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初(一修)

雾尼?伊万斯在十一岁之前都生活在麻瓜社区里。

直到四岁,她都过着与其他东亚小孩无异的生活,四岁的那个夏天,一连串的怪事发生在她身边,这时突然有亲戚跳出来说——“她是个女巫!”

伊万斯夫妇花了数个月来消化这个事实,最终举全家之力,远渡重洋来到英国,改名定居,只为了送她去全世界最好的魔法学校。

两个麻瓜从此开始了艰难的学前教育。

夫妻俩本以为对孩子的魔法教育注定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直到第一次去对角巷给雾尼买儿童魔杖,误打误撞进了奥利范德魔杖店,结果收到了热情招待,雾尼的母亲莉达?伊万斯带着一根魔杖回家,成了家里的第二个巫师。

后来母亲告诉雾尼,她也经历过相似的怪事,但在那个女性接受教育都不被提倡的年代,她的“天赋”被视为邪力,外婆四处求神拜佛,终于得以驱除她身体里的“异样”——实际上只是母亲学会了控制。这些记忆被压在最深处,现在重见光明。

她说,魔法对于她来说就像一名友人,也希望雾尼能珍视这份缘分。

她还就此说了很多,但雾尼就只记得这一星半点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童年的记忆模糊一片,就算刻意去回忆也只有零碎片段。

三个年头后,伊万斯夫妇把雾尼送去了麻瓜学校,美名其曰“开智”,实际上就是让她去熟悉熟悉语言环境。毕竟夫妇两人都是在奔三的高龄才拾起英语,自己都是一知半解,东拼西凑。

雾尼在麻瓜学校摸爬滚打三年,出来英语也只是个勉强能用的水平。她技能树点太偏,回回书面考试满分,口语和听力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十一岁时,霍格沃兹的录取通知书像传闻中一样到来。

从拿到录取通知书的七月到九月开学,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她买了上百本书——不是她读不完更多,而是她家里只能支撑她一次性消费这么多。

她很喜欢学习,各种意义上的学习。她从英语水平能够支撑她阅读开始,就不断地搜寻各个来源的信息,母亲买的魔咒书她一字不漏地看完了,做了3英寸厚的笔记,内容记得比她母亲本人还要清楚。

但不足之处是——她不喜欢实践。她只享受理论知识,不喜欢枯燥的练习,家里人常常笑她是“理论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也不是没试过逼她走出第一步,但谁也推不动她这个倔脾气,凡事只有她认定了才有用。

九月一号这天,伊万斯夫妇早早驾车将雾尼送到车站,带她穿过九站台和十站台中间的一堵墙。一轮上沉默无言,伊万斯一家的氛围向来如此。

雾尼推着行李,堆起的箱子最上面是一只猫箱,家里的白猫在格状的小门里左闻右探。几句叮嘱的陈词滥调之后,伊万斯夫妇都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一时陷入沉默,雾尼索性不再逗留,跟父母简单告别后就匆匆登上列车。

雾尼来得很早,人不多,而且大部分还在站台上跟父母惜惜相别,车厢几乎都是空的,她一路往里走,最终挑选了一个临近火车末尾的包厢坐下。

她把猫安置好,从随身包里抽出一本麻瓜小说。她听说霍格沃兹不开设语言课程,所以带来了半箱名著和一本英语词典,打算自己自主完成剩下的麻瓜基础教育。

在属于巫师的场合,噪音和氛围都与麻瓜世界有种微妙的不同。她时不时能在传来的谈话声中听到从未听过的名词和习语,这样一对比,之前通过阅读了解魔法世界就有点像隔靴搔痒了。

读完一章节,列车上越发嘈杂起来,沿着走廊传来的推车拖行声和学生叽叽喳喳的交谈。雾尼坐的位置偏远,到目前还是半满状态,车厢从靠近车头的方向慢慢被学生填满,声源也越来越近。

她翻来覆去一个字也看不进去,索性把书一关,透过雾蒙蒙的包厢玻璃往外面走廊看。

脚步杂乱,人影如雨云一般压过来,一道嚣张跋扈的声音像闪电劈下。

紧接着包厢门被猛地拉开,尽管她做足了心理准备,也还是被吓了一跳。

一众人挤在外面。领头的是一个白金色头发的男孩,长着张像女孩子一样漂亮的脸,眼睛是罕见的浅灰,眼睫毛颜色只比头发深一点。

男孩高昂着头,带有审视意味地上下打量她。他身后跟着两个大块头,像两堵墙似的把她的视线挡得严严实实。“墙”里窜出来一个黑发女孩,尖声叫道:“德拉科,继续走吧,这里有人了!”

与金发男孩相比,这个女孩的外貌就不尽人意了,她长着一张圆脸,五官都挤在一起,活像一只狮子狗,她面露鄙夷地扫了雾尼一眼,“哈!看她那副样子八成是泥巴种,我可不想跟这种人坐在一起。”

男孩没说话。雾尼已经低下了头,不想跟这群人有正面交集。

几秒后她听见他冷哼一声,“就这里了。”

“快把她赶出去!”

男孩双手像小大人一样交叠在前胸,慢悠悠地走进包厢,在雾尼对面坐下,语气听起来有些不耐烦,“没必要,挤得下。”

他一发话,后面的两个大块头立马一前一后把所有的行李推进来,黑发女孩咬牙切齿地在原地站了一会,终于妥协地踏进车厢。两个大块头搬完行李依次在男孩身边坐下,把位置填得满满当当。女孩左看看右看看,只能挤在雾尼坐的长沙发另一端,想离她越远越好。

其他人都坐定后,包厢门后才又缓缓走出来一个人,坐在雾尼旁边。

这时对面的男孩突然出声:“你在看什么?”

一开始雾尼以为自己听错了,火车启动的轰隆隆盖过人的声音让她误以为他是在向她提问,但她抬头一看他确实看着她,扫视一圈包厢里确实只有一个人在看书。

“呃...一本麻瓜小说。”

两个大块头和黑发女孩都发出嗤笑声,男孩眯起眼睛,像听到了什么荒谬的话,“哈?麻瓜小说?你看那种东西干什么?”

虽然知道这么做只会引起他们变本加厉的嘲笑,但她还是选择了如实回答,“练习英语。”

他们的反应不出所料,那三人干脆不装了,笑得前仰后合,出乎意料的是,金发男孩没笑,他倒像是在诚恳地建议:“你应该看巫师小说,比麻瓜写的东西强多了。”

“......你看过麻瓜小说吗?”

“当然没有。”男孩脸上露出鄙夷,他坦坦荡荡地说,丝毫不觉得自己说的话有问题,“我为什么要浪费时间看那种蠢东西。”

雾尼觉得有些无语,也不想跟他争论,低头继续看书。

男孩沉默地看了她几分钟,眼睛盯着她手上拿着的书,一时间包厢里没有一个人说话。突然,他伸手把书抽走,拿起来胡乱翻阅。

雾尼知道自己抢不回来,也懒得挣扎,任由他乱翻。

男孩挑起一边眉毛,把书翻来覆去地看,“真的?你觉得你看这玩意能学到东西?”

“还给我。”

男孩反而将书举得更高,“这是写什么的?”

“爱情。”雾尼平静地伸出手,换了一种更有礼貌的语气,“拜托,请你还给我。”

男孩似乎是觉得激不起她的反应很没意思,翻了个白眼,终于把书合上递给她。雾尼接过去,用袖子擦了擦并不存在的灰,她把书四个角检查一遍,确认没有折损,在膝上摊开继续读。

“德拉科,别跟泥巴种计较。”

她感觉被这群人推来推去当猴耍,少见地反驳了一句:“我是混血。”

“哦,那就是杂种。”

“......”雾尼深吸一口气,这口气还没吐出来,对面的人又发问:“你叫什么名字?”

她转过头去看着他,男孩的身体向前倾,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她。

“雾尼?伊万斯。”

虽然他不是什么好人,但不得不承认他的相貌的确很有迷惑性,乍一看就像个贵气典雅的少爷,不说话还是相当赏心悦目的。

他又看了她一会,像在她脸上找什么东西似的,然后问出了一个让她匪夷所思的问题:“你有姐妹吗?”

换了一个写法,做出较大改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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