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很少想过自己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迷路的可能,这简直比他平地摔还要不可思议。
但是毕竟平地摔也不是没干过,大侠总是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不那么风光的事情的,所以光天化日之下迷路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如果跟丢的是司空摘星他也认了,然而他跟丢的是白花花的西门吹雪。
那一身一尘不染的白衣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当成地标来汇合用,他居然和他走散了。
这只能说是命运了。
如果说这件事对他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创伤的话,接下来的事情毫不留情地连着他的□□也一起打击了。
这就是古人说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吗?
陆小凤是个很懒的人,他很少思考人生哲理,要思考也不会思考这种关乎人类命运的命题。
他捂着伤口,仔细地听着树林中的嘈杂。
脚步杂乱而沉重,一群乌合之众而已。
然而他决定对这群人保持尊重,人总是喜欢美化自己的失误的,当自己被什么人捅了一刀之后,一定要吹嘘一番那人有多么的厉害,这样自己的脸面上好歹也过得去一些。
当然,饶是陆小凤脸皮厚过城墙拐角,他对于一个小姑娘也是吹不起来的。
他是个好管闲事的人,即使沉浸在我怎么就能和西门吹雪那么显眼的人走散了的沮丧之中,他也不会袖手旁观,见死不救的。
于是他便冲进了战团,将那被双方冲的跌跌撞撞,一身瘀伤的小女孩一把抱了起来。
然后不幸就开始了,他本来是计划和双方好好聊一聊的,毕竟孤儿寡母,就算两家有什么深仇大恨呢,欺负了总归是德行有亏。
然而他不知道说错了哪句话,那个小女孩居然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刀来,直接插向了他的胸口。
那孩子不过三四岁的光景,这一下兔起鹘落,电光火石,饶是陆小凤这样的高手,及时退了一步,也被在胸前深深地划了一道。
这个世道人心不古得到了这个程度吗,他掩着伤口躲进林子深处,听着那些人搜寻的声音,都不是什么高手,但是人实在有点多。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被踩死这种事情,可不在陆小凤给自己规划的人生结束的选择里。
他感到了一丝淡淡的不对劲,自从他和西门吹雪走散之后,这种异常感就时有时无地困扰着他,他素来清明的大脑开始变得浑浑噩噩,就像是宿醉之后被人简单粗暴地晃醒一样。
当他彻底被这种异常夺去意识再醒来的时候,和所有烂俗的桥段一样,发现自己被人捡回家了。
说是家实在有点太高看这个地方了。
这只不过是一间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房间,勉强能算个,容身之所。
身上沾了血破损的衣服已经被换掉了,“看来捡我回来的是个男人。”他对自己说道,捻了一把盖在身上的被子,被子虽说旧了,但是很干净,而且非常的厚。
陆小凤很少见过这么厚的被子,他翻过来覆过去饶有兴致地看着,已经是初夏天气了,居然还盖这么厚的被子,难道是要孵小鸡吗。
伤口已经被处理包扎过了,那种异常感似乎散去了,大概他的大脑已经接受了突然发生的事情,在他昏睡的时候把所有的讶异都消化吸收干净又恢复正常工作了。
他很快就知道了为什么这个房间的主人拥有这么厚的被子了。
习武之人素来耳聪目明,他虽然刚刚醒来,但是五感很快就配合着身处陌生环境的警觉而打开了,他听见了门外有人在咳嗦。
声音压得很低,像是主人在竭力压制自己一样。
听得人心里很是不痛快。
于是他决定推开门告诉主人自己已经醒了。
然而他刚刚下了床,顺便就干成了自己想象之中比和西门吹雪在大白天走散略略不那么丢人一点的事情。
他平地摔了。
然而在他看着地面距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的时候,一只手阻止了他和地面拥抱的事业,把他拽了起来。
门外的人已经抢了进来,快得让陆小凤吃了一惊。
那只手略略扶了他一把,将他掺到了床上,随即离开了他的手臂。
“你睡了三天了,先吃点东西吧。”那人说道,声音温润而略带一丝沙哑。
陆小凤抬起了头,看向了那个把自己捡回来的人。
那是个很好看的人,陆小凤见过很多很好看的人,但是这个人让他已经疲劳的感官恰似春日融雪一般似乎能带着脆响一样蓦地精神百倍了起来。
因为他真的,非常的,陆小凤素来丰富的词汇一下子卡了壳,又争先恐后地往外涌。
这种感觉委实不好。
这是个偏瘦的男人,年纪不轻了,头发里已经掺了丝丝缕缕的银色,像是雪落在了发梢,却是永远都不会融化了。
但是他偏偏生了一双极好的眼睛,目含桃花,朦胧流转,道是无情还有情。
再加上他的其他地方生的还真没有对不起这双眼睛。
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陆小凤顿时觉得自己和西门吹雪走散之后又平地摔的事情都不那么重要了。
他能料到男人接下来的话题,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家中何人是否婚配。
“我未婚。”他脱口而出,才想起那人还没有问。
看到自己脑子的异常还没有结束。
算了,就当他已经问了,反正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那人笑着咳嗦了两声,拎起手边的酒壶来喝了一口,压一压咳嗦。
他听了陆小凤的讲述,平静地说,“你那位朋友叫什么?”
陆小凤挑起一根眉毛看了看那人,喝了一口手中的白粥,他从来没想过一碗粥能这么好喝过。
不过他也从来没有干过一睡就是三天的事情。
“他的名字?”陆小凤问道。
“你那位朋友穿了一身雪白衣裳,想必是个相当的高手了。”那人解释道,眼睛看着他,“不过你在这里三日,不曾有任何你的朋友找过来。”
陆小凤喝着粥,却感到了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他转过眼睛去看那只手,那是一双瘦削而修长的手,很漂亮。
更适合拿笔而不是杀人的手。
那人粗粗把了把他的脉,然后从袖子里摸出两文钱出来,放在了陆小凤面前。
“这是从公子你身上掉下来的。”那人说道,陆小凤总觉得他不是还钱这么简单,果不其然看见他又从袖子里摸出了一文钱,放在了一边。
“这是我们现在用的钱。”那人说。
陆小凤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脉了。
他伸手摸过钱来,他从来不缺钱花,宝贝也过手无数,就算没有那些经历,他也能认出这文钱。
他回到了过去。
看来自己无论是平地摔还是和西门吹雪走散都是可以赖在这个原因上了。
“这真是,”陆小凤盯着那枚钱,“闻所未闻。”
然后应该怎么办,陆小凤想,终于在上中下策中迅速选择了自己的上策。
他不是怕自己昏过去吗,那自己就趴在桌子上等着安慰好了。
他一头扎在了桌子上装死。
他听见那个人咳嗦了两声,似乎轻轻笑了一声。
然后他闻到了酒香。
无比纯粹和浓烈的酒香,上等的美酒,斟进杯子里的声音如同金剪刀被纤纤玉手捏着剪开了上等的丝绸。
然后那杯子抬高了,在他头顶顿了顿。
陆小凤一把抓住了那杯子,小心翼翼一滴不散地把那粗陶杯子凑到嘴边,喝了下去。
“看来做医生也不算太难。”陆小凤喝干了酒,笑道。
“只是酒鬼之间的心有灵犀罢了。”始作俑者将那壶酒壶盖封上,收了起来。
他弯下腰的时候又咳嗦了起来,苍白的一张脸上泛起了病态的殷红,像是数九寒天红梅开在雪地里一般。
这个人也穿着一身白衣裳,不同于西门吹雪如同剑锋上一瞬寒芒的逼人的白,他这件衣裳显然是掺了灰丝与蓝丝的布裁的,白得柔和而平淡。
阳光落在他的头顶上,那掺在头发里的根根银丝也是这种颜色,恬淡而柔和的白色。
陆小凤管住了自己的手没去拽那个蝴蝶结。
他的心底已然有了答案,他遇上的人是谁。
是在他那个年代已经成为神话的人,然而此时此刻却活生生地在他面前做着平凡而平静的事情。
他心念一转,开口问道,“既然没什么朋友来找我,想必还有些闲人来找过我了。”
“没有。”那人淡淡地说道,“公子你好生安养便是,这个江湖里的事情与公子你无关。”
陆小凤挑起眉毛来笑了笑,他生的不是标准意义上的俊美,然而却有一种非凡的灵性,脸上即使不笑也带着两个浅淡的笑窝,若是笑起来就更深了。
他摸了摸自己引以为傲的胡子,“我叫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那个人看着他,笑道,“陆兄听在下一句劝,陆兄的胡子虽然漂亮,但是这四条眉毛的话以后要当心一点。”
“近来江湖上出了个人物,掀起一片腥风血雨,见过他的人,只说出了一句他有四条眉毛,就生生吓死了。”那人徐徐地说。
“原来是他害了我,”陆小凤笑道,“多谢兄弟提醒,不敢动问尊姓大名。”
他等着自己心底的答案被印证。
果不其然那人吐出了那个名字。
李寻欢。
(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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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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