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虚名来的太快,让郑乾应接不暇了。
而且这虚名说有用,没啥大用,在某些人手中,这些虚名可以转虚为实,变成权力或者财富,或者是更大的名气。
总之名声大了,确实会让人飘飘欲仙。
让人忘乎所以,让人得意洋洋,郑乾就整天白吃白喝,陶醉在那醉醺醺的感觉当中,不是他喝不醉呀,实在是现在的酒度数真不高。
在酒宴上,郑乾可以欣赏着不少家族圈养的舞娘,翩翩起舞,是真正的古代歌舞秀。
他可以品尝美食美酒,听着众人的吹捧,那种如春风般的恰到好处的夸赞吹捧,听到吹捧的人,甚至都没有感觉到自己被吹捧,就是觉得心情愉悦。
郑乾以为自己能够抵挡得住无论是精神还是让物质上的侵蚀。
但是面对着各式各样的‘委婉’的吹捧,其实郑乾以为自己把持得住,其实不然,连续去做客几天,他竟然没有厌烦,还得意洋洋。
果然这世上就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听好话,有些人不是不喜欢听好话,而是说的人没有说到心坎上!
*
这不在黄家主的操持下,郑乾参加的宴会,是沈家的邀请。
沈家可是南方首富,当富裕到一定地步的时候,且有自己的护卫,上万的佃农,这些佃农只认沈家,不识朝廷。
如果说各大家族的宴会已经够雅致,舞娘翩翩起舞,酒也美,人也美,菜也美。
那么沈家的宴请,就是极致的奢华,每上一道菜都是对于土包子的打击。
沈家此次前来的是沈家主的弟弟沈瓒,已是而立之年,同时掌管着大片家业,也算是个有头有脸之人,至少在南方各大府城中,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发出帖子宴请郑乾公子,只是顺带的事情,对于沈家二当家沈瓒来说,和各大家族搞好关系,适当的展露沈家的底蕴才是最重要的。
“诸位切莫要不尽兴呀,在下为了这次宴会,可是准备了很久,一定要好好的品尝。”
沈瓒豪气冲天的说道,开始拍拍手,身姿妙曼的丫鬟们,穿着统一行走间规矩十足,无声无息,端上来热气腾腾的菜肴。
郑乾也算是重要的客人,位置排放的也比较靠前,毕竟沈家也愿意结交一些有名之人,为沈家抬高名声。
舞娘的歌舞也就是那么回事儿,看了几遍之后,也已经看的差不多了。
但是对于品尝美食,郑乾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郑乾品尝了一道鸡舌汤,一碗汤需要用100只鸡的舌头制作而成,他也就能尝出来挺好吃,再细品他也品不出个子丑寅卯。
这一碗不说一百只鸡,就是用个三五十只鸡,整个宴会中请了几十人,得耗费多少只鸡?
郑乾也不是那么喜欢吃鸡舌头,只是浅浅的品尝了一下下,就放下了手中的勺子。
读过红楼梦的人,总是会对红楼梦中的很多美食感到吃惊,到底有多么的奢靡成性,才能够日日用那么奢侈的食材。
当然读书归读书,同时也好奇里面的美食,茄鲞竟然出现了。
“这是茄鲞吗?”
郑乾怎么看怎么像红楼梦中出现的美食。忍不住拿筷子尝了一尝,怎么说呢,味儿确实不错。
正好此时,沈瓒来到了郑乾公子的身边,眼前一亮说道:“郑乾公子也是喜好吃喝之人,我这人没有什么爱好,偏好一口吃。”
郑乾笑了笑,突然间没有什么兴奋劲:“我的舌头一般般,品尝不出来什么精细的东西,只能觉得好吃或者是不好吃。”
听到郑公子的话,沈瓒完全不在意的笑了笑,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听多了别人吹捧他的话,他就喜欢这种真实的人。
“哈哈哈~接下来的几道菜肴,郑公子也要好好的品尝,都是我近期品尝过的佳肴,甚至有一些方子都是我费尽心力,从别的家族交换来的美食。”
沈瓒说到吃的方面,整个人都神采奕奕,人生在世,总得有点追求,他就喜欢吃而已。
例如"鸡髓笋"将鸡腿肉去掉,留下骨头,敲碎取出骨髓,点缀在鲜笋盘中。
果然接下来所上的的菜肴,做法非常复杂,却表现出了古代豪门“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生活态度。
郑乾觉得自己好像就是游离于世间之外,好像是做现实版的阅读理解。
他以前读红楼梦的时候,对于红楼梦中的一些场景就觉得哇哇哇~这是真的吗?
“果然我也是俗人一个!不能免俗呀!”
郑乾忍不住耻笑自己,笑自己被吹捧的昏头转向,笑自己啥也不是。
然而,郑乾接二连三的认出这些菜名,有一些说错了,但是有一些却说的极为准确,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吃过或者吃过相似的菜。
就这个现象就已经让很多人知晓了,有一些人都在猜测郑乾,是不是在扮猪吃老虎,还是有意的隐瞒自己的身世?
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说明了郑乾他的来历不凡,如此能耐解决了影响几百上千年的灾民问题。
这也让很多人都放下了戒心,毕竟有见识,有能耐,肯定是家事不凡,不可能是泥腿子出身,要是泥腿子出身有这样子的能耐,生而知之,那是妖怪!
世家豪门为什么能够一直保持着朝廷的官员选拔,就是因为他们垄断了知识的传播,垄断知识,让皇帝无人可用,只能用他们的人!
只要一直当官,一直垄断知识,那么世家豪门,就一直处于统治阶级,他们将笼络这世间大多数的财富。
这就是俗称的圈子,以前圈子的人有进有退,也有屹立不倒的人。
但是只要是同属于一个圈子过的人,那就不是陌生人。
与其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突如其来的阶级跨越,不如就是以前一个圈子里面的人,至少懂得里面的潜规则。
郑乾吃着美味的佳肴,品味着不一样的人生。
想想城外的灾民,吃口含沙子的粥都感恩替德,而且是陈米,这世间的一切好像是割裂开的一样。
*
正值秋季,季节更替之际,气温变化特别快,可能昨日还是烈日炎炎,一夜降温,
酒席过后,郑乾被乌天涯驾上马车,在马车中他看似醉醺醺,其实眼神却是很清澈的。
再距离花街的一小段路程,郑乾直接下了马车,天色一暗,人流越来越少,除了花街那边人声鼎沸,普通老百姓早就日落而息,日出而作了。
乌天涯不知道郑公子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发现正公子本来特别浮躁的心性,现在更加沉淀了,他都无法在郑公子的脸上看清楚情绪了。
他牵着马车,紧紧的跟随着郑乾公子,照顾好郑乾公子就是他的工作。
郑乾就站在这宛如两极分化的街道,半边黑暗,半边光照,花街这边人声鼎沸,热热闹闹,似乎没有人知晓这世间的烦恼,似乎都是这么的快乐。
另一边黑暗中紧挨着花街的住宅,大多数也是普通老百姓,或者说是暗门子,做的也都是皮肉生意的人,也是活不下去的人,唯一能活下去的方法。
这宛如分化的一切,一边是歌舞升平。一边是居无定所……对比太过惨烈。
以往所学的所有知识在他脑海当中出现,尤其是政治和历史,他只恨自己当时选择了理科,对于政治和历史不是那么的喜欢,因为他不喜欢背诵,就算是他不喜欢背诵,很多知识都潜移默化的进入了他的脑子里!
郑乾清晰的认知了自己,这些日子到底有多荒唐,自己到底做了什么事情,实在是荒谬!
想想现代的自己,那一切,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一直生活在舒适圈,或者是在伟人的保护下,郑乾从来不觉得自己活得有多好,他就觉得自己特别的卷,从小学卷到初中,从初中卷到高中,可想而知,到大学还要卷,到了入社会还要卷。
然而就是这样的卷的生活,哪怕在现代有多少人能够过上这种卷卷生活?!
更不要提着古代的人就算是想卷,有些人都没有入场券!识字都已经被垄断了,可想而知,底层人出头有多难。
这段时间的纸醉金迷,被人像傻子一样的吹捧着,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是不是在别人眼中自己就如同跳梁小丑一般丑陋?
郑乾突然间伸手,然后狠狠的给了自己甩了两个巴掌。
清脆的巴掌声音,并没有传染,但是在这寂静的环境下,却是那么的清晰。
脸上的疼痛和肿胀,让郑乾清晰的认知,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世界,他所遭遇的一切人都不是npc。
‘好疼,疼也活该!’
郑乾在心中这么骂自己,没见过世面,漏了浅,不知道有多少人瞧不起自己。自己原来的理想呢,不是要早死早超生吗?现在就被糖衣炮弹给打败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郑乾就觉得以前所读过的诗句,他不理解深意,现在不用理解,诗句照进了现实,以前觉得古人都是写意派,现在觉得他们都是写实派。
“走走走,回去睡觉,以后各种宴请不去也罢,我就是个泥腿子,这就是一场纸醉金迷的梦,酒醒了,梦没了,我也该回归现实了。走了,回去睡觉了”
扇了两巴掌,把自己彻底给扇醒了的郑乾整个人都舒服了。
“……!!”乌天涯不敢问,不敢说,郑公子既然这样做,肯定是有他的道理。
乌天涯都震惊的不敢说话了,他也算见多识广,没想到这辈子还能见到这种事,大巴掌扇人,果然能把人给扇清醒了。
自此之后,乌天涯给自己家立了一个规矩,有昏头转向的族人,先扇巴掌,巴掌扇不醒,再除族!
*
沉默二人组,再次回到潇湘馆,倒是芳芳姨看到脸被扇肿的郑乾,一阵尖叫过后,赶紧让人煮了鸡蛋,敷了膏药。
因为她清楚,这脸肯定是自己打自己。别人打人和自己打是两种手法,了解的人,肯定就是一眼就能看穿。
郑乾前些日子眼神都已经迷离了,今天总仗着脸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已经清爽了许多,再次清醒了。
芳芳姨觉得果然挨打,才能够让人清醒,人经历过事情之后就会更加的成熟,她也不愿多说多说令人厌恶。
这世上啊,聪明人多着去呢。
郑乾也已经察觉出来芳芳姨的用意,心中不禁感叹,这世上的人啊,聪明着呢!
****
城外,灾民聚集地。
木家围绕在一起居住,天气突然间的转凉,倒是没让大家都冻着了,有经验的老人,早早的就已经提醒大家,晚上的时候穿好厚衣服。
有着各种生活经验的老人,绝对是家中的宝贝,他们负责传授一些经验给年轻人,年轻人积累经验,再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
俗话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说的就是这些生存经验和社会经验,这些可都是无价之宝。
天气渐冷,由于老人们的提醒,大家伙有厚衣的,穿上了厚衣服,或者是躲藏在稻草屋里。
而厚衣服全部都是用这段时间挣的钱买衣服,手特别巧的农妇,直接就将布匹做成衣服,里面塞上厚厚的芦苇花,因为家家户户都有准备,所以都没有生病的人。
反正都有遮风挡雨之处,虽然比较简陋,能暖和一点是一点。
马上一月之期即将来临,木族长也开始思考着和族人一起回老家了。
木族长和族老们在一起讨论接下来族人们的回乡问题,他们还要赶路,最少要赶20多天的路,所以必须在大雪封山之前回到青州。
青州地处北方,每年到了冬季都会下大雪,下了大雪之后,老百姓大多都待在家里面猫冬,可不能乱去啊!
回家之后还有不少活要干呢,要上山砍柴,冬天的时候烧柴火,要不然能把人冻死!
“按照各家各户的情况来看,每家每户的铜板手里没有多少了,但是有粮食,有衣服,都换成了东西。说实话,比起手里拿着铜板,手里拿着粮食,更让我觉得踏实。”
木族长整张脸上的皱纹也舒展开了,他真心的说着这样的话,他家有三个儿子都在干活,每天带回家近百枚铜板,换成粮食够他们一家人吃半个月。
别说他们是遭灾过来的难民,就算他们没招灾的时候,在青州都没有挣过这么多钱。
“谁说不是呢,我都以为我这个老东西,会交代在逃离的路上,没想到啊,还过上了好日子。”
木家的最高长辈九叔公以前就是个老顽童,说话的时候也特别好玩,是村子里面所有人都公认的老祖宗。
“该回去了,农民不种地,心里慌慌呀。”
“对对对,咱们提前跟郑公子交代一下,等所有的活干完之后咱们就启程了。”
“对,早点回去,咱们那屋子可别被一些流民给占了,回去之后还得清扫清扫呢……”
……
一群老人他们看得远,他们知道家中留在家里的东西,大多数可能都会被人清洗了,就是一些留在老家没有出逃的人,到处翻东西。
那些人可能不是一个村的,可能是外来的流民,但是只要家还有屋子,那就是有根之人,
而且人老了,总是想要落叶归根。不想成为孤魂野鬼,孤魂野鬼可是会被欺负的。
木族长点点头,他会去找其他主事的人,大家一起去拜见郑乾公子。
*
一夜无梦,甚是好眠。
郑乾清醒过后,看着胖嘟嘟的妹妹,小巧娘变得肉嘟嘟了。
郑乾抱着胖嘟嘟的妹妹,就觉得沉,压手,一看就是被喂的特别的好。
“芳芳姨,我觉得你是个养猪的好手啊。”
郑乾一边吃早饭,一边说着俏皮话,挤眉弄眼的,逗一逗小巧娘。
小巧娘被逗得咯咯笑,完全没有任何心理的阴霾:“得得~”
“ 哇哦~小巧娘你进化了,你不再是嘎嘎了,你现在会说得得了,哈哈哈~”郑乾就觉得真好玩,小孩真的长的太快了。
小巧娘刚开始的时候,头发枯黄,因为瘦弱显得脑袋特别大,现在长得白嫩嫩胖嘟嘟,是一个可爱的娃娃。
也可能是因为哥哥长时间不在身边,经常会被带到不同人身边,小巧娘并没有变成一个熊孩子,只不过每次见到哥哥的时候,会格外的兴奋。
小巧娘似乎只有在哥哥身边才会感觉到无比的安全感,小孩子对于外界的情绪感知才是最敏锐的。
郑乾不是个会看孩子的人,抱一会儿孩子,他觉得挺好玩,但是长期抱着孩子,他真的是受不了。
吃饱喝足,玩了一会儿,郑乾就悄悄的离开了,跟自己妹妹玩一会儿,就感觉果然还是小孩子的眼神最清澈。
*
白小五和石小三等纨绔子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做的是热火朝天。
都没有人来找郑乾玩耍了,大家都有自己的事儿在干,而且干的是风生水起。
有不少纨绔子弟甚至在家中都已经受到了父母的称赞,他们可是很少受到这种赞美,于是更加埋头苦干。
郑乾:嗯…冤大头,以后记住了,这些纨绔子弟用的好,他们真的是不要钱的打工仔,甚至还能奉献一点。
现代的资本家碰到这些纨绔子弟,都得磕个头!
以后每晚9点更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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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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