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十分钟之前,我才意识到我杀人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我的灵魂占据了我现在这具身体,而身体的主人似乎在我穿越过来之前已经死了,死于眼下这场车祸。于是,当满身鲜血的我挣扎着从汽车的残骸里爬出来时,那些驻足于此的路人被吓坏了。一位年迈的女士甚至拉住我,询问我是否需要她叫一辆救护车。
我摆摆手拒绝了,从他们之间穿过去,继续踉跄着乱走。
昏迷之前,我应该在去大学报道的路上,手中握着一台一直在发出尖叫的手机,学生办是个处事风风火火的老太太,她的声音穿破手机,提醒我她要下班了,最好别在这种紧要关头迟到。下一秒,一阵巨大的耳鸣吞噬了我,世界翻天覆地,我的手机也脱手而出,摔落在地,如同一张坏掉的老式唱片机,再也发不出声音。
意识到这一点,我现在不得不重新摸索去学校的路线,或者应该先去一趟医院,毕竟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间无法开口说话了。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无比陌生,我摸了摸口袋,只找到了一部不属于我的老式苹果手机,在这座纸醉金迷的摩登都市里显得无助又彷徨。
我继续茫然地在路上徘徊,甚至分辨不出这究竟是什么地方,直到我看见了时代广场和帝国大厦。
“嘿,现在是什么时候?”
我随机拽住了一位路人。
“老天……你还好吗?你浑身是血!你需要帮助吗?你应该去医院看看!”黑皮男孩一脸惊恐地摘下了他的ipod,似乎并不是当下时兴的款式。
“我很好,谢谢你,现在是哪一年?”
我尽可能地让自己表现得不像一个精神失常的病人,以免吓到眼前这个男孩。
“好问题,我该怎么回答你?”他古怪地看了我一眼,“Farewell Atlantis(电影《2012》)?”
这个答案让我往后退去一步。
我想我此时的表情一定十分狰狞,这个无辜的黑皮男孩露出了不知所措的表情,他有些慌张,似乎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
“你还好么?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呃,正常。”
我有些慌乱地看着他,终于反应过来。
这里是2012年的纽约。
时空穿越。这种只有小说和电影里才会发生的戏码竟然会在我这么一个平平无奇的小人物身上上演。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许在原来的世界,我已经死了。
我无法判断这一点,生存和死亡一样偶然,我甚至比想象中要感到无所谓。我只记得我所搭乘的那辆的士因为突然变道而遭遇了一场车祸,之后我便失去了意识。
“那就好,我叫迈尔斯·莫拉莱斯,住在布鲁克林,如果你需要帮忙的话,可以到那儿去找我。”黑皮男孩重新戴上了耳机,朝我伸出了手,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你看上去酷极了,你们学校是举办了什么cos play大赛吗?”
迈尔斯·莫拉莱斯这个名字听上去很熟悉。
“是的,我在扮演《生化危机》里的爱丽丝。”我扯了扯唇角,在他闪闪发亮的眼神中挤出一个僵硬的微笑,“谢谢你,我会去拜访你的,如果有机会的话。”
我回握了迈尔斯的手,然后同他道别了。由于过去的成长经历,我并不擅长回应他人的好意,因此我们到最后也没有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我还没弄清楚我到底是谁。
透过商场的橱窗,我看清了自己的脸。严格来说,那并不是我,而是另一个被我的灵魂占据了的女孩。
这具身体的主人年龄还很小,看上去绝对不超过十六岁,虽然灰头土脸,但可以看出她是个毋庸置疑的美人,灰蓝眼睛,头发在阳光下蜷曲成完美的弧度,有点儿像年轻时的奥利维亚·赫西。
我突然有些难过。
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这个女孩能够活下来,平安顺遂地长大,她应当比橱窗里的任何一件珠宝都要耀眼夺目。处于花一样的年纪,未来或许才刚刚开始,却不幸死于一场愚蠢的车祸,像我母亲那样。意识到这点,我感到胃里一阵痉挛。
我不能披着这个女孩的皮囊活下去,这不太公平,她或许比我幸运,或许有疼爱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我已经无家可归了,又怎么能够抱着一种近乎侥幸的心理夺走她原本的生活?
我站在纽约的中心,思绪混乱得像一堆被我弄得乱七八糟的考卷,完全没有注意到蛰伏在暗处的危险正朝我慢慢迫近。不远处一直有人在尖叫,附近有几栋建筑倏然间坍塌,看上去倒真的有点像《2012》中的场景了,难道纽约一直这么哥谭吗?
我不得而知,也来不及细想,下一秒我身后的橱窗骤然碎裂,一个男人站在我面前,绿松石般的眼瞳注视着我,那张苍白的脸让我想到了妈妈。
“没有人告诉你蚂蚁应该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而不是堂而皇之地站在舞台上吗?”他用手中的权杖点了点我的心脏。
额,还真没有,毕竟我在这个世界第一天做人,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打算这么回答。
但他也没有给我回答的时间,就像一个喜欢抢戏的舞台剧演员。他告诉我这两天他已经杀了八十个人,也许我就是那倒霉的下一个。我有些无所谓地耸耸肩,下一秒,我的衣领被紧紧揪住,男人将我提起来,不费吹灰之力。他表情狰狞,看上去似乎有些气急败坏,他说他可以马上把我的脖子扭断,说罢便伸手掐住我的脖子。
“你不害怕吗?”他恶狠狠地问道。
我被桎梏在他手中别无他法,只能保持沉默,唯有沉默是最高的轻蔑。
当然,我并没有要看轻他的意思,我只是——真的对死亡没有任何畏惧,因为我本来也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假如我在这里被他杀了,那个女孩的灵魂兴许会回到自己的身体里,那他也不失为在这两天做了唯一一件好事。
但下一秒,我感到那双扼紧我咽喉的手松动了一下,那个男人盯着我,似乎有些挫败。也许在他看来,杀死一个原本就求死心切的人并不会让他欲壑难填的征服感得到满足,尤其是对一个——嗯,看上去涉世未深的孩子。
好吧,看来他既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又无法成为一个纯粹的反派,我几乎都有点同情他了,但紧接着又出现了几个奇装异服的家伙,将男人按在地上揍了一顿。说真的,迈尔斯觉得我在角色扮演也不无道理,2012年的纽约大街已经堪比弗罗里达州了,我居然能看到雷神、钢铁侠和美国队长同时在暴打一个杀人犯。
“惊爆点,管好你的弟弟,我们要是再晚来五分钟,这孩子说不定就已经去见上帝了。”钢铁侠的铁皮看起来相当像那么一回事,甚至还能做出熄火的特效。
“在你的双手染上更多的鲜血之前,跟我们回去,洛基!”cos雷神的金发壮汉比起惊爆点其实看上去更像梦龙乐队的主唱,他拎起那个男人的衣领,痛心疾首地咆哮,看起来更加像在演舞台剧了。
“你还好吗,孩子?”美国队长的扮演者让我倍感亲切,他甚至躬下身仔细地为我检查伤口。
我点点头,我想说我很好,一切都好,但我说不出任何话来,努力挤出来的笑容和身上的体温也都在一点点地消散。因为我忽然恍然大悟、后知后觉过来,他们好像不是在玩什么cos play。
旋即,一种诡异的晕眩感将我包裹起来,让我感到一阵强烈的不适,也许是我的大脑,也许是我的心脏,它们无一例外都在发出警告信号,是的,我今天真的不能再承受更多的惊吓了。
我终于反应过来,为什么我会对迈尔斯·莫拉莱斯这个名字感到如此熟悉,无论是刚才那个扬言要把我变成他的奴隶或者杀掉我的黑发男人,还是眼前这几个奇装异服的家伙,他们都在向我传递同一个信号,让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什么地方。
这里甚至不是我所理解的、现实生活中的纽约,这里是——
漫威宇宙中的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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