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漫随从角落里面走出来,看到灯光的那一刻,他眨了眨眼睛。
路人甲选择的座位简直和他本人一样,阴暗。
林漫随面无表情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嘴唇上还残留着刚刚“强吻”路人甲带来的余温。
他拿起酒杯准备喝酒,穿书之前,林漫随酒精过敏,基本上没有尝过酒的味道,不过据朋友刚刚透露的,他现在这具身体似乎很能喝酒。
林漫随想借此尝一下酒精到底是什么味道。
但是他的朋友们并没有给他安静“实验”的机会,像是鱼看见饲料一般,一下子全围了上来。
刚刚提议的那位一脸赞叹地坐在林漫随旁边:“可以啊随哥,胆子真大!”
林漫随见缝插针地抿了一口酒,淡声回答:“还行吧,没丢面子。”
“你这哪是没丢面子啊,”另一人接话,“简直是太长脸了,你也没告诉我们出国留学一趟能变化这么大啊,看得我目瞪口呆。”
林漫随差点没被自己刚刚喝下去的那一口酒呛到。
还真是凭借一己之力给留子们增加了些没必要的刻板印象。
这事和留不留学没太大关系,林漫随刚想说点什么反驳,就听一人说道:“话说,虽然那边光线不好,看不太真,可是我老感觉那人眼熟。”
眼熟?
林漫随下意识看了眼,不过路人甲此刻已经起身,不知道哪里去了,昏暗的角落里空空如也。
他收回了视线,没想太多。
反正是个路人甲,或许是这人经常来酒吧消遣,他朋友们看得多了,就会有些面熟。
林漫随毫不在意地摆摆手:“眼不眼熟无所谓,出了这个酒吧谁也不认识谁,大众脸吧。”
嗯......有点帅,不对,很帅的大众脸。
“对对,你说得对!”朋友被他的话说服,晃了下手中的骰子,“不考虑这个了,咱再来玩一局!”
林漫随想着一雪前耻,刚点了下头,穿着西装马甲的服务生就端着一杯特调出现在他视野之中。
粉白渐变的酒被推到他面前,上面漂浮着一颗打磨圆润的冰块。
这是在干什么?林漫随盯着杯子顿了一下,强买强卖?
“不好意思啊,”他并没有伸出手接过的意思,“我没点过这杯。”
“哦,是那位先生给您调的。”服务生往吧台的方向看了一眼,“他说他不白占人便宜。”
林漫随往那个方向看过去,路人甲正巧从吧台椅子上起来,往门外走。
镜子里反射出林漫随的影子,男人一抬眼便注意到那里,不小心和他对视上。
下一秒,他左脚绊右脚趔趄了一下。
“噗嗤。”林漫随目睹了全程,实在没忍住笑出声。
路人甲停顿了两秒,从镜子里瞪了林漫随一眼,扯了扯平整的西装继续往前走,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林漫随头一次从人的背影中感受到一种沉默的愤怒。
更好笑了。
他笑了一会儿,随着男人踏出酒吧的步子收回视线,端起酒杯尝了一口,一股很浓的樱花味撞进口腔,和刚刚的百醇一个味道,应该是加了些饮料,甜丝丝的,酒杯里的冰块碰得人嘴唇有些凉。
呵,在内涵他呢。
酒吧的门打开再关上,服务生补全了最后一句话。
“那位先生托我告诉您,这瓶杯酒的名字叫后会有期。”
林漫随差点没把酒喷出来。
谁要跟这个路人甲后会有期啊!
他嫌弃似的把酒杯推远了点。
服务生说完这句话,像是完成任务一般,拿着托盘离去了。
几个好事的朋友一下子围过来,盯着被林漫随推开的那杯酒端详。
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胳膊:“可以啊,还挺有情调的,不会遇见真爱了吧?”
林漫随将特调从朋友视线中解救出来喝掉:“在酒吧里面找真爱,和在大海里面找根针有什么区别?”
“倒也是。”
身体能够适应酒精就是不一样,林漫随感觉自己似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晚上喝得有些上头。
直到卡座的朋友们都有些吃不消了,林漫随才跟着意犹未尽地回去。
不过或许是第一次喝这么多,心理上还没有适应,林漫随觉得有些晕。
他站在外面吹了会儿冷风,等到脑子稍微清醒一些,点开手机通讯录,通过备注找到了自家司机,叫人来接。
一路上司机念叨着“少爷终于回来了。”“少爷不应该一回国就去喝酒,不合规矩。”
林漫随心不在焉地点头附和,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再不合规矩这锅也应该是原主背,跟他没关系。
他现在只想马上回家睡觉。
-
酒精对人的影响还是在的,林漫随这一觉睡得很沉,要不是从一张超大的床上醒来,他甚至差点忘记了自己穿书的事实。
林漫随伸了个懒腰,目光停留在了床下毯子上一坨明黄色的东西上。
在锁定这东西的一瞬间,他就觉得好扎眼。
林漫随疑惑起身,捞起来之后才发现......这是他昨天晚上脱下来乱扔的衣服。
明黄色的衬衫上绣着翠绿的叶子。
他再一低头,不出意外地看见了自己身上的白色低胸背心,然后他摸到了昨晚忘记取下来,还挂在他脖子上的大金链子。
林漫随:......
这一瞬间,他的世界观有点崩塌。
好丑!
这么丑的穿搭他是怎么允许出现在自己身上的。
原主到底什么逆天审美?!
林漫随忽然想起来,昨天走近路人甲的时候,他看自己的眼神似乎有些一言难尽。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被他的穿搭雷到了。
林漫随的脸渐渐黑起来,他缓缓溜下去,将同样花里胡哨的床单盖过自己的头顶。
死了,勿cue。
刚死了没一分钟,手机屏幕就亮了。
嗡——
林漫随胳膊伸出被子,将手机捞进来。
备注上写了个“与”,后面加上了爱心。
林漫随又是一阵沉默。
原主这舔狗给人加的备注还真是土。
林漫随吐槽完点了接通:“喂?”
“小随,”顾承与的声音在那头响起来,“你回国了是吧?”
林漫随懒懒地“嗯”了声。
“你前几天不还跟我说想一起去看演唱会吗,今天别忘了。”
林漫随张了张嘴,看来又是原主给他留下的烂摊子。
他第一反应是拒绝,毕竟想要活下去,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离主角团远一点,越远越好。
但是顾承与并没有给他拒绝的机会:“你收拾一下,我一会儿去你家接你。”
“不......”手机里面传来一阵忙音,“用了......”
林漫随盯着被挂断的电话,沉默震耳欲聋。
你们霸总都喜欢这么“霸道”地挂人电话吗?
他叹了口气,将备注里面的“与”和爱心删掉,改成了简简单单的“顾承与”三字。
舒服多了。
林漫随看了眼时间,他一觉睡到中午,不出意外的话,顾承与很快就会像他说的那样,过来接人。
他起身洗漱收拾了一下,回到卧室拿起地毯上那件花衬衫,看了两眼还是选择放下。
昨天没注意到还好,今天仔仔细细将这衣服“欣赏”完,林漫随愈发没有想穿它的**。
他把衬衫丢进洗衣桶,打开了衣柜。
红橙黄绿青蓝紫的花衬衫如彩虹一般堆积在他面前,没有最土只有更土。
林漫随嘴角抽搐。
这对吗?
放眼望去没有一件符合他审美的衣服。
他和原主除了名字一样之外,到底还有什么相似之处。
林漫随一边忍着辣眼睛,一边在衣柜里挑挑拣拣,试图从中选出一件正常点的衣服。
终于,在衣柜的最下方,层层衣服堆叠下,他翻出一件白衬衫。
虽然普普通通,但这已经是对林漫随来说唯一能穿的衣服了。
他火速将衣服换上,顺便把脖子上的金链子卸下来。
整个人清爽了不少。
他随意找了面镜子,终于看清了自己穿越过来的样子。
除了名字之外,他和原主的样貌竟然也惊人得相似,只不过原主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娇生惯养出来的少爷,脸上少了许多熬夜加班的疲惫感。
林漫随凑近镜子看了眼,发现跟了自己好几年的黑眼圈也奇迹般地消失了。
他拍了拍自己的脸,感慨道:“过得还真是滋润啊。”
林漫随扯下了昨晚睡觉前随便扎的头发,将黑色皮筋套在手腕上,染成金色的卷发没了束缚披散下来,他顺手整理了一下。
可视门铃在这时提醒有人来了。
他从中看见一张相貌出众的脸,不用想,是顾承与。
林漫随一边收拾东西出门,一边想到,不亏是主角,长得就是帅气,跟别人不是一个图层的。
但是可惜,没长在林漫随审美点上,而且他手握剧本,也没想在主角之间作妖。
不过......林漫随适时想起了昨天强吻的那位路人甲。
这么看的话,这两人竟然还在一个图层!
难道这本狗血文的作者还有其他系列文吗?路人甲其实是其他文里的主角客串?
顾承与出声打断了林漫随的思绪:“我们走吧?”
林漫随点头,跟在顾承与身后上了车。
不知道是原主出国太久,还是主角本身就高冷,两人之间弥漫着一股尴尬的气息。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气息越来越浓烈。
终于,在即将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主角攻舍得开了他的金口:“今天我弟弟顾涉也会一起来,正好你们可以认识一下。”
林漫随一瞬间捕捉到了关键信息。
主角弟弟?
原书最大的反派,最后将他发配出境自生自灭的那个人?!
林漫随顿时警觉起来,之前看文的时候也没有这个环节啊,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怎么这么早就要碰见他了?
现在跳车还来得及吗?
“小随?”主角攻转过头问道,“怎么了,是不舒服吗?”
林漫随强行摆出一个微笑。
“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
*红楼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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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白占人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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