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等到踩上拖拉机轮毂的那一刻,隋茉才真正意识到什么叫路途多舛。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一早便从海深市出发,下高铁之后换承大巴,大巴之后又转大巴,几乎是刚过高速岔道就拐进了乡间土路,小路上别的车都不好使,只有拖拉机。

三月伊始,麦种刚刚播撒,淡淡的青绿画卷在黄土地上展开。漫山都是层层叠叠的梯田,空气中混合着有机肥的味道,不怎么好闻。

隋茉皱了皱鼻子,把拉杆箱绳子绑到拖拉机的后斗挡板上,为防颠簸掉落,直接自己坐了上去,跟一堆锄头爬犁挤在一起。

也不管身上穿的衣服有没有脏了,就在斗里靠着,胳膊紧紧搂住车斗旁的围栏,手忙脚乱地扶了扶她的度假草帽。

细瘦有致的身材被松垮休闲的衣物盖住,看起来颇有些乡土风情。

手机电量告急,她也没心思再关注,只是匆匆看了一眼微信对话框里的小红点。

都是一些前同事对她告别的客套话,手指一滑刷新,就看到她的好闺蜜兼前上司代琦给她发来了两条新消息。

【茉茉你到地方了吗?呜呜呜呜呜呜,我的干饭搭子呜呜呜~】

【刚分开我就在想你了。】

隋茉嘴角扯出一抹苦笑,回了她一个小猫哭哭的表情包:【说来你可能不信,我也是坐上拖拉机了。】

她很想跟代琦吐槽一路上的见闻,甚至很想把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通通拍给她看,可是一瞅手机电量2%,还是放弃了。

土路上留下两条宽宽的车辙印,发动机的轰鸣声震耳欲聋,蜿蜒狭窄的小路瞬间变得尘土飞扬。

隋茉按灭手机,仰头看向湛蓝蓝的天,任凭阳光暖洋洋地洒在脸上。

“加油生活吧!隋茉。”

她对自己打气,心中随之泛起酸涩的涟漪,正想借着忧郁的气氛对未来进行一番畅想,结果下一秒,土星就毫不留情地飞到了嘴巴里。

“噗,啊噗啊,呸……”

被迫噤声,隋茉揪起袖管捂住自己的口鼻。

自我激励的话语就这样被遗落在尘风中,她整个人颠颠倒倒地坐在拖拉机后斗,随车一点点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头顶几只小鸟飞过,停在树梢喳喳地叫。

这么短短一路能颠得人差点没把早饭吐出来,拖拉机动静又大走得又慢,隋茉心中对云京仅剩的那点美好希冀也消失殆尽,只留下心头无尽的杂乱思绪。

至少……现在可以专心生活了。

小城也有小城的好处,大家乡里乡亲,没人会在乎网络上复杂纷飞的舆论与谣传,更没有人会特地询问自己的过往。

想到这里,隋茉自嘲地笑了一声。

在混乱的模特圈子里待久了,生活过得安静自在竟也成了一种奢望。

走过一重重崎岖又蜿蜒的山路,眼前的道路突然变得开阔了,柏油路直直地向前顺延随后隐匿在一片整齐排布的红顶小洋房村落里。

四周群山环绕、薄雾吻烟霞,中心的城镇就像一座世外桃源被隔绝其中,非但环境美丽、空气清新,就连阳光都显得更加明媚起来。

隋茉很小的时候就被家人供到海深市上学,毕业后又因为工作拍摄到处奔波,一直没有回来看过,本以为自己这次肯定要回到山旮旯里面朝黄土、永远不见天日了,没想到这小地方竟然已经发展得如此别有洞天。

转变之大,她都有些不敢相信前面就是她从小生活过的那个云京镇了。

震惊之余,隋茉提高了嗓音在拖拉机的颠簸中喊:“余叔,咱们是快到了吗?”

老余叔已经年过花甲,斑白的平头短发理得一丝不苟,奈何方才的尘土太大,发顶蒙了一层薄灰,“快到嘞,前面就是。”

普通话中偶尔蹦出几个乡音,让人觉得格外亲切。

“看前面那些盖棚的地了没有?都是要长蓝莓的。现在不像以前了,用大棚种的产量高不少呢。”

余叔是隋茉家的老邻居,很热心,一边开车一边给隋茉介绍。

“到了六七月,咱这里的蓝莓基本就开始大批上市了,好吃的很。”

早些年的云京镇受地形影响,山地多、交通不便,所以人们都争相往外发展,闲置了土地、荒废了原野,成了当地人眼中的落后小城。

近几年,经过政府的重点扶持发展了农业经济,一些游子回乡反哺,乡亲们依照地形因地制宜地种起了蓝莓和果树,环境治理得越来越优美,人们生活也变得富足起来。

看着这漫山的青绿层层叠叠地向自己奔赴而来,隋茉觉得由衷地欣慰。

谁会跟生活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养老圣地计较呢。

想到这里,她的心境也豁然开朗了,拖拉机运行的杂音似乎都没有那么刺耳了,竹杖芒鞋轻胜马,她好像可以预见日后的美好生活了……

什么模特工作,什么网络纷争、黑子对骂,都一边去吧,家里还有爸爸留下的十几亩蓝莓地,她早该换一种活法了。

“突突突!突突!突!”

只可惜,拖拉机不太给力,刚过小镇路口就熄了火。

突然的刹车,惯性使得隋茉差点一头栽到爬犁堆里。

老余叔一副歉意的样子,打断她头脑中还未结束的美好幻想,“真是不好意思啊小茉,我这拖拉机有点毛病,熄火咧,走不动咧。”

听了这话,隋茉也面色不改,潇洒地挥挥手,笑着答:“害,没事没事,我就一个行李箱,自己拖着也能走。”

说着,她就主动跳下车搬行李,“余叔您车怎么样,需要找个师傅来修吗?”

老余叔没有立刻回话,而是绕着车转了两圈都没有发现是哪里出了问题,叉起腰思考对策,“耶?肿么回事呢?”

路的两侧都是连片的小麦地,二人就站在路当间齐刷刷盯着不争气的拖拉机看,一时都犯了难。

离家已经不远了,隋茉自己一个人也能回去,但毕竟老余叔的拖拉机是因为接她才熄火的,她说什么也要帮老余叔修好车才能放心。

这会儿已是午后,路上没什么人,经过的车也很少,小风吹过路旁的冬青丛,绿浪飘飘摇摇。

隋茉太久没有回云京,对附近的资源并不熟悉,只能等在一旁听老余叔给修车行打电话,随手拽了根狗尾巴草绕在指尖,有一搭没一搭地捻。

不远处,一个身量高挑的男生阔步走来,白色长袖挽到小臂,露出紧实流畅的肌肉线条,肩膀随意搭着件深色的牛仔外套,简约的黑色工装裤,白鞋,很清新的打扮,但表情却是冷冷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江翊骁背着相机动作肆意,趁太阳的光亮刚刚从浮云中射出,灿烂地照在远处的山坡上,与近处刚刚泛青的麦地梯田合成一副美妙的画面,按下快门。

“咔嚓。”

周围本就安静,这一声很容易就传到了隋茉耳朵里。

她循声望去,刚好看到男生的发丝被微风吹起,在光晕之下泛出柔顺的光泽,碎发遮盖住些许眉眼,看不出什么表情,却惊叹于那张近乎完美的侧脸。

江翊骁没有在意隋茉的目光,依旧是面无表情地看向远处,时不时举起相机拍几张照片,而后低头审阅。

路上除了拖拉机,就只剩他们三人,老余叔忙着联系修车师傅,隋茉无聊地等在一旁,而江翊骁则心无旁骛地拍照,虽然站得近,但彼此没有任何互动。

小鸟在枝头叫了几声,打破这无声的画面。

隋茉默默看着,心中幽幽蹦出几个字:这人好装啊。

世界说小还真是小,这么多年不见,隋茉仍是只看第一眼就认出了江翊骁。

这个从小跟在她屁股后面玩的邻家弟弟,化成灰她都不可能认错。

小伙子人挺好,就是脾气变得更臭了,见面连个招呼都不打。

“江翊骁?”

她试探着喊了一声,成功得到对方一个面无表情的回眸。

江翊骁回头看向她,高挺的鼻梁一侧随着扭头时光影的变换隐入阴翳。

隋茉不得不承认,这小子虽然表情臭,但长得确实是帅的。

江翊骁没说什么,只是低低地“嗯”了一声,随后便收了摄像机向这边走来。

老余叔刚好也打完电话,过来帮隋茉把行李箱又搬上拖拉机,“小茉啊,行李箱要是不着急就先放着吧,一会儿找人修了咱们就能走咧。”

“呦,小骁?”

“余叔。”

江翊骁向老余叔点了下头,嘴角微微上扬,看起来谦逊乖巧,面色也柔和温顺。

隋茉不忍心中腹诽:这人还有两副面孔吗?

“又来拍相片啦?哎呦,小骁也是有出息了,小茉你还不知道吧,这孩子现在搞电脑搞得可厉害了!”

余叔骄傲的语气就像是在说自己的孩子。

“是吗?”

隋茉笑着,抬眸看向江翊骁,只见他也低头微微勾了一下嘴角,表情略带几分不可察觉的羞涩。

臭屁。

老余叔高兴,拉着两人的胳膊,“拖拉机放这一会儿有人来修,走走走,咱们先去吃饭。”

隋茉本来也高高兴兴地应和,只是突然又想到什么,笑容冷静下来,“那个,余叔我就先不去了。”

“怎么了你这孩子?”

隋茉敛下眼眸,瞧着路边刚刚冒出来的青草嫩芽,思绪复杂,“……我想,先去看看小乐。”

热闹的气氛随着小乐这个名字的出现冷静了下去。

大家都心知肚明,小乐对于隋茉来说一直是块心结。

老余叔拍了拍隋茉的肩膀,“没事孩子,你先去,晚上来余叔家吃饭,你婶婶做的饭你小时候最爱吃了。”

“好。”

隋茉点头应下,整了整身上的薄土向两人道别,转身朝着公路延伸而上的那座小山走远。

走得慢悠悠,带着艰些许涩。

微风渐起,江翊骁站在原地,目送隋茉的身影在视线里渐渐远去,而后变得模糊。

从他的角度看,暖阳洒下,隋茉整个人都笼罩着柔和的微光,长发轻轻飘扬,与周围的景色融在一起,竟生出了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气韵。

他捏紧了手里的相机,将还没有来得及对她说的那句话说给自己听,

“好久不见,隋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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