼辣爽利的角色,心里有话也不遮遮掩掩,朝沈知予道:“沈掌柜,我信你是个实诚人。我们这儿都是孤儿寡母,您肯定是一心想要把生意做好才会选中我们。”

她直击要害:“我们这样初出茅庐的小店,要怎么跟成名已久的大布庄竞争呢?京城里的夫人小姐可不会贪图便宜的价格,她们只看重衣服是否衬自己的身份。”

沈知予心中赞叹,不愧是大家票选出来的人!不拘于之前的矛盾,就事论事,想问题直击要害,正有领导之才干。

青娘虽技艺精湛,但性格着实软弱温和了些,恐教人欺负了去。她们二人正好优势互补,沈知予自己忙于朝政无暇插手的时候也能放心交给她们处理。

沈知予认真回道:“人少,就一定是劣势吗?须知‘物以稀为贵’,只要我们能成为那抢手的少数,不管价格有多贵、数量有多少,都不用担心喝西北风。”

檀娘略略一听,似乎是有道理,细细一想却觉得其中缺少关窍:“那我们如何让夫人小姐们追捧我们做的衣服呢?靠小姐您认识的闺中好友吗?”

沈知予淡淡笑道:“无事不登三宝殿,若是我面对面推销,即使对方碍于情面照顾一两次生意,长此以往也绝不可能。人不会相信别人灌输的话,却会对自己理解到的东西深信不疑。殊不知她们的想法和潮流都是可以人为操纵的。”

檀娘有些惊讶:“人的想法还可以操纵吗?”

沈知予问:“这些夫人小姐不事生产,整日待在宅院中,她们要如何消磨时光呢?据我所知,各类传奇话本、鬼怪轶事、才子佳人的故事可是畅销得很呢。只需要专门联系打点作者,让书中神仙妃子、风骨人物穿着我们的衣服,不就能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了吗?”

檀娘若有所思:“正是。如此一来,我们的衣服便会被争相追捧,就不愁销量了。”

青娘被她们热火朝天的讨论氛围所感染,发言道:“但夫人小姐所穿的衣服可跟我们这三日紧急赶出来的不同,做工十分精致,有时候甚至需要数月的工期。即使我们十个人日夜赶工,一年到头也做不了几件呀。”

沈知予早有预料她们会问这样的问题:“一件衣服上所有的工序都必须要自己来完成吗?”

绣娘们愣住了,一直以来不都是如此吗?一个人负责一件衣服的方方面面,从布料到刺绣,这样衣服出了问题也能找对应的人追究责任,有效防止大家偷工减料。要是每个人都负责一小部分,那出了问题找谁负责呢?

沈知予道:“这正是我要施行的规定之一,分工与合作。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就爱设计新潮款式,有人刺绣技法精妙无双,有人偏爱创新布料染色,如果每个人都要做所有的事情,反而是压缩了每个人发挥各自专长的时间。各有所专,各有所长,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青娘补充道:“即使我们十分熟练,速度提升到最高,不也只有十个人吗?”

沈知予道:“那些简单的、不需要特别技术的工序,何不交给别人来做呢?可以用非常便宜的价格雇佣到许多人,我们做衣服就能做得又快又好。至于我们自己,只需要做最困难、最核心的工序就好了,比如设计新款和复杂刺绣。”

青娘对此闻所未闻,失声道:“那要是别家店铺派来奸细,学走了我们的创意可如何是好?”

沈知予道:“只需要将工序分解成很小的步骤教给别人就好。染色的人只会染色,剪裁的人只会剪裁,只要将这些人隔绝,每个人都只能看到一小部分,管窥蠡测,岂能知道全貌?即使想模仿也模仿不出来的。”

青娘大为叹服。

这时又有人问道:“我素来喜欢设计新款衣裳,但是创意灵感总是有限的,怎么能满足一年到头出新款的需求呢?”

沈知予道:“谁规定咱们的衣服就只能自己来设计?天下人的智慧都能为我们所用。”

天下人······的智慧?

“凡善制衣者都可以通过驿站邮寄其设计手稿,我们可以择其精华选用。一旦采用,就酬以稿费,如此一来,不愁无人来稿。你需要做的,就是撷取众多来稿中的精髓。创意源源不断,新款也能后浪推前浪了。”

此番对话的信息量太大,对诸位娘子来说都需要多多思考才能完全消化。

沈知予当然没有忘记对她们来说最重要的工钱问题:“我们店既然模式创新,工钱也不能像别人一样每月都一样,年年不变。”

大家都肉眼可见地紧张起来。

沈知予安抚她们:“当然不用担心,我们每月都有保底最低工资,保证大家基本的生活所需。但是如果想要奔一个更好的前程,就需要拿出百分百的热情出来。整店的收益会按比例体现在大家的工钱中,也就是说,店里挣得越多,每个人就能挣得越多。”

“不要说是五两十两,若是将来做大做强了,百两也是可以想的。到时候多置办一套宅院,自己有银钱傍身,都是有希望的。”

“机会同风险并存,如果表现持续不如人意,也是有被请离团队风险的。”

沈知予笑意深深:“还望大家群策群力,一同奋斗。”

孟熙虽然已经治好了阿福的病,圆满完成任务,但他并不舍得直接转头离开。

他并不懂经商,但是光听她的声音就已经足够幸福了。

这样肆无忌惮看着沈知予的时间又有多少呢?他自己都快不记得上一次见到沈知予是什么时候了。也许是一年、两年之前?他们身份并不适宜频频相见,未出阁的贵女和未娶妻的太医私相授受的名声终究不好听。他总是准备好上好的伤药、毒药、易容所需药水,让她在举步维艰的生活中多一点点自保的手段。

她还是那么耀眼,从他们第一次相见时就是如此。妙语连珠、从容不迫,跟他这种继承家学、只会治病救人的书呆子截然不同。沈知予从小就是学什么都能学得很快、做什么都能做得很好的类型。

孟熙从十三岁那年就没有家了,从他浑身蜷缩地躲在草垛里、亲眼看见至亲至爱的家人一个个人头落地的时候开始。他那个时候就已经学了很多医学典籍,展现出了出色的天赋,被长辈夸赞有“光耀门楣之望”。孟熙心里并没有别的道路想走,只想循着杏林世家早早铺好的路往前走,成为天下名医。

但是人若不能自渡,又何以渡人呢?

他甚至不能救下至亲的姓名,再去救天下人的性命又有何意义呢?孟熙决定静静等待死亡的来临,他受够这个好人得不到好报的世界了。

直到姜夫人出现把他抱走,他还是一副万事不关心的样子。已存死志的人,当然是不会对外界有任何反应的。

姜夫人既温柔又强大,孟熙时至今日也不知道她是如何突破重重守卫来到府上找到他的。姜夫人见他这样,只能无可奈何地叹气,但是不论如何还是坚持把他带了回去。

但他不肯洗澡,也不肯吃饭,像是被那场让他家破人亡的噩梦魇住了似的。

孟熙想,那个时候的自己是一副怎样恐怖的样子呢?

鲜血凝成的黑块遮住了五官,头发打成结,末梢被一簇一簇的烧掉了,浑身都是烟熏火燎的味道,一定很像个野人吧?

但他见到了沈知予。

那时候的沈知予还不到他的肩膀高,是个玉雪可爱的小团子,一看就让人觉得从小长在温柔乡里,没有尝过半分人间疾苦。

小知予看到他就紧紧抱住他,把他的脸按到自己怀里,丝毫不在意自己崭新的衣服被血污所弄脏。

小孟熙十分困惑,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你抱着我干什么?”

小知予一脸天真道:“这样大家就不会看到你哭鼻子了呀,你就可以放肆地哭了。”

小孟熙依旧不解:“我为什么会哭?”

小知予非常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因为你看起来,就是一副很想哭的样子啊。”

原来他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想寻死,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万念俱灰。

他抱着小知予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一场泪,哭尽丧亲之悲,哭尽灭族之恨。从此他不再是众星捧月的郗家少爷郗梦,而是孤苦无依的弃儿孟熙。

他隐姓埋名,以小厮的名义在姜夫人的小院里生活,跟沈知予一同长大,一同读书、习字。除了行医之事,他样样都比不上沈知予。但是他仍然十分自傲于他能在沈知予受伤或者生病的时候及时救治,第一次发自内心地感谢长辈将杏林之术传授于他。

然而人间欢乐也不过只有匆匆数载,沈知予身在侯府,他身在太医院,正是“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成乐侯府里姜夫人的小院,才是他的家,但是那个家也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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