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雪风神庙

25.

纵然脚力不慢,祝向云也是花了一夜多的时辰,终于在清晨来临之际赶到了少林寺。

只不过,在这庄严宏伟的寺庙中,居然有人选择了翻墙而入——实在是有失礼数。

寺院中的几位大师自然是听到了动静,梵音未绝,檀香袅袅间,竟无一人出门查看。

只因不日前,天峰大师曾将他们召集过去,告诉他们一个惊天的大秘密,四位大师在知道来龙去脉后,自然不会去阻止那位小心翼翼翻墙而入的少年。

长辈对晚辈向来不会太严苛,更何况那位后生还极其讨人喜欢,四位大师也就没计较祝向云的无礼,甚至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祝向云在天色未亮之前,终于摸回了自己的禅房,双腿一蹬,被子一裹,就这么安详地睡了过去。

待她醒来时,已是当日的黄昏。

一觉过去,她感觉浑身通畅,去庖厨找了些吃的,路过天峰大师的院子时,远远望见一抹白色的身影凌空而来。

祝向云瞪大了双眼,手里还拿着吃了半截的黄瓜,但见冷月高悬,微风动树,她又咬了一口,眼睁睁看着楚留香的身影消失在黑夜中,随后向藏经阁跑去。

她喃喃道:“好俊俏的轻功。”

然后快速吃完手中的黄瓜,走进了天峰大师的院子。

静夜沉沉,浮光霭霭,竹影摇曳,月色如银。

无花跪在地上,从她的方向看去,无花的肩膀抖动,隐约中能听见哭泣的声音,至于是鳄鱼的眼泪还是别的,她也无从分辨。

天峰大师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话,只是闭着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

祝向云在黑夜轻叹一声,随后隐匿在黑夜中。

回到禅房中,才推开门便发现屋内坐着一个黑衣女子,差点吓得她一跳。

“秋姑娘?”祝向云立马认出了来的人,“你是有什么事情找我吗?”

起初,秋灵素用黑纱将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这些天,她也只是露出一双清清浅浅的眸子,只需轻轻一眼,便会不自主沉溺在漾开的潋滟波光中。

祝向云轻咳一声,很快别过眼去,脸上已染了一层薄薄的桃红,任谁被这么直白的视线盯着,总归是会有些害羞的。

秋灵素拿出一封信,收回了灼热的视线:“祝姑娘,我想请你帮我送封信……”

女人的话里充满着迟疑,若是旁人面对这样一双柔情似水的眼睛,哪怕没有见到全貌,也不会忍心拒绝,可秋灵素对面的人不是旁人。

她在丐帮待了二十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她一眼便能分辨出真心和假意,也能看穿对方是个怎样的人。

不可否认的是,眼前的女子是她见过最善良的人。

有人眼中无色,心中却有色;亦有人眼中有色,心中无色。

眼前的少年人两样都不占,这样的人似乎不应该被俗世所烦扰,她私心认为,少年是在尘世之外,不沾染风雪的神人,即便她知道少年不会拒绝她,可她还是有些开不了口。

因为她要送信的地方很危险,那个魔头也在那里,少年又太过风华无双。

祝向云瞥了一眼信件上的名字:聂希亲启。

又认真回想了一下记忆中有关姓聂的武侠人物,她还是没什么头绪,只好问秋灵素:“敢问秋姑娘,你这封信是要送给谁,送信的地点又在哪里?”

“聂希是我的师父,地点在大漠……”

大漠,石观音?

难怪秋灵素会迟疑,原来是怕她遇到石观音。

思索一番后,祝向云还是没有拒绝秋灵素,她向来不是那种会拒绝别人的人,而且她也有非去不可的理由。

夜色已深,空山寂静,少林寺的后山被披上了一层薄纱,朦胧美奂,恰似浸浴在一种神秘而凄凉的雾里。

远远看去,只见一个长袍随风飘荡的背影端坐在山巅,像是高山上云雾,不沾染俗世间的半点尘埃。

楚留香到达山脚看见的便是这幅画面,明月当空,夜色如画,有一出尘的仙人于山巅俯瞰众生。

这幅美好的景象他实在不愿打破,想到无花之前的话,他却又不得不走在这条通往山巅的崎岖窄路上,哪怕到了山顶,他始终保持沉默,仿若黑夜中沉默的山谷。

“这山顶蚊子真多,话说楚留香怎么还不来,该不会太嘚瑟被抓了吧?那可太霉了。”

话里话外虽说尽是担忧之词,可听她的语气,仿佛幸灾乐祸成分似乎更高些。

先前的那点愁苦在听到这席话后,早已化作云烟散去,楚留香笑道:“我却是不知小友竟如此担忧我?”

“楚留香?你没被抓啊?”在山顶为了装一把大的,祝向云都不知道喂饱了多少蚊子,骤然听到熟悉的声音,连忙跳起来,天知道她等这一刻多久了。

楚留香摇了摇扇子,故作遗憾:“原来小友并不是很想见到楚某。”

说完作势就要转身离开。

祝向云连忙叫住他:“诶诶诶——不是,香帅,你先别走啊!”然后迅速跃至楚留香跟前,“我真没那个意思,您老人家千万别误会。”

楚留香摇扇子的手略微一顿,很快恢复正常,像是抓住了什么不得了的字眼,问道:“我很老吗?”

祝向云说完就后悔了,再加上楚留香的话,她简直恨不得有人研制出了后悔药,连忙摇头,那些赞美之词跟不要钱一样,一股脑地从嘴里蹦出来:“没有,绝对没有,香帅你玉树临风、芝兰玉树、轩然霞举、玉质金相、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楚留香笑着打断:“这当真是楚某此生听到过最多的赞美之词了,楚某受之有愧。”

祝向云也察觉到了不对劲:“所以……你方才是在捉弄我?”

但也只是随口说说,她也不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只不过总感觉话题有跑偏的趋势。

“等一下,我找你是有要事相商,香帅找我可是有什么事?”她连忙制止了楚留香要说下去的话,再这样下去,永远进入不了正题。

她忙着呢。

楚留香摇了摇扇子,收敛起脸上的笑意:“无妨,小友的事要紧些。”

他向来很谦让,诚然他的事也不是很重要,看小友焦急的神情,他愿意等待一段时间。

祝向云拿出无花的日记,递给楚留香,正色道:“我知香帅心中诸般疑惑,若香帅看完这本册子后仍有不解,我愿为香帅解惑,只是,香帅看过后,还烦请将此物替我代交给追命捕头。”

楚留香接过册子,却没有急着去翻看,而是问了一个不起眼的问题:“小友为何不亲自交给追命呢?”

祝向云不好意思地挠头:“害,我……我最近要去一趟燕北,时间有点赶,估摸着等不到追命了,所以才托香帅帮个忙,想来香帅也不会拒绝的。”

“那便祝小友此去一路顺途、心想事成。”

26.

祝向云这边已经一路策马北上,到了燕北境内,宛如冬月流照,青女织霜。

从小在北方长大的她见过不少雪,但最令她印象深刻的,估计还是〇八年的那场雪,放了寒假本应回老家的她和父母被困在高速上。

不多时,风雪又大了起来,其间夹杂着簌簌滚动的雪粒,令她蒙生出一种行走在一片广袤无垠的白色沙漠之中。

而沙漠总是让人想到荒凉与寂寞,祝向云运转着内心功法,放眼望去,只见天地皆成一色,白茫茫一片,看不清去路,她不由得轻叹了一声。

这实在不是一段很愉快的路程。

雪越下越大,她在一片白茫茫中看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黑点,凭借着不错的直觉和运气,她认为那里会是一个不错的庇护所。

祝向云俯身摸了摸身下的宝马,她在马市上一眼就相中了这匹宝马,碍于她兜里实在比脸干净,买马的钱都还是楚留香借给她的。

这下,她又欠了楚留香一个人情。

路途难行,这一路确实辛苦它了。

此地离万梅山庄已经不远了,快则明日,慢则两三日,总会到达的,也不急于这一时。

这是一间漏风且随时有可能会倒塌的破庙,庙里还搭着一个正在努力燃烧的火堆,角落里也被人收拾出了一块能让人休息的地方。

只不过在一个破败的神像处挂着一张极为显眼的红色披风,祝向云走过去用剑挑起来,翻来覆去看了几眼,料子很是光滑柔顺,似乎是传闻中的丝绢。

有够阔气的。想必这披风的主人在江湖上也是个麻烦不断的人物。

火堆旁边还放着一壶刚热没多久的酒。

这是一段很漫长的旅程,祝向云很擅长取悦自己,她一路上都很有活力,饶是这一路的风景被时间覆盖得一成不变,她仍然很开朗。

她四处查看了一下,仍旧没有发现红色披风的主人,室内的温暖已经将她这些赶路的疲惫一扫而空,也顾不得是否的礼貌问题,她强撑着睡意走到被收拾出来的地方。

布置这一切的当真是个妙人,休息的地方既不会离火很近,又不会很远,当真是个再适合不过的地方了。

睡觉前,还未饮过酒的她决定试一下那温好的酒,反正两眼一闭也是个死,与其被酒香给馋死,倒不如在死前享受一下。

她断定,这壶酒一定是市面上买不到的好酒。

能将破庙布置得如此舒适的人当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奇才,祝向云咂巴了一下,有些辣喉,除此之外还有股淡淡的幽香,是鲜花的香气。

祝向云却是不知道,她口中的奇才,此刻正在大雪纷飞的雪地与人比赛翻跟头。

并不知道有人在他辛辛苦苦点燃的火堆前烤火,躺在他准备舒舒服服睡上一觉的床榻上,还偷喝了他从万梅山庄偷出来的最后一壶美酒,甚至还对他心爱的披风评头论足。

他朝着躺在地上因输了比赛而感到不可置信的司空摘星大喊:“猴精,输了可不许耍赖!”

待他高高兴兴回到破庙,正准备喝着美酒,美美睡上一觉时,陆小凤万分震惊。

他辛苦点燃的火堆如今只剩一堆还留有余温的灰烬,昨晚摆放酒壶的地方也是空荡荡的一片,他的红色披风也被人移动了位置,迎接他的只有穿堂风和床榻上一靛醒目的银子。

陆小凤的美酒被偷了,小偷还给他留下一靛银子,他顿时想到了昨晚和他比赛的司空摘星。

“猴精——”

“别让我抓到你!”

其实也不怪陆小凤,江湖上会妙手空空的人有很多,但是闯出名堂的只有两位,一位是踏月留香夜**的盗帅楚留香,另一位则是有着偷王之王的司空摘星,小偷做到他们这个份上,也算是开天辟地独一份。

楚留香自然不会从遥远的大漠跑来偷陆小凤的美酒,值得怀疑的自然只有司空摘星。

只是陆小凤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昨夜这庙里来了位姑娘,而那姑娘还喝了他的酒,睡了他的床榻。

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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