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了吗,那九藏山掌门柳应辰,自毁修为,进了仙陨地!”
“这是从何说起啊?那仙陨地又是个什么地方?”
“此事,说来话长啊……”那人咕噜咕噜喝了半壶酒,滔滔不绝地说了个来龙去脉,“总之啊,这些仙门百家,也没有他们看起来那么光鲜!至于这仙陨地,顾名思义,是连神仙都走不出去的地方,若有心术不正之人进入此地,进去容易、出去难啊……”
“那揭穿此事的弟子,可真不得了啊!”
“是啊,那弟子可是一个人把魔尊头颅带回来的,后面又率其他弟子去铲除了一大魔窟,为天下除魔卫道,这才是真正的仙人啊!话说叫什么来着……对了对了,朱三!”
咚的一下,一壶酒被放在了桌上,小二低头哈腰,连忙把菜也上了,又一边拿眼偷瞄,这桌三人有两人他都认得,一个是城中最富有的商人贾叶,一个是官府的大人贺达,走哪不是趾高气扬的,但是今日,却对着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不怎么起眼的人毕恭毕敬。酒端上去之后,那人动也未动,贾老板便殷勤地给他倒酒。
“客官,请慢用!”菜上齐后,小二恭敬道了一句。
“多日不见,当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之前在玉楼春的时候,我就发现贤侄不一般,只可惜来去匆匆未能结识……”
朱三抿了口酒,也同他笑:“贾老板说笑了,你我虽未结识,却也有一段萍水之交。有一天晚上你想要的小倌被抢,在楼里撒气,我去拦你,你还打了我几巴掌,说是‘什么腌臜东西也敢碰我’……”
贾叶不记得有这么一茬,脸上谄媚的笑容僵住了。
“看来贾老板还是得多多修身养性啊,不然火气太大,总有一天会不顺心。”贺达落井下石,转而举起酒杯对朱三笑道:“我们之间,应该没什么隔阂吧?”
“贺大人是出了名的‘好官’,对我们老百姓当然不一样。不过,贺老板可能不知,你那宝贝秋香,可打了我不少鞭子。”
闻言,饶是贺达如何巧舌如簧,此刻也不免一噎,悻悻道:“低贱小倌,不懂事,贤侄莫要放在心上。好在他也得了报应,被烧得尸骨无存。”
“我也差点被烧得尸骨无存。”
“咳咳,但是贤侄吉人天相,福泽深厚,今日才有这番成就!”
朱三想,从前是他拍别人马屁,现在他听着别人拍自己马屁,才发现拍马屁技术不好的话,听来确实可笑。他看着这两人放低的姿态和讨好的笑,试图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从前的影子,但不用想也知道,自己一定比他们更虚伪。
但这种感觉确实不错。他不必再小心翼翼,而需要如此的另有他人,每个人都要看他脸色说话,哪怕有钱还是有权,他们与修仙者之间仍隔着一条鸿沟。朱三以前也不是没做过这样的美梦,但这样的时刻真的到来时,他还有如身在梦中。
再仔细一想,这是他吃了那么多苦得来的,便心安理得许多。
“说吧,二位到底有什么事。”
“贤侄啊,再过半月就是九藏山入门试炼,希望你到时候能多关照关照我家那愚儿……”
“我也是我也是,如果贤侄不嫌弃,这里有黄金千两……”
贺达觑了贾叶一眼:“钱财对贤侄这般人物来说实乃身外之物。”
“呵呵,那也总比贺大人想空手套白狼好。”
“你怎知我是要空手套白狼?”贺达望向朱三,眯着眼笑,“我看贤侄风华正茂,恰巧我家小女正待字闺中,容貌也算不错,不知贤侄可有兴趣……噢,如果贤侄对女子不感兴趣,我家那愚儿也生得可以……”
“贺大人还真是‘疼爱’自己的儿女。”方才连番受贺达挤兑,贾叶也算是找到机会回击,“好一个‘一雌复一雄,双飞入仙宫’!”
凡人贪婪啊,在有钱有势之后仍不满足,还要求一道仙途。
他们争个半天,最后,还得看朱三的反应。朱三嘴里嚼着东西,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二人一眼,道:“既然二位给出这么多好处,我哪有不答应之理。待会儿就把令子们领出来给我看看吧。”
而不只是凡人贪婪,仙者又与凡人何异。
当真是,做了凡人想成仙,生在地上要上天。
没过多久,两人便叫下人把他们的孩子带了过来。朱三仔细打量着这三个孩子,差不多都是十四五岁的年纪——那贺达居然能说出要把这么小的孩子送给他伺候这句话。
不过想想,当初在玉楼春,那些达官贵人可不就喜欢点年纪小的小倌?说实在的,年纪大的美人不香么,又懂得察言观色又懂得照顾人。朱三又想起当初他最喜欢的那位青楼女子。叫什么来着?他不记得了。人们都说她年老色衰,但朱三觉得她就很好啊,他小小一个龟奴,自然没钱享受,有时遥遥地看上一眼,女子总会温婉地朝他轻笑;有时路过了,她也会关心自己一句。
只有她把自己当个人啊。
今时今日,他倒是有钱了,贾叶送他这千金,他还没想好该怎么花。不如就去为她赎身吧?可到底叫什么来着?又长什么样?朱三这才发现,什么时候起,他娶妻生子的渴望早就淡了。
“不知贤侄觉得如何?”贺达语气暧昧,意有所指,又拍了拍那小姑娘,“去,和哥哥打个招呼。”
朱三回过神来,见小姑娘怯怯的,一步一小迈地走上前,却不知该做什么。下一刻,她那兄弟忽的也上前一步,将她护在身后,面无表情瞧着朱三:“贺浔见过前辈,小妹不太懂事,还望前辈见谅。”看似恭敬,实则是在避免让他和自己妹妹接触。
兄妹啊,好一对兄妹。朱三难免透过他们想起那对早就入了土的兄妹。墓是他亲手立的,字是兰弦写的。他这一生埋了多少人,不记得了。其实他还有一个人忘记埋葬了。只是那人尸骨无存,衣冠无有,唯一可以下葬的,只有一把惊寒。如果硬要说的话,朱三想,他自己也算一件遗物。
“贺大人的一对儿女,当真是生得漂亮又懂事。”他客套地夸了一句,又看向那个小胖墩。小胖墩倒是趾高气昂的,挨了他老爹一巴掌,这才不情不愿地行礼,行完礼却还在小声嘀咕:“修仙有什么好的……”
他这句话被贾叶听到,又挨了一巴掌:“你个没出息的!九藏山大名鼎鼎的大弟子就在你面前,那可是杀了多少妖除了多少魔,其他人想见一面都见不到,你还不知好歹!”
这吹牛吹得朱三都有些不好意思,假咳几声,朱三笑着说:“他说的没错,修仙确实没什么好的,无非是,能享受各种琼浆玉露、山珍海味……”
小胖墩眼睛亮了:“都有哪些好吃的?”
贾叶扶额。
“好了,两位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就把这三个孩子带走了,放心,务必会保他们周全。”
“贤侄哪里的话,我们怎么会介意呢,那入仙门是多难得的一件事啊,这几个孩子当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才遇上贤侄这么一位贵人!”
拍马屁的话他已经听腻,又是客套几句赶紧离开了。那三个小家伙便跟在他身后,你看我我看你,小小的脑瓜里或许在想,修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小胖墩名叫贾章,他硬是挤到那小姑娘身边,但是没能成功,被贺浔挡着推开了。贾章于是恼了,道:“姓贺的,你别以为你家当官的就了不起,我爹认识的大官比你家老头厉害多了,你少在这里装模作样!”
贺浔压根没搭理他。
“这家伙不过是个庶出的,有什么稀奇,值得你这么护着!”他嚷嚷道,“还不是伺候别人的份!那谁,师父啊,你看看他们!一点觉悟也没有!”
朱三被吵得脑瓜子疼。“谁是你师父,别乱叫。”他嫌弃地回了一句,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一看到他,朱三就想起小时候老是欺负自己的,那个地主家的傻胖子,要不是看在黄金千两的份上,他才懒得搭理。见他还要吵吵,他索性施了法术给他禁言了。然后贾章就使劲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
“你们三个先上去,我还要去办点事。”朱三守在马车旁,贺浔和他妹妹贺玉还有些犹豫,瞧见朱三神色又不敢再耽搁,小心翼翼地走上马车。轮到贾章那胖墩子,半天都踩不上去,看得朱三也是一阵无奈,估计是平时有下人给他当踮脚的他才上得去。不过现在可没人给他当垫脚石了。
圆润的身子还在努力往里挤,朱三帮忙给了他屁股一脚。
重回到这城中,明明生活在这里的事好像也没过去多久,却已是恍如隔世。玉楼春被彻底烧毁,原来的地方上还在重建,不知道要建个什么。
以前他烦啊,厌啊,看不顺眼这些小倌,得了点什么好处就瞧不起他。现在尘归尘土归土人也归西天,还有什么好怨的。只是他不怨了,不代表他们不怨。一走近了,无数的怨气便涌入脑海,他能感受到体内的怨灵在疯狂吸收。
「你不是嫌它们烦么,居然还主动过来。」怨灵有些不理解。
朱三捂着脑袋喘了口气,慢慢从那些绝望惊怖中缓过来,“我习惯给人收尸了。”
走到群芳阁,一眼便瞧见了熟悉的面容。她仍是倚在栏杆前,见到他,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欣慰地笑了。朱三进到楼中,给了她一些钱让她自己赎身去,她望着朱三,道:“我在客人的口中听到过你的名字,你现在很厉害了。”
朱三摇了摇头。大师兄的身份是路凛给他的,名声是顾绝给他的,他其实什么也没做。
“你要我跟着你么?”
“不用,你去过自己的日子就是。”
“为什么?”
朱三想了想,无奈地笑:“或许是因为,我早就和人结了发;以后我喝的交杯酒,也不会有第一次那么好喝了。”
她莞尔:“你找到自己的良人了,我很高兴。”
“你肯定也能找到自己的良人。”
她抚上他的脸:“你真的变了很多。那个时候,我年老色衰,在这楼里无人问津,每天日子很不好过,却总有一个小伙子在外面冲我痴痴地笑。我觉得他很有趣,所以也对他笑,然后他就脸红了,像匹马儿一样溜走。第二天,他却又站在那里,看着我……”
朱三愣住了。
她的手又慢慢朝下滑去,旖旎,暧昧,像煽风点火似的。
“后来,我就慢慢喜欢上他了。他一日不来,我就一日念着,直到后来,再也没看到他,我每日望穿秋水,只盼君安……”
朱三忽的抓住她的手,他平静地看着她,眼里瞧不出情绪,“这是你当初看到那个小伙子心里想的,还是你现在看到这个人人称赞的修士时才如此想的?”
“有什么区别么?”
“看来我们都变了不少。”朱三/退后一步,“你拿着这些钱赎身去吧。”
回到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朱三,那个贪生怕死的,爱财好色的朱三,自己也想不到,自己变成了这个样子。他不再执着于生死,不再为身份美色所困,他瞧着名声带来的,尽是虚伪。从前他想人人都去死,现在他当起了正气凛然的圣人君子。
如今他到底想要什么?世人皆有**,可他,好像迷失在了这人间,既不知为何而活,也不知自己到底还是不是自己。
其实一开始,只是满足xp的创作,后面几经波折,回来也找不到原来的感觉,然后也有些后悔在这里开文了,如果fw早一点开,一切都早一点,或许就不一样。但是命运就是很奇怪,这本的命运和朱三本身的命运一样,我没办法把握。
有这种感觉,我不是不爱朱三,只是在经历这么多之后,我觉得他好累,我想继续写,可他已经不想继续了,我只能让他像个行尸走肉一样,我要靠各种外力,比如怨灵啊千相花妖逼他动,结果是我也写得很累,大家看得也累。
其实我也想象过很多次和施琅重逢的场景,然而真的写到了,发现居然这么平静,一个失去记忆,一个不想再追忆,什么都无所谓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写到现在,活着啊爱啊他都不在乎了。然而又觉得人生正是这样,想活着的时候百般地受苦,想死又怎么都死不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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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做了凡人想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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