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期,车子开进p大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有。
禾黍打开车门,裹挟着温度的风就吹了过来,额前的碎发被风吹起,他下了车,背着吉他站在了原地。
他在微风中眯了一下眼睛。
操场正中间摆放着提前运过来的架子鼓,架子鼓周围是一环形轨道,最后面是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摄影棚,里面摆满了各种机械设备,化妆镜、收音麦、反光板、摄影机等等看起来沉重而巨大的东西。
来往的人员不多,寥寥数十吧。
很快地,他被一个身影吸引了目光。
那是远离人群的一个人,他穿着一身灰色的西服,身材挺拔健硕,一只手插在裤兜里,正低着头与一个身材瘦小的女人说着话。
余光大概是察觉到了他的存在,朝这边看了过来。
那是极其锋利的一眼,只是一眼,就让禾黍有种发怵的感觉,仿佛被电击了一样。
同时,禾黍敢肯定,他就是谢君豪,而那个女人很可能就是夏梦。
谢君豪是国内乐坛公认的金牌导师,自身的实力高深莫测,曾经指导过的歌手,如今都在歌坛站稳了脚。如今,谢君豪已经年过四十岁,早已隐居幕后,这次担任《明日之星》的导师是因为要选一些学子签到自己名下,作为培养对象。
因此《明日之星》从一开始的关注度就很高,话题度和讨论度从未走低过。
而夏梦,是《明日之星》的音乐总监,在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这次赛前视频的录制,他们两个都作为节目组成员参与了进来。
——之前的彩排说是因为事情耽误了,所以这次也想见见他们。
与锋利气质的谢君豪相比,夏梦显得很好相处,因为,在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夏梦已经在笑了。
身后响起了关车门的声音,贾森、乌淮同样站在了他身边。
贾森望了眼场面,感叹道:“这么隆重啊,来的人还挺多啊。”
他话刚说完,夏梦和谢君豪就走了过来,谢君豪道:“乌托邦乐队?”
谢君豪人高马大,三个大学生在他面前都显得矮一头,讲话又十分严肃,故此,压迫性很强,三人乖巧道:“是的。”
“你好,我是谢君豪,《明日之星》的音乐导师。”谢君豪凭借着圈内的高地位,说话时的神态和语气,似乎是与夏梦平起平坐。
三人心里都猜到了这一点,其中,主唱禾黍代表乐队与谢君豪握手,“你好,我是禾黍,是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
听完他说话,谢君豪的脑袋歪了一下,是一个感兴趣的动作,“音色非常不错,加油。”
禾黍愣怔了一下。
就连旁边的夏梦眼睛都亮了,“你们是我们见到的最后一支乐队,能得到谢老师的夸奖,说明你的音色在这一批学子里,是最出类拔萃的。”
“谢谢。”禾黍的表情依然很平静,内心却很欢喜,能得到谢君豪肯定,他觉得有点开心。
贾森把夺冠的希望寄存到了禾黍身上,以至于看他的眼神都在发光,奈何,人家离得太近,他不敢表现得太放肆,所以克制了自己,只用胳膊肘碰了碰禾黍。
禾黍带着笑,回碰了他一下。
作为音乐人,见到嗓子好的,难免会夸上一两句,就连谢君豪他们也不例外。但,同样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人,夸奖过后就不再有过多的客套了。
谢君豪看向其他两位成员,道:“你们呢?”
贾森控制不住地激动道:“我叫贾森,我个人非常非常喜欢您的作品!这次参加《明日之星》的多半理由都是为了您啊,我的星!”
谢君豪对他的喜爱做出感谢,“那感谢你能来参加,”看向乌淮,“小姑娘,你呢?”
乌淮穿着炫酷的衣服,披散着柔软的长发,抬起眸子,淡淡道:“乌淮。”
谢君豪点点头,人都认完了,接下来该进入正题了,他道:“先去化妆吧,化完妆我们就开始。”
“视频大概会录制多久?”禾黍问。
“不会太久,表现好的话,大概半小时就够了。”谢君豪说。
“好。”
几个人抬脚朝摄影棚走,禾黍刚转过头,想和贾森说话,却见贾森眼巴巴地望着谢君豪,在进入摄影棚之前,跑去和他聊天了。
“谢老师我非常喜欢您的作品《水》,渔火阑珊照人间,外婆的叮咛,扬起的麦穗,小小的我,眺望着渡口……词写得很好……”
禾黍没理会,进入摄影棚,一个小姐姐迎了上来,“来吧,坐这儿,我来给你化妆,你的眼睛很漂亮,我可以放大你的优点,让你在镜头前,呈现最好的状态。”
禾黍并不是很在乎这些,他把吉他放在了脚边,拉转了一下椅子坐下,倚靠着椅背,是一个随意慵懒的动作,习以为常。
“那就麻烦了,谢谢。”
小姐姐走过来,站在他身后看着镜子里的他,好奇道:“不洗脸吗?你看起来好像对这些并不陌生。”
禾黍盯着镜子里的自己,道:“来的时候洗过了,您开始吧。”
他的语气有点疏离,小姐姐做这一行已经很多年了,见过无数的人,听他这么说了,也不废话了。
大概半小时后,他们三人准备就绪。
禾黍站在了中央地方的麦克风前,乌淮坐在架子鼓后并且在禾黍的左后方,贾森背着贝斯站在了右后方。
最前面的反光板打开了,把他们周围照得明亮,摄影机的红灯随着禾黍的点头,与导演的一声令下变为了绿色。
首先,响起的是一阵轻缓的吉他声,连拨的琴声像是冰山化成的水,伴随着轻轻的鼓声,在偌大的操场荡出层层叠叠的回声。
这种舒缓如高山流水的声音,寂静地流淌着。
平常这种慢音乐,多半会让人昏昏欲睡,但是,贝斯恰巧地切入,三种乐器组合所演奏出来的音乐,因为节奏和曲调的原因,有种在乱世,一人抵抗千军万马时的热血和淡淡的悲凉。
正是因为这种震撼,感染着在场的每个人。
镜头里的禾黍,眼部被化妆师用亮片做了点缀,刘海作了调整,将原本看起来像乖学生的半遮过眉毛的刘海,分到了两边,露出光滑饱满的额头和浓密的平直眉毛,将观众的视线全部集中到他的大眼睛上。
一张古典具有美感的脸,酒红色衬衫和黑色长裤,身形修长匀称,拨动琴弦的样子,像是江南的公子,温润如玉。
前奏结束,禾黍开始歌唱:
“蝉鸣绝 无踪迹 ”
“血雨蔓草木深”
“泪断肠痴情郎”
“忘了你有多久”
……
独特的嗓音,声线有一丝沙哑的感觉,孤独的悲凉感在这片天地蔓延。
环形轨道上的摄影师扛着机器,沿着既定的轨道滑行。
禾黍的视线紧跟着镜头,在它快要背离自己的时候,重新将视线落在了面前的摄像机上。
他的脑海中构建出了一座疮痍的城池,城门口,到处都是尸体,穿着盔甲的将军,提着剑,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信念的灯火,刀山火海都值得。”
“越过千层浪,故乡山顶的薄雾。”
“生老病死游走人世,短暂的生命绽放绚丽。”
“城去楼空,我乘着乌篷,提灯照山河……”
天幕渐渐落下来,深沉的蓝色像是天空拉上的幕布,他们头顶上方的阳光完全被遮蔽。
周遭明亮的灯光,照着三个人,飞虫在灯下盘旋,摄影机后面站了一圈人,工作了一天的他们,在暮色里,卸下了一天的疲惫,专注地欣赏听歌。
“生老病死游走人世,短暂的生命绽放绚丽。”
“城去楼空,我乘着乌篷,提灯照山河……”
这两句触动了他们的内心,暮色里,他们的神情像是在回忆。
柔软的情绪像潮水淹没了他们:
——记忆里,那个遥远温暖的故乡,满城灯火,给予他们无限包容和爱的故乡。
谢君豪微微睁大了眼睛,禾黍独特的唱腔,悲凉而不缺侠义的嗓音,仿佛身临其境——站在城门口誓死保卫国家的将军,妻死儿亡,漫天的血腥里,他跌跌撞撞地提着剑,披头散发地向前迈步…
后面是一大段的情感爆发,和主题揭示——故乡。
情绪爆发得恰到好处,层层递进,自带混响的声色,通过麦克风,在空荡荡的操场上传播,这样的场景,对情绪的推进很有辅助作用。
词曲完美融合,唱功了得,没有专业人士教,很难在他这个年纪达到这样的水平。
谢君豪不得不对眼前的少年重视起来。
禾黍面对着这么多人,毫不怯场。
他像是个经验老手一样,懂得拿捏听众的情绪。
视线里,远方天际,落日的明亮光辉和摄影机通通被他无视,禾黍的脑中都是安徽那个水乡。
他怀念、珍视。
“山河迟暮,白发三千,我挥手告别,落日不再升起。”
“呜——”
一小节的呜咽,婉转,作为结尾。
余音绕梁。
一首歌唱完,足足过了好几秒,周围才响起了掌声。
“太棒了!”
“词实在是太走心啊!”
“写到心坎里去了!”
……
禾黍缓缓从情绪中抽离,抬起眼睛,拿起麦克风,沙哑道:“谢谢。”
他的声线还没来得及切换,沉下去的,带着伤感。
“你是有学过音乐吗?”有人问。
“小时候学过。”他回答。
“哦,那你表现得很不错,我期待着你夺冠。”
“谢谢。”他道。
人群叽叽喳喳地开始讨论,边讨论边收器材,禾黍边收麦克风,一边将视线穿过人群,望向站在摄影棚前的谢君豪。
他是金牌导师,他的评价值得他参考做调整,从而在初赛拔得头筹。
这些人是和彩排时,完全不同的两批人,他们跟了很多乐队,听过他们的歌,他们能对自己的歌做出夸奖,谢君豪和夏梦理应有话对他说才对。
这么想着,余光里,谢君豪他走过去,对他道;“谁教过你唱歌吗?”
麦克风调到了正常高度,禾黍看着黑漆漆的杆子,顿了顿,抬起头,眼神躲闪了一下,才道:“我妈妈。”
谢君豪再没有多问什么,而是点了点头,毫不吝啬他的夸奖,“你很不错,期待你夺冠的那一天…同时,我对你的人生经历也很感兴趣,没有阅历,很难写出这些。”
禾黍沉默了。
他并不想与任何人,特别是一个陌生人谈论自己的经历,那并不是一段美好的记忆和经历。
他笑了笑,委婉拒绝,“能够得到你的认可,我很高兴,但是我只有二十一岁,哪里来的什么经验值得拿出来谈论,您别取笑我了。”
谢君豪向他确认:“是吗?”
“当然了老师,不过是从七岁就开始学习音乐了而已。”禾黍道,“到现在才不过几年的时间。”
“…那,比赛时见,”谢君豪不做多纠缠,“什么时候正式录制,节目组有人通知你们,到时候过来就行。”
“好的。”禾黍说。
谢君豪“嗯”了一声,转身朝后面走过去,垂头和夏梦说了什么,夏梦点了点头,然后就朝一辆黑色的商务车的方向走去了。
得到谢君豪的认可,禾黍觉得踏实很多,他看见那辆载着谢君豪的车,缓缓驶出了摄影场地,他应该是有什么急事,所以提前离开了吧。
刚刚提起他妈妈的时候,还好谢君豪没有追问他妈妈是谁。
贾森在谢君豪走后,跳上来搭上他肩膀,说:“他跟你说什么呢?聊那么开心?”
禾黍回过神,说:“没什么,让我好好比赛而已。”
“真的?真是这样的话,看来你成功引起了他的注意啊,我们是不是要被内定了?”贾森幻想道。
“说什么呢,”禾黍转过大半个身子,认真对他道,“少点幻想,多点实际的东西吧,”他扫了眼乱哄哄的场地,“哝,先帮助节目组把东西收一下再走吧。”
“……哦。”
禾黍朝后走了几步,拿过他方才用来唱歌的麦克风,送进了节目组的车里。
走出来的时候,贾森突然问他:“听乌淮说,你住进A 了,还有个室友,你不是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吗?”
昨晚他回到岗位之后,乌淮就打来了电话,叫他今天早上到学校录视频。酒吧震耳欲聋的音乐声,透过听筒传过去,他就顺带着说了这件事情,顺嘴提了句陆檐。
禾黍弯腰捡起一个反光板,简单叠了一下,道:“嗯,我是个穷光蛋,A 老板免了我的房租,还预支了我两个月的薪水。”
不等禾黍提陆檐,贾森就大声道:“她转性了?!居然还预支你薪水……你比赛的事情给她说了吗?”
禾黍被她骗的事情,贾森他们都知道。
“她知道,反正我在哪里待不长,没关系。”禾黍道。
很快,他就会站上更大的舞台,成为一名真正的歌手,带着贾森他们一起。
“也是啊,咱马上就要成明星了。”贾森乐呵呵道。
禾黍道:“先收拾吧,天已经黑了。”
“哦。”
乌托邦乐队帮助节目组收拾了场地就回去了。
晚上。
街角的一家大排档前,坐着闹哄哄的一群人,喝酒的划拳的,吹牛的,吐槽的,声音极大。在这片区域的上方,飘散着薄纱一样的青烟,炒饭的焦香和卤煮的咸味在空气中蔓延,来往的客人,讲着各地的方言。
这个点儿,蒙新的晚自习刚下,任然还穿着蓝白校服,他和陆檐坐在店门口的位置,桌上摆放着很多热气腾腾的食物,还有一箱啤酒。
他们计划着今晚不醉不归,作为高考前最后的告别。
陆檐在喝酒,任然埋头吃完一盒炒饭填肚子,抽出两张纸巾擦干净嘴。
陆檐倚靠着椅背,姿态慵懒,吐槽道:“我说,你明天都要出国了,今天还去上什么学?”
任然一本正经道:“就是因为明天要走了,所以才去最后体验一下校园生活。”
“什么逻辑,没走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说的。”
“今时不同往日嘛。”任然感慨起来,“七月了,国外那边都快放假了,现在赶过去勉强能办完入学手续,然后,我爸让我留在那儿跟着他一起做项目。我估计是一时半会回不来了,所以才最后去感受一下,你可不要想我呀!兄弟!”
陆檐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嗤笑,“我并不会想你,特别是想一个男人,你死心吧。”
任然知道他口是心非,今晚来送别就是证明,所以不跟他计较,拿起桌上的啤酒打开了,“随你便……那你休学,你父母那边怎么办?陆叔叔,应该不会让你休学吧。”
陆一鸣的脾气很暴躁,对陆檐的控制欲比较强,说起来,他和禾黍也算有相同经历——都是离家出走的少年了。
这次很幸运,至今还没被发现偷跑出学校——陆檐是住校的,今天才是放学的日子。
陆檐的神色忧愁又沉重,他飞快地蹙了一下眉,说:“段老师会暂时替我瞒着他们,先等着试戏吧,等结果出来再说。”
任然点了点头。
又问:“你那个戏,就,剧本,你研究得怎么样了?从韩宁身上学到了什么?”
陆檐一阵沉默。
原本以为可以从韩宁身上学到点与社会中流人士的相处模式和技巧,结果他却出老千,不不不,或许说,从他身上学到了耍心眼和耍手段。
或者换个角度,韩宁生活在大佬身边,如果没有心眼和手段,他或许很难在那样的世界里生活下去。
换而言之,陆檐的确学到些东西,但是,这只是一点点,放在顾丞的世界里,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陆檐仰头喝起了啤酒,白皙的脖颈,一层薄薄的皮肤下,喉结在不断地滚动。
手里的啤酒瞬间被喝光,他重重地将空的塑料瓶放在了桌上,沉默了三秒,才沉声道:“还行吧。”
他的兴致并不是很高。
“……那你还要再和他接触吗?”任然问。
陆檐再次沉默了,微斜的眉梢动了动,眉心拧在了一起,愁绪出现在他脸上。
他在考虑这个问题。
韩宁的社会阶级和他不一样,他的心眼和手段,他还没有完全见识到。陆檐难以保证,等到真正见识到了,他能不能接受得了,如果能接受,又怎么全身而退。
“如果你,或者你的父母违背规则,他们会剁了你们的手脚。”
韩宁喜欢赌博,这是在A 人尽皆知的事实,连风尘多年的老板娘都不敢得罪他,更何况是他一个穷小子。
半晌,他觉得还是得试试,韩宁除了赌博,一定还有其他乐趣。
就在他下了决心之后,任然突然提议道:“我看你啊,还是别去招惹他了,你那室友不是都说了吗他很危险……”他眼睛一亮,想到个好主意,“你室友那么牛逼,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你可以去接触他啊,他看着总比那些人安全多了。”
陆檐的目光渐渐从桌子上移开,看向他,一个感兴趣的眼神,明亮的。
只听任然接着道:“而且他和韩宁认识,说不定还和酒吧里的其他名流认识,你可以多问问他,这些人是什么样的人,处事方式啊这样,不比你单枪匹马地去招惹这些人安全得多。”
陆檐豁然开朗,眼睛彻底亮了,又开了一罐酒,和他碰杯。
装满啤酒的塑料罐儿相撞,发生沉闷的响声。
陆檐愉悦道:“聪明。”
“不过,他吧,看起来很冷漠,你得下功夫了。”
“哪有什么难的,”陆檐说,“他肯来帮我解围,就不是一个看着冷漠的人,你放心,我跟他说一下,他会帮我的。”
“他不冷漠,同住一屋檐下,为什么不加你微信?”
陆檐:“……”
陆檐心中有了基本判断,禾黍不冷漠可也不热情,他怀疑自己在他眼里只是一个普通的要和他一起生活的人,而不是室友这种有亲近关系的人,他无法接受。
明明自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好伐……
不行,不能让任然看出来,否则他会很没有面子。
于是迅速岔开话题,道:“说不定有什么难言之隐呢,来来来,喝酒喝酒,高中生活即将结束,这是我最后的机会,我今天要放倒你!等国庆回来,再叫上林雾他们,咱哥儿几个一起喝一个!”
“谁怕谁!”任然被激起了斗志,立刻拿了桌上的酒,“今天一定是你喝醉!来!干!”
这边他们喝得尽兴,在角落里,一个男人却一直在注视他们。
酒过三巡,脚边桌上都是空了的酒瓶,陆檐一切如常,他吃了些牛肉串,扒拉了几口凉掉的米饭,一抬眸,就见,对面的任然脖子和脸已经全红了。
他抱着酒瓶,趴在桌上,醉醺醺地不知道在咕哝什么。
任然被放倒了。
陆檐望向他,轻叹了口气。
小伙子酒量不行啊。
“老板!买单!”陆檐冲店里喊了一声。
“一共三百七十五,现金还是支付宝。”老板走出来,拿给他账单。
“现金吧。”
陆檐掏出红钞,数了四张给他。老板找回来的零钱,他拿过去装进了裤兜里。
任然趴在桌上,嘴里咕哝着不知道在说什么,陆檐看着他笑了笑,明天就要走了,他觉得作为好哥们儿,就勉为其难,最后一次把他弄回家吧。
陆檐一只手撑着桌子想站起来。
结果,被一个人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
陆檐又坐回去,微微一偏头,首先,见到了一双厚重而肥硕的手,往上看,发现是一个肥头大耳,皮肤白皙,戴着棒球帽的男人。
他手里拿着半瓶啤酒,张开酒气漫漫的嘴,对陆檐道:“哥们儿,要不要过来喝两杯?”
浓烈的酒味儿,让陆檐往后靠了靠,蹙着眉道:“谢谢,不用了。”
陆檐站了起来,却被男人用力按了回去。
“咚!”
陆檐跌坐回椅子,突如其来的动作,使得他在坐下去的时候打翻了桌上的酒瓶。
“砰!”
几瓶啤酒就这样散在了地上。
巨大的响声吸引了众多的目光,无论是在店里吃饭的,还是路过的人都朝这边看了过来。
任然也从沉睡中醒过来,抬起了头,迷迷糊糊地说:“陆檐。”
陆檐瞥了他一眼,按着肩膀,仰头看着男人,笑道:“哥们儿手劲挺大啊,是不是练过?”
男人脚步不稳,摇摇晃晃的,断断续续地回答:“没,没练过,哥们儿就是想和你喝杯酒而已,今儿卖哥个面子!大家认识一下交个朋友!”
不等陆檐回答,任然就站了起来,咕哝道:“你谁啊?”
男人对他道:“哟,还有个小兄弟呢,”他朝他摇摇晃晃地走了过去,端详了任然片刻,笑道:“来,你来跟哥喝两杯,小模样长得不错哎。”
他说着向任然抬起了手,想要触碰他的脸颊。
陆檐:“!!!”
不祥的预感当头而至,他快速起身朝那个方向走过去。
在男人的手距离任然只有咫尺之遥的时候,“啪”的一声,拍开他的手,并扶着醉酒的任然。
对男人怒道:“你有病吧!让开!”
喝醉的人,大多没什么理智,男人起先的好脸色瞬间没了影子,沉声道:“小孩儿,怎么和你爹说话呢!我出来混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儿呢,哥来请你们喝酒是看得起你们知道吗?!”
陆檐听着这话,就不高兴,只短短说了一个字,怒道:“滚!”
这是他最生气的一次,眼神像是冬日的冰一样锋利,极大的气愤让他的眉梢眼角的肌肉在微微抖动。
说完,就向前迈步。
而他这一举动,无疑点燃了男人的兴奋点,年龄让他不惧怕小孩儿,于是他笑了起来,“啧”了一声,嘴里咕哝着:“太有味道了。”
然后抬手挡住了陆檐的去路。
“让开!”陆檐怒道。
“我不。”
“你找死是吗?”
男人勾了勾嘴角。
下一秒,陆檐放大的瞳孔里是男人油腻腻的脸,和夸张的表情——眼睛里放着贼光,唇微张着,像是登徒子要非礼良家妇女一样的表情。
他不知道男人为什么会露出那样的表情,明明是一个男人却能对另一个男人表现出**。
他不禁想起了周树人先生的话:大抵是病了。
男人朝自己迈步,贪婪道:“小宝贝!”
这样的称呼,从如此油腻的男人嘴里说出来,刹那间,陆檐都快恶心死了!
“艹你妈的小宝贝!”
陆檐放开任然,朝男人重重挥出一拳。
“砰!”
男人肥硕的身体向后侧后方倒去,带着他的酒瓶一起,在后退的过程中,压倒了后方客人的椅子和桌子。
餐具和食物,纷纷扬扬散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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