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哥,到你了,快开啊!”
开......什么?
林漫随握着手中黑色的杯子,眨了眨眼睛,一阵眩晕感扑面而来,让他一时没办法接收旁边人带来的语言信息。
吧台上高档次的酒瓶被一格格玻璃环绕,亮着灯直达弧形的吊顶。巨大的落地窗映着从顶楼俯瞰而下的城市夜景。
调酒师将手边酒瓶的酒潇洒地倒入面前一排shot杯中,发出清脆的一声“嘀嗒”。
陌生的酒精味环绕着林漫随,周围钢琴舒缓的音乐听得他有些头昏。
嘶,脑子发胀。
他记得自己明明上一秒还在宿舍,一边剪着期末结课视频,一边腾出时间给实习公司加班当牛马,怎么会忽然跑到酒吧来了?
看这周围的装修,应该还不是普通酒吧,以林漫随的消费能力和对酒精过敏的体质,段然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忙得太过火,给他整出幻觉了?
林漫随这么想着,前面吧台旁边的钢琴手忽然微微俯身,对着麦克风:“下面这一曲,是林先生的朋友托我弹的,祝林漫随先生归国愉快。”
钢琴手话音刚落,酒吧里面就响起一趟掌声,林漫随感受到几十双眼睛“嗖嗖”地朝他这边看过来。
哈,水灵灵地变成猴被人围观了呢。
不过......归国?这个剧情怎么这么熟悉?
也就是在这一刻,一段记忆像是在证明他的猜想一般,汹涌而来。
“林漫随”和主角攻顾承与从小一起长大,不光如此,他也是顾承与远近闻名的舔狗,舔就算了,还总在主角攻受之间横插一脚,遭人唾弃。
和大多数舔狗一样,“林漫随”舔到最后一无所有,而书中的反派最终洗白,在发现原主陷害主角受的证据后,将他发配出境,家里人也觉得他丢脸,断了他所有的生活费,让他在国外自生自灭。
于是原主成为第一个下线的炮灰。
而今天,则是原主出国留学归来的日子,“狐朋狗友”们在酒吧为他设了一场接风宴。
林漫随“审视”着这段记忆,沉默良久。
虽然很离谱,但是真相此刻就摆在眼前——他穿书了!
林漫随之前手滑从某小说网站上面全订了一本狗血文,本来觉得剧情太俗弃文了,没想到人忙起来更爱摸鱼,他前两天把这本主角攻受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的狗血巨著从犄角格拉里翻出来,一边皱眉一边仔细品鉴。
里面这位舔狗和林漫随同名同姓,他当时还在调侃,还好这个世界不是小说,不然按照惯例,他得穿书了。
林漫随叹了口气。
果然啊,回旋镖扎在自己身上才知道疼。
钢琴手还在认真演奏,林漫随怀疑自己吃不了细糠,慢节奏的音乐只能让他困意上涌。
他揉了揉眉心,企图让自己清醒一点。
算了,穿就穿了,还能怎样?现在当务之急是在这本书里面活下去。
他看到自己手腕上环着的金表,沉甸甸的,差点没把他手腕压折。
没记错的话,原主父亲应该是远近闻名的大导演,家底还是很丰厚的。
也就是说,只要林漫随不在主角攻受和反派之间作妖,完全可以在这本书里面过得顺风顺水。
这么看来,想要生存下去完全没有难度。
林漫随心情好了许多。
一只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随哥,想什么呢?玩不起啊?”
林漫随一下子回过神来,看到了酒桌上的骰子,还有被自己拿在手里的黑色杯子。
他的脑子终于开始转动了。
怪不得刚刚催他快开,原来是酒桌游戏。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个垒骰子的游戏,两方在杯子中将骰子垒起来,用最上面的骰子点数x垒起来的骰子个数来比大小,结果大的人获得胜利。*
忽然脱离穷苦大学生和实习牛马的身份,林漫随心情爽朗,虽然不清楚原身的技术如何,但他还是自信一笑。
“怎么玩不起。”
伴随着话音,林漫随将手中黑色杯子掀开。
在场所有人都愣了。
出现在他们眼前的六个骰子——一个都没有垒起来。
空气沉默了两秒,随及爆发出一阵无情的笑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随哥,放水也不是你这么放的吧!”
“怎么回事,滑铁卢啊,之前不是很会玩吗?”
林漫随盯着散落在各处的骰子,扯了扯嘴角。
他忽然想起来,在他被迫接受穿书记忆的时候,由于太过震惊,手好像抖了一下。
那时候杯子里面似乎传来了一阵细小的声音,林漫随没在意,现在看来,应该就是骰子被碰散架的标志。
那位朋友翻开了自己的杯子,三个骰子叠在一起,正上方翻着一个二,他点了点头:“技术退步了,不过对随哥这个绰绰有余。”
朋友笑了笑,坐过来拍了拍林漫随的肩膀:“愿赌服输嗷,我好不容易赢一次,随哥你别输不起。”
林漫随将原主帮他认的朋友的手扒拉下去,悄悄往旁边的空位挪了挪。
他随手拿起摆在自己面前的酒杯:“输得起,我喝就是。”
嘴唇刚碰上玻璃杯壁,林漫随就感受到手中的重量一下子被剥离。
酒杯从他手上“瞬移”到了朋友那里。
朋友笑着看他:“光喝酒有什么意思,咱在座的都知道随哥你能喝,这算什么惩罚。”
林漫随尴尬地张了张嘴。
在座的所有人都知道林漫随会喝酒,除了林漫随本人。
“这样吧,”朋友拿着酒杯提议,“来玩点刺激的。”
林漫随一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实在想象不到少爷们之间的“刺激”是什么程度,他只能故作镇定地仰起头:“好啊,只要不违法,都没问题。”
“随哥就是大气!”朋友将酒杯放下,不知道从哪变出来一袋百醇,拆开放在林漫随面前,“拿一根,然后邀请那位帅哥和你一起吃。”
林漫随随着朋友的目光看过去。
角落里坐着一个男人,桌子面前放了一杯看起来挺贵的特调,他穿着深黑色的西装,整个人帅得实在有些超乎寻常,面部折叠度很高,额前的头发被梳上去,露出饱满的额头。
男人此刻正微微垂眸,盯着亮起的手机屏幕,似乎在对接什么业务,浑身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场。
虽然这人坐在角落,周围几乎昏暗得没有灯光,但并不妨碍林漫随能被他吸引。
“我的天啊,你这招也太狠了吧,看起来他不是很好惹啊,要不换个人吧,也别太难为随哥了,毕竟人家今天刚回国。”旁边人建议到。
“不用。”林漫随摆了摆手,盯着对面角落里的男人,俯身从袋子里拿出一根百醇,夹在手里,“没什么好怕的。”
反正都是书里的纸片人,再说了,酒吧里面见一面而已,顶多是个路人甲,没什么威胁。
林漫随很早就清楚自己的性取向,这路人甲长得又实在太帅,都穿书了,一次外向不会有什么的。
他在朋友目瞪口呆地注视下,朝目标走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漫随总感觉,在昏暗灯光的隐藏下,他的那位“目标”似乎也在盯着他。
没这么巧的事吧。
—
事实证明,就是这么巧。
顾涉在钢琴手说出“林漫随”这三个字的时候就注意到他了。
他高中时期就出国,不过并不妨碍他知道他哥身边跟着只舔狗,名字就跟面前这位一模一样。
顾涉自小被教育,次子只有足够努力,碾压兄长,才能获得和兄长一样的待遇,所以他瞧不起他哥,自然也瞧不起这位舔狗。
而且就林漫随这身花里胡哨的衬衫和金链子金表......品味真是极差。
也难怪会去舔他哥。
顾涉不忍直视地皱了下眉。
他本想着脏了眼睛的人不看就好,没想到这人竟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顾涉看着林漫随进入角落的阴影之中,在他面前站定。
“先生。”
顾涉随着声音调整了一下视线,和林漫随对视上。
和雷人的搭配不同,这人其实长得很清爽,眼神清亮,眼尾处带着一颗小痣,他皮肤白皙,只是现在因为喝多了酒,面颊有些泛红,嘴唇也带着些血色,上面还有酒精划过的湿润痕迹。
微长的卷发被随意地别在耳后,随着他走过来的动作晃了晃。
林漫随清了清嗓子:“玩游戏输了,想找你帮个忙。”
男人盯着林漫随好一会儿,似乎在故意浪费他的时间,终于,在林漫随即将失去耐心的那一刻点了点头:“什么忙?”
他哥的舔狗很快摆出一个标准微笑,拿着百醇的最底端晃了晃:“我们俩一起吃这一根,咬一点意思下就行,不费事。”
“行啊,没问题。”顾涉将百醇从他手里抽过,在林漫随的视线中,把饼干放在嘴里。
这一刻,他心里忽然涌上来一个念头。
既然看不惯的人自己送上来了,自然要为难一下他。
顾涉看着凑上前来的林漫随,笑了笑。
于是林漫随刚接近百醇,忽然发现东西在碰到他嘴唇的那一刻,往后退了一段。
林漫随:?
他抬起眼神,发现面前的男人将嘴里的饼干咬掉一截。
他看着林漫随,笑意更浓了些,似乎在挑衅。
男人叼着百醇,问道:“不敢了么?”
不用想,他哥的舔狗一定会因为他的作法恼羞成怒,到时候正好接机羞辱一下他。
顾涉心情忽然好了些。
林漫随垂下来的手捏紧了些,指腹开始泛白。
或许是在穿来之前的几个小时里,原身喝了太多的酒,林漫随感觉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烫,晃动的百醇让他愈发头晕。
搞什么,瞧不起他,还是想占他便宜?
烦躁,真的好烦躁。
林漫随皱了下眉,“啧”了声。
他上前,掰断了剩下的百醇,拎着路人甲的衣领,直接吻了上去。
林漫随感觉到自己的听力似乎在退化,酒吧里的声音在这一刻离他好远,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声。
两人的酒精味混杂在一起,于空气中缠绵。
这人嘴唇挺软的,很好亲,没白豁出去。林漫随想。
他亲完,趁路人甲还没反应过来,将他推开,抽身站起来。
这一瞬间,林漫随似乎看见男人的耳尖泛了点红。
他有些不可置信,似乎是被亲懵了,呆坐了好久才缓缓发声:“你......”
林漫随扬了下眉,反问道:“我什么?”
顾涉咬了咬牙。
事情的发展完全脱离了轨道,没想到,没想到这个林漫随他竟然......
顾涉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嘴唇。
竟然直接亲上来了!
林漫随在男人愣神间,将掰下来的百醇咬进自己嘴里,学着路人甲刚刚挑衅的笑容。
“便宜得这么占才好玩儿。”
“磨叽。”
他说完潇洒地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谢了,跟你接吻很愉快。”
爱亲多亲![垂耳兔头]
*规则参考:狂赌之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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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强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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