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

血迹,大面积的血迹。

提姆在确认污渍成分后立刻确认,这里曾经应当出现过大片的血液,血液漫至桌脚,浸湿渗透进去。后来虽然表面的血迹都被清理过,但清理的人明显不细心。

除此之外,提姆又仔细检查过屋内不容易被打扫到的角落,在客厅沙发、茶几角落,以及玄关的墙壁与地板连接的缝隙处均发现残留血迹。

如此分散的血液痕迹很容易就让人想到两种可能。一种是受害者伤口位置特殊,导致大出血,在被人拖行的过程中仍在流血不止。第二种是,受害者在客厅遭受袭击,但并没有当场死亡,而是在逃跑途中来到玄关处,再次遭到打击,并在此处流出大量血液,血液流至桌底四脚和另一边的墙角。

但无论哪种,这样大量的出血痕迹似乎都不太妙,受害者很可能已经死亡。

是否可能是屋主本人受伤导致的?有可能,但是丽兹曾经说,她打听到的是屋主外出了,如果是发生了这样大的事情维金斯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也不会不对他说——提姆很清楚他们打听情报的能力。

可这也……太巧了。只是寻找丢失物品的委托,怎么还会牵扯出这种东西?屋主这么久不在,又是否是畏罪潜逃?

而且在翻找过程中,原本房间内就存在的怪异感更加强烈了。

从盥洗室里的牙刷、日常用品,厨房橱柜餐具餐杯,还有室内拖鞋、衣物等等,无一不再诉说居住在这里的人是独居,成年女性,但身材纤细矮小,会跳舞会打扮喜爱音乐——除了电子琴,提姆还找到了留声机和不少唱片。

但同时提姆还找到了更多的儿童用品和玩具,以及有些家具能够明显看出是专为身高不高的人打造,已经不是“喜欢可爱的东西”就能够解释的了。

就好像是,这里应该还长期住着一名儿童,同样是女孩。

这就让人觉得十分古怪了。

由于提姆以前经历过的事,加上屋内的血迹残留,提姆很容易就想到刚来到伦敦时遭遇到的绑架。而且丽兹……她会和这件事有关系吗?

提姆拧着眉毛,从口袋里掏出证物袋——这东西又不占地方,他经常会随身带两个,就像他随身带着的相机一样。

还不能轻易下决断,毕竟现代社会,奇形怪状的人也不少,就像那名绑架犯,对方其实在此之前从未杀害过人类,只用动物来进行发泄。他的住所处就有不少血迹残留,也确实都是动物的。

或许这里的同样如此。

而其中的怪异处也可以用其他的来解释……比如精神异常,有虐杀猫狗癖好的同时或许会幻想自己仍处在幼年状态,认为自己就是孩子,清醒时又会知道自己是成年人。

但这些都是猜测,提姆仍觉得太巧了。而且他没有在屋内找到动物毛发的存在,养过宠物的人都知道,动物掉毛是很难避免的,而且很难彻底的清理干净。所以,是人血的可能性更大,可现场除了那些痕迹之外,没有找到凶器和更多线索了。

他刮下一些污渍粉末,拿走盥洗室的牙刷,又在卧室床上找到几根头发,只是除了毛囊,要用头发做DNA检测的话,头发保存时间不易过长,也不知道这些还有用没有,总之先带回去找地方分析完成分再说。

这次探索提姆没有找到丽兹的发卡,却意外发现了其他东西,这令他无心再和同学们一起玩了,找了个借口通知一声就提前离开。

他直奔回贝克街,下车就冲到221B门口“咚咚”敲门。

哈德森太太开门后,他就径直上楼,嘴里还喊着:“夏洛克!”

此时天色还不算晚,夕阳从窗外洒进来,将窗边一片照的金黄。夏洛克就坐在窗边的桌前,哪怕在室内也仍穿着衬衣西装皮鞋,腰背挺直面无表情,桌上放着电脑,不知道是在看什么。金色的光恰恰好只落在手边,没有将他笼进黄昏中。

听到提姆的声音,他也没应,只有眼珠子转了转看过去。

提姆跑过去,将证物袋掏出来怼在夏洛克眼前,嘴里焦急又兴奋地说:“夏洛克,夏洛克!快看看这个!”

虽然仍觉得是否太巧合了,但没有侦探会拒绝探究这种案子。

“我好像发现凶案现场了,这是我在现场找到的!”提姆蹦了蹦,“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人类的血液,我记得你不是有经常去的化验室吗?那里可以检验这个吧?”

“你的礼貌被你弄丢了吗?”平时提姆叫人的时候,尤其是叫成年人时,会装模做样地叫人敬称,比如叫他福尔摩斯先生。但每次他兴奋激动地时候就会把这些全部忘掉,直呼其名的。夏洛克瞥他一眼,伸手接过证物袋,“什么事。”

提姆也瞪他:“你之前不是还说没案子很无聊吗……”

不过,提姆还是很快平静下来,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后他语速极快地将自己的委托和发现的情况讲出来。

“我不确定丽兹知不知道这件事,又和这件事有没有关系,但我个人认为是没有的。”提姆最后总结道,“总之,得先把这些送去检验。”

夏洛克追问:“你认为没有关系?怎么确定的。”

提姆皱眉:“我没有办法完全确定。不过,那处住所从始至终都只能发现一个人的生活痕迹,这是骗不了人的,屋主也没有掩饰。而且虽然有许多女孩的衣裙,但尺寸和丽兹并不相同,我推测大概是比丽兹大两三岁……也就是和我同龄女孩的衣物。”

据说,丽兹今年只有八岁。

首先排除丽兹就是住在那里的孩子。

“而且,维金斯他们都能确定,丽兹不常出远门。她的年纪太小了,只偶尔有些非常轻松的活才会离开那么远,平时也都是和其他孩子一起行动。根据他们的口述,丽兹当时应该只在那里停留了10至20分钟左右,后来几次外出的时间也并不算长。”

排除丽兹与可能存在的凶杀案有关。虽然在各类案件中,凶手是儿童的情况很少见,尤其是儿童杀害成年人的事件,几乎称得上是稀有,但却并不是不存在的,只是大多数情况下也并非孩童亲手所作。

而可以肯定的是,丽兹虽然确实有隐瞒些什么,但她无论是体型和力量,还是时间上,她都不可能做的到。

起码提姆认为,就算是自己去做,从杀人到清理现场,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况且,他绝不会在事后还要找人去现场查看的。

事实上,提姆在猜测那可能是凶案现场时就脑子里就已经将大部分可能都想过一遍又一一排除了。尤其是提姆身为孩子,他的思想更加不受束缚,可以理所当然地去做一些成年人觉得匪夷所思地猜测。

提姆将自己所有的猜测和否决理由都说出来后,又说:“而且,这也只是猜测。现在还没办法确定这些血迹就是人血不是吗?”

虽然这么说,但提姆已经更倾向于就是人血了。只是,哪怕侦探对于命案和真相的追逐是永恒不变的,有些时候提姆还是希望没有任何人死去。

夏洛克看看他,挑了挑眉颔首道:“可以。”

他之前也并不是要反驳提姆的推测。

他把证物袋还给提姆,站起来就走,提姆跟在他身后。

在英国,司法机构与法医是合作关系,通常是和医院法医部或大学的法医专业合作,私人的鉴定机构则是案件相关人员委托较多。当有凶杀案时警方会先将尸体送至解剖室,由法医检验后再出具报告递交警方和法院。

夏洛克有长期合作的法医和解剖室化验室,法医名叫茉莉·霍普,是一名年轻的女法医,提姆见过两次,但并不熟,也没有说过几句话。平时,夏洛克即便没有案子时也会去化验室里呆着,他在化验室和解剖室里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多多了。

不过,提姆却是第一次来这里。

霍普法医已经快要下班了,因为夏洛克打电话说要过来,她就在这里又等了一会儿,见到提姆的时候直接吓了一跳!

她看看夏洛克,又看看提姆,好奇道:“提姆?你怎么也跟夏洛克一起过来了?”

提姆仰着头,老老实实向茉莉问了一声好。

他们之前见过,但都是在221B,茉莉有时候会过去。

他说:“霍普小姐下午好,有点事需要确认,打扰您了。”

提姆这时候又表现地很有礼貌了,看起来乖乖巧巧的,茉莉法医看看他,又看看夏洛克。

但夏洛克并不理她,走进化验室里就开始做准备工作。

想要辨别是人血还是动物血不是一件难事,只需要用抗人血红蛋白试剂纸检测一下,如果呈现阳性,则说明是人血。

几分钟后,试剂纸上出现明晃晃的两条色带,确定为阳性。

提姆心中的一块石头放下,又一块大石头升起。

茉莉法医也凑过来看了一眼,她也工作好多年了,加上是夏洛克亲自来的,稍微一想就说:“是又发生命案了吗?”

夏洛克看了提姆一眼。提姆抿抿嘴,低声道:“我不确定,我没有见到尸体。”

夏洛克问:“那你是怎么认为的?”

“……我认为,”提姆顿了顿,脑海中飞快划过大串信息,他说:“我认为,是的。那里确发生过命案。”

夏洛克点点头。

他不等提姆再说什么,直接打了一个电话给雷斯垂德,将现场地址和发现告知对方。他说:“现场已经被搜查过,将调查重心放在屋主信息和人际关系。”

他速度极快,提姆都没有反应过来,就看着他把所有事都交代了一遍。他都能听到电话里传来雷斯垂德困惑地在说“等等夏洛克”,可夏洛克都没有停。

他一口气说完就要挂断电话,雷斯垂德大喊:“夏洛克!不是,你怎么发现的?你又闯进别人家里了??”

夏洛克挂断电话的手一顿,灰蓝色的眼睛往提姆那边一瞥,理直气壮地说:“哦,是提摩西。”

他反手摁灭了手机,若无其事地:“还愣着干什么,干活。”

提姆呆呆地“哦”了一声。

他没有想到,夏洛克连现场都没有看过就相信了他的话。

提姆轻轻吐出一口气,将思绪转向案件和手头的工作。

这一次,他不再去想着调取监控,确实,虽然查看监控录像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但这也是最便捷的一种获取信息的方式。如果可以,提姆当然也是想这么做的。

可时间太久了,就算去查也什么都查不到的。这一次他只能从其他地方入手,而在那些方面,警方绝对是比提姆要更快的。

在确定干涸的血渍为人类血液后,下一步就要分析血液成分。除了常为人所知的从血液中提取DNA之外,还可以从血液的红细胞RNA分子等降解状态来分析血液离开人体后的存留时间。这可以初步确定案件的发生时间,对之后寻人是一个很有用的帮助。还有提姆带回来的牙刷和头发,虽然这些不比血液的成分稳定,很可能已经没办法再检测出什么来了,但该做的还是要做一遍。

这些操作,提姆是不会做的。他终究还只是个不到十一岁的孩子,即便英国教育重视实践操作,学校也不可能现在就教他们这些。

夏洛克的动作确实十分熟练的,一看就是经常做这些。提姆就在旁边做些递东西之类的活,一边跟在夏洛克后面看他的操作。

不过夏洛克是不会讲解的,茉莉法医见提姆看地认真,就在旁边给提姆解释每一个步骤和这么做的原因。

不知不觉中,时间快速滑过,等一切做完后时间已经到晚上了。无论是DAN还是RNA检测都需要等待结果,但从红细胞血小板等物质的状态来看,已经能够初步判断血液存留时间超过30天。

“也许真实的时间会比这个更久。”提姆想了想说,“根据丽兹的说法,屋主已经离开两个月左右了。”

当然,不排除她当时没有离开,只是没有人知道而已。但这就要考虑是否是预谋行凶的可能了……

就在这时,夏洛克的手机突然响了几声,夏洛克看了一眼,接起电话。

这通电话是雷斯垂德打来了,提姆听到了一点声音,却听不完全,只听得出雷斯垂德警探似乎很焦急。

他注意到夏洛克的眼睛望向这边,直直地看着自己,提姆疑惑地皱皱眉。

这期间,夏洛克几乎没有说过话,他只在最后对雷斯垂德说了一句:“我马上过去。”就挂断了电话。

提姆看到立刻问:“找到线索了吗?”

夏洛克已经在收拾东西了,他示意提姆跟上,灰蓝色的眼眸中透着中说不出的情绪,但并不是糟糕的,反而是有点愉快。

夏洛克问:“你知道那里住着谁吗?”

提姆眨眨眼,摇头:“我还没有查。”他本来只是去找东西而已,后来急急忙忙找夏洛克来到化验室,也没有时间去查。

眼看夏洛克要走了,提姆赶忙跟上。成年人的步伐又大又快,提姆得小跑着才能跟上。

他正埋头赶路,就听到夏洛克突然笑了一声。

他说:“那住着的是个老熟人。”

“爱丽丝。”

好卡好卡好卡…………(大哭)

哪哪儿都卡,专业知识卡,对话卡,情绪卡互动卡剧情卡,我要完了[爆哭]

在我卡专业知识的时候,我朋友跟我说可以去看asmr,我说这什么关系。她:可以体验当尸体被解剖的。

(。)

然后是一个通知。

一个,不v通知。

关于v不v这个事我考虑纠结了好久,最终还是决定不v了。真的纠结了很久,从这文一开始写一直纠结到十万字(。)

想v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v后可以有稳定的榜单,榜单有字数要求可以激励我码字,这个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很多时候我字数多就是为了完成榜单。

但是不想v的理由太多了,我就不一一说了,单说最近一个压垮我让我彻底做出选择的原因就是——我写不够v后的一万字啊啊啊啊啊!!!!

我好忙啊最近好忙我没有存稿了,我写不够啊,我写不够——!!(狂奔)(跪地)(大叫)

……所以算了吧大家,算了(疲惫)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7章 第 27 章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换源
设置
夜间
日间
报错
章节目录
换源阅读
章节报错

点击弹出菜单

提示
速度-
速度+
音量-
音量+
男声
女声
逍遥
软萌
开始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