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苏城天气已经开始转凉,人人都穿上了外套,有些店铺已经开始卖冬装,准备迎接冬天的到来。
秦桑坐在学校后面的假山上画着画儿,画上是一只鸟,没有树也没有花和草,只有孤零零落在地面上的,小鸟画的栩栩如生却很孤独。
身旁多了一瓶水,是方凌霄。
“臭小子,就知道你又躲在这儿。”
方凌霄大大咧咧的坐在他身边,还不客气的把头枕在他的肩上。
秦桑有些不自在,但也没有推开他:“你今天不是有比赛,怎么有空来这儿?”
方凌霄算是他唯一的朋友。
之前学校有人欺负他想要强制性的摘掉他的口罩,是方凌霄出现赶走了那群人。
那天他好像刚打完架眼睛满是红血丝,身上也是脏兮兮的,那几个学生一看到自己就吓跑了。
方凌霄知道秦桑跟秦宁之间的关系,因为他追过秦宁,来找秦桑就是为了打探秦宁喜欢什么,又都是学设计,一来二往的,他们两人倒成了朋友了。
后来他才知道,方凌霄那次打架也是为了秦宁打的。
“别提了,说起这个我就来气,那沈以则究竟有什么好,让秦宁那么惦记的,本来是打算在他面前比赛让他看一下我的实力,结果人家一下课就跟沈以则约会去了,那我还比给谁看啊真是的!!”
“哦!”
沈以则和秦宁又去约会了啊。
“你说说你,跟你哥怎么差别就那么大,他天天朋友兄弟一大堆,后面的追求者不管男的女的都能从地球排到火星去了,你倒好,整天一个人,叫你出去玩儿你也不去的,人是群居动物,你可别把自己给闷坏啰!”
方凌霄起身看了他一眼,他还是戴着口罩,侧着脸只能看到他的长睫毛,一眨一眨的,说起来,他跟秦宁一样,睫毛都很长啊,要是这张脸没有被大火毁掉,应该会很好看吧。
尤其他还有那么好看的一双手,视线忍不住又瞥向了那双手。
这手,怎么看怎么好看,跟白玉仔仔细细雕琢出来的似的。
秦桑不说话,只是盯着眼前的画板看。
方凌霄这话说的没有一百次,也有九十九次了,但结果依然没什么改变。
秦桑知道自己不能出风头,不能抛头露面,也不能交朋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上课,上课,还是上课!
“小桑,你是不是生气了啊?”见他不说话,方凌霄有些慌。
秦桑从书包里拿了一小罐儿的茉莉花递给他,“老爷爷给的,可以尝尝。”
“我不喝这玩意儿,你还是留着自己喝吧。”
见他不要,秦桑又把瓶子塞回书包里了。
瓶子看上去不是很好看,就像是两元商店买的那种塑料瓶,特别廉价便宜,方凌霄这样的少爷自然看不上。
“小桑,下个周日是我们班的团建会,要不你也一起来吧?”
“你们班的团建会我去做什么?”秦桑疑惑的看他一眼,又把头低下去。
“得了,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这不想介绍方和宇给你认识嘛,你之前不是说方和宇的设计你很喜欢?”
听到这个名字,秦桑有些动摇。
之前在一次珠宝设计比赛上他曾看过方和宇的设计,他的设计是比较偏向自然,看着让人舒坦,虽然没有得奖,但他喜欢这种自由风格,后来才知道方和宇和方凌霄是表兄弟,而且在同一班。
秦桑摇摇头,“还是算了,也没太大兴趣。”
方凌霄俏皮的眨眨眼,“也是,我觉得他的设计还没你的好看,你又聪明又能干,我相信以后你一定会闯出一片天地,说不定以后咱们两还能在同一场设计比赛碰面呢!”
秦桑被他逗笑了,“我学的是珠宝设计,你学的是室内设计,哪门子的设计比赛?”
“对对对,就是这个笑声,啧啧,听起来可悦耳舒心了,以后你得多笑笑啊!”
秦桑又笑了一声,拿着画本轻轻的打了下他的肩膀:“行了,我下午还有事,走了!”
“这么快哦,晚上还想请你吃饭呢。”
秦桑挥挥手,“不吃!”
他怎么能在别人外面吃饭喝水啊,那就意味着他要摘下口罩了,可不能哦!
中午吃饭他都是一个人躲到天台上风卷残云般的吃完饭,然后快速的把口罩戴上,免得被人发现。
他在学校里总是小心翼翼,生怕被人发现。
现在经济学院众人都知道沈以则和秦宁在谈恋爱,每次他们两人不在的时候肯定就是去约会了,所以秦桑也就不用再去帮他上课,他倒是落得清闲,课不用去上,但书还是要看,因为他的成绩不能落下。
下午两点多钟的图书馆没有多少人,秦桑挑了几本经济学。
又看到上面摆放着的《资本论》,手刚抬起来准备去拿,那书就被另一个人拿走了,秦桑看向他,居然又是他!
沈以则!
秦宁依然站在他身边,双手抱肩满是笑意的看着他。
沈以则把《资本论》递给秦宁,转过头对秦桑说道:“你哥想看这个很久了,先给他看吧。”
秦桑心想,他能看懂才有鬼!
他怔怔地盯着沈以则看了会儿也没说话,收回目光后抱着刚拿下的几本书走到角落里坐下,习惯性的把耳机拿出来,放着音乐开始看书。
秦宁却没有打算放过他的意思,拉着沈以则就坐在他对面,把他左耳的耳机摘下来,一副和善温柔的把书又递给了他:“小桑想看就先看,我不急!”
“你不是一直想看,他手里这么多书一直半会儿的也看不完吧?”沈以则语气里带着几分不满,嫌弃的目光时不时地往秦桑身上瞥,警告意味深重,颇有‘你敢接,我肯定不会放过你’的意思。
“小桑想看就先给他看嘛,又不是你看,你急什么?”
‘秦宁轻轻打了他一拳,那小绵羊的拳头怎么看怎么像是在撒娇。
一本《资本论》而已,秦桑也不是很想看,“不用了,你看吧!”
“那我们一起看,以则,你有什么想看的?”
沈以则手拖着下巴,目不转睛的盯着秦宁的脸看,细长的手指滑过秦宁光洁好看的下巴,“我看你就行了!”
秦桑很是无语。
这是图书馆不是别的地方,难道他们是看不到门口写着:“禁止大声喧哗”几个字?
秦桑重新把耳机带到耳朵里,认真的看着书,一颗心却加速跳的不行,扑通扑通的。
沈以则就坐在他的对面,可他眼里心里都只有秦宁一个人。
但这也没啥,但能不能不要在他面前秀恩爱?
这样很有意思?
他们两人叽叽喳喳的,秦桑听的实在是烦,戴着耳机都能听到,不用抬头也能感觉到周围有些不满的目光。
秦桑有些放空自己,因为他压根儿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那书放了半天愣是一页都没翻过,两首歌的时间都过去了,他还是没动。
沈以则终于将目光从秦宁身上转移到秦桑面前了,看到他的手,他在心里“咦”了一声。
这讨厌鬼的手很好看啊,又细,骨指分明,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经历过火灾的。
经历过火灾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一双手?
不应该是跟他的脸一样满是狰狞的伤疤吗,真是奇怪?
沈以则忍不住的又看了一眼,他的指甲颜色有些浅,几乎是每个指甲上都有一个小小的白点,指甲不是很长修剪的很圆润,他的小指挺长的,几乎要与无名指一般长短了。
他左手腕上戴着一枚一元硬币,细长的银链子穿着的,这就更衬的他手腕纤细雪白。
只可惜看不到这人的脸,那双眼睛又阴冷的很,他也不是很喜欢。
秦桑知道他在盯着自己的手看,如果是之前他肯定会甩给他一个白眼然后把书砸在他脑瓜子上,但是现在……他做的只是拿过另一本书,重新翻开,完全不在意他的目光。
他知道自己的手很好看,就连方凌霄也经常夸赞他有一双好看的手。
刚刚那本书他看过了,只是时间长了名字不太记得,看到内容他一眼就想起来了。
秦宁看那本书的时候直打哈欠,见秦桑看的津津有味的,心里就窝着一团火。
他总是这样看上去特别安静、无害,他讨厌这样的秦桑。
“小桑,晚上记得早点回家。”
秦宁站起来,他已经不想再在这儿呆着,他就是无意间看到秦桑来图书馆了,带着沈以则过来恶心恶心他罢了,毕竟他们两人做过了。
还以为秦桑看到曾经跟他发生过关系的沈以则会露出什么精彩的表情,结果就是一汪死水。
秦宁也觉得自己很可笑,居然希望能在这汪死水里看到一些新鲜的活物,简直是疯了!
“不看了?”
沈以则回头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盯着秦桑那双手看了很久,目光不由得转向了秦宁的手。
秦宁的手也非常好看,养尊处优的很,美则美矣,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感觉。
“以则,我想吃酸汤鱼了,我们去吃吧?”
“好,那他……”
这个“他”指的自然是秦桑。
秦桑依旧沉默,但他快速的拿起书本和书包,不理睬他们二人快速的走了。
沈以则耸耸肩,冲秦宁笑道:“看来你弟弟不喜欢跟我们一起吃饭。”
他还想跟秦桑套套近乎,多了解一些秦宁的事情呢。
罢了,以后再说吧。
而且那个人这么冷淡,应该也不会愿意跟他多说话的把?
沈以则不由多看了眼秦桑的背影,肩膀单薄的很,似是一只手就能抱住,跟秦宁的单薄不太一样。
出了图书馆,秦桑看看手机,三点了,居然跟他们坐了那么久?
真是浪费时间,早知道就去发传单了,还能赚一百块钱呢。
秦桑叹口气回头看到沈以则揽着秦宁的肩膀从另一边出去了,应该去吃酸汤鱼了吧。
方凌霄给他打了电话约他这周六去看展览。
不等他拒绝那边就说票已经买好了,为了这展览他连团建都不去了不容他拒绝,然后挂了电话。
秦桑盯着手机看了好一会儿无奈的摇摇头,这家伙总是这么自大。
出了学校,看到门口有卖烤红薯的,他又想起小时候父亲带着他和秦宁回家,路上给他们买烤红薯的样子。
那天也很晚,红薯就只剩下一个,他们两人都要吃,父亲把那红薯掰开给他们一人一半。
秦宁当场就不乐意,抢过秦桑的那份就往嘴里塞,结果被烫的哇哇叫,还指责是他的不是,他没有早些去帮他试试温度害得他被烫了。
回到家,秦宁立刻就去跟张静告状,说是秦桑故意拿红薯去烫他,他的舌头都被烫伤了,记得那时张静好像是拿着鸡毛掸子狠狠把他揍了一顿,他也没哭,因为哭了没用。
父亲在旁边只能干着急,好像最后他们两人还吵了一架,结果就是父亲出差,张静逮着机会对他又是打骂又是指挥他干活。
小小年纪个头都不到餐桌,他就一个人蹲坐厨房里洗着碗,还得擦完地才能睡。
他一直就很好奇,到底为什么张静对他跟对秦宁不一样呢?
他们是双胞胎是这个世界上最亲最亲的人,怎么就搞得跟仇人似的。
一个活在阳光下,一个活在黑暗里。
一个是生活在温室里的白牡丹,一个又是生活在尘埃里的狗尾巴草,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他也试着反抗过,不戴口罩,用自己的脸去走在路上,可遇到的人都是叫他“秦宁”。
从来没有人记得还有一个叫秦桑的,他有着跟秦宁一模一样的脸,一样那么好看,甚至比他还要优秀。
可没人知道他,没人愿意去记得秦桑的名字。
走在回家的路上,秦桑抬头抬头看了一眼有些阴郁的天空,心道又要下雨了吧,现在这天气真是反复无常的。
他随手捡起地上一片红枫,往书里一夹,回家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张静和秦宁都没有回来,他简单的做了个蛋炒饭,又烧了一壶热水,把老爷爷送给他的茉莉花放进去泡了一些,瓶子一打开扑面而来的就是淡淡的香味儿。
别说,还挺好闻的呢!
给张静发了信息问她晚上要不要回来吃饭,那边没回,应该在忙吧。
吃完饭秦桑懂事的把碗筷都洗了以后才端着茉莉花茶回到房间里,洗完澡坐在书桌前面继续看书。
看到旁边放着的瓶子想着该去那个老爷爷那儿看看,老爷爷说有书是他喜欢的。
对,他很喜欢看书,就像他很喜欢画画,看珠宝设计一样。
茉莉花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泡成一朵朵儿小花,漂浮在水面上,水中花,特别好看。
他用勺子舀了一朵放到嘴里嚼着,花瓣很软,花芯很苦他差点就吐出来了,但还是硬着头皮咽了下去。
这么一朵小小的花居然会这么苦?
舌尖现在还是苦涩的,但是嘴里却有着淡淡的茉莉花香,很浓!
手机又震动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心不甘情不愿的把电话接起来!
是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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