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启执此番叫她先住在庄子里,无非是要假装她尚未回帝京,以他的行事,恐怕三日后必要轰轰烈烈大操大办,令全帝京的人都知道自小在外养病的国师独女回来了。
将她置于明处,摆上高台,无非是要以她的身份做噱头,拿她的婚事或者其他的什么做筹码。
那她也可以身入局,与元寒朝一明一暗,破局而出。
果然,他们住到庄子里的第二日,就迎来了“客人”。
“小姐,是我呀,你不记得我了吗?”圆脸庞的小丫头稚气未脱,像只灵巧的小雀叽叽喳喳。
“茫茫?”
“是呀是呀。”
茫茫是她幼时的贴身侍女,和她的奶娘一起跟着她从帝京到浔县,但在江浸月八岁的时候,江启执便一声令下将二人都召回了京城。
习武之人不需要有人伺候。
是以其实茫茫离开她的时候也才七岁多一点,如今快十年过去,江浸月觉得自己一时认不出来她也实在正常。
“小姐怎么这么瘦,身上一点肉都没有。”茫茫围着她转了好几圈,“小姐这些年在浔县吃了不少苦罢。”
“我都还好。你和奶娘回京之后,他有没有为难你们?”
茫茫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小小声道:“没有没有,贺嬷嬷回来之后侍奉了大夫人几年,就回乡照顾她的小孙子和小孙女去了。我一直跟着二夫人,一年到头也见不到家主几回,倒是很自在呢。但是小姐,这是咱们家的庄子,到处都有家主的亲信,你可别再那么称呼家主了。”
“放心,他也不会拿我怎样。”
茫茫心下唏嘘。对一个八岁的孩子下手惩罚,半条命都快没了,还叫“不会怎样”。
不过她这次提前带着人到庄子里来,也是带着“任务”的:“家主命人给您置办了新衣,连马车都是崭新的,还有一应首饰,都是如今帝京最时兴的款式。”
她看江浸月皱眉,叹道:“我知道小姐不喜欢这些,但家主说——”
“无妨。都听他的安排就是了。”
“哦,好。”茫茫有些睁目,江浸月与她记忆中那个像炸毛的猫一样桀骜不驯的样子有些出入。
不过转念一想,小姐这些年也没有人侍候,不知道自己一个人在浔县吃了多少苦,才被磨平了棱角,实在是太可怜了。
江浸月眼睁睁看着茫茫脸上的表情一点一点有了些莫名其妙的怜爱的味道。
元寒朝亲自去看了江启执准备的那些东西,明明都是上好的金银玉器,柔软的丝绸衣衫上绣着帝京当下最时兴的花样,他却还是觉得像有针细密地扎在皮肤上,像是看见了一个专为江浸月打造的上好的笼子。
明明一切都是最完美的,却偏偏一点也不适合她。
江浸月走到他身后,一根一根打开他攥紧发红的手指,脸上带着一点淡淡的、像是窗外正在淅淅沥沥下着的绿油油的小雨那样的笑容,问他:“想什么呢,怎么好像不高兴?”
“我在想,我们找到瑟瑟姐之后就回去吧,回浔县去,好不好,姐姐?”
“傻子。”江浸月道,“就算瑟瑟没有出事,我们没有主动进京,他也早晚会叫我们回来的。”
她背着手,三两步走到窗边,望着窗外在雨中摇曳的丛丛竹子,暗沉的天色里如油的春雨嫩绿着一切,一切都变成带着雨腥味儿的湿润的绿,窗子像是个木框,框住了一幅泼墨染绿的画。
她闻了一会儿雨的味道,伸手触碰到画里,指尖很快被湿润,缚紧的袖口布料的颜色一点一点暗下去。
说起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茫茫还跟在她身边的时候,是讨厌雨天的,因为雨天会弄脏弄湿鞋袜裙边,而且雨天便不能在外面发疯似的跑闹玩耍了。但后来她就喜欢雨天了,雨天可以遮掩人的思绪、隐藏人的眼泪,运气好的话,还可以特别得到休息,总好过在大太阳底下扎马步练功。
“过两日后有的是我们不高兴的时候,这两日就多高兴着些吧。”
元寒朝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好久,踱步到她身边,捻起她肩上的一根线头,叹道:“这件衣服也得补一补了。”
“啊?”江浸月努力看向那根线头,有些失笑:“揪掉不就好了。何况这件要是也补的话,除了茫茫拿来的那些衣裳,我就真没有别的衣服可以换了。”
她在浔县也只是两三件薄衣服和两三件厚衣服换洗,都是穿了两三年的旧衣,按季节换着穿,这次进京就穿了一套带了两套,一套去高丰酒肆那天晚上不知道在哪里勾破了一大块,没有机会补,一套那日在大火中烧破了彻底穿不了了,于是便只剩下了这套墨绿色的衣裳——这颜色和山庄的环境也很匹配。
元寒朝盯着那线头似是发了会儿愣,才兀自转身到外面向一个老嬷嬷借了一套针线,把江浸月从窗边拽回桌子旁坐好,自己挨着她坐下,就这么把那根线头剪掉,又小心地揪起那块布,把开线的地方补了几针。
因为衣服还穿在江浸月身上,这几针便补得格外仔细缓慢。
江浸月也只是微微偏过头去叫他好施展,一口一口喝着茶,听窗外的雨声
直到茫茫路过,叫喊:“啊呀,这种针线活儿表公子一介男子怎么能做好,小姐怎么不叫我来?”
元寒朝有些不耐地将新缝上的线头燎了一下,才轻“嗤”了一声,只将针线剪子收好出门去还给老嬷嬷。
江浸月笑着给茫茫看自己的肩膀:“阿朝的针线活很好,我好些衣裳都是他补的,你瞧。”
茫茫更心酸了,同时担忧:“小姐,您这些年是不是都没有时间学女红啊?”
“为什么非要学女红?”
“帝京中的贵女都要学啊,而且她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针法和绣样,比如表小姐,再比如顾相家的小姐——”
顾相。
江浸月脑中浮现出一个模糊的人影,还有那天客栈后身巷子里那两个劫匪的话。
还有他那个莽莽撞撞恃宠而骄的女儿。
“可是茫茫,她们那般费心思地学女红,又有什么用呢?”江浸月从厨房里取来一捧米,撒在窗台上,再退到不近不远的地方,拄着脸看着在檐下避雨的羽毛湿漉漉的鸟儿慢慢试探着过来啄食,漫不经心地,问得脸上扑着桃色胭脂的小丫头说不出来话。
茫茫支支吾吾半晌:“可是,可是大夫人和二夫人也都说,闺阁小姐必须要女红精湛。”
“要想彰显自己身份显贵,肤浅一些,便把那些金的银的都戴在身上,若要有些内涵,便把不需要帮家中做活的时间用来读书习字,弹琴作画,插花点茶,或是真的喜欢女红,做什么都好,但这都是个人的选择罢了,原没有什么必须。”江浸月看着米快被吃完了,又去添了一把,回来点了点茫茫的额头,叹道:“你这么听他们的话,只做侍女真是可惜了。”
“我不做侍女,做什么?”
江浸月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短短三日过得飞快。
第四日,正好是寒食,天上又淅淅沥沥飘着小雨。满帝京的人在这濛濛细雨中撑起一把把蘑菇样的伞插柳踏青,还有不怕雨浇的孩子蹴球打秋千。
整个城素净又热闹着。
江浸月换上早已熨烫好的那身衣裙,杏黄的内衫如春蕊待吐,群青的外裳与之相衬,像一只暴雨后展翅起飞的翠鸟,这身衣裙显得江浸月像一颗刚从蚌中取出的上好的珍珠,无疑是极好看的。
“可惜了,小姐幼时原本的肤色是冷白色,若不是这些年晒黑了,穿上这身衣服该更显得白的发光了。”茫茫依旧遗憾。
全京最优秀的两个妆娘提前一晚便被请到了庄子里住,一早就开始为江浸月梳妆,直弄了快两个时辰才算大功告成。
江浸月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只觉得有些恍惚。
这些年来闲下来时她便让头发完全披散着,忙着的时候便高高束起,从未这般看着头发在自己脸旁开成花一样的形状,更别提戴上这些繁琐的、一行一动就会铃铃作响的钗环了。
她从镜子里看见元寒朝走过来站定,有些尴尬地扯唇笑了笑。
元寒朝回以一个很平常的微笑。
其实他有些笑不出来。
茫茫却很骄傲地看着她这身装扮,还颇得意地特意问了元寒朝:“怎么样,小姐好看吧?”
“好看,但不是因为这样才好看。”
江浸月小心地提着裙摆站起来走了走,金缕绣鞋明明很合脚,却叫她有些迈不开步子。
茫茫倒是也看出来她有些不适和无措,安慰道:“没关系的小姐,多穿几次你就会习惯了。而且这身行头快比得上公主的仪制了,平日里倒是也不用这么繁琐。”
江浸月看着元寒朝轻叹了口气:“我有些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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