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黑暗即是光明

莫里斯知道自己被打晕了。

但他知道,不意味着他能醒过来。

莫里斯感觉自己像是被扔进了大海深处,没有光亮,没有温度。只有黑暗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穿过了他的四肢和内脏。

他又回到了那一天。

他坐在满是尘土的石阶上,手里是一包串绳串的手工零件。

院子里其他已经做完手工的孩子手拉手围成一个圈,转着圈边跳边唱。

“伦敦桥要倒下来-倒下来-”

莫里斯搓了搓手上被细绳勒出来的红痕,拿起一包新的放在腿上。

“你为什么不去和他们一起玩?”凯丽黛拉,福利院真正的仙女,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坐下问。

“我不知道。”莫里斯看了一眼她身上崭新的衣服,低下头继续干活。

“那我们一起玩吧。”说着她就拿起一包开始做。

莫里斯原本有条不紊的动作顿了一下,“为什么?”

古灵精怪的小女孩歪头想了想,理直气壮地回答:“我也不知道。”

后来的日子还是照常地过,交了一个朋友,尤其还是福利院院长的女儿这种在小屁孩眼里地位超然的朋友,似乎对莫里斯的生活也并没有什么影响。

他还是每天照常地做手工、偷跑到福利院周围踩点、陪凯丽聊天。虽然多数时候两个人都是沉默地各做各的事情,凯丽有暑期作业,莫里斯会继续做明天的手工以便腾出来更多时间踩点。

偶尔凯丽会抱怨两句学校的事情,或者说说从妈妈房间里哥谭日报看到的消息。

“报纸上说布鲁斯韦恩回哥谭了。他为什么要回来呢?”凯丽趴在一摞作业上问。

“因为他是远行者,而远行者注定要回来重头开始,承担起一些东西。[1]”莫里斯笃定地回答。

“但是大家都想离开。”

“那我就不明白了。”莫里斯耸了耸肩。就像他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坚信布鲁斯韦恩一定会返回哥谭一样,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隐约觉得哥谭即将发生什么。

“最近别出门。”莫里斯叮嘱道。

“我妈妈她都不让我出去的。”凯丽满脸落寞。

但那种预感,或者说黑色的影子,在莫里斯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像是…一只巨大的黑鸟。

莫里斯放心不下,踩点也越来越频繁。之前十次踩点才可能遇见一次的小偷先生,最近也频频遇见。

直到有一次自称能偷车轮胎(自行车)手艺活养家的大师翻了车。还因为莫里斯踩点时被撞了一下,就被以为是放风的同伙,然后被拉着跑了八条街。

真的是八条。扶着膝盖,喘得连个词都骂不出来的莫里斯敢用他接下来一年,不十年的手工发誓,他绝对没有夸张。

可能是因为刚刚共患难,神交已久的独行侠小哥倚在天台的栏杆上破天荒笑着说,“喂,小子,在哥谭,你这样可活不下去。”

好吧,莫里斯收回前言,是“嘲笑”风的。

“谢谢。”莫里斯站直了身。

“啧,怎么哥谭还有你这种天真的人。”轮胎小哥干脆躺了下来,伸手摘了棵草叼到嘴里。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莫里斯能敏锐地感觉到一瞬间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2]

于是他也有样学样,在旁边躺了下来,甚至也找了根草叼在嘴里,单手背在脑后看着天空。

那是哥谭夜晚少有的晴朗天空,能看见月亮。

两个人谁也没说话。

天台上吹过细微的风。

直到一个巨大的黑影划过天空,莫里斯猛然坐起,“蝙蝠侠。”

“当然,蝙蝠侠。最近新冒出来的想要拯救哥谭的梦想家。”

“你怎么知道蝙蝠侠?”莫里斯很惊讶,脑海里突然出现的一个以前从未听过的词竟然众所周知?

“你不知道?”小哥随口一问,然后发现竟然是真的,“最近都传遍了,我还以为你天天踩点消息灵通呢。”

“我只是在确定各区域的安全状况。”莫里斯很认真地纠正。

闻言,轮胎大师笑出了声,“哥谭偶尔就会出现自认为能成为普罗米修斯的人。但哥谭就是哥谭,哥谭可不需要灯烛。[3]”

“因为黑暗即是光明。[4]”莫里斯脱口而出,虽然他自己都不记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所以,当他燃烧自己时,就是光明了?”

轮胎大师笑了,没有回答,也没有出言反驳。

等莫里斯把福利院周围都踩好了点,他也终于等来了院长黛拉女士的特地召见。

没有一般母亲见到孩子朋友的故作热情,也没有院长阁下会见无名小卒的端做姿态。她只是把莫里斯晾在原地十分钟,然后满意地把桌子上的纸条推了过去,睨了他一眼。

“去交给市图书馆的前台。”

显然,这是一位傲慢但又充满智慧的女士。莫里斯没问为什么,苦哈哈地开始了他的第一次情报之旅。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命运的齿轮早已转动。

莫里斯眨了眨眼,眼前才从模糊的色块变成界限分明的景象。

但紧接着,他的瞳孔骤然收缩了一下。

泛着冷光的刀尖,和他的眼珠之间只差分毫的距离。

“你害怕吗?”

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莫里斯眨了眨眼,诚实道,“害怕。特别怕。”

那个人伸出一只手,抬起莫里斯的下巴。“不,你并不怕。”

那只手恶意地搓了搓莫里斯颈部的皮肤,然后一路向下,按在了他的左胸口上。“你怎么会怕?连心脏都没有温度的魔鬼怎么会像人类一样感受到情感?”

莫里斯没有回答。既不能说“害怕”否定这个人结果激怒他,又不能说“不害怕”承认自己撒谎让这个人更兴奋。这可真是跟掉河里你先救我还是救你妈一样。

“呵,你总是这样。你的眼睛里可以有灿烂的星空,人来人往的都市,”他的手盖上了莫里斯的双眼。因为黑暗,手下的眼皮在微微颤动。

“甚至是墙皮龟裂的福利院,穿红裙子的小姑娘,偷轮胎的小混混…”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直到在寂静中一声吼叫几乎把莫里斯的耳朵震聋,“但是没有我!”

莫里斯抿了抿唇,“你骗了我,汤普森罗德里。”

“哈哈,在你眼里我不就是这样的吗,懦弱胆小,怕东怕西。怎么,成了案板上的鱼,才发现我的真面目?”这个曾在下水道被蝙蝠侠救上去的胆小市民如今露出了獠牙。

莫里斯看着他,“我曾真的把你当朋友。当成”

“你胡说!”汤普森拎起了他的衣领,大口喘着气,又像是说服自己一般重复了几遍,“你胡说!你胡说!!”

莫里斯没再解释,但他也的确知道,有些东西回不去了。在最初得知汤普森把他的秘密广而告之并以此为乐时,他其实还有着那么一丝的念想,万一不是他做的呢?

而后来在下水道里,亲爱的汤普森也承认了。不过现在看来,都是一场骗局,虽然是本色出演,倒也确实让莫里斯没再关注汤普森,给他留出了空间准备这场所谓的复仇。

“所以呢?”莫里斯抬眼看着他,收回了最后一丝怜悯和不舍。

汤普森没说话,又掏出一卷绳子把莫里斯的手背和椅子扶手绑好。莫里斯下意识动了动下手指,被血液循环不畅导致的酥麻刺激得骂了句娘。

汤普森倒是很满意,端详了下成品后,就推开了这个房间的一扇小门。小门里躺着的,正是凯丽黛拉。

“罗德里,你怎么敢!”

汤普森愉悦地看着莫里斯失去了往日的冷静。

他掏出一把枪,又确认了一遍绑缚莫里斯双手的绳子紧紧地把他的双手牢牢压在了椅背上。

“来,我的朋友。”他把莫里斯的手指挪在扳机上,对准了害怕地蜷缩在地上的凯丽。

“汤普森,你不能”

砰。

年幼的杰森陶德:我把话放这儿了,蝙蝠侠就是个充满幻想的中二病。

二代罗宾:蝙蝠侠,你有能耐喝冰可乐,有能耐别把我丢下一个人查案子啊。

莫里斯:奇怪的黑色大鸟。

蝙蝠侠:…

[1]《布里格手记》原句是,一切重来,真正把它承担起来,这就是远行者回家的原因。

[2]无cp。就像小动物能敏锐感觉到别人对自己的善意和恶意一样,莫里斯也是突然感觉到了杰森对自己态度的变化。

[3][4]《爱的徒劳》莎士比亚

注:张牙舞爪,界限分明 我用错词了(挠头),但是我想不到合适的(跪

等我想起来怎么改再说吧QAQ

时间线被我蘸着虾酱吃了。

啊对了,前面也有用词不准确的。所以说明一下,只有我在题目上标注了(修),才可能是涉及情节的大修,其余都是修改用词,不需要再看一遍的。

汤普森罗德里,还记得吗,第一章开头处出现的那个背叛者。罗宾也在第一章说他曾在东区认识一个充满浪漫主义精神的孩子。

汤普森说莫里斯没看出他的真面目,其实是一种为了他自己自尊心的说法。他本身是低自尊的,又渴望从朋友莫里斯那里得到认可。而莫里斯也不是一个会特别坦诚的人(完了等莫里斯和蝙蝠侠吵架那得什么样啊)

啊最后,谢谢皮蛋瘦肉粥的营养液!虽然我还是觉得八宝粥天下第一(小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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