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决战前夕

霍休就是上官木,青衣楼的主人。

青衣楼是什么,花挽云后来才知道,他知道的时候,霍休已经死了,死了很久,江湖很快没人再提起青衣楼,现在,马上就到了中秋团圆的时候。

陆小凤突然来了,他坐在院子的小板凳上,左右是两个不大的花园,花园里的画大多已经凋零,但金菊才是含苞待放的时候。

他看得出来,这些花养得一点不比花满楼的差,小楼里也该是金菊待开的时候了。

陆小凤坐的地方正对着门,门突然被推开,有人走了进来,是楚留香。

打扮得像个贵公子,手里却提着一条五花猪肉,脸上的笑容,马上那是一个人心心念念的想要回家,中午进了家门的时候,一种发自内心的高兴。

陆小凤在此时此刻之前,绝想不到这个场景,他一时说不出话来,这让他很难受。

谁也没说楚留香是神,他本来就是个凡人,即便他是个几乎匪夷所思的神话,可还是个普通人,是人就要吃饭,只要是吃饭的人,去菜市场买点菜,不是很平常的事吗。

楚留香看见陆小凤,只是笑了一笑,没和他说话,而是向里面喊:“今天我亲自去买了菜,你也要亲自下厨才行,我已经很久没有吃上你亲手做的菜了,实在想念得很。”

原来他也不是每天都亲自出门买菜的,陆小凤坐在凳子上,转向屋门,门吱呀一声打开,花挽云走了出来。

陆小凤的笑容停在脸上,好像忘了怎么收回去。

“我换身衣服,本来就是不想去沾那些事,你如果非要让我做,那条生肉你也非得生吃下去不可。”

楚留香讪讪摸了摸鼻子,一个好妻子,在男人高高兴兴回来的时候,一定很愿意准备好一桌热腾腾的饭菜。

可花挽云偏喜欢懒散,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和楚留香一样,没人阻止得了。

但大多时候,他都是个很温柔,又很善解人意的人,如果不是今天有事要做,他一定不会拒绝。

他换了一身衣服,陆小凤本来就在等他换衣服,现在他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

花挽云负手站在房檐下,白衣如雪,束了一个高高的马尾,他的头发很黑,还没有一根白发,一半洒在他胸前,雪白的衣襟上,一半垂在身后。

黑和白,这两种极端的颜色,让他看起来很纯粹,很干净,他的目光有些冷,正如他刚刚说出口的话。

就像个在山林里有些弧度寂寞的少年,他笑起来,会变得很温柔,很温暖,甚至有些单纯。

楚留香想起很久以前,见到花挽云这个样子,他的确隐藏在山林里,和中原一点红在一起,一点红和他的妻子曲无容,已经有了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

一点红本是个杀手,绝不该和花挽云这样的人一起隐居,正如没人想得到,他们是很好的朋友。

花挽云也不是在隐居,而是在躲避风头,躲江湖上要杀他的人。

他走的时候,让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楚留香为他流了一天一夜的眼泪,发了一天一夜的呆,又醉了一天一夜。

那三天究竟是怎么过的,楚留香自己都说不清,他只觉得自己的灵魂,都不在身体里了。

“云儿,你去准备午饭吧,有客人来。”花挽云唤道。

云儿是他买下的丫头,他挑的人,当然心灵手巧,又很聪明,而且,一点也不贵。

小丫头立刻跑过来,接了楚留香手上的肉,到厨房里去了。

“你要出门了?”陆小凤问,是不是自己来的不是时候。

“你来了,我当然要出门,你两个朋友要决斗,你要是没有什么法子,我想,你早晚都会想到我们。”

花挽云说,他走下来,忍不住摸了下鼻子,和楚留香一起久了,难免染上这个毛病。

“人大多时候都会对前人推崇备至,总觉得哪怕是现在最好的,比前人,也总是差一些,你一定觉得,纵然是西门吹雪的剑,也伤不了楚留香。”

陆小凤的确这样想,他听见这样的话,不得不错愕:“难道你觉得,西门吹雪已胜过了楚留香?”

“我不知道,我不了解西门吹雪,也不知道他和薛衣人比起来如何,但人总有失败的时候。”

楚留香唯一败的一次,就是去面对史天王,他从不杀人,可那一次不同,如果他真的有机会杀史天王,或许,他真的会出手。

见过史天王之后,他又觉得这个人并非传闻中那样残暴无情,那时他还会不会杀史天王,花挽云并不知道。

史天王的安排几乎已是天衣无缝,花挽云准备了很多年,到最后一刻,发现依然不过是徒劳,这远远比他被原随云揭穿身份,被江湖追杀时,更让他绝望。

不光因为这是他一定要完成的任务,朝廷要解决的大患,更因为玉剑公主,是他的朋友,一个认识了十几年,真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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