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凌夏足够了解沈柏昱,他这个人一向情绪稳定,喜怒不行于色,很少真正生气,特别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很少摆臭脸。
而今晚他不仅绅士风度尽失开了车子的远光照人,还阴沉着一张脸,看起来怪吓人的。
这会儿的沈柏昱已经把远光灯给关掉了,他从车上下来,倚靠在车门边上,看着眼前这对男女。
向东平收回了手上的动作,往前走了几步,“沈总,这么巧,你饭吃好了?”
“嗯,我正准备开车回去呢,看见你们从胡同走出来,这条路都被车子压坏了,该翻修了,路灯也不太亮,我怕你们两个看不清路,所以开远光给你们照个亮儿,没吓到你们,或是打扰到你们吧。”
“没有,怎么会呢,还是你考虑的周全,我都没想到呢,刚才来的时候凌夏就因为没看清路崴脚了,我都没发现,还是她自己买了运动鞋送过来我才知道。我这个人天生神经大条,还得多向沈总学习。”
谢凌夏看着眼前的沈柏昱,忽然有点想笑,第一次听他口中说出这么阴阳怪气的话,好像有点幼稚,但是也挺难得的。
“既然这样,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先走一步,你们自便。”
说完,沈柏昱就重新坐回了驾驶室,启动车子,扬长而去。
“那咱们也走吧。”向东平开了车门,让谢凌夏先坐进副驾驶,然后自己才上车。
沈柏昱从后视镜里看见这一幕,心里酸得冒泡。
刚才毕恭毕敬地叫他沈总,现在却坐进另一个男人的副驾驶。
他心里有一种老父亲养了二十几年的一朵蔷薇花,被别的男人偷摘了的感觉。
天知道他今天发了什么神经,吃完饭后问了服务员,得知谢凌夏他们还没结束,他便把司机打发回去,自己坐在车里等他们出来。
胡同里,一对青年男女慢慢地走出来,有说有笑,两个人都穿了米色的羊绒大衣,也不知道是事先商量好的,还是因为有默契,总之看起来竟然还挺登对,可越走近,看着越碍眼。
最后,那男人竟然想把自己的围巾戴在谢凌夏脖子上。
如果,他刚才反应慢一点,或者是动作迟疑一点,那围巾是不是就围上了,还是会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男女主还会有下一步的亲密动作?
沈柏昱不敢想,想下去就是会心梗的程度。
没有他在身边照顾着,谢凌夏到底会不会保护自己啊?
她知不知道,通常情况下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默许了他的亲密动作,可能就代表着给了他名分。
那下次再见面,谢凌夏会不会在自己面前介绍,这是她的男朋友?
回家后,沈柏昱才发现,更令他心塞的还在后面等着呢。
他洗完澡,习惯性地浏览一下谢凌夏的微博再睡觉。
她终于发了一条新微博,可微博的内容却是今晚吃的菜,桌上摆了两副碗筷,还配了文字。
【地道北京味儿】
那摆在一起的两双筷子,像是直直地戳进了沈柏昱的眼里,一阵刺痛,一直传到心头。
这一定是做大哥的担心妹妹被社会上的坏男人给骗了,所以才会逐渐失去理智。
沈柏昱无法解释自己今晚的出格举动,只能想出这样一个自洽的理由。
……
谢凌夏回到家里,心情却是大好,看着沈柏昱给她买的那些东西,感觉她应该是今晚最大的赢家。
其实她的脚腕不过是轻轻歪了一下,看起来红了点,但是并不影响走路,更何况,她在片场什么苦没吃过,身上被划破了,烫伤了,照样演戏,一点都没耽误过。
这一点点疼,并不会影响她走路,她故意夸张了一下脚上的走路动作,只是想证实一下,沈柏昱的眼里,还是有她的。
今日心愿达成,谢凌夏放下手机,刚好看到窗户上凝结了一层水汽,她伸出手指在上面画了一直微笑小兔,然后去洗了澡,做完面膜,美美地睡觉。
……
那一晚,气温骤降,到了第二天傍晚,天上开始零零星星地飘起了雪花。
谢凌夏想起来一件事,以前她还在京市没搬家的时候,每年初雪,他们院里的大孩子们都会做一件很有仪式感的事,那就是去一家很不起眼儿的涮肉店吃涮羊肉。
她还记得大概是十多岁的时候,第一次跟在沈柏昱他们这些人的屁股后面,去吃涮羊肉,接受不了韭菜花的味道,直接被气哭,结果被他们一群人嘲笑,是沈柏昱从隔壁买来炸鸡和汉堡才把她哄好的。
她外公外婆都是上海人,妈妈也从小在上海长大,所以以前家里的阿姨也是上海人,烧得一手本帮菜。
谢凌夏从小吃惯了浓油赤酱,韭菜花芝麻酱这些,她吃不来。
后来,她就没怎么跟他们去过那家涮肉馆了,最后一次,应该是14岁那年,她即将离开京市的时候。
那一年的初雪,只剩下了他们两个。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边的伙伴一个接一个的出国了,沈柏昱算是出国晚的,那年他18岁。
大概是在知道谢凌夏要离开京市以后,他才做了出国的决定。
那天在涮肉馆,谢凌夏很开心,也很兴奋,充满着对新生活的向往。
因为知道爸爸终于从西部调回到沪上任职了,他们一家人可以团聚了,谢凌夏渴望了多年的家庭的温暖,终于就在她眼前了。
可沈柏昱却显得很沉默,他只是默默地给谢凌夏涮肉,然后不停地夹到她碗里,至于自己吃没吃,也不重要,因为那天他没有胃口。
“你就真的这么想去沪上?”
“当然了,我终于可以和爸爸妈妈在一块儿了,而且他们也同意我以后走艺考这条路,在沪上给我联系了老师。”
“那真是恭喜你了。”
沈柏昱举起手中的可乐罐,和她碰了碰。
谢凌夏依旧自顾自地说着,完全没注意到沈柏昱眼中的落寞。
“你说我以后要是真成大明星了,要不要取个艺名,该叫什么好呢?”
“你开心就好。”
“你真的好无趣啊,是不是男生都这么无趣,整天装深沉,跟个闷葫芦似的。”
沈柏昱把她的戏言当真了,原来,他在她的眼里,竟然是个无趣的人。
“以后,我们该怎么联系啊?”
“我们不是都有Q/Q吗?还有邮箱,都可以联系的,打电话也行。”对于谢凌夏来说,好像距离从来都不是问题。
可沈柏昱在考虑的则是,以后的他们还会以什么样的理由再去互相联系。
她很快就会和父母团圆,一家人在一起,再也不需要外人的照顾,他这个名义上的哥哥,是不是也该完成自己的使命了?
后来,他们吃完饭,决定走路回家,路上的雪下得越来越大,谢凌夏穿的雪地靴,在雪里面踩了没一会儿,就湿透了。
“这怎么办啊,要不你背我?”
沈柏昱蹲下身,让她趴在自己的后背上,他们两个人在雪地里,只留下一串深深的脚印。
如果那个时候的谢凌夏,知道她去了沪上会将面临的状况,或许,她会选择留在那个初雪之夜,留在沈柏昱的身边,这样至少还会有人给她遮风挡雨。
……
谢凌夏胡思乱想着,竟然坐上了地铁,去往那家涮肉店的方向。
那家店离她的中学很近,离她以前住的地方也很近。
只是现在看来,竟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店里还是那对老夫妻,差不多十年过去了,容貌未变,只是他们的鬓间染了霜雪。
或许是下雪的原因,店里吃饭的客人并不多,谢凌夏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那是她和沈柏昱那年初雪时做的位置。
“小姑娘,有些年没见了,你是不是出国了?”
老板过来上菜,问道。
“您还记得我?”谢凌夏多少有点意外。
“记得,我是第一次见到不吃韭菜花,气得直哭的小姑娘。你现在吃吗?”
“不吃。”谢凌夏摇了摇头,认得习惯是恨那改变的,一旦形成,大概就会跟随一辈子吧。
就像她习惯了有人在身边,可一旦那个人不在,她的所有光阴好像都是虚度的,完全没有了任何可以记忆的闪光点。
“我这家店,看着你们这些小年轻走了一批又一批,过不了几年,一批一批的又回来。”
“那您可一直都要在这儿啊,不然我们以后想回忆都没地方去了。”许依恋有心问他,当年和她一块来的那个男孩有没有来过,可话到嘴边,却又咽下去了。
“我们这店可能也开不长久了,这周边都在嚷嚷着要腾退,现在不少人都搬走了,我们这儿到底搬不搬现在还没定论呢,搬了也好,正好我们也打算退休了。我闺女在沪上工作,去年才结婚,我们这店要是不开了,就准备过去给她带孩子了。”
老板说完,叹了口气,去招呼其他桌的客人。
面前的铜锅冒着热气,谢凌夏先拿起手机,拍了照片。
赵清馨下达的最新任务,要她微博多营业,多吸粉,她也不知道该发点什么,只能发日常了。
火锅的照片发出去,她还不忘蹭一下热梗,【下雪天,没有一只羊能活着走出京市。】
发完以后,她才拿起筷子涮肉。
还没吃几口,前面那桌的几个年轻人好像跟老板吵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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