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回英国第四天(西瑞)

在离开英国的第三年,那时候我还在美国加州公路旁的旅馆。

有天醒来的时候照镜子,抬手拿旅馆摆放在橱柜上的酒瓶时突然发现,好像是长高了一点。

“突然”,其实也说不上是“突然”。

我是先拿出了酒瓶,再去楼上收拾了下行李,再回到吧台的时候——

“Good morning Siri,oh!”

声音是从背后传来的。

一嗒一嗒老旧的木制地板楼梯,盘旋在墙壁上挂着,颤颤巍巍。

我还来不及转头,就能听见耷拉在脚后跟的宽大高跟鞋拖着地板,急速走向我。

“西瑞,这么高,你小心点。”

等到在橱柜边缘晃动的玻璃瓶终于被来人用手立稳后,我不动声色松了口气,最后转身。

“幸亏有你,要不然我都拿不上去。”

来人是这间店的老板娘,丈夫多年前去世了,自己一个人经营着这家路边旅馆。

我很喜欢她,可惜我今天要走了。

她说“没事,我也是走近才发现,你自己也能拿的上去。”

我当时是盯着她杂乱分叉的红发发尾,听见这句话后也只是下意识觉得她是在调笑,不经意再次回望刚才的橱柜,我看见它的高度,是比我高好几个头顶。

我有些愣神,上前仔细对比我们之间的距离,再一眨眼,我手向上伸展,指尖搭在柜台内侧,轻轻抚摸过木制纹路带过灰尘。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在离开了英国后的我,居然长高了。

是在西里斯入阿兹卡班的第三年。

……

……

我转过身,努力将背脊像年轻时那般挺直,更加凑近了莱姆斯些。

肩膀对着肩膀,五指合并比划,却发现莱姆斯这十二年还没有我长得多。

又望向他后背,忽觉这些年也并不是只有我在变老,长期的为生活奔波将他的脊背压住,比生活对之我还要严苛。

我还年少的时候就知道生活如莱姆斯而言就仿佛荆棘丛林,在六年级大家都还在准备NEWTs考试的时候,他拿着他的十个O,却也找不到一份体面的工作。

狼人会在夜晚月色密布的森林里跳跃嘶吼,那时候除却我在一旁不知所措外,西里斯和詹姆两人总会迎合着月光和他一起奔跑。

野草和泥土粘附皮毛,月色照下光斑,那时尽管如此,却也是新鲜快活的。

莱姆斯劈开倒满尖刺的枝丫,脸上也还没有皱纹和风霜。

……

成年人总是会隐忍发红眼眶里浸湿的潮水,我又缓缓眨了眨眼,忽觉有些冷了。

但英国德里郡的夏天其实向来是最舒适温和。

这里长期被雾霾笼罩,阴湿的天气常年布满阴雨,夏天反而是阳光灿烂,雾霾消散的时候。

我们两人互望许久,我没忍住,眼眶湿润又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这是我今天第四次流泪了。

眼泪好像决堤,我带来的拐杖正握在他手心里,尽量不去看下方一左一右瘸拐的双腿。

拐杖是我早就准备好的,在我们又重新交换信件的那年。

几年前,似乎也是这样的夏天,当时我的旅程已经到了北欧了,离英国隔着海洋和陆地,遥远得没有尽头。

我从信件上面留有的魔法讯息追踪他最近很虚弱,下一次便特地问他“你最近还好吗。”

我们其实很少谈论这个话题,比之“你还好吗”我们更多说的是最近生活中遇见的事情,甚至为了避免谈论到莱姆斯生活中的荆棘丛林,我其实也很少会说人事,来来去去,无关乎是风景,“我这里今天天很蓝”,物价,今年巴士的费用又上涨了些。

他也从不间断,好像这般我们还在彼此的生活中。

这些便不谈了,我又回过神想起一开始想的是什么。

树叶飘过,耳边莱姆斯正在说他前不久遇见了小时候邻家的孩子。

我听着,又开始想了我一开始是想的什么来着?

路过公园池塘,我捏下面包屑给迎风围绕的白鸽吃,故意笑着只剩下一点,然后递给莱姆斯。

他回了我一个无奈的失笑神情。

等手放下拐杖,接过的时候,噢,我才想了起来我一开始想的是拐杖的事。

没办法,人渐渐的有了年龄之后,记忆力总是不太好。

就像邓布利多明明喜欢吃柠檬雪宝,但他总递给我滑稽果一样。很多时候笑着笑着我都停不下来,而年轻的时候我总是面无表情接过但在心里吐槽,现如今却懂了。

是老了,应该吧。

我摩挲了手指,看着拐杖上的纹路,那是我去希腊的时候一个认识的朋友告诉我的。

说可以辟邪,祈祷人健康顺遂。

当时莱姆斯传来的信件上留有我魔法痕迹,看出了他虚弱的身体,又询问许久,他才肯告诉我。

我便给他亲手做了根拐杖,原还担心着是否长度不舒适,我按来按去好半天,也用过一段时间。

今天看见莱姆斯握了上去,便突然觉得好像也还挺好。

……

我扬起嘴角,突然开始敬佩起了自己的动手能力。

常人可不是能第一次就做出实用的拐杖的。

莱姆斯坐在我一旁,看我突如其来的自豪,露出了熟练的神情,将我捧得高高的。

“我们西瑞女士又在想什么。”

我:“嗯哼,我动手能力可真好。”

他举了起来,装模做样比划,又折来折去,“结实,可靠,拖我向前。”

把我夸舒服了,我扬着下巴挺胸,“下次给你做衣裳。”

“哇偶,现在都会做衣裳了。”

“在时尚服装工作室干了几年也不是白做的。”路椅顶上的树叶被风带动掉了许多,我接过一片,“下次就给你做。”

我们之间又许多个“下次”,不止是我与他,还有西里斯,詹姆他们。

后来也许多没有实现,也再也无法实现。

而关于我与莱姆斯,我们之间学生时期最多的下一次已经被这十二年来之间的信件所覆盖。

下一次的书信,下一次寄的衣物,下一次送的旅途卡片。

但其实所谓的下一次也是很久,猫头鹰两国异地来往的飞也要很久,我们也没有固定的居所,或许我冬天的时候给他寄,他那边收到已经夏天了。

但终究现在,我们还是见面了。

十二年来回寄信已经过去,接下来会有一段时间里我们共事,在我们长大的霍格沃兹。

“期待吗。”

他突然问。

夏日残阳透过树梢已然落下在了我们眼睑,光斑寸寸,我盯着在空中飞舞的白鸽。

我知道他在问什么,我也知道,他内心在纠结什么。

但他知道我从来不纠结。

我不犹豫,将视线从白鸽上转移在他皲裂的手掌。

十二年里的风霜会将人的外表改变很多,在他内心依然温和,像年少时我俩互相依靠一样。

我脑袋搭在他肩膀,轻声道:“期待。”

西里斯的掌心是否皲裂,头发是否干枯,面容是否如柴憔悴。

光是想想都足够让人心口发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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