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浅水湾半山别墅里,二太太窈窕的身姿坐在沙发里,看着自己白皙玉手上精致的指甲,慵懒而适意:

“上次的造型师,我就说不错的。今晚阿阳少爷头次以五龙会继承人的身份出席港督府的晚宴,听说各家的小姐们都来参加,更是差错不得。让造型师再来,为少爷挑身合体的西装,做做发型……”

阿阳有些无拘无束惯了,一向也没有过问家中生意上的事,标准的二世祖。如今听母亲给自己这样费尽心机绸缪,有些厌烦地站起身。

“五龙会是天哥的,我不能要,以后天哥病好了,回来了,我就把家业都还给他……”

二太太恨铁不成钢地用涂了寇丹的手指点他的额头:

“我一世精明,怎么生了你这样油盐不进的儿子。听着,阿阳,大少爷已经不中用了,他失心疯了,以后这份家业,连同邵氏,少不得都是你的。哈哈哈哈……”

二太太艳丽的脸上,有些得意的扭曲,真不知道,阿丽夫人看着这些,作何感想,应该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滋味吧……

大太太的父族、宋老爷的岳丈邵氏,是做香料生意的世家,阿天曾被外公很好地熏陶培养过。

比一般五谷不分的少爷又是不同,他不仅仅学做生意,更从小展露出香道的惊人禀赋。他善于辨证各种天然香料,从邵家祖传的香方入手,发展创造出几十种新的合香。

不仅如此,任何从海南、爪哇、吕宋等处采买的香料,经他手眼嗅闻品鉴,而定出的优劣等级,比老师傅各种检验后定的都准。

邵家的老香师对大少爷惊为天人,对他的天赋望尘莫及,赞他是不世出的天才,百年难遇。

邵外公去世的时候,宋爷一手创办的五龙会已经越过邵氏,成为岭南最大的香料贸易商。

邵氏虽然没落了,毕竟还有些老家产,邵外公膝下无子,女婿抵半子,可他指定的继承人不是女婿宋爷,而是这唯一嫡亲的外孙。

邵外公对女婿三妻四妾,还弄出来庶子,是不满的,但也不愿意说太多了。

他临死只觉得,托付给阿天,他死而瞑目,至少外孙可以将邵氏香业这门生意发展光大,不至于堕了祖宗多年的积淀传承。

事实的确如此,如果没有魔怔,阿天,应该一肩挑两家,成为潮州邵氏香业和香港五龙会铁板钉钉的掌门人。

庶出的阿阳少爷,一生都会被他的光环压制地死死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他贪婪的母亲,连邵氏那一份也惦记上了。

蒲台岛。

早餐是潮州口味的笼蒸蟹黄烧卖,两碗瘦肉粳米粥,一碟凉拌蟹柳蒲瓜丝,一碟切烧腊,一小碗春季腌制的青梅子酱,清新爽口。

阿天用筷尖挟了一块烧腊,放在阿州面前的小碟子里:

“阿九,这一家的腊鸡、腊鸭、叉烧都好味,你佐一点青梅酱,好吃的很……”

阿州看着眼前精致的早茶,食不知味。阿天自己只吃烧卖,一直给他的碟子里挟肉,生怕他吃不好一样:

“阿九,快吃啊,你不是还要做事吗,不吃饱怎么有力气呢?”

阿州看着阿天,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呢?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只有单纯的关心,没有一点嫌弃。

“阿天,我……没有大本事,赚不了很多钱,不能给你好生活……你不觉得我很没用吗……你为什么喜欢我这样的人呢……”

阿州问着阿天,也像是问着自己,他看得出,阿天对哥哥情根深种,只是他越来越想不明白,阿天这样的大少爷,是怎么喜欢了哥哥这样的人。

并不是九哥不好,实在是与宋家少爷之间的差距,无论是学识、家境,还是事业、前程,都如同鸿沟一般不可逾越。

自己和哥哥孪生双子,除了性格,其他并无不同。阿州不知不觉中,非常想窥探,阿天与哥哥当初爱情的真相,这莫名其妙的胜负欲,越来越开始折磨他。

阿州不甘心,他觉得在阿天这里,他始终比不过哥哥,始终是一个替身,一个影子,这让他的骄傲自负深受挫败。

阿天的筷子停顿下来,他踟躇地看着阿州,觉得眼前的人,又开始自卑了。阿天有点头疼:

“阿九……你明明知道,我喜欢的,不是外在的东西,是你的心……”

阿州看着阿天,头一次清醒地意识到,在阿天心里,任何人都比不过阿九,尽管阿九一无所有,但他愿意用心爱阿天,为阿天付出他唯一拥有的生命。

阿州有些狼狈,阿天说的也许就是真相,哥哥是爱阿天的,爱到牺牲生命也不后退。

他和哥哥所差的,正是一颗心。

阿天有些疑惑地望着阿州,突然觉得眼前人有点陌生:

“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从前你那么理解我,只会相信我,不会问我这些的……”

不过阿天又打消了疑虑,阿九总是患得患失,有这种心情变化也正常:

“别胡思乱想了,我说过,只要跟你在一起,什么苦日子也都觉得甜……我从来没有做过自己,我很快乐,阿九……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阿天心里,日子如果一直这样,如水一般平淡家常,也挺好。

但阿州觉得,自己不能做一个胆小怯懦的贼,无耻的窃取了所有。他想让阿天看见真正的阿州。

阿州竟然觉得,他或许有一天,也可以像哥哥一样,得到阿天的认可。

虽然现在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得到阿天的认可。

傍晚时分,夕阳把海岸滩涂上的芦苇丛都染上了金黄,一群的红蜻蜓在这光芒里飞舞,翼上反射着粼粼闪光,梦幻如同精灵降落。

得到管家允许,阿州陪着阿天,久违地出了宅子,去芦苇丛里捕捉蜻蜓。

在海岛上,他不需要穿着束缚板正的西装,阿天一身舒适的棉绸衫子,拿着一个网兜,东一下、西一下,无忧无虑地奔跑着、追逐着。

夕阳照在他汗津津的脸上,光线穿过单薄的夏衫,衬出修长的身姿,俊美的眉目也朦胧如画。

阿天好不容易捉住蜻蜓,又轻轻翻过网兜,不伤着那小生灵,放飞走了。

海鸟从蔚蓝的大海和天空中飞过,蜻蜓高高低低飞进蓬松高大的芦花里,有的隐没不见了,有的被海鸟捕捉吃掉了。

阿九没有放假,他随身守护阿天,不敢稍离,在远处看着难得喜开笑颜的阿天。几步远的地方,是坐在石头上的阿州。

他们看着阿天像孩子一样玩耍。阿州有点不解他为什么抓住蜻蜓,又放飞了。

“反正也会被海鸟吃掉,你为什么不抓几只回去玩?”

阿州发出疑问。

阿天气喘吁吁地把网子撑在地,一边笑着,一边手搭在眼睛上,望着飞到远方大海的蜻蜓:

“万物有灵,被吃掉也许是它的命运,但至少也沐浴过阳光雨露地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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