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寨的租客一直在陆陆续续的搬家,就像当初,陆陆续续地住进来,有聚便有散。
搬家总是麻烦的,住进来房子里兴许没什么,今天置办一点,明天置办一点,一个塑料袋子也不舍得扔,兴许哪天用到呢?其实,到最后也不见得用上,但人就要守着那点东西过活。
走的时候才懊恼:怎么这么多东西?!后悔。
来给人搬家的师傅,好大的年纪,白背心破碎到丝丝缕缕,肩膀上横七竖八烙着红痕,家具硌的,一对年轻情侣跟着,女的抱怨男的找贵了。
真是辛苦,争那点蝇头小利,怎么能不斤斤计较?谁都辛苦。令冉打货车旁边过去,听见老师傅吭哧吭哧的,他背个冰箱,比他长,比他宽,他像头什么动物。
谁又不像呢?
情侣要到哪里去?不清楚。
两人计划着几年买房子,要存钱,女的说,存钱可撵不上房价涨的速度呢。男的便说,怎么都能挣着钱,不信买不上房子。
小情侣不管说什么,脸上都有一种神采,有盼头的神采,反正怪高兴的,你一嘴,我一嘴,最后羡慕死了拆迁户们。
人都兴兴头头活着。
背冰箱的老师傅都活得特别有劲。
令冉轻手轻脚上楼来,五奶奶家门敞着,纱帘影影绰绰,隔去苍蝇。老人躺在藤椅里,摇着蒲扇,她也有种神采,没什么忧愁了,她身体好,又马上要发财,早跟几个女儿商量好怎么分配,家庭是和睦的,不像有的人家,又要吵,又要打,头破血流的,真不好看。
一碰到钱,尤其是很多很多的钱,真是很少有人能好看的。
五奶奶刚看了一场热闹,等令冉一来,就说给她听。
令冉垂着眼睛听,没什么看法,五奶奶一会儿叹一句,一会儿叹一句。
“父子、兄弟姊妹,做夫妻的,凭你啥关系,都能说翻脸就翻脸。”
“我这是没儿,要是有儿,话又不是这么说的了。”
老人说话似乎不需要你的回应,有个人坐那儿,她的话不是说给空气的便好,自然,说给空气也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令冉不动听着,她特别白,脸上连个雀斑都不长,坐在那儿,就像干干净净的房子,真是一点灰星子都没有,五奶奶老眼昏花瞥着她,闺女随爹,她爹年轻时是响当当的美男子,那张脸皮,谁看了都爱。
五奶奶露出点怀疑:“你那两个叔伯真不回来?”
“不回来,很多年没见了。”
“姥姥家的姨舅呢?”
“也没音信,断的更早。”
“就怕到时钱一到,分房子的时候,人又都冒出来了,”五奶奶硬的手突然一攥她,“乖乖,你可长个心眼,你爸在就好了,还能查着不?”
这说的是令智礼失踪的事,他是诗人,他定位自己是个诗人。令冉听人提到他,总是远远的,白的脸漠然,像个冷的玉雕。令智礼这名字非常传统,充满美德,他占了哪样呢?
他有笔名,叫朔风,大约是希望像海子、北岛那样,有朝一日,名利双收,但不可自杀。他年轻的时候,读诗写诗是个时髦的事情,他认定自己有天赋,总觉得人生里应该发生点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可一个四季又一个四季过去,什么都没发生,除了在报纸上发表过几篇豆腐块,那是他为数不多的灵魂震颤时刻,拿给妻子看,女儿看,四邻看,仿佛要名垂千古了。
令冉想起来,小时候确实崇拜过他的。爸爸看起来很有格调,他爱穿衬衫、西装,夏天出门要戴墨镜,他烫过卷发,半长不短,因为相貌相当好,那卷发便跟着洋气起来,桀骜不驯。
他总是显得忧郁、脆弱,富有感情,从而惹女人怜爱。一个常年累月耽溺幻想世界的男人,是显得有些特别,他最大程度上激发了肖梦琴的爱,她第一眼看到他,他的脆弱、忧郁,一下把她母性激发出来,这个男人需要帮助、拯救,是一见钟情。她爱他的样貌,修长的身材,一手好字,能写诗的脑子,与众不同的性格,她愿意为了爱情众叛亲离。
她的父母一眼看出令智礼的不靠谱,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小白脸一个,写诗?笑死人了,那玩意儿能吃还是能喝?你一个大男人不好好找个班上,窝家里写诗,吃屎都赶不上热的。
但越阻止,这份爱反而越显得忠贞,不可夺其志。父母兄弟把她锁家里,她翻墙逃出来,怀着类似革命般的心情。
嫁给令智礼之前,他有其他追求者,他长那样一张脸,人家爱慕他,他早早意识到这是自己拥有的权利,并且会使用这样权利,这其中,肖梦琴最虔诚,最热情,最有和家庭决裂的勇气,既然一个男人最终需要一个伴侣,他选择了她,是对她的恩赐。
令智礼很快发现自己不适合婚姻,婚姻是琐碎的,嘈杂的,到处是动静,他只想写诗。
家庭所有重担落在肖梦琴身上,她为了省洗发水,剪去长头发,她要去附近厂里做工,要干农活,她一下从少女变成妇人,她的手不再细腻,眼睛也不再明亮。
诗人对着她,是写不出一个赞美字眼的,令智礼好失望,他觉得特别委屈,娶了这样一个女人,一个庸俗的、每天计较鸡毛蒜皮的女人,怎么她完全变了一个人呢?他记得,她原先是很耐看的,小脸,额头饱满,文雅端庄,非常有韵味。
他需要一个能给他灵感的女人,一个缪斯,不是一个乏味疲惫的妇女。她对他的爱却不减,他是她的梦想,她要这梦想永远辉煌,闪闪发光,一点尘埃不染。他自然要穿得漂亮,坐在那里,眼前只能是稿纸、钢笔。她简直不知道怎么奉献自己才好,全部奉献出去,仍觉亏欠,好像劳累一天,只消夜里抱住这样一个美好的□□,感受体温,听他说那些奇妙的句子,就十分圆满了。
直到令冉出生,这劳累陡然加倍。令智礼最开始非常排斥孩子,太吵了,她要哭,要人喂养,要人抱,小孩子是世界上最可憎的生物!她分去了肖梦琴的精力,孩子是他的敌人,他不再是肖梦琴唯一奉献的对象。
他更没法写出诗了,肖梦琴鼓励他,她从不怀疑他的才华,认定他只不过缺少机遇、伯乐。令智礼在家憋闷,到处都束缚他,到处都是噪音,他拿走肖梦琴所有的钱,去了北京,去采风,参加诗会,找灵感。
令冉没了奶粉吃,病猫子一样叫唤,肖梦琴第一次歇斯底里坐孩子旁边哭,哭完,她又是那种文气包容的女人模样,给人印象绝不会差。她对孩子有耐心,也细心,令冉从小长得雪白漂亮,她看着孩子,枯萎下去的日子,便重新得了雨水,又把叶子、茎干长出来。
一年后,令智礼回来,他看起来有些憔悴、落魄,这一年到底做了什么,他也没说,好像没发生过。钱是花光了,人不得不回来,诗呢?灵感这玩意儿可遇不可求。
他这一回来,发现女儿突然变成一种活的、热乎的生物,特别明媚,眼睛一眨一眨,小腿一踢一踢,充满生命力,他一下就预感到这孩子肯定聪明,也因如此,他愿意抱一抱她,亲亲她,喊她小宝贝儿。
被关注、被爱护,是一种感觉,令冉记得两岁时的感觉,具体的事情,却是模糊的。
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这感觉是虚幻的。令智礼爱喝酒,喝酒总得有点下酒菜,再不济,也得弄一碟花生米,花生米永远被锁在一个旧不锈钢柜子里,除了他,谁也别想吃一粒。
肖梦琴告诉她,爸爸喝了酒吃了花生米才好找灵感。灵感这样的词,整个十里寨,只会出现在她家里,这玩意儿,比钱还难挣,看不见,摸不着。
花生米儿仿佛是天下第一好吃的东西,很长一段时间里,令冉都想吃花生米儿。现在呢,真是一粒也吃不下。
令智礼还爱上了别的女人,坠入爱河,如痴如狂,诗人的感情就是这样丰富热烈呐。
左右邻居都知道,他这样的美男子去搞女人,仿佛天经地义。一边搞女人,一边写诗,简直是文思如泉涌。诗写的怎么样?那就没人知道了。
没有比肖梦琴更好的妻子,她奉献,知冷热,尽全力给他支持和陪伴,他还能爱上别人,真是恬不知耻。但爱情太迷人了,陌生的身体,全新的激情,心动,这具躯壳也要动,这是诗人天性里要追逐的,也应该追逐的,他不能变成一滩死水。
令智礼在客观层面分析了这个事,没有要谴责自己的意思。他尊重天性,尊重这种自然之道,道德是虚伪的,他不要。
热风打细细的绿纱窗筛进来,那上头,有竹子,有熊猫,常见的一种样式,许多年前就有,令冉家里也有,绿影外头肖梦琴在院子里给人洗内裤,那女人的内裤,怎么洗下去的呢?这屈辱那样深,还是洗了。
令冉一个激灵,楼下有人骂起来了,五奶奶颤巍巍去看,是谁的电驴车筐里的抹布被人顺走了。这是真的,什么都能丢,别说充电器、雨衣,你放个袋子也有人偷。
五奶奶想起她的草帽忘记拿了,令冉便说她下楼。
楼下停着老人的三轮车,一对姐弟正顺着墙根阴凉处走,令冉认得,做姐姐的十五六岁,弟弟要小一点,这姐弟家里住十里寨附近的垃圾场,拾荒为生,不是本地人。
“冉冉姐。”女孩子喊她一声。
令冉问:“怎么没上学?”
“我来抓他。”姐姐指着弟弟,“跑网吧来了,气死我。”
弟弟说:“我又不念书,那么贵。”
因为是外来人员,他们的子女要交一大笔借读费,令冉班里也有。
“不念书想干嘛?初中毕业证都没有能干嘛?”
“念大学也有找不到工作的。”
做弟弟的年纪小,却什么都知道,两姐弟吵起来,姐姐请令冉评理,她没法评,她见过这姐弟家里,住垃圾场旁,也是违建,逼仄、闷热,十里寨拆了他们能到哪里去都不知道。
“你呢?还念吗?”令冉问姐姐。
姐姐说:“不念了,想让他念。”
弟弟直嚷嚷:“谁让你这样啦?你这样我也不感激你。”
姐姐冷酷道:“不要你感激,反正得念,家里就你一个小子,不念不成。”
弟弟扭头跑开,姐姐只能去追:“小辉!小辉!”他们避开路边玩耍的孩子,那些属于原住民的小孩,要什么,大人给买什么,因为很快就会发财,几辈子人都没见过那么多的钱,想想简直没法睡。
令冉站着不动,身体叫灵魂压住了一样,灵魂太重太大,身体要装不下了。十里寨也太挤,没法呼吸,头顶是一线天,她早觉得灵魂离开了这里,可低头一看,身体还在。
她不愿意上楼去,听五奶奶说那些事,一桩桩,一件件,全都无聊,丑陋,起小就见就听,腻得不行。她要听什么看什么,其实不清楚,她想到一个更开阔、更清新的地方去,跟妈妈一起。她需要新的体验、感受,骨头里藏着什么澎湃的东西,喷涌不出来,顶得胃疼。
十里寨是笼子,市中心那些好房子也像笼子,什么样的笼子住什么样的鸟,又或者,是笼子在找鸟。她还没飞,就淋了暴雨。
眼睛一抬,她看见巷口走近个人,已经算作很熟悉的一个人了。
在阳光下,才发觉陈雪榆这人五官尤其深邃,脸上有影子,不像面部平的人,一跟太阳照面,眼睛下意识去眯,仿佛他的眉毛就能遮挡光。
令冉心跳得快了点,陈雪榆是个新鲜的人,她真傻,上回怎么能那样说呢?多幼稚多可笑,他心里一定这么看。
她好像长出一丝微弱的心情来,那样微弱,却能勃勃跳动,她静静等他再近些,还是只拿眼睛去注视他。
陈雪榆是为她而来的,知道她的名字,知道十里寨,找到这里一点都不难。
他先露出笑:“还是这么巧,正想再问问路,你就在这儿。”
好像上回什么不愉快都没发生,确实也不算,两人至多算见了几面的人。
令冉听出他意思来了,她想细细感受下当下的心情:“我一直在这儿。”
陈雪榆笑意含蓄,说的话却不怎么含蓄:“介意我找个地方说话吗?”
令冉要他等一下,把草帽送上楼,再下来时,问陈雪榆:“能去咖啡馆吗?那种好一点的地方,我没去过。”
她说的太自然,语气、神情,都恰到好处,压根不会让人有任何不好的联想,譬如爱慕虚荣之类。
她也没有少女的不好意思、拘谨。
他既然出现了,她就一定要跟他发生点什么,什么都行。
陈雪榆把她带到一家新开不久的店铺,环境清幽、隐蔽,大约开车半小时才到,半小时,世界从十里寨换到这样的地方,任谁感觉都不赖。
他还是很绅士,在前面开门,那门一动上头铃铛作响,清脆悦耳。
陈雪榆带她上二楼,要了个靠窗的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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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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