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He walks through Ⅴ

他醒来的时候迪克正盯着提姆,摆弄他前额的头发。他和他在空中交换了一下目光,迪克点点头,会意地躺了下去。他几乎是抱着提姆,很快睡着了。

“嘿,提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狄恩低声说,“你醒了吗?”

“我想你不能指望仿制抗生素起效有多快。”提姆闭着眼睛,含糊地说,“不过是的,我醒了。可能一会儿还会失去意识。”

“呃。你听到我们说的话了吗?”他探过上半身,用两位义警携带的温度计测了一下他的体温。99.8度。好一些了,但不够好。

“我觉得我听到了。”提姆叹了口气,“老天啊。我知道迪克很忙,但是我也没想过他这么忙。我从来没注意到这个。”

“这不是你们的错。”狄恩不情愿地说,“这也许都不是蝙蝠的错。”

“但是你却注意到了。”提姆敏锐地指出,“你得非常熟悉迪克才能做到这一点。”

“不,”他否认,“我只是认识原来的迪克。”

“你认识。嗯哼。讲讲你们怎么认识的。”

“呃。”

提姆发出一声轻哼。“一个病人在对你说话,”他狡猾地说,“你要是不说,我就现在昏过去。”

狄恩在一句脏话和乖乖应答之间犹豫不决。最后他准备避重就轻:“我当时加入了红头罩帮……”

“当时?你多大?我指,嗯,生理年龄。”

“大概十三岁?”

“什么?红头罩帮的入帮年龄也太小了。你怎么加入的?”

“他们在贫民区和黑面具手下混战的时候,我过去捡枪——”

“等下。你怎么在贫民区的?我以为你像康纳一样在实验室长大。”

“你再这么刨根究底——”

“啊,我好晕。”提姆毫无感情地朗诵,“不听一个真实故事,我就要再昏过去了。”

狄恩干脆利落地骂了一句脏话。“很有趣,”他压抑着怒火说,“我要是再被你诱导——提姆?提姆?别,你至少等到迪克醒过来——”

他小心翼翼地握住提姆的手指晃了晃,测了体温:100.2度。少年掀开一只眼睛的眼皮看了他一眼。他看起来真的很糟糕。

“好吧,你最好还是保持意识一会儿。”狄恩嘀咕,“我讲就是了。”

“那时我刚从最原始的地方醒过来。最原始的地方,是指我被制造出来的地方,那确实是一个实验室。在那之后我马上就被运走了。”

“运到贫民区?卢瑟或者小丑想要把你倒卖给企鹅人还是黑面具?”

“呃,不。贫民区应该不是终点。似乎是运送我的车爆炸了,或者侧翻了,总之那的的确确是个意外,不管怎么说,我,作为一个看起来才十二岁的小屁孩,流落到了哥谭的贫民区里。而且不像康纳,那样脑子里安装好了教育程序——我是说,他像是我的实验的改良版;我什么也不会。”

“包括说话和走路?”

“甚至包括吃饭和上厕所。”

“……天。你是怎么活下来的?他们没来找你吗?”

狄恩耸肩:“我后来弄明白,小丑紧接着就被送进了阿卡姆,所以倒也没人管我。我也不太记得是怎么活过第一年的了,也许包括像野狗一样不穿衣服地在巷子里面爬,翻垃圾,到处撒尿。”

“噢。我很抱歉。”

“没关系,那肯定是一种相当难得的生命体验,一般人绝对经历不了的那种。总之,我在学会说“你好”之前就学会了说“*你*”,在学会走路之前就学会了打人。”提姆轻轻地笑了,他接着说:“然后我想方设法学会了其他一切能保证像他那么大的小孩儿能在那里生存的手段,包括偷窃,抢劫——”

“十二岁?你当真的?”

“只要你会用枪。或者不需要枪,你可以抢更小的孩子,但这不常用,因为他们也很穷,没什么油水可捞。呃,听起来确实很混蛋的。”

“可以理解。你怎么学的枪?”

“第一次用是偷用另一个流浪汉的,我大概打了三发子弹,中了三个啤酒瓶,手很痛但也没处理,我现在想起来至少骨裂了,没有后遗症真是奇迹。”

“非常赞同。”

“——被他发现之后我跑了三条街。至于怎么用……那就像一种天赋,”狄恩说,“犯罪的天赋。总之,在我从贫民区的车祸里爬出来,糊弄生计了一年左右之后,有一次红头罩帮和黑面具手下的一小波虾兵蟹将火拼,不巧地点选在了我躲避冬天严寒的废弃工厂。我非常气愤——”

“非常气愤。”提姆嘟囔,“你太可爱了。”

“我保证你听完就不觉得可爱了。”狄恩诚恳地说,“有一个红头罩帮的人倒在我脚下,死了;于是我把他的头罩和枪都扒了下来,冲了上去。”

“还是很可爱——”

“在那场战斗里我设法干掉了对面的老大,我想他大概是太轻视我了,一个不到三英尺高的孩子。我第一次杀人。”

“……十二岁。”

“比不上达米安。”

“但你其实是一岁。说到这个——你现在的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

“十八岁,大概。我在我的宇宙也活了十八年左右,所以是匹配的。”

“真匹配。”提姆友善地挖苦道。狄恩注意到他的声音开始减弱了。

“反正我就证明了自己然后入伙了。在一次打击犯罪中,蝙蝠侠去对付大块头,把杂兵留给罗宾。迪克那时候十五六岁?他就从天而降,那群人还没注意到发生了什么就被挨个撂倒了。然后我拿枪对着他,你知道他说了什么吗?”

“……嗯?”

“他问我:‘你几岁了?’”

“我相当可以理解。”提姆说,“要是我我也会问的。”

“我说我四十八岁,是个侏儒。——不许笑,我当时刚学会侏儒这个词,还是听人骂企鹅人才会的——然后罗宾拆穿了我。他说他见过真正的矮小症患者,绝对不是我这样。然后他把我放倒,我们莫名其妙地聊了起来。”

“嗯哼,飞翔的格雷森。他应该告诉布鲁斯的。”

“我后来知道他那时候和蝙蝠吵架了,因为他宁愿人手不足也不愿意带他去深入打击犯罪。”

“保护儿童心理健康。”提姆含糊地说,“就算是达米安,我也不会让他直接去和小詹姆斯对峙的。”

小詹姆斯·戈登。狄恩深呼吸:“但你也才十七岁。”

“不重要,继续讲。”

“在那之后,我们又见了几次面,在他夜巡的时候。挺巧的,当时我都没在干坏事。然后有一次他问我,要不要当他的线人。”

“小罗宾和他的小线人。太逗了。”

“现在想起来确实非常好笑。”狄恩承认道,“不过当时我问:‘什么叫线人?’”

“噗。”

“总之我们就发展了一种奇怪的关系:我答应他为他提供消息,他带我在哥谭里乱转,教我学习。我们坐轨道交通,逛遍了哥谭的每一个角落。”

“听着还挺浪漫的。”

“实际上一点也不。一个戴着多米诺面具的墨镜口罩兜帽可疑青少年和一个红头罩小孩。”

“哈。”

“就是这样了。”狄恩说,“所以我知道他喜欢闲逛——他是真的喜欢闲逛。提姆?”

这次回答他的是绵长的呼吸声。他再次测了温度。100.1度。没有恶化,还可以接受。

他又发了会儿呆。“夜翼?”他问,“你醒着吗?”

“一半就醒了。”迪克回答道,“大概就在你说当时小丑被送进阿卡姆的时候。叫我迪克,鉴于你都叫提姆名字了。”

“呃。迪克——”

“这么说来,你的宇宙里你和迪克·格雷森是朋友了?”

狄恩安静了一会儿。“我觉得不能算是。”他最后说,“毕竟我们当时年龄差距挺大的——而且你在成为夜翼后和布鲁德海文的所有反派**,所以我觉得,对于你来说,那种行为只是因为我年龄太小而发展出的一种替代**的东西。此外,当我开始真正意义上地当了超级反派后,我们大打出手很多次。”

“听你的描述我严重怀疑你嘴里超级反派的真实性。”迪克径直忽略了**那部分,得知提姆没事显然让他松了一口气。他打趣说:“你是不是把风筝人算成超级反派的那一类?”

“呃。你在哥谭的维基百科上搜索的话,他的标签里确实有‘超级反派’。不过就我而言,他显然算不上超级。”

“同意。那你——”

“我们是不是该走了?”狄恩努力岔开了话题,“我觉得我们已经耽误了非常多的时间。你上次测腐朽之黑的速度已经很快了。”

“对。它现在应该离我们二十公里不到了。”迪克说,“不过我们离那个亮点也已经很近了。”

“如果——如果我们过去,就发现它只是一个闪闪发光、除此之外卵用没有的泉水呢?”

“人的处境濒临绝望时,上天总会给以出路。”迪克说,把提姆扶到自己的后背上,“如果那真是一个闪闪发光的漂亮泉水,我就要怀疑始作俑者的目的了。”

“没错,你说的很对。”狄恩陷入思考,“如果真如我所说,那么显然对方是想戏耍我们一番再让我们陷入绝望。这感觉像是小丑干的,但他不喜欢这么花里胡哨的环境,而且过程还没什么痛苦。”

“你说得很让人胆战心惊,”迪克说,他们收拾了营地,开始快速行进,“我现在相信你在犯罪心理学确实有一定造诣了。”

“别胡闹。”狄恩刻薄地说,“你准备什么时候说服提姆?……迪克?不要装死。你们蝙蝠都是缩头乌龟吗?”

*风筝人:一个不能算是很强的超级反派。有时甚至把他算成反英雄。

*人的处境濒临绝望时,上天总会给以出路:天无绝人之路的英文版。

*99.8度:华氏度,大概是37.7摄氏度。100.2大概是37.9摄氏度。

狄恩没发疯也没试图发疯的一章!狄恩大成功!

提姆再次成功地诱导了狄恩说了一大堆话!小红,真有你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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