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朝阳的金白鳞光很晚才崭露头角,这一觉我仿佛睡了一个世纪那般久,一夜无梦,但大脑总是晕晕沉沉,像被千斤重的铁石撑满,眼皮也睁不开,就想着再睡下去。可只有死人才会一直闭着眼,现在我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阒然无声的房间内,我睁开眼。原来是我错怪了朝阳,它起得可要比我早,此刻房间内淡黄一片,它的放射出的余晖发出炫目的光。

我又在一个黄昏苏醒,心中倍感寂寥。

我看着夕阳的橘光映射在墙纸上,又向下延展到桌面,然后是地板。太阳每日的行程都将我的卧室包含在内,满屋子的落日金辉是给我最好的通知信。我呆呆地看了会儿,恍然间赤脚走下床去,站在半拉开帘的窗子前,展望远处静谧艳丽的彩霞。一阵风温柔地吹来,抚过眼角,怪痒的。我抬手擦了擦,余光瞥见室内的光渐渐倾斜,似是被风吹走了。

再去转头看那太阳,也有些暗淡了,它就要进入下一场旅行,而我必须得赶上这一趟。

我把窗帘拉开,让渐渐发暗的余光布满我的卧室。我麻利地跑去卫生间,忙手忙脚地将自己整理一番。临出门前,肚子有些饿,放眼望去,冰箱里甚至是柜子上现成的食物我一样都咽不下去,最后还是叼着块饼干离开了家。

果然,人在接触到大自然时才会放松。

离开小区后,我径直朝着小麦岛走去。在路上,我兴致突袭,顺道买了一瓶酒,也不管医生的叮嘱,就是想尽兴一次:敬成功分手。

临冬了,十一月份的小麦岛较为荒凉,尤其是傍晚稍有冷意时,来这里看夕阳的人很少。我拎着酒瓶,坐在一块枯黄的草坪上,仰望着西面那片已经晕染开的金黄。我的视线没有长久地为此停留,天是哪里都能看的,眼下油布纸般,闪烁着粼粼金波的海更值观赏。

我喝了酒,看大海有点儿微醺,我也是。

心跳霍然有点儿加快,全身上下的细胞无一不在酒水的滋润下活跃起来,一股暖流沿着血管蔓延开,像充满生命力的藤蔓,被烈火无情燃烧后仍会强有力地滋生,心底潜藏的那份属于躁狂阶段的兴奋油然而生,我想我醉了。

“有点儿冷。”我突然自言自语。

可下一秒,我的肩膀一重,一件厚实的外衣搭在了我的上面,我诧异地转头,竟是看见了意想不到的人。我没想过廖国歆会来这里。

他趁着我转身之际,替我拢了拢外衣,话语中隐含着不悦:“明天有雨的,今晚的天气不如中午好,为什么外出还不多穿衣服呢?”

我迟钝一会儿,才说:“以前十一月份也会来这里看日落,我也会穿得这样单薄。”

“为什么一定要看日落?”他直起身,俯视着坐在地上扭头看西方的我,“我从没在这里看见过你看日出的身影,你好像不喜欢。”

看着落下大半去的夕阳,我轻微地点头。

我不喜欢日出。一日之计在于晨,晨光里所蕴含的一切都是最具希望与朝气的东西,它洒在哪里,哪里就会充满生机与活力,所有的草木花树甚至是一动不动的建筑都会闪耀着生命力的光泽。唯有我,它照在我身上,会让我看起来那样丑陋,我那仅有的一点儿人样都被强烈的光冲到黯淡下去,我没法让这样的自己展现在大众面前,我只能等到光再强一点儿,升至半空,人们开始忙忙碌碌,那时我才像过街老鼠一样包严实自己,悄悄外出。

对上廖国歆的眼,我承认自己确实是不喜欢日出,而是更喜欢这傍晚孤寂温馨的日落。

太阳落山后,人们会像鸟群那样,一齐归回熟悉的巢穴,街道上不再拥挤,而是越来越被冷落路旁的建筑又点亮了熟悉的灯,他们把五颜六色的光芒充当太阳的光亮,好来掩饰自己生命的光彩就要流逝的丑相。慢慢地,世界要死了,只有我还鲜明地活着。也就是在这一刻,我活着的意义达到顶峰。我爱落日余晖。

越说越兴奋,我暴露怀中的酒,肆无忌惮地把它坦露在廖国歆面前,举起就要喝一口。

显然,我这样做是不明智的,廖国歆要太关心我,在我的唇还没有亲吻到瓶嘴时,他的手就已经抓住我的手腕,并取下我手里的酒。

“如果你感到很快乐,可以尝一口,”他指着不剩半瓶的酒,“可你已经喝了很多。”

我没去抢,呆呆地望着他:“会浪费。”

“不会,”他说完,仰头把那剩下的酒水全部一饮而尽,然后把瓶子到头,向我展示他把我的喝得一滴不剩,“一点儿也不浪费。”

我笑了,笑他像个小孩儿似的,说他就是不舍得花钱自己去买酒,偏偏要抢我的酒喝。

一瓶不能再普通的啤酒,也值得他争抢。

他坐在我身边,我们并肩远眺。不知道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思也变细腻了,有他在的地方我会格外注意形象。我拎了拎外套,把盘着的腿并拢直立,然后抱住膝盖,特别乖巧。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出来倒垃圾的时候,看着一个人特别像你,就跟过来了。”他笑道,“果然是你。”

他的回答让我想起我们在今年的第一次见面,那个时候他也是尾随我来到小麦岛。我想我们两人真不愧是谈过一次,还真的有点儿臭味相投。从前高中,我搞暗恋,就爱躲在不显眼的地方偷窥廖国歆,在之后还为他作画,把他贴满了房间。现在廖国歆不说比我恶劣,但也有点儿恶趣味,喜欢尾随别人,像个小偷。

懒得再去想这件事,我想我们都是半斤八两,我们都爱去做那个偷窥彼此背影的小偷。

“须见山,”廖国歆把空空如也的酒瓶往我眼前一摆,“为什么突然想在这里喝酒?”

我想都没想:“因为我今天很高兴啊。”

“能跟我分享一下让你高兴的事情吗?”

“这么想听啊,”我斜睨着他,嘴角挂着狡黠的笑,“那你先说最近让你高兴的事儿。”

我有意去调戏这个我爱了多年的人,我也以为他大概率会跟我分享学校里的趣事或者发生在墨墨身上的事情,然后再悄悄转移话题。

但让我没想到,廖国歆竟然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他说在今天偶然遇见我,就值得高兴。

一阵海风吹来,压平了我嘴角的笑容。

我想我还是有点儿悲伤:“我分手了。”

一般人分手后,大都会度过一段时间的情绪低落,而我的话则与大众相反,想来定是让人感到惊奇与诧异。廖国歆也不例外,但他没将分手与快乐挂钩,而是问我分手的原因。

“时间越久,感情就会越深,人就会越来越痛苦。我自己的情况我了解,我与单志霖走不远的,与其一拖再拖,倒不如提前割断。”

“说到底,你还是不爱他。”他这样说。

是的,我没反驳,默认了他的话。若我爱得难舍难分,早就撕心裂肺地痛哭流涕,哪还有闲情雅致坐在这里赏日落、喝啤酒?但不否认我对单志霖有点儿感情,兄弟情多罢了。

“那我呢,”他问,“分开时痛苦吗?”

他突如其来的询问让我不好使的脑子当场一惊,我飞速地思考着他话里的意思。我突然就有点儿后悔把我恢复单身的状态告诉他,让他觉得有机可乘。我冷下脸去转头漠视他。

“痛不痛苦还重要吗?”我问他,“再说了,我都说是玩儿而已,当然不会痛苦了。”

可他变了,他没有再偏袒我,而是当着我的面,直接揭露我的假话:“你撒谎了。”

我对他横眉竖眼,眼里的懦弱就要外泄。

他笑了笑,转而平静地看着我,继而他说了这辈子让我忘不掉的话:“分手那天,你其实哭了,我见过你湿润的泪眼,我就知道你是在对着我撒谎,所以我必须考去南京。很遗憾的是我没有再遇见你,只能在那座说陌生也不陌生,只是没你时陌生的城市闲逛。那里的景很漂亮,但我走过的路很少,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先锋书店。你总是愿意去看别人那简短又热烈的故事,可须见山你自己知道吗?你本身就是一个很美好的故事。只要你不赶我,我愿永远翻阅这个故事,去做你一辈子的读者。”

所以我就站那儿,他就愿意看我一辈子。

我悲咽着,怒目质问他的深情:“既然这样,那你为什么不一直单着,还找别人呢?”

“因为爱你得需要命,我不想死。”

“……你怎么了?”

他看我的目光陡然变得悲凉又凄怆,随后又像转瞬即逝的流星,被一层漂亮的柔光给委婉遮挡。他视线下移,穿透空荡的酒瓶,劝慰我,即使再不幸与庆幸,也不要借酒堵口。

“酒是这样,烟也是这样。”他告诉我。

考研的那一年,也是我和他分手后的那一年,是廖国歆患上烟瘾的一年。爱情的终结打得他措手不及,让他堕入情绪低谷,考研的压力同样压得他喘不过气。他开始学会抽烟,用尼古丁的气息湮灭悲伤的心绪,他明明是那样干净的一个人,身上竟开始绕着烟草味儿。

他说他知道烟草的危害,他也尝试过放弃,可染上这东西就像是吸了毒似的。尤其在他读研后,看到熟悉的场景,他就会想起曾有一个人陪着他。可那人转眼消失,如同泡沫一般飘飘扬扬弥漫天际,他抓都抓不到,哪怕是一丁半点儿!他心痒,他难受,他必须去吸上那么一口才能舒缓这种痛苦。就这样日复一日,他的肺功能出现障碍,发展成了肺炎。

不过好在及时就医后慢慢恢复正常,只是烟瘾仍是他生命中的一道坎儿。但戒烟谈何容易,忍耐的日子就像身体里有一万只虫子啃噬骨头一样,酥麻痛痒,样样俱全。他说不是失去那根烟才让他生不如死,是想起我,却又得不到,这才是令他感到可怕难捱的事情。

他说的话逐渐在我眼前变成实景。这是多么触目惊心啊,我的心越来越沉重,被涌起的波浪——哀痛和懊悔——狠狠拍打着。突然我就想起陆世清的话,他与廖国歆互相利用。

我呢喃着:“是陆世清帮你戒的烟吗?”

本该静谧的远处,路灯下一对情侣发出短促的嬉闹声。我侧头向那边看去,没把注意力放在小情侣的身上,而是抬眸去看天空。天从深蓝变得漆黑,今晚有风,不是很大,却仍使得海面微微颤抖,让空气中不断流动着轻吼。

我再转过头去,廖国歆的脸在夜色下变得迷离憔悴,过往的痛苦碾压着他每一条神经。

“世清他不喝酒,不吸烟,跟他在一起后我是必须要去戒烟的。”廖国歆眉眼低垂,嘴角则更甚,“我选他,是当时唯一的选择。”

不是说能够戒烟的办法只有和陆世清在一起才行,是当时的表白,陆世清正赶上那个对廖国歆来说最紧急的关头。在廖国歆拒绝母亲提出的多次相亲后,他的母亲曾把一个女孩儿领到儿子面前。这一举动让廖国歆感到极为不爽,再三考虑后,他答应了陆世清,并把人领回去让家里两位长辈看了一眼,没有得到一个人的认可,准确说换来父亲的皱眉和母亲的震怒,成功换来的也只有女人狠狠地两巴掌。

廖国歆与家里闹得不欢而散,对陆世清也没有放手。跟着陆世清,他不仅煎熬地度过戒烟期,也慢慢把注意力转移到陆世清身上。毕业后,他和陆世清回到青岛,用自己打零工的钱在崂山租下房子,然后成功入编,进入大学教学。在山东考个编制不容易,母亲不想孩子的前途受损,给他在崂山买下楼房,也算是对他和陆世清现有关系的一种妥协方式。

我默默地听着他叙述,面上不显喜怒,心里觉得他与陆世清其实本可以在一起。虽然陆世清说他们不过是互相利用,但廖国歆利用确实在前,不过答应后的负责也是千真万确。

陆世清说他把我藏在心底,藏得太深。与其说是藏起来,倒不如说是已刻在骨头上了。

我忽略廖国歆与陆世清的恩恩怨怨,他们已经分手,此段关系也就烟消云散。现在的问题是我和廖国歆,廖国歆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他想与我复合。我要重新把他捡起吗?

母亲的话就萦绕在耳旁,我红着眼对廖国歆委屈地摇头,我压根不配得到他的爱护。

因为我的爱真的是可以杀人的啊。

我摁着酒瓶歪歪扭扭地站起来,廖国歆紧跟其后,他欲要伸手扶我,惹得我一激灵,应激似的朝后躲去。我不想跟他再谈下去,今天遇见他实属意外,我只想赶紧回家躲起来。

“须见山!”

他喊我,手指刚触碰到我的衣袖,就被我猛然转身呵斥住。我拿着酒瓶对准他,胳膊止不住地颤动,连牙关都在被心冷得打着寒颤。

我的举动让他站住脚,他不在意我此刻对他的行为,他只关心我是否安好。我曲解他关心我身体的意思,一遍遍告诉他我这个人一点儿都不好,我这个人特别糟糕,可他还是说没关系——他说我这个人好,那就是特别好的。

“一定要为了我这样吗?”我哭着,泪流满面,极力去否定着自己,“我就值得吗?”

“一定要,”他坚定道,“你值得的。”

我不听他的话,一遍又一遍摇头:“我不值得,廖国歆,我这个人真的一点儿都不值得的……你去爱上别人好不好,别爱我了……”

“你跟本不舍得,为什么还要赶我?”他轻声告诉我,“没有你的日子,我不开心的。”

“……”我无话可说,茫茫然低下头,手里的空瓶子被我抱在怀里,很硬,很冷,但硌在心脏的位置,会让我能喘上一口气。我慢慢退后,最后直接转身,又怕廖国歆追赶,于是顿住脚,精神恍惚地扭回头去,看向就要抬脚离开原地的他,嘴唇哆嗦着去重复,“不要吵我,不要找我,让我回去想想,我想想……”

没再理他,我难受地奔回了家。

打开门,我来不及关上,就急忙跑去卫生间,蹲在马桶上吐了个昏天黑地。肚子里的酒水全吐干净,我被呛得咳嗽不止,胃部随着我的收缩而一阵阵的痉挛,我难受得哭起来。

不是因为身体不适,而是因为情感上的拿不起也放不下,我庆幸着也痛恨着、享受着也后悔着爱廖国歆爱得这么深。我不明白一个人为什么要爱另一个人爱得这样辛苦,廖国歆给出的承诺一定是真的,只有我还在不愿接受。

我又记起那个梦,我是廖国歆身边的白虎星。我的这份爱,当真是要比不爱更为可悲。

我哀哀欲绝,蜷缩在角落,可怜地抱住自己恍若一座破楼要坍塌似的身子,用自己的双臂舒缓那股股挤上心头的悲楚。指甲就要抓破衣袖嵌入皮肉,力量的禁锢让我的身躯摇摇欲坠,我站起来又跌落,反复挣扎不出这痛苦。

随即,我疯了似的呐喊一声,狠狠地甩了自己两巴掌,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交织的发丝被泪水糊在面上,被覆盖的地方逐渐升起的热温,暴虐的因子在体内横行霸道,撒不够的怒火全都齐齐汇集到手上——我抄起倒在地上的酒瓶,怒喊着朝门外的客厅投掷过去!

玻璃瓶子四分五裂,伴随着一阵尖锐的猫叫声,晴天的身影从我眼前晃过。它跑了。

精神清醒一瞬,我倏然记起一件事情。

门没关……

“晴天……晴天!”我跌跌撞撞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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