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叁

女孩儿迷惘地眨了眨眼睛。

她有一双漂亮的杏眸。人们夸相貌长得好会说“靓”,然而在城寨这片三不管地带,这不算什么稀缺资源——东区那群深夜揽客的大多就靠这个字搵钱。

但她的漂亮里带着一点纯真的稚气,浑身没半点涂脂抹粉,连眉毛也没修过,除了掩在校服下的躯体带着隐约曲线,比短发稍长只到肩膀的发型,在信一看来只能说……土不土洋不洋。

即使这样,也必须由衷夸一声漂亮。从落雪想到白月,像是从破烂的教科书里搜刮出的文绉绉措辞,而不是先想起“靓”。

它用在这个女仔身上,不合适。

淡粉色的唇瓣开合,她纠结了至少半分钟的时间,最后小心翼翼地答道:“……冇我嘅英文老师凶。”

信一很少吝啬笑。

但他明显开怀的时间着实算不上太多,做头马也是要面子的,整日嘻嘻哈哈那是傻仔嘛。

这时唇角扬得厉害,微微低头反而将爽朗的姿态凸显更深,整齐的白牙不像社团的小混混,倒比电影画报上的男明星还帅气。

哦,香江的人都唤作“靓”。

婉芳这样想道,同时不动声色地低下头,好像自知失言似的。示弱也是一种本领,通常用于以退为进。

“向你呢句说话,呢件事我管定嘞。”他挑眉,看向店内墙壁上挂着的老式钟表:“仲差几分到六点钟,尚早。”

他说这件事包给他办,保证不让那个不长眼的扑街再来纠缠。

女孩子咬着吸管,眼睛水汪汪真像是星星一样的,又感动又佩服地望过来。

……真的很助长男人的虚荣心。

他也不是没看过四仔那些满墙满柜的黄片,城寨里的应召女郎更是一茬茬,甚至近来外头学生妹下海的事也常有听闻。

虽然没拍拖经验,但信一自认不算是个稚嫩纯情仔,撩妹招式完全不手生,二十大几还没为哪个女仔脸红过。

死喇!全怪这个妹妹仔太对胃。

借着揉眉心的姿势缓和了下莫名发烫的脸颊时,突然从门口窜进来个人:“信一哥,有生面孔闯入咗,王九现在堵在外头唔肯走。”

声音不算大,但因为离得近,婉芳听得也很清楚,并且注意到这小弟样的人似乎就是刚才守寨门的。

所以,只要陌生人入了城寨,都会一层层报上去,引来龙卷风手下的探查?倒确实跟预想的一样,区别只是自己身后跟着的这个马仔似乎有些份量。

但愿他不是靠靓上位的。

对方已然站起,注意到女孩子惶惑不安的神色,简短嘱咐道:“唔使担心,你就喺这里坐下。七点之前,我一定会返嚟!”

也不待回答就转身疾步而去,气势汹汹跨出门的刹那,她听见这人压低声音……骂得挺脏。

婉芳低下脑袋忍住笑意,维持着凄惶的面色,继续慢条斯理吃她的溏心荷包蛋。

一刻钟后老板来收拾,她拉开书包拉链要给钱。老板样貌自带凶悍之气,拿着块油腻腻的抹布擦桌,都像是磨刀砍人的架势。

若非刚才听见人家喊他“阿柒”和“七哥”,这里的店招牌写的也是“阿柒冰室”,婉芳就要以为这便是九龙城寨的话事人“龙卷风”了。

老板麻利端走碗筷,摆摆手不肯收:“记信一账上就好啦,没有请女仔食饭却要学生妹畀钱嘅道理。”

店内生意不错,难怪连城寨外也能听说这间冰室的叉烧很好食,每日还限量供应。老板也不主动招呼客人,做好了就喊一声让端走,连钱也不见收,都是食客主动放到柜台上铁制半锈的大盒子里,自己拿找零。

在全香港最鱼龙混杂的地方,能有这般“品德高尚”的食客?

婉芳看在眼里,再联想到老板对名唤“信一”的年轻男人表现出的熟稔,趁着对方背对着在隔着玻璃的厨房切肉,按照价目表将早准备好的零钱放进铁盒。

然后她在原位重新坐下,手里捧着那瓶橘子汽水,眼睛盯着墙上的挂钟,看它滴答作响,又全被喧闹声盖住。

时针转过快一圈。

叉烧早就售罄,阿柒已经在洗刷案板预备收工了。看见学生妹还孤零零等在那里,像只失群的小雀,虽谈不上恻隐之心,还是多问了句:“细路女,你家住哪里?”

小姑娘打了个激灵,像学生被喊到回答问题似的紧张:“……油麻地那头。”

“乘巴士倒不算远。”他想了想,“你什么时候归家?别误了车,晚上行路可唔方便……”

女孩子这回没答,又抬头看了眼钟。

阿柒将烧热的滚水倒进漂着油的大铁锅里,“在等信一?”仅仅是瞥了眼,继续涮锅:“王九系条疯狗,冇咁快返嚟嘅。”

大概是觉得他在赶人,那细路女站起身,不好意思地说:“我等到七点钟就走。”随即走到门口,低着头盯着脚尖。

是个懂事又内向的女仔,阿柒想。现在香江这样的乖乖女也是很少见了,城寨里就更是寻不到一个……

——后生嘅男仔少不免会中意。

他不再开口,还有点乐看好戏。

几乎是踩着七点整的界限,摩托轰鸣声如约而至。婉芳被刺眼的车灯晃到眼睛,下意识退回店内揉了揉眼睛。

“呼,好险我冇迟到。”烫着时髦卷发的年轻男人跨步下车,急促起伏的胸膛昭示着赶来路上的匆忙。

女孩子抱着黑色的书包,迷蒙杏眸润湿。侧过身先是有点防备地看过来,发现是他,又弯唇浅浅一笑。

简直得意(可爱)过咗个头。

“头先有个人胳膊脱臼,好惨嘅,我畀佢送去医馆先才误了时。”他讲得真诚又恳切,还带一丝歉意:“等咁耐啦,妹妹仔。”

婉芳摇了摇头:“你很守时呀。”

偏这时老板关了灯,拿着把刀走出来,大声嘲笑道:“僆仔,你唔知我钟表慢咗三分钟咩?”

“唔系吖,七哥,咁都要拆我台?”年轻男人皱起眉头,难以置信道:“你每日嘅账单都系我帮手算!”

阿柒叹气道:“但你也日日嚟蹭食啊。”小幅度挥了下手上的刀,让两人退后,单手将厚重的卷帘门拉到底。

“你拿刀做咩?”信一疑惑地问。

“给细路女走夜路防身噶,佢个样,摆明了学生妹好吓丫。”正说着,一脸凶相的老板强硬地将还沾着叉烧味的刀柄塞进小姑娘手心,并嘱咐她拿稳。

“柒哥心善!”年轻男人抱着双臂,煞有介事地颌首,随即话锋突转:“但系这里呢有咁大一个我啊,哪个瞎眼嘅敢凑来靠近佢丫?”

说着便朝小姑娘抬了抬下巴,意气自得地宽慰并标榜自身武力值:“唔使惊,有我就紧要(足够)……现在我哋就出发,你坐过摩托咩?”

虽然切叉烧的刀具不是什么重物,婉芳还是选择挎起书包双手拿刀,一副从未握过此类凶器因此极其生疏的姿态。

闻言,只是摇摇头,露出几分无措。

车子还未熄火,车主又重新坐上去,还殷勤邀请了后座的客人,轻轻抓住女孩子的手扶她坐到身后:“最主要揽实我条腰呀,唔好松手呀。”

小姑娘几乎是手忙脚乱地将刀尖保持朝外侧的角度,连应有的生疏导致的害羞也顾不得。最后两只手环抱,手里还是紧紧握着刀柄。

信一转过头,瞥见那双漂亮的杏眸眨了眨,像是拿着刀太不习惯,更有点为难,生怕自己一不小心伤到他似的。

他摘下墨镜,架到身后人秀气的鼻梁上:“今晚风好大,戴着舒服一啲。”满意地看见小姑娘快有整张脸被遮住,只觉得很有趣。

随后在她耳畔悄声,姿势过于亲密,热气呼得婉芳忍不住偏头躲了下:“只手喺前面保持唔动,会僵嘅。”两只手抱着他又握着刀,夭寿。

受到示意,女孩儿立即想将刀还给原主。

谁料店老板摆手,头也不回地走了,昏暗的巷子里,充斥着浑厚的隆隆语声:“衰仔——我睇细路女最该防嘅就系你呀!”

沉默,令人脚趾抓地的沉默。

小姑娘连呼吸都下意识放轻。

“妹妹仔……”半晌,信一清了清嗓子。喉咙口有点痒,有点无奈、有点苦恼,又似乎是打心眼里透出丝莫名的甜腻滋味。

总之,他发誓这辈子讲话从未如此赤忱,即使脱口而出的本该算是句顽笑话:

“佢污我声誉啊,你要为我正名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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