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女主李道

意料之内,宁自泊被赶走了,他又一次回到桥洞。

盛夏转秋,除了桥上桥下的人换了一波衣裳,其他什么也没变。

宁自泊拿着手上仅有的两百块钱,给自己买了件外套。灰扑扑的,很不起眼,更不好看,好在还保暖,从初秋穿到深秋不成问题。

更重要的是,行动方便。

说到钱,一开始阿书告诉他,这里流行的是硬通货“金银珠宝”一类,害得他还好担心了一会儿拿着大把金银财宝该怎么保存。

实际上人家也是有银票的。

一张巴掌大的纸张,里头镶嵌了一块软软的等值金银片。

也是白担心,有钱,呵,这辈子是不可能有钱了。

宁自泊抬头望天,很是心酸的哀叹命运。

“小子!你干嘛!”

身后传来一声怒吼,宁自泊头都没回,习惯性撒腿就跑。风声呼呼过耳,秋风带了点寒意,打在脸上有些疼。

宁自泊一口气直接跑回了桥洞。

等停住了脚,大口大口的喘气,还不忘偏头看了眼手上的破烂。

很好,一个易拉罐都没落下,他逃跑的技术是越来越高超了。

短外套在逃跑的时候发挥了出奇的作用。

当初在摊子上,价钱一样的两件外套,一长一短。本着花同样的钱,就该得到更多布料的原则,他决定选那件长外套。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天天能穿!

临了把手一转,换成了短外套。

那特么可真是割肉似的心疼啊。

没法子,不能贪图一点点布料而不考虑实际。

到了桥洞,除了去捡破烂还能去干嘛?长外套逃跑起来挡手挡脚的,被抓住一顿好打。天热了难免要敞开穿,要是跑路起来,实在不便。

唉。

宁自泊看了看身上这件非常合身的外套,依旧在心疼亏损的布料钱。

早知道,当初还是买那件长的好。多出来的布还能做个小毯子呢,晚上睡觉往身上一披,多舒心。

厚着脸皮借借剪刀针线就能解决的事儿,非得一时想不开。

亏大了,亏大了。

他还在懊悔亏了的布料钱,阿书在脑海中鄙视他,“宁自泊,你真是堕落了。看看你,居然还在计较那件大衣。”

宁自泊理直气壮,“也不看看我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别人是一块钱掰成两半花,我起码得掰成四份,掰了又掰。人穷最不能穷讲究,不能吃饱穿暖,还讲什么体面?”

阿书说,“可要是买了长外套,剪了以后可就不成样子了。你只是穷,不能邋遢。街上的疯乞丐也披了件大衣敞开,你不能学他们呀。能不能记着你是原作者?好歹要点体面。”

宁自泊心里给他翻了个白眼,“我为啥不能学他们?我现在除了还没疯,其他哪个地方和他们是不一样?人家好歹晚上还有个窝,我连个窝都没得,现在还在捡报纸。真说起来,我还不如他们呢。他们捡破烂从来不被打,我天天被打。来这里才多久?我一身肥膘,愣是一点不剩。”

“再看看小腿上这肌肉,”他拍了拍小腿,“我去,这可都是逃命锻炼出来的。”

“你要是现在放我回家,我马上就去参加赛跑,撒开丫子谁还能比得过我?”

他大吐苦水,“在砖厂挣的一点钱,全花在吃饭上了。我连瓶纯净水都不敢买,天天往公园水龙头钻。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水干不干净,指不定哪天我就喝出了毛病,两脚一蹬直接嗝屁,到时候你就和老子同归于尽吧。”

阿书咳咳两声,提醒道,“宁自泊,文化人,说话别那么粗俗。”

宁自泊大为光火,“还文化人?我现在连穷酸书生都只能够上一半。”

诶?“穷酸书生”难道还是个好词?阿书心里这么想,下意识的问了出来。

宁自泊吼他,“我穷!比乞丐还穷!我酸!大半个月没洗澡了,酸!老子在这里没文凭,只能算个文盲。你说我能配得起‘书生’两个字吗?”

“是个人都过的比我好。”宁自泊扔了手上的垃圾袋,易拉罐互相碰撞发出了清脆可怜的声响,“早知道,当年我不上大学了。读的什么书?高中毕业当个裁缝、厨师什么的,现在也不至于沦落到捡破烂啊。”

阿书略感愧疚,提出建议,“你可以找个地方教孩子读书。”

宁自泊气到不想和他说话,“我就是个黑户!黑户!被人谋了报警都不受理的黑户!”

被他一怼,阿书也来了脾气,“事情怪来怪去还不是怪你?如果你不想这么混乱,当初就别写个妖魔鬼怪的世界。就该写霸总玛丽苏,写什么人间现实三教九流!我都对你不离不弃了,你还有什么不知足?”

宁自泊险些吐血,我可真是谢谢您,谢谢你害我不离不弃的捡破烂。

日子在偷偷走过,天气越来越凉。每个早晨,当整个城市还沉浸在一片白蒙蒙的雾气中,当太阳还是一轮素白的时候,宁自泊就拖着他的烂麻袋,辗转到城市的各个角落捡破烂。东捡一点,西捡一点,看到人一靠近拔腿就跑,生怕被地头“老大”逮到。等到晚上,他拖着一身疲惫回到桥洞,蜷缩进属于他的“狗窝”。

躺在窝里,他还在想,当初要是再加点武侠的元素就好了,这会子还能去投靠丐帮。

人生没有后悔药,隔壁小孩又撒尿。

小河流水哗哗响,我就睡在茅厕旁。

“宁自泊!”

“干嘛?”

“我在写诗呢。”

他一动不动闭眼回答,仿佛懒成了一条虫。

阿书焦急道,“我看到女主了!你快去抱她大腿!”

宁自泊瞬间睁眼,从他的狗窝里蹦了起来,“哪儿呢哪儿呢?”

“就是那个!”阿书说,“穿紫色旗袍的那个,头上簪了个白色的簪子呢,好看得很。”

废话,这可是我的大女主,怎么可能不好看?宁自泊与有荣焉,油然而生一股子骄傲。

“诶诶诶,”阿书又喊,“她也在看你。你快回看过去,快去抱大腿!抱着她不让他她走!除非她把你带走,否则你别撒手。”

宁自泊果断拒绝,“这么猥琐的事情我做不出来。如果这地方一切按照我的想法构建,我家女主肯定很暴力。抱她大腿一定被踢飞,我不去!”

“不抱大腿你就捡一辈子破烂吧!”阿书气急,不遇见女主,怎么展开剧情?

宁自泊:“我悄咪咪跟着她,明天开始我就去她家门口捡破烂。”

阿书:“她一个大女主,怎么可能和捡破烂的发生关系?你不带她找男主,怎么进展剧情?!”

“怎么就不能和捡破烂的谈恋爱了?只许有男霸总爱上捡破烂小女孩,还不兴女霸总爱上我捡破烂的追风少年?”说完才回过味儿来,“什么?!我特么居然还不是全书主角?那你拉我进来干什么?”

“老子花了三个多月才遇见女主,竟然还要去找个连影子都没有的男主,你说的是人话吗?”宁自泊骂。

阿书怼,“我本来就不是人。”

“没剧情怎么进展?你给我闭嘴!”

“我偏不闭!拉你进来做剧情推动器,不主动点跟着女主,怎么发现男主?怎么给男主创造机会?不就是踹一脚吗?顶了天也就是缺胳膊断腿,你给我上!”

“我不!”宁自泊斩钉截铁,“男主断腿女主修,小配角生死一点都不重要。我的身体,我得自己珍惜着用。”

他和阿书大吵大闹,这番景象落在旁人眼里,却是宁自泊一人在对着空气手舞足蹈发神经,面上表情还挺狰狞。

等意识到这点,宁自泊一下焉了。

行吧,霸总勉强能和捡破烂的谈一场恋爱,但绝不能和疯子谈恋爱。

脑电波都不同,无法交流。

他脑洞不够,实在没法昧着良心写霸道女主爱上男神经。

随着思绪越飘越远,宁自泊脸色青一阵紫一阵的越发难看。

末了,浑身呈现一股颓败的失态,准备重新回到他小河旁的狗窝里,睡一觉明日再战。

好歹明天洗个脸,再去见他亲爱的女主大人。

他躲了回去,李道却朝他走了过来。

阿书惊喜尖叫,“我就知道!我家女主果然不让我失望,看着吧,你就要被当破烂捡走了。”

宁自泊满心紧张,无视了阿书对他的嘲讽。

只见李道走到他跟前,皱着眉头,一脸古怪的问道,“要不,你跟着我走?”

宁自泊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小鸡啄米似的点了头。

缘来馆内,重明看着李道捡回来的乞丐,一脸莫名其妙。

趁着宁自泊去浴室洗漱的空档,他问李道,“他是新的寻鬼人?这……有点邋遢啊。”

重明还说的比较委婉。毕竟人家一进门就带入了阵阵飘扬的酸爽味儿,太过上头,提神醒脑的紧。

李道摇了摇头,在躺椅上以一贯的姿势倒下,“觉得他的气场很古怪,就带回来了。放在家里也安心,以后再看看吧。”

重明没好气,不满道,“豁,我还得准备他的一日三餐。”

李道抿唇微笑,“我问过他了,他会做饭。你做的东西,狗都嫌弃,权当家里多了个不要钱的保姆。”

重明摊手,舒服的靠在了大沙发上,眯着眼道,“那也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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