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1月
比利时,东佛兰德省,丹泽
深秋的气息逐渐笼了上来,空气里湿润的泥土味和落叶的清甜味抚过了乔琳的脸。她抬头看了看几乎要坠下的灰色天空,拢了拢前襟敞开的军绿色风衣。
之前利兹邀请她去比利时看Futurama音乐节,于是她坐上了去往比利时的飞机,然后住进了利兹熟人入住的酒店。
之后她跟着他们去了音乐节场地的后台。外面有乐队正在试音,断断续续的音乐传来,乔琳嫌弃后台太闷,走出去站在后院里盯着天空发呆。
“想要来一支吗?”一支烟递到了她面前。
乔琳抬眼看去,是一个她不认识的男人,一头浅棕色短发,打着卷,眼睛很大,看起来并不是非常年轻,但应该不超过30岁。他有种很典型的北方人气质,乔琳一眼就看得出来,当然,这可能是因为他的说话口音很好辨认。
他是利物浦人。乔琳这样想着,摇了摇头,轻声说:“谢谢,不抽烟。”
对方耸了下肩,收回了烟,“以为你冷了,需要来一支呢。”
“那真的能有帮助吗?”乔琳笑了一下,挑了下眉。
“除非你自己试一下,没人知道。”男人坦率地摊了下手。
乔琳轻笑着摇了下头,仍然拒绝了这个提议。
“好吧,”他不以为然地抬手点了支烟,扭头问她,“你是英国人?”
“曼彻斯特。”
男人惊讶地挑了下眉,他完全没从她说话口音里听出来,她说话的时候口音非常清晰,不像北方人,也不像南方人,就是单纯的很标准。
“所以你也是来听音乐节的咯?”
乔琳笑了,“你也是吗?”
男人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反问道:“你是来看哪支乐队的?”
“我认识Ride,我朋友是来看The La's的。”
男人感兴趣地追问:“你喜欢The La's?”
没等乔琳回答,一个男声插入了他们的话题:“乔琳?你来了?”
乔琳闻声看去,笑眯眯地回答:“是啊。”
Ride 的吉他手安迪·贝尔惊喜地走了过来,笑着问:“你一个人吗?”
她摇摇头,“不,利兹跟我一起来的,她认识Go!唱片的安迪·麦克唐纳,所以我住在他们同一间酒店。”
安迪点点头,扭头看到了一旁的男人,有点惊讶地伸出手介绍了自己。
乔琳看着那个男人也伸出手。他说:“李·马弗斯,The La's。”
她惊讶地扬起眉,原来他就是利兹想来看的那个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据利兹说,他是主要的词曲作者。
乔琳还记得她在音乐杂志《NME》上读到过,这支乐队的主脑李·马弗斯是个非常古怪的人,在他的带领下,乐队花了大量时间反复录制他们的首张专辑,以至于跟在他们身上花了大笔钱的Go!唱片闹出了不少矛盾。马弗斯在采访里抱怨合作的大牌制作人不理解他们的声音,最终发行的专辑糟糕透顶,像一条断了脊梁的蛇。
不过,The La's的乐评反应都很好,算是今年最受欢迎的新兴乐队之一。他们发行的那首单曲《There She Goes》,乔琳喜欢极了。她只是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
她看着两个男人互相握手,淡定地抬起手,自我介绍道:“乔琳·阿普尔比。”
三个人算是正式认识彼此了。
院子里还是太冷,于是乔琳叫他们一起回后台。现在她安静地坐在一旁,看着他们两一块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他们聊得不算热络,但却谁都没让话题真的停下来。空气里有一股旧木头和汗味混合的气息。乔琳随手翻起一旁被啤酒打湿过的杂志,发现是荷兰语的,看不懂。
她扔掉杂志,却还是不打算掺和两个吉他手的谈话。她正在享受这种距离感。安迪偶尔会回头看她,朝她笑一下。马弗斯也会低声问她要不要喝点啤酒。她都笑着拒绝了。
“你真不像是会来音乐节的人,”马弗斯说,“你看起来太干净了。”
乔琳抬起头,认真想了想:“也许我只是喜欢看别人脏。”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他笑声有点沙哑。
乔琳突然有点想念杰克,他还在伦敦,他笑起来的时候声音很温润。
马弗斯说:“我真无法想象你是个曼彻斯特女孩。”
利物浦和曼彻斯特离得很近,彼此间却都不怎么看得起。
乔琳轻笑着翻了个白眼,她问:“你又认识多少曼彻斯特人?”
马弗斯笑了笑,在脚边的空罐上碾灭了烟头。
“我夏天的时候去过曼彻斯特,你知道飞毯乐队吗?还不错。”
乔琳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一点兴趣。“你去看过他们?”
“是啊,一群吵闹的小伙子,”他笑着摇头,回忆道,“他们真的闹哄哄的,倒是香槟不错。我记得他们有个随团的吉他技师,不错的小伙子,跟他一起喝过酒,看起来挺害羞的,但其实话特别多。”
乔琳的心像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她轻声问:“他叫什么?”
“诺埃尔,诺埃尔什么来着?”
“盖勒格?”乔琳脱口而出。
“是啊——”马弗斯愣了一下,“你认识他?”
乔琳笑了,点了点头。她的指尖不自觉地摩挲着口袋里的打火机,脑海里闪过了诺埃尔知道自己能跟飞毯一起工作时兴奋的那个样子。他眉飞色舞地讲着乐队的事,得意洋洋地抬手揉她的头发然后被她把手拍开。打闹完后,他还很细心地给她理了理不小心被压歪了的衣领。
天呐,她突然鼻头酸了一下,她很想他。
马弗斯没得到她的回应,没放在心上,继续说:“他绝对有张大嘴巴,真的很有趣的一个小伙子!而且发型也很好笑。飞毯的人都有好笑的发型……”
乔琳听着听着,若无其事地移开了同马弗斯的对视,重新盯着脚旁根本看不懂的荷兰语杂志。马弗斯和安迪的交谈声还在继续,她却早就听不进去了。
没过多久,The La's的巡演经理走了过来,叫走了马弗斯。而安迪同样起身,陪着乔琳去找她的朋友。
乔琳饶有兴致地问他:“你不需要去试音什么的吗?跟你的朋友们?”
安迪微笑了一下,摇了摇头,“我需要试音,但我可以一会儿去做这些事。至少让我帮你找到你朋友。”
乔琳侧过头看他,笑了一下。那笑容不算热情,更像是出于礼貌的回应。
“你们都挺有绅士精神的。”她语气平静,像是在陈述天气。
安迪耸了耸肩,嘴角的笑意没有散,“也许我只是想表现得友好一点。”
“我知道,”她点点头,目光重新移向前方的走廊,“但你不需要这样。”
安迪看着她的侧脸,似乎想再说点什么,却又没开口。
他们之间的空气安静下来,只剩下不远处传来的鼓声和人群的笑闹。乔琳走在前面,步子稳而轻。她能感觉到那份示好的善意,细微、带着随意的暧昧感,但她没兴趣去回应。
她不想知道他们流露出来的对她的好感到底代表了什么,是那种会在天亮后跟灯光、烟雾、噪音一起消散的短暂共振,还是一种更慢、更安静的东西,她都不感兴趣。她现在有杰克了,目前她很满意。
“能给我你的号码吗?”安迪告別前问道。
乔琳轻笑了一下,从提包里抽出随身带着的唇线笔,在他的手心写下了她的号码。
安迪走后,利兹在一旁饶有深意地看了乔琳一眼。乔琳翻了个白眼,笑着说:“那个眼神是什么?”
“他很可爱,不是吗?”
“别瞎想。”
“亲爱的,”利兹故意用叹息着说,“我都要为他感到难过了。”
乔琳一挑眉,“得了吧,他是个刚出名的摇滚明星,他会没事的。”
接下来的时间里,乔琳和朋友一直沉浸在了音乐里。The La's的表演棒极了,有人说他们就像是披头士乐队遇上史密斯乐队,也确实如此。原汁原味的吉他音乐在空气中回荡,歌词质朴又深刻,简洁美丽的曲调,处处都闪耀着灵感的光芒。
利兹着迷了,用一种神游般的语气感慨:“乔,宝贝,我想我坠入爱河了。”
乔琳笑个不停,却也不得不在音乐中迷失,如果有人能写出这样的歌,那他一定是个很疯狂的人。
她最终点点头回应道:“你当然会坠入爱河了。李·马弗斯确实是个天才。”
*
音乐节结束后,乔琳独自一人回了伦敦。杰克在机场接她。可他一接到她,就听见了她的道歉。
“对不起,宝贝,我还不能回家。”
杰克惊讶地问:“那你要去哪里?”
“我想回曼彻斯特。”乔琳笑容满面地回答道。
她把行李往杰克手里一塞,回头就向机场的售票柜台走去。杰克就这么一脸懵地看着她买了最近的飞往曼彻斯特的机票,看着她同他道别。
“我会很快回来的,别担心!”
尽管买机票的时候冲劲十足,可真一踏上曼彻斯特的土地,乔琳的心头还是有点慌乱。
十一月的空气又湿又冷,风从皮靴的缝隙里钻进去,冷得像要咬人。她愣在原地,看着外面的行人和车辆来来往往,突然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机场外的天色已经沉了下来,雨滴倏地飘了下来,刚刚亮起的路灯在雨雾中晕出一片片黄色。乔琳暗骂一句,把风衣领子竖了起来。
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她要去哪里。
乔琳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报出了心底浮现的第一个地名:“去印度公寓。”
“对不起,哪里?”司机没听清楚。
一旦说出口“印度公寓”,乔琳就觉得轻松了不少。她忍不住扬起了笑容,大声说:“去印度公寓,惠特沃斯街上那个!”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耐心,上周真的是忙得出乎意料还感冒了[捂脸笑哭]这周开始恢复正常更新啦[红心][星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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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There She Go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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