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 28 章

爱丽丝·安娜·米切尔。

上一次分尸案中一直隐于幕后,所有人都曾认为她早已经死去的、同时也是疑似杀死第二名死者的人。

她在犯下杀人罪行后,由分尸案凶手阿曼达·琼斯和比尔·法兰克林对尸体进行了处理,伪装成分尸,甚至在最后,阿曼达为了保守她的秘密和其他一些未知原因,在枪杀了法兰克林后自杀身亡。

在那之后,爱丽丝的行踪就成谜了,甚至真正相信她还活着的人也只有提姆和夏洛克,雷斯垂德完全是因为相信他们才选择继续协助调查。

谁能想到,提姆竟然在一次普通的寻物委托中发现她的踪迹,又谁能想到,她一直就住在伦敦,甚至是住在治安良好环境优越的富人区。

提姆不敢置信地看着调查资料。

那处房产并不属于爱丽丝本人,而是租住。但爱丽丝在签订合约时并没有隐藏自己的身份,而是直接使用了全名,摁了手印的。

甚至由于手续齐全,警方调查时都没有遇到阻碍,这才导致夏洛克刚告诉雷斯垂德这件事两三个小时,对面就已经将房屋信息调查地清清楚楚了。

而据房东说,那名叫**丽丝的女性是在今年年初租下房子,至今已经住了半年。也曾与对方见过数面。在他的描述中,那个爱丽丝是一名残疾人,需要乘坐轮椅出行,成年女性,金发碧眼,长相秀美但身材瘦弱,年龄在三十岁左右。

这一切,不论是年龄还是残疾的特征,就连外貌都与警局对爱丽丝所作的成年后样貌画像相似,基本已经可以确定,租住这里的女性就是爱丽丝·米切尔本人。

可这实在是……嚣张。

太过明目张胆了,让提姆看到资料的时候都觉得是不是哪里弄错了。

但夏洛克却很自然地说:“半年前租住,但她杀人是在三个月前。”

提姆这才反应过来。

由于阿曼达那时候的表现,根据夏洛克所说的,阿曼达最后的自杀不仅仅是为了替爱丽丝保守身份,更是因为某种恐惧,这让提姆觉得是爱丽丝做了什么,也觉得此人足够狠辣神秘。

这就会形成一种固定思维,认为爱丽丝必定是不想让人知道她存在的,也一定会隐藏自己的身份和社会活动。

可如果她在半年前就回到了伦敦,那是不是说明,起码在最开始的时候,爱丽丝并没有想要做些什么。

她只是回来了,普通地租了房子,只是没有告诉任何曾经的亲人朋友,然后重新开始她自己的正常生活。也因此,在最初的时候她是没有想要隐藏的,而是后来发生了什么,才导致她犯下杀人的罪行。

这是很有可能的,也是很正常的。大多数幼时被拐走的孩子在长大独立后,是不会想着再去寻找过去亲人的。一是因为年纪小,容易忘,二则是因为觉得没有必要了。他们大多有了其他人生,不论是好是坏,长达二十年的人生要比不到十年的童年记忆更容易改变一个人,即便回到了过去的家庭,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快速融入的。

尤其是爱丽丝看起来并不缺钱。

那么……提姆迟疑地想,那后来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才导致爱丽丝杀人?

“而且这样说的话,那名可能存在的死者……”提姆睁大眼睛,“不就是一直找不到身份的那具尸体吗!”

在经过再次检验确认,血液离开人体后的时间在2至3个月之间,与那具被分尸烧焦的尸体出现时间相吻合。

但并不排除爱丽丝后来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当务之急的是先找到有可能存在的死者身份再进行确认。

确定真实的案发现场,且案发现场就是凶手家中后,想要确认死者身份就好办多了。社区监控虽然因为时间太长已经删除,无法从中确定,但只要受害者确确实实是从正门进入,就必然会留下痕迹。

毕竟这里不是什么偏僻的地方,而是居民区,警方仔细一点进行走访,基本上都会有人见到。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很快,警方就又传来消息,说是有不少人都见过爱丽丝曾带着一名男性回家。

在目击者的口述中,爱丽丝平日独来独往,性格不算沉默,起码邻居每次和对方碰到时爱丽丝都会主动问好,但又并不热衷于社交。而且,虽说她是残疾人,也已经三十多岁了,可由于爱丽丝长相漂亮,一直都是社区里的目光焦点,经常收到社区内的聚会邀请。但爱丽丝从没有接受过,也没有在任何社交场合里出现过,平时只偶尔能看到一名女孩来送东西,花或者信件之类的。

也因此,爱丽丝唯一一次带人回家,还是一名男性,顿时就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和议论,而后来几天更是又有两人跟爱丽丝回了家,这几乎要成为他们那段时间的谈资了。

根据居民们和社区内安保人员的描述,警方立刻对该名男性进行了侧写和模拟画像,加上之前就已经对无人认领的焦尸进行过描绘——即便已经被烧焦,但通过头骨、面部的形状和特点依然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描绘——进行对比后,面部特征吻合了。

可以说,这一发现让警方,尤其是此前不愿意相信夏洛克所说的、凶手另有其人说法的警局上层大为震惊。

雷斯垂德倒是显得很高兴,他一直是信任夏洛克的那个,哪怕没有什么实质性证据,他也一直在陪着他调查。

但就在他高兴地时候,夏洛克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有什么好高兴的,受害者身份又没找到。”

雷斯垂德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

他拉了拉领口,又摸摸脑门,沉默下来。

是啊,当初从分尸案开始,警方就已经将画像公布出去,希望能够有人认领。可事实是已经过去了快三个月,也没有人来确认死者身份。

而爱丽丝·米切尔本人,他们也找了两个月,同样没能找到她的踪迹。哪怕这两个月里寻找爱丽丝的人严格意义上只有雷斯垂德和夏洛克,但雷斯垂德很怀疑,警方参与后真的就能找到吗?

案件仿佛再一次陷入死胡同。

找不到死者身份,也找不到凶手,他们几乎毫无线索。

但这时夏洛克又说了一句:“也不是完全没有。”

雷斯垂德眼睛一亮,他就说夏洛克一直都表现得太平静了!根本不像以往遇到难题时的态度。他立刻问:“是什么?你发现了什么?”

夏洛克平淡地看了一眼时间,说:“已经有人去调查了。”

与此同时,刚刚放学的提姆直奔贫民区,有了前几次的经验,提姆这次找了一条人少且危险性不高的路,一路摸到了维金斯等一众孩子的家。

提姆到的时候,就看到维金斯正蹲在屋檐下躲太阳,一边无聊地抛着硬币。其他孩子们也都在附近做着自己的事,听到脚步声的第一时间就抬头警惕地望过来。

看到来人是谁后,他们也没有收回视线,而是盯着提姆,他们看他的眼神就好像是家养猫闯进了野猫们的地盘。维金斯看到提姆就哼了一声,撇过头去,一副不想看到他的样子。

但提姆也不是来找他的,他在稀稀拉拉的人群里看到女孩的身影,就径直走过去。

他注意到,丽兹看到他走过来时,目光有一瞬间的躲闪。但只有一瞬间,丽兹就冷静地开口:“你找到我的发卡了吗?”

一直以来,丽兹都表现的十分冷静理智,在最初提姆询问她关于阿曼达的事时,她就能够条理清晰地将看到的事描述出来。而在她讲述自己丢失发卡的过程时,也说得十分仔细,丝毫没有正常情况下丢失重要物品后的焦急,可又表现自然,几乎让人找不出什么破绽,只让人以为这就是她的性格。

就算提姆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花店时发现的,丽兹没有返回去寻找,比如维金斯和丽兹隐瞒的事情。可是这些都算不了什么,提姆从来没有怀疑过她。

提姆之前确实想过,丽兹可能找得不是发卡,但其他地方他都没有怀疑她是在说谎。

因为……她也确实没有撒谎。

她当天确实去送了花,这点花店店员可以确认。她的路线也没有问题,她说得太详细,这是编不出来的,而其他孩子也能证明一部分。

只不过。

提姆想起从警方那里获得的资料。

根据邻居和安保人员的说法,爱丽丝带受害者回家的那天应该是在四月初,四月三日下午,具体情况例如爱丽丝当天有没有再出门,是否有异常行为,由于时间跨度太长,那时也没有人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就已经没人记得了。

但安保人员称,有一名女孩在后来的某天曾经来过,给爱丽丝送花,再问具体时间,查找纸面记录的访客登记,可以看到是四月四日上午十点左右。

这个时间就很微妙了。

爱丽丝如果是在四月三日杀人,她有一整晚的时间来进行清理工作,也许第二天丽兹过来时就什么都不会发现。

可是有一个问题,爱丽丝没有双腿。她是怎么做到的呢?根据分尸案凶手阿曼达的说法,爱丽丝是去找了她,由她和法兰克林来进行的后续清理。

阿曼达和法兰克林的出入也有记录,他们就是邻居说后来来的两人,但他们出入的时间是,四月五日。

提姆看着丽兹,他没有说话,而是先在兜里摸了摸,摸出一把东西,平伸到丽兹面前,摊开手。手心里是一沓零钱,有纸币,也有硬币,总共十英镑。

这是一开始维金斯他们给他的委托费,用来寻找丽兹丢失的发卡。

提姆说:“很抱歉,我可能没办法帮你找到发卡了。”

丽兹愣了愣,她抬头,注视着提姆的眼睛:“你……”

这时,提姆上前一步,把零钱塞进丽兹手中,语气认真且强硬。他说:“但你一定看到现场了,对吧?”

也不知道讲清楚没有……没事下章会再说说。

这个案子破案不难的,难的是找人和别的东西(。总觉得没几章就能写完,如果我不水不卡的话……

谢谢大家的安慰,我没事的!我调理的飞快,反正我就没有不卡的时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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