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这个词,对很多人来说是熟悉的一草一木,是时隔多年仍能一眼就认出的亲人,朋友,是那个自己闭着眼睛就能描摹出模样的卧室,总之总有一片土地,有一种话声和你骨血相融,于是你魂牵梦绕,于是你跋山涉水,只为回到故乡。
在游轮上的倒头就睡令我不需要反复的头疼于时差,在凭借着护照过了海关之后,花了将近六个小时才稀里糊涂的找到英国渣打银行。哪怕中文仍本能似的嵌在我的灵魂里,但这不代表一个非广州香港人能听明白粤语,被我问过路的人无不惊讶于一个‘大洋马[1]’能把中文说的这么流畅,也大多愿意帮我指一下地方,可难处在于我根本听不出来他们说了什么,只能靠着愿意指路的人手指的方向磕磕绊绊的自己走上一段,然后站在街头,试图去问下一个好心人。
各种各样的注视几乎从未从我身上离开过,或许是这年头儿来到中国的外国人不是衣冠楚楚就是趾高气昂,很少能见到一个穿着普普通通衬衫西裤,拎着一个行李箱灰头土脸仓皇无措站在街头的西方面孔。最终把我带到目的地的还是一名英国租界的警察,那名制服已经有点儿箍不住他身上肥肉的英格兰警察以一种趾高气昂的英伦腔要走并翻看了我的护照,最后问我要去哪儿。
“要去银行换点儿钱,再去火车站买票,先生。”我回答说。
“买票去哪儿?这片土地上没有什么地方比香港更好了。”
“北京……北平,”我说,“您知道的,最近有一个很特别的日子……我想去见证这个国家的成立。”
他用一种近乎讽刺的眼神看着我,像是看着某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人,但好在此时此刻我的外表和异国国籍还不至于令他嘲讽出声,哪怕英国人的傲慢与生俱来,“你去了又有什么用?你是哪个报社的记者吗?”
我摊开手,无可奈何的说道:“我没有记者证。”
“那你不可能进得去会场,小子,哪怕你有护照而且蠢的一眼就能看出不是间-谍,但他们不可能放你进去的。”大约是看在我西洋面孔的份儿上,男人在路口停住脚步,用一种斩钉截铁的语气劝说,“如果我是你的话,比起白跑一趟倒不如找个酒吧喝上几天,泡几个妞再买点儿东西,回国前买些报纸照着上面的东西和朋友亲人吹上一通。”
我沉默下来,不得不在心中不情不愿的确定他说的有些道理。在现代时我曾试图去过国庆会场,提前半年攒钱,提前半个月早早地奔赴北京,提前半周收拾好所有的东西然后再提前半天起床。为了使自己看上去更精神一点,我特意换了件红色的衣服,下楼找宾馆的前台帮我修了眉毛。我至今还记得那个前台姑娘在听说我是去看国庆时愣生生打起精神,翻箱倒柜的从柜子深处摸出了自己的淡蓝色二层牛皮包,在一堆化妆品,手机充电线和卡包与钥匙之间翻出一张国旗的贴纸贴在我脸上。
那时的我黑发黄肤,有着黑色的,在阳光下会流转琥珀华光的眼眸。我是全世界最难获得公民身份的国家的公民,有着学生证和本国大学的校园卡,但即使是这样,我仍未能进入会场,而是在街角看着部队一个一个的经过,仰头飞机嗡鸣长空,恍若龙吟。
“您说的没错,”我说,“但是有些时候,有些地方,如果不去的话,可能会后悔一辈子。”
英国胖警察挑高了一边眼角看着我,诧异很浓重的压在他短短的淡金色眉毛上,那表情活像是在问:你女友在北平?
但最终他什么都没有说,男人向右走去,穿过两条街,将我带到了英国渣打银行香港分行的门口。
进银行之前我转头看他,胖警察靠在街边一根掉漆的老绿色柱子上,用一种匪夷所思和近似于看疯子的眼神看着这边,在和我对上视线后飞快的调整了一下表情,又作出那股热络神态,“再见啊,先生,祝你好运。”他高声说。
来往的我的同胞们朝这边投来了相当疑惑地眼神,有好奇,有窥视也有厌恶。我压了压牛仔帽帽檐,拎着行李箱快步走进了银行。
三天后,我拿着一笔新换出来的钱买了火车票,坐上火车,前往北京。
我原以为我已经低估了这年头儿火车的速度,没想到它比我还想象中还慢上一些,当蒸汽火车缓慢的,温吞的,以一个比自驾游还要慢上那么一点儿的速度优哉游哉的往前爬的时候,我在车厢里和一筐蒜,一个穿着土布外罩花棉袄,怀里抱着婴儿的女人挤在一个座位上。女人座位的对面是她的丈夫,而我的对面则是女人的婆婆。
我曾经试着和女人的丈夫换下座位,鉴于这娇小的,皮肤被阳光晒出蜜色的女人已经快要缩进座位的最角落里了,但尴尬的是他们用作交谈的话不知道是那个地方的方言,也不大能听懂我过了二甲称得上标准的普通话,每当我试图有什么动作——抽烟或者从箱子里摸出书看的时候,这一家子又会齐齐停住动作一脸警惕的看向我,直看的我如坐针毡。
那是一种看待“非我族类”的眼神,我能理解,甚至可以带入此时我的任何一个同胞通过眼神传达出来的想法,但能理解不代表能接受,最后我只好把自己也往左边靠靠,只用半个屁-股坐在座位上,委屈的打了大半天的瞌睡。
火车停靠济南的时候,这一家人下了车,新上来的人是几个学生面孔,其中一位戴着圆镜框的男生一看见我就转头对着他的同伴充满新奇的大喊,“芄兰你看!咱们要和一个洋人同坐!”
“……”我的微笑顿时僵在了唇角,在一起尴尬和只有我一个人替他们尴尬之间善解人意的选择了后者,选择假装成一个听不懂汉语的合格美国人。但很快我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天真,这群学生一直在兴致勃勃的偷眼打量我,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我,最后那名叫芄兰的女孩子大胆的凑过来,用发音不甚标准的英音问候我。
“Are you a Soviet?(您是苏-联人吗?)”
这名女孩子看模样应该是个高中生的年纪,梳着两条油亮的麻花辫,我回给她一个笑容,“No, I 'm American.(不,我是美国人。)”
大约是这个笑容让和女孩儿同行的几名男孩儿心生警惕,在接下来的旅程中,我几乎没能再和女孩儿说上半句话,反而成了那几个男生的口语陪练,一个个挨个过来找我唠嗑好不快活,直说的他们口中的‘大洋马’口干舌燥。
我有心陪他们练习,所以一直保持着一副兴致勃勃的神色和他们交谈,终于,在我第五次重复:“I'm American. I'm fine. How are you?”这种句子的时候,火车驶进了北京车站,蒸汽声和鸣笛声随着火车的逐渐减速从窗外被风刮进来,尖锐刺耳。
我从车窗往外望去,目之所及,人声鼎沸,人海如潮。
“Good-bye, Mr. Hall. It was nice talking to you.”芄兰姑娘终于找到了插话的机会,赶在所有人之前说道。
剩下的男生们也一一找我道别,脸上具是露出了些许不舍自己逮到的免费外教就这样走了的情绪,我刚回头就看到了他们的这副样子,些微坏水终于泛上心头。
“Good-bye”,我拎着行李箱站起来,走到人潮边缘。那些孩子的目光仍然在我身上,他们或许在疑惑之前还热情有礼的莱斯利·霍尔先生为什么没有说“Please give my regards to your family.”之类的话,于是我笑了起来,切换成中文轻声说,“芄兰小姐,衡之先生,元泽先生……很高兴认识你们。”
几个学生霎时睁大了眼睛,用一个震惊的,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我。我放声大笑,趁他们回神之前飞快的钻进了人与人组成的海潮中。
大洋马[1]:早期泛指外国人。
不太清楚四十年代的情况,所以很多略写,可能还有一些bug。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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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大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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