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张了张嘴,一脸紧张地拉着柯乐往外走的更远了些,压低声音说道,“妹子,你是警察么?”
柯乐摇了摇头,看向丁香身旁的亡灵,男人立马自我介绍,“我叫林满山。”
“是林满山让我来救你的。”
听到这个久违的名字,丁香愣神,眼底情绪复杂,难掩失落,“他呢,他自己为什么不来,让你一个姑娘家家地冒这种险。”
柯乐微微攥紧了手中的布袋,抬眸看向丁香,“他可能,来不了了。”
“什么意思?”丁香心里隐约觉得不好,面对她担忧的神色,柯乐一时不知该怎么说。
“老婆,怎么还没回来?”男人的声音透过雨幕断断续续传来。
丁香连忙抓住柯乐的手臂,急切的问道,“妹子,林满山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快跟我讲!”
“老婆?”男人的声音仿佛越来越近。
柯乐点了点头,“丁香姐,林满山死了,你先不要声张,找个机会我再跟你解释清楚,你明天能不能借机跟着老婆婆来山海旅馆门前摆摊。”
丁香不可置信的松开手,男人也冒着雨往这走来,“老婆,我叫你你没听见么?”
语气之下是难以掩盖的阴冷。
丁香立马抬手抹去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冲柯乐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迅速回身拉住了男人的胳膊往里走去,“你咋淋着雨出来了,刚才喊我了么?”
“喊你好几声了,你耳朵是聋了么?”男人没好气的吼道。
丁香连忙把自己的伞撑过去,解释着,“哎呀,今天这雨下的太大了,确实没听见,我跟刚才那个妹子聊天呢,她问我咱们这哪里好玩,想要去体验一下。”
“跟个小姑娘有什么好聊的,你可别学她,穿得花里胡哨的,净惹眼了。女人就得像你这样才好,顾家。”
柯乐靠在墙角听着男人言语里的贬低,心中越发厌恶,她抬眸看向林满山逐渐透明的灵,“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别在这里说。”沈珏神出鬼没地撑着伞出现,“先回旅馆。”
“先生,请出示身份证,您得登记才能进。”
前台小姑娘拦住了随着柯乐往电梯走的沈珏,沈珏惊觉自己竟然忘记重回玉戒,就这么跟着柯乐大喇喇地走了进来。
“啊,我的身份证……”沈珏扯了扯柯乐的衣角,“我身份证在你行李箱的隐藏夹里。”
“你什么时候放进去的?”柯乐茫然。
沈珏清了清嗓子,“咳咳……先别问了,先去拿来。”
“行……”
柯乐挠了挠头,在前台小姑娘地注视下刷卡进了电梯。
她刚走,前台小姑娘又将视线紧盯着坐在大厅沙发上的沈珏身上,生怕一个没看住就让他溜了进去,毕竟柯乐来时可只有一个人,也没说还有人跟她同住。
柯乐回到房间找到行李箱打开,果真在夹层里看见了沈珏的身份证。这是她第一次见沈珏的身份证,照片上的他一身黑色衬衣,眉眼和现在一模一样。
她又往下看了一眼,身份证上沈珏的户籍地址竟然是柯影的照相馆,而且年纪还要比她小一岁。
来不及多想什么,柯乐攥着身份证起身往楼下去赎人。
柯乐下来时,沈珏正在沙发上端坐着,手中拿着一本杂志,假装很忙的翻阅着。
难得见他这副囧样,柯乐忍不住扬起了唇角。
“沈珏。”她招呼了一声。
沈珏抬头,立马起身放下杂志走到她身边来。
柯乐将身份证递给前台小姑娘,“麻烦了,这是我男朋友,忘记说我男朋友也要来,他来的晚一些,我刚把他接回来。”
“没事没事。”前台小姑娘又恢复了微笑服务,看着眼前这对模板身段都登对的人,暗暗磕了一口。
就连林满山看向两人的眼神里都充满了意味深长。
沈珏好歹也是随着时代进步的,自然清楚男朋友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柯乐是怎么如此自然说出口的,反正他实在是有些羞涩,脸和耳根一个赛一个红。
“好啦。”前台小姑娘给两人递来身份证,又从吧台拿了两瓶饮料递过去,“二位有事随时致电前台哦。”
“好嘞谢谢。”柯乐接过身份证,眼神示意沈珏拿饮料。
沈珏也是心领神会拿走了两瓶饮料,微笑着冲前台小姑娘礼貌地点了点头,随后屁颠屁颠地跟在柯乐身后进了电梯。
一路无言,两人一灵来到了柯乐的房间。
虽然林满山喝不到,但柯乐还是为他倒了杯水,“现在可以讲讲了吧,你和丁香的故事。”
林满山的灵飘坐到沙发上,开始认真讲述起来。
他与丁香是在小渔村一起长大的,可谓青梅竹马,两家住对门,打小不管上学还是放学都是一起。
而且两人争气,从小到大成绩都很突出,高三那年,两人一起约定了考出小渔村,去上同一所好大学。
可事与愿违,高考第一天,林满山的父亲外出打鱼,船翻了。
一整船的人了无音讯,林满山的父亲水性好,可在海边渔村长大的人哪个水性不好,偏偏就是这群水性好的人永远沉在了海底。
救援队说太深了,捞不到,那一船的人,一个人都没能回来。
母亲哭的眼都快瞎了,林满山的高考也彻底泡汤,为了让丁香安心,他说自己会复读,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人生将止步于此了。
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老小全指望父亲挣钱养家,母亲身体不好,只能做些缝缝补补的工作补贴家用,而爷爷奶奶更不用提,不麻烦他们都算好的。
丁香如愿考上他们一起设想的大学,林满山也在到处找工作,因为学历低,只能找些体力活,可好歹挣得多,不至于让家里吃不起饭。
父亲走后,他就是家里的主心骨。
临近开学的时间,丁香来工地找过他一次,他远远望着丁香站在夕阳的余晖下,一身浅紫色的连衣裙被微风吹起裙摆,长发也随着风摇曳。
再低头看看他自己,一身沾满泥土的迷彩背心和裤子,手上还拎着一顶橘黄色的安全头盔。
两个人,完全两个世界。
他想逃,可丁香叫住了他。
丁香说,希望他永远不要放弃自己,她会在大学等他。
望着丁香那双望穿秋水的眼眸,他张了张口,还是不忍叫她失望。
他应了声,丁香开心的拉着他的手转了一圈,他永远记得那一天,记得那一天夕阳下的紫衣少女,记得她纯真无暇的笑容。
或许就是因为放不下,他跟随着丁香地脚步来到了环城,丁香上学,他就在就近的地方打工。
为了省钱,他住房租便宜的地下室,挣到的钱一半都寄给家里,再留一些给丁香买吃的和漂亮衣服,剩下的那点就是他每个月的生活费。
丁香知道他不容易,总是用自己兼职的费用偷偷贴补他,可他要面子不接受,两人还为此吵过一架。
他想去哄,却发现自己连个正儿八经的身份都没有,拿什么去哄。
就当他懊恼至极时,丁香拎着一堆吃的喝的来到了他的地下室,乒乒乓乓地做了一顿饭。
他问丁香还生不生气,丁香却答非所问,拿着锅铲问他到底什么时候让她做他的女朋友。
两人相视而笑,在满是油烟味的出租屋里定情。
他想着之前跟丁香看过一个电影,电影里的人说,表白需要正式,最起码也得有一束花。
那天下班,他路过花店,想着给丁香买一束花。
那包装精致完美的花束很贵,但是他觉得丁香值得,等他以后有钱,一定给丁香买比这个还要贵的花。
他抱着花,兴冲冲地跑去丁香的大学准备接她下课,却意外看见了丁香的追求者,那人也抱着一束花,比他这束更大更漂亮,而且还多了一个精致的绑着蝴蝶结的小盒子,盒子里是一串闪着光的项链。
丁香义正言辞地拒绝了那个追求者,并称自己已经有了男朋友,殊不知那个时候他已落荒而逃。
他觉得自己像个小偷,所有的幸福都是他偷来的,总有一天,这些幸福好像都会还回去。
他觉得,丁香离开他才会有更好的人生,自己完全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拖油瓶,白白耽误丁香更好地选择。
他想等自己变得更好时再来找丁香,所以他一声不吭地离开了这里。丁香找不到他,便找去了他的家里。他急匆匆赶回去时,丁香正在和母亲一起做饭。
端菜出来的丁香望着他,一言不发。他走上前去紧紧抱住丁香,泪湿衣襟,丁香说,她不怕吃苦,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她知道也相信他的为人。
可丁香不怕,他却怕,他不想丁香跟着他吃苦,于是他拼命努力,为了来钱快开始学做生意。
丁香临近毕业时,他的生意也有了些起色,都说日子是越过越好,可他总觉得老天爷喜欢跟他开玩笑。丁香毕业那天,他晕倒在路上,被好心人送去了医院。
在医生口中,他得知自己有家族性遗传病又加之以前穷,吃的东西不好没有营养,饥一顿饱一顿,更别提创业后天天吃饭不准时准点,造就了现在的胃癌。
这病是个无底洞,他不想连累丁香,为了彻底断绝丁香的念想,他回小渔村带着母亲离开了那里,去到了别的城市生活治病。
期间,他一直偷偷打听丁香的消息,每个月都会往他给丁香留下的卡里打一些钱。
五年过去,他得知了丁香要嫁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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