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爪没有跑多远,达米安在进入哥谭市区后不久就找到了他,他坐在一座大厦的顶楼边缘,低头看着人来人往的城市。在察觉到有人靠近后,他偏过头看到达米安,利爪很好收齐了那份失望,但根本瞒不过达米安。
“你的制服太显眼了,别在白天穿这套。哥谭不喜欢外来者。”
“在大白天穿着那套黑漆漆的制服?”达米安态度傲慢的落在利爪的身后,只要踹一脚就能让利爪掉下高楼,“我可不觉得这算隐瞒。”
但这样危险的距离利爪却显得丝毫不在乎,他开口语调傲慢地和达米安不相上下:“这里是哥谭,谁都知道我是夜枭的助手。哥谭是夜枭。”
他甚至省略地盘这个词汇,哥谭是夜枭,这座看不见光的犯罪之城是猫头鹰的私产。即使它时刻都在找机会摆脱猫头鹰的翅膀,那些天真怀抱着不切实际想法的蠢货们,但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所有人都无法否认,哥谭是夜枭的。
哥谭是夜枭。
除了他,哥谭还能属于谁呢?归于犯罪辛迪加?归于无能的政府还是早被归属夜枭的警局?还是那些天真愚蠢的义警?那还不如让哥谭归属夜枭,永远归属夜枭。
总不会有比夜枭更好的统治者了。理查德这样认为。
“我不觉得。”达米安双手抱肩,借着站与坐的高度差,居高临下看着利爪。“他甚至没法让你臣服,他可算不上一个合格的统治者。你说你是他的助手,可你却背离了他,他出门都没把你带上,看起来他可完全不信任你。”
达米安在偷换概念,就算是蝙蝠侠也不会时时刻刻把罗宾带在身边,但这不妨碍达米安以此借口戳利爪的痛点。他清楚这不是他的世界,夜枭也不是他的父亲,但他还是看利爪不顺眼,不止有爱丽丝一个理由。
在达米安看来,利爪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助手/下属。他自然不清楚理查德和夜枭的矛盾,达米安也不在乎,他只是站在高位者的角度,冷酷地批判理查德这份近乎于背叛的任性。
刺客联盟没能教导他同理心和怜悯,只教会他如何成为统治者以及力量决定一切。
塔利亚将达米安送到哥谭,她期望蝙蝠侠能教会达米安如何成为真正的强者,也想要用达米安套牢蝙蝠侠。然而塔利亚的算计一个没有达成,因为蝙蝠侠不在哥谭,但她同样看到了新的可能性,能够教导达米安的不一定必须是她认识的蝙蝠侠。
罗宾疲于应付,红头罩乐得看戏。布鲁西在家里的存在感还没有爱丽丝强,没有人教导达米安如何拥有一颗仁慈的心。
他依旧是刺客联盟培养的继承人。
“这就是你得意洋洋的资本?”达米安用讥讽的声音重复,“助手,一个只有空名的位置。”
理查德还是没忍住翻身和达米安打了起来,但他所在的位置不巧,没有足够的着力点,但理查德可是马戏团出身。他熟悉各种看似惊险实际安全的表演技巧,达米安的攻击技巧很直白,直白地都是杀招,这代表着他每次都很用力。
所以理查德只需要把他引诱到边缘处攻击,然后轻轻一推。罗宾鸟就会坠落高楼。
终于安静了,真是只不讨人喜欢的小鸟。
这回换理查德居高临下俯视着坠落的小鸟了,他看着如坠毁飞机般落下的罗宾,不会吧,不会有哥谭混的连坠落都不会减速吧……不会吧?理查德盯了几秒,他大骂一声
“草”
死个别人家的小鸟和他有什么关系呢?这个小混蛋还想要和另一个他抢罗宾的称号呢,那可是爸妈给他的昵称。理查德从高楼一跃而下。只是因为爱丽丝帮我打过夜枭,所以不能眼看着别人家的小孩因为这么离谱的理由死掉。
只是因为爱丽丝,要不是爱丽丝才不会救这个讨人厌的小鬼。理查德恶狠狠地想到。他计算着他和达米安之间的距离,看准时机,射出勾爪,缠在达米安的腰间。
他另一只勾爪则是挂在大楼一个恰好打开的窗口,他用力一荡,他自己和达米安都掉进大楼里。还好这栋楼是他家的,理查德看着满地玻璃庆幸想到。
达米安仿佛在收集各种款式的罗宾好感/厌恶度,这就是未来要成为蝙蝠侠的人吗?别人收集蝙蝠侠,他收集罗宾。
昨天看了小丑电影,太无语了把灵感无语没了,感谢编剧和导演让我看了一部中产阶级自甘堕落史,可能这就是有钱人的苦恼吧。有房子有电梯冰箱大到可以塞人,无业游民都能让亲妈住美利坚的ICU,还能跑去诱拐韦恩庄园的小布鲁斯。最终疯掉原因是精神世界得不到满足。你们和新蝙蝠侠里全哥谭陪小蝙蝠演戏真的有异曲同工之妙,建议锁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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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理查德:风水轮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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